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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經典傳奇歷史傳說

    希羅多德在《歷史》中記錄了希臘人對波斯國王談及自己同胞時的情節:“雖然他們是自由人,但並非在各個方面都是自由的;法律是他們的主人,他們畏懼自己的主人甚於你的臣民畏懼你。法律規定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法律條文始終如一。”

    從希羅多德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雅典人對法律的敬畏與尊重,他們這種法律至上的觀念,同樣體現在競技領域,隨著競技的發展,競技立法出現了。

    一、競技立法經歷了一個由競技習慣到競技規則再到競技立法的過程

    體育運動是雅典人喜聞樂見的一種生活方式,透過這種生活方式寄託他們虔誠的宗教信仰和政治理想。

    競技在剛剛出現時,也許是人們的一種習慣,人們習慣於怎樣的比賽方式,如何比賽,這種習慣是不成文的,可以稱之為習慣法。逐漸地,這些習慣發展成了規則,人們制定規則來規範比賽,不成文的習慣演變成為成文的規定。

    伴隨著雅典體育運動的發展,簡單的規則不足以規範競技比賽、解答競賽中出現的相關問題,那麼,競技立法誕生了。

    二、在競技立法中,梭倫所做的貢獻可謂震古鑠今

    卓爾不群的立法思想和身體力行的立法實踐展示出了他的雄才大略。亞里士多德評價梭倫:採取曾是最優秀的立法來拯救國家。

    他透過基倫暴動注意到了競技與政治之間的內在聯絡,故其立法關注貴族競技,透過給貴族更多的公民關注來達到團結貴族的作用。梭倫編纂了一部法典允許獎勵雅典運動員:“奧林匹克運動會勝利者發放500德拉克馬,科林斯地峽運動會的勝利者發放100德拉克馬。”

    這種立法措施予以氏族貴族與新興工商業貴族同等獎勵,有助於從法律上擺脫競技的貴族性和私人性。

    換句話說,在雅典,梭倫透過官方的力量確立起為雅典在奧林匹克比賽和地峽運動會中的獲勝者提供有價值的獎勵的法律制度,使運動員的勝利有了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並且使平民(指的是新興的工商業奴隸主階層)和貴族在競技賽會上的勝利在法律上一視同仁,這就打破了貴族參賽的私人性質,團結了更多的中產階層為城邦而參賽,增加了城邦公民的集體榮譽感。

    此外,梭倫還制定了限制奢華的立法,“旨在限制有經濟能力的舊貴族透過儀式展示個人財富和地位來擴大政治聲望,打破舊貴族世襲的宗教職位,削弱其政治影響力。從梭倫開始,城邦的公共節日花費不再由個人開支,而由城邦集體出資,表達了梭倫要直接控制當時掌握在貴族手中的宗教權力的理想。”

    如果給梭倫的體育立法一個全面合理的定性,筆者認為,他旨在維護城邦的立法權威,促進雅典人生活各方面的和諧,從而更好的控制管理城邦。要實現這樣的理想就有必要讓競技生活民主化、法制化。梭倫的行為是對競技的一次公民性迴應:雅典國家的、公民集體的榮譽更甚於獎品本身和貴族自身的榮耀。

    在這一政治不穩定的時期,梭倫的競技立法——包括競技獎勵立法和可能涉及到運動活動的道德方面的立法(他制定了一些道德化的法律來關注奴隸,雞姦和與競技相關的活動)——為公民意識的形成和公民的聯合奠定了基礎。

    與競技相關的內容以法律文書來呈現,公民既可參與體育競賽,又可參與體育法典的編纂,梭倫透過立法途徑將公民的體育熱情與政治熱情相聯結。

    同時,體育立法本身使競技傳遞出的政治效忠開始由貴族部落集團轉向城邦,這種政治效忠逐漸演變成一種競技精神和政治認同感——公民從事體育競賽不是為私人或權貴服務,而是為城邦服務、為國家贏得榮耀的。梭倫的立法將這種競技精神和國家情感融入到法律中並以條文的形式固定化,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城邦公民的競技理念,為國家發展注入了強大的正能量,有著劃時代的意義。

    儘管不是改革的中心,梭倫的體育法令還是被始終如一地堅持下來,法令中傳遞出的愛國主義精神激發了後人建設強大、民主城邦的積極性。儘管沒有證據表明在以後的雅典,體育法令是否被嚴格的執行,但這種法律意識已經深深紮根於雅典人心中。

    三、在隨後的雅典競技歷史中,競技立法顯得頗為重要

    在公元前5世紀,體育已經融入公民的日常生活,競技賽會的優勝者享有更多的殊榮和特權。

    公元前5世紀後期,公民大會透過一項法令,規定泛希臘賽會優勝者可終生享受免費公餐:“那些在奧林匹亞、德爾斐、地峽或尼米亞賽會贏得優勝的公民將在市政廳終生享受免費公餐,並享受其他榮譽。那些在奧林匹亞、德爾斐、地峽或尼米亞賽會贏得駟馬戰車和賽會優勝的公民也將在市政廳終生享受免費公餐。”

