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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為什麼29077260

    現在的物業很牛逼,即使是服務不達標,業主也沒辦法,因為水、電在物業公司控制著,如果業主可以象買天然氣一樣,自主繳電費水費,那麼,物業也不敢服務不到位,也不會那麼猖狂了

  • 2 # 愚心者

    現在很多物業公司就是在一個地方撈一筆走路,然後再換一個公司名稱來管理,其實背後老闆就那麼幾個人,為什麼會這樣?很簡單,一個地方是固定幾個人搞物業的,轄區居委會是知道的,存在一些利益問題,所以就相互所需而已。

    物業既然是由轄區政府的居委會招標來的,那物業所作所為就要對物業存在的問題負責,物業不作為就是居委會不作為,要有問責制度,不應該由業主與物業去討說法,現實中,業主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處理這些小事,導致問題不斷積累,然後升級抗拒物業,最後就是整個小區搞不好。我們交物業費也應該交給居委會,居委會根據物業的實際工作狀況將錢逐步轉交給物業公司,不允許沒做事就先給錢(除大專案預交首付),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物業做事存在偷工減料,也要物業拿成本錢出來管理,讓物業管理變為市場管理,管不好是要賠本的行業。為防止居委會存在金錢的問題,要求居委會給錢時要公開公正透明,每年或每季度居委會要召開業主大會,付的錢要為業主做到什麼事做好什麼事,或者有沒有按照時間節點做好這件事的。現在好多物業就是先收錢,然後做事,一遇到困難就打退堂鼓,然後就說業主不配合,然後就不了了之,最後業主交的錢也沒得到想要的效果。

    總之,業主、居委會、物業三家要形成相互制約的關係,業主是廣大居住戶,他們很需要將自己所住的環境搞好,這要合情合理的錢沒有理由不交的,居委會也可以透過政府出臺業主個人信用手段,是需要強制措施保證制度的執行;居委會代表政府屬於關鍵環節,他要保證業主和物業雙方利益,居委會領導要由業主來投票選;物業就是需要先墊資來管理,管好了也不怕拿不到錢,管不好也不能輕易或滿額拿到錢,更不怕業主不給錢,因為錢由居委會收,居委會收不到錢就採取全家信用系統。

  • 3 # w苦行僧

    物業管理服務不達標,業主可以拒絕繳費嗎?

    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內容和標準,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會有明確的約定。物業管理服務是否達標,是由全體業主共同來認定的,不是由某個人能夠認定的。在認定時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比如文字、圖片、影片。

    物業服務公司在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的服務有,保潔服務、綠化管理、物業及設施裝置維修維護、秩序管理、檔案管理等多種的服務。上面提到的服務不達標,不知是指某一方面或者是全面不達標。如果某一面方面不達標業主可以向業主委員會及街道辦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其改正。如果是全面不達標,那麼業主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直接與該物業服務公司終止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業主是否可以以物業服務不達標,拒絕交管理費,當然是可以的這是你的權利。但是你必須面對法院的訴訟。你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物業服務公司服務不達標,是個別項目不達標還是全面不達標,這是非常困難的。物業服務公司服務的是整個社群的所有業主,你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業主願意出庭為你作證,同時你還要有足夠的證據如文字,圖片,影片。以物業公司服務不達標,拒絕交管理費的訴訟,多數以業主敗訴而告終。

    如果物業管理區域內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不稱職,不能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裡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直接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終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選聘新的大家滿意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 4 # 再造人生輝煌

    物業管理公司是一線成市的比較正規一點,按合同執行8O%就很不錯了,如果是二線城市以下的物業完全是霸王條款。業主抖不過物業老扳,物業管理政府部門不管,他們就是老大誰也管不了。