    迪奧多羅關於公元前479到公元前478年賽事記載中指出,雅典政府在凱拉米克斯修建了埋葬希波戰爭中死者的墳墓,並且第一次以官方的形式建立了為紀念戰爭亡靈的葬禮競技會。這種為最高形式的競技英雄——戰死者加冕的榮譽並非形式上的,而是有法律保障的。雅典人透過立法規定:戰爭死者透過公共資金進行埋葬,為他們舉行盛大的葬禮,給予了這些死者很高的榮譽。

    這些法律的出臺顯然與當時競技和社會發展狀況相聯絡。運動員在獲得泛希臘賽會之後身價倍增,並出席各種大型場合,參加各項公共活動,比如他們作為嘉賓出席音樂廳的音樂會、劇場的悲喜劇,並獲得高額的出場費,成為閃耀的體育明星,為國家而奮鬥的競技精神更是得到了公眾的認可和法律的保障。

    雅典人崇尚體育、熱愛祖國的拼搏進取精神已深深融入到法律精神和民主制度中,成為城邦進步和發展的動力。

    四、伴隨著競技的大眾化和專業化,競技的一些消極影響也暴露無遺

    體育場館中人員成分複雜,容易引發各種社會和道德問題,男同性戀在雅典是極為盛行的,體育館成為男同性戀的誘發地之一。

    古希臘文化中非常推崇人體美,運動員裸體訓練,不少人出入體育館,除了運動健身,還帶有交友、欣賞愛慕的美少年身體的目的。一些不檢點的教練,利用職務之便,與學員發生不正當曖昧關係。柏拉圖在《呂西斯》中描述,當時一所私營摔跤學校中,希波塔利斯就是美少年呂西斯的愛慕者。

    雅典喜劇詩人阿里斯托芬在《和平》中同樣提到了這種不良的社會現象:“然而,沒有人看到我被成功所陶醉而常常光顧摔跤場來誘惑年輕人,而是帶著我的所有道具直接回家。”這位喜劇詩人感嘆,新式教育導致世風日下,已將往昔質樸清純的風氣滌盪殆盡。

    五、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不良現象的發生

    為加強體育場館的管理,淨化體育場館的社會風氣,為人們的身心娛樂提供一個優雅的環境,有關體育場館的立法亦隨之出臺。

    公元前4世紀的雅典政治家埃斯基尼斯在《反對提馬科斯》的法庭答辯詞中曾提到梭倫制定的體育館立法:“少年的老師們日出前禁止開館,日落前閉館。當少年們在館內時,比其年長之人禁止入內,不服從規定擅自闖入者應被處死。體育館館長不允許任何超過年齡限定的人參加赫爾墨斯節,如不執行,縱容包庇超齡者將受到自由民傷害法的制裁。”

    該立法旨在將體育館的教學活動限制在政府和法律可監督的環境中,為未成年人教育營造良好環境,避免成年人對青年造成不良影響。

    立法雖然嚴苛,執行力度在雅典後期也無從可考,但隨著競技的發展,這種立法是十分必要的,它具有一定的法律威懾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不良現象的發生。

    泛雅典娜節是雅典人最具影響力的盛會,該節的獎品橄欖油通常來自於神聖的橄欖樹,這些橄欖樹的種植範圍遍佈包括雅典在內的整個阿提卡半島,是城邦的公共財產,在最高法院的保護之下。城邦早期,破壞這些樹的人要處以死刑。

    到了公元前4世紀,為了保護聖油而精心製作了一個程式:執政官在他執政的第一年負責收集油並運往衛城由司庫進行管理,在四年一度的大泛雅典娜節舉行的時候,他們將這些油分發到比賽行政長官的手中,行政長官再負責分發給勝利者。

    綜上所述,競技的發展推動了相關立法的不斷髮展完善,競技立法以國家權力為競技優勝者做出法律保障,給競技秩序破壞者以應有處分,淨化了競技風氣,規範了競賽秩序。與競技相關的競賽獎品管理法也隨之出臺,競技立法的內容逐漸豐富和完善。競技立法促進了雅典法律體系的完善和法律觀念的增強。

  • 2 # 橘子不業專

    體育運動是雅典人喜聞樂見的一種生活方式,透過這種生活方式寄託他們虔誠的宗教信仰和政治理想。伴隨著雅典體育運動的發展,簡單的規則不足以規範競技比賽、解答競賽中出現的相關問題,那麼,競技立法誕生了。同時,體育立法本身使競技傳遞出的政治效忠開始由貴族部落集團轉向城邦,這種政治效忠逐漸演變成一種競技精神和政治認同感——公民從事體育競賽不是為私人或權貴服務,而是為城邦服務、為國家贏得榮耀的。

  • 3 # 勒呦劉MUA

    體育運動是雅典人喜聞樂見的一種生活方式,透過這種生活方式寄託他們虔誠的宗教信仰和政治理想。伴隨著雅典體育運動的發展,簡單的規則不足以規範競技比賽、解答競賽中出現的相關問題,那麼,競技立法誕生了。同時,體育立法本身使競技傳遞出的政治效忠開始由貴族部落集團轉向城邦,這種政治效忠逐漸演變成一種競技精神和政治認同感——公民從事體育競賽不是為私人或權貴服務,而是為城邦服務、為國家贏得榮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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