  • 5 # sgy天山老童

    一旦收物業費,有些業主都會找出各種理由,其實就是想賴掉物業費,物業其實很難做,有些人覺得老子交了錢你們就是得給我們服務,物業人員都是給業主服務的,低人一等,法律規定,業主有義務交管理費的。我做物業的,各種奇葩業主都有。有些在當地有點實力的業主就是不交物業費,你咬我啊。有一兩個不交的別人知道了都不交。這樣就形成了惡性迴圈,物業收不上錢只能簡配人員。這樣就讓交了錢的業主覺得我們交了錢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也開始拖欠或者不交。物業不強勢是做不了的。像萬科,恆大,碧桂園這些都是地產商自己的物業,基本都是在賠錢地產商補貼給物業。應為他們做的是品牌,後面還要賣房子。物業不做好房子不好賣。有好多業主說取消物業,大家可以想想假如沒有物業,小區到處是垃圾臭氣熏天,今天這家孩子在樓梯間撒泡尿,明天那家孩子在單元門拉屎,前車停進了草坪,後車堵了前車的屁股,東家有權在公共場合搭個車棚,西家拳頭大又建個房子,小區天天都有打架的,試問你能管的了嗎,弱勢群體怎樣生活,這些事情只有物業來解決,可以說沒有物業小區根本沒有生存空間。建議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共同解決。

  • 6 # 鬆鬆187838377

    什麼叫達標?什麼叫不達標?達標的標準你知道嗎?有什麼標準你知道嗎?很多人我在其中都不知道,因為我知道,物業這個組織政府不想解散,勞百姓再反對是毫無作用的。

  • 7 # 漁曉民

    可以。但是請注意:保留證據,抓住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地方,方便以後追溯。畢竟業主和物業公司是金錢僱傭關係,做的不到位,我為什麼要給錢?

    順便說一句,物業除了萬科,其它都跟沒有差不多。從門口保安門衛就看的出來,萬科基本都是年輕小夥子,其它嘛。。。

  • 8 # 兔波波

    呵呵!那我問你?去飯店吃飯覺得菜難吃你會不付錢直接走嗎?我想基本不會,但是如果去吃過十個人有9個都說難吃,那基本沒有人再去這家店肯定會倒閉。

    同樣的道理如果物業服務差到讓小區所有住戶裡90%都感覺不滿意,大家一起投訴抵制找相關部門起訴控告,我想物業公司也一定幹不下去撤場了。如果沒有一百個住戶有一半以上都感覺物業沒有大問題,那麼堅持不交費的人裡面至少有一半是本來就不想交的,服務好不好他都不想交。

    那麼之前的飯錢不能欠,物業費為什麼就可以不交呢?說白了,都是提供服務,一個提供飲食酒水,一個提供物業服務區別在哪裡?

    主動權不一樣,餐飲服務的場所酒店或飯館產權是飯店的,不愛吃顧客只能走換一家。而物業服務的物件小區、房屋是業主的,物業無權趕走你,顧客佔據有利地位。說白了就是物業服務到位,你不交費物業都不能把你怎麼樣,最多起訴控告法院判你把錢交了,最多賠償個滯納金而已,能怎麼著?

    做服務業的都知道,只要是服務就會有不滿意不到位的地方,不想交錢的人總能找到理由!我不是做物業的,我自己住的小區物業服務不好我會生氣會去鬧會批評他們會投訴他們,但是我從來沒有拖欠過物業費。被投訴他們也會來道歉,只要改過我都會取消投訴不再計較,做哪一行的人都不容易!

  • 9 # 朝行天下3

    沒錢窮,物業費交不起,就別說什麼物業達標不達標,你懂什麼達標不達標?再說你是老幾?在這指手畫腳!等著法院傳票吧。

  • 10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凡是買了新房的業主,看到小區優美的環境,完善的配套的設施,善解人意的物業服務,感到新小區物有所值。當個人慾望暴發時,受到約束時,就開始毀掉小區,他毀掉的不僅是綠化,毀掉的是制度,毀掉的小區的前程。

    那麼物業在小區應該做那些工作呢.1.房屋管理2.共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3.協助維護公共秩序4.保潔服務5.綠化養護養護管理。這是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又分幾個等級,量化指標又是不一樣的,各個小區又是不相同的。從網上,小區裡很多業主對物業的意見看,業主對物業服務標準全然不知,只要不滿足個人要求,就是物業不達標,就可以拒絕交費了。

    不交費的後果是什麼?近日新聞報道的不少,內蒙一業主因拖欠物業費為例入失信黑名單,上不了飛機。濰坊一小區因物業費問題而無人管理,垃圾滿地,求政府幫助,……。只要大家留意觀察,越是高檔小區,收費越高,服務越好。越是低檔小區,收費越低,業主越有意見,物業撤走的越多,小區越亂。根源在那裡。業主心中的標準很多都.是個無法律.依據的藉口.,業主是否交費,都是業主自願的選擇,也是在選擇自己的居住環境的明天,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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