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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御弟哥哥旅行紀錄

    第一點,你首先要確定你這次事故跟你所買的意外險承保的責任範圍是不是一樣的。

    第二點,如果說你這次事故造成的原因是本次意外險的承保範圍內那麼你在儘快的時間給所在的保險公司把你理賠申請電話保險公司會在180天之內給你完成所有的理賠手續。

    第三點,你最好跟你當時賣你保險的業務員聯絡,因為所有的手續你就可以都可以讓你當時的業務員去幫你跑,你不需要自己去跑手續,這樣的話在遭受了意外事故之後,你可以非常的放心,也比較省事。

  • 2 # 魏冀秋

    首先如果買的只是意外險,在保障責任範圍內的,過了等待期就可以理賠。(注:不同保險條款,等待期不一樣)所說的過了理賠期請具體點,不超過180天都沒問題。如果代理人還在崗,請通知代理人,他會幫你處理。如果代理人離職可透過客服電話諮詢需要什麼理賠資料,然後帶齊資料去當地理賠中心去提交理賠資料。如果所帶理賠資料不齊全,理賠中心會一次性告知還需哪些理賠資料,一併帶齊再提交。

  • 3 # 偉哥談保險

    意外險一般是沒有等待期的,一般是投保的次日零時生效!

    發生保險事故過後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報案流程很簡單,只需要撥打該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就可以了!

    至於理賠時效的問題不用擔心,一般都是五年!但是建議儘快處理,因為涉及到身故的問題一般都需要提供一些證明檔案,那麼最好是儘快處理!

  • 4 # 我是易小保

    首先,我們要先知道意外傷害保險關於意外傷害的定義:

    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殺以及自傷均不屬於意外傷害。

    意外險一般沒有等待期,一般都是投保並繳費的次日零時生效,所以,只要是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責任,可以儘快申請理賠。

    中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所以,儘快申請理賠比較好。

    中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所以,意外險的訴訟時效雖然為兩年,但是意外險作為一年期的短期險,還是在保險期間屆滿之前,申請理賠比較穩妥。

    最後,節哀順變。

  • 5 # 海哥說險

    第一、保險法規定了,意外險的訴訟時效是2年。然而,我們還是建議,儘快申請理賠吧。避免時間久了,某些關鍵資料遺失,導致保險理賠增加額外的多餘事情。

    第二、無論是否願意,斯人已逝。親人去世心情不好,協助理賠的應該用:這是去世者留給你們最後的愛。這種話術讓他們配合理賠。絕大部分的家屬還是會配合的。

    第三、保險理賠有效期,各家公司大同小異,通常會在保險合同單上面註明的。

    第四、理賠時候需要注意:

    1、發生意外後是否產生了醫藥費,而意外險是否有意外醫療責任。

    2、意外原因一定要是非主觀,非故意的,外來的。保險公司有時候會調查意外是否屬於故意自殺或者投保人故意殺害。這是正常的調查程式。

  • 6 # 檸檬保科普

    買保險就是買合同,我們知道在保險合同中有很多關於時間的概念。

    比如生效時間、繳費時間、續期時間、滿期時間、出險時間、等待時間等等。

    但是對於理賠來說,最關鍵的就是出險時間了。

    那麼出險時間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麼還會影響到理賠呢?小檬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

    出現時間是怎麼回事?出險時間認定對理賠有影響嗎?01 出險時間是怎麼回事?

    出險時間,就是指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說得詳細點就是被投保人發生保單所約定的保障事故的時間。

    出險時間一般有幾個特點:

    不過,不同的險種保障的內容及其分類是不一樣的。

    所以出險時間的認定也會因為險種和保障內容的不同而有差異。

    甚至不同保險公司對合同保障約定都有所不同。

    接下來小檬來舉個例子給大家分析一下,不同險種的出險時間如何認定:

    如果李先生有另外購買了門急診醫療險,在門診處理完後可憑藉治療費用單申請理賠。

    那麼,出險時間的認定會對理賠產生影響嗎?我們接下來看看:

    02 出險時間認定對理賠有影響嗎?

    我們來看一下針對出險時間,不同險種是如何界定理賠責任的。

    1、意外險

    事故發生只在一瞬,可治療不在一時。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劉大叔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障期限為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生效期為2019年1月31日。

    那麼劉大叔可以怎麼申請理賠呢,是不是隻能拿到第一次住院的賠付呢?

    其實兩次都可以申請理賠!

    我們來看一下意外險的規定:

    劉大叔的情況屬於意外醫療保障責任,在事故發生起90天內,由這次事故引起的醫療費用都是可以報銷的。

    如果不幸身故了,在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內,可以申請意外傷害理賠。

    2、醫療險

    我們也來看一個案例:

    那劉大叔如何申請理賠呢?有兩種方案:

    1)如果續保保單

    如果劉大叔選擇續保,那麼2020年1月25日至30日的治療費用由原來保單進行賠付,30日後的治療費用由續保保單賠付。

    這裡需要注意兩點:

    ①一般的醫療險,理賠不會影響續保;②續保保單的賠付需要重新計算免賠額。

    2)如果保單不續保

    如果劉大叔當下的保單期滿後選擇不續保,這次的住院也是可以全部理賠的。

    原因有兩個:

    ①劉大叔屬於連續住院;②劉大叔住院天數在保險期屆滿30日內。

    3、重疾險

    很多人以為重疾險確診即賠,事實上不同的疾病出險時間是不同的。

    大致可以分為3類:首次確診時間、手術實施時間和達到合同約定狀態時間

    重疾險最需要注意的是定期保單。

    小檬來舉個例子:

    有個網友給母親買了一份保至70歲的重疾險,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這位母親突然中風,經過一個月的治療、康復還是留下了後遺症。後來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被拒絕了。

    這種在保障期間內發生中風,在保障期滿後發生後遺症,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合同條款是這麼約定的:

    因中風留下後遺症是需要經過180天的觀察期,180天仍遺留約定的一種或以上障礙才會理賠。

    但這個後遺症觀察期超過了保障期限,也是不理賠的

    4、壽險

    壽險就比較簡單了,只有兩項保障內容需要注意:身故和全殘。

    身故的出險時間為:死亡當天;全殘的出險時間為:合同約定日期。

    兩者的發生只要在保障期內,其中全殘的符合合同約定情況,都可以進行理賠。

    反之,一旦超出保障期限,也是不理賠的。

    03 小檬暖心分享

    不過小檬也只是跟大家說一個一般的情況,不同的保險公司對出險時間認定和理賠約定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規定。

    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合同,弄清楚保險合同中相應的條款規定。

    保險不出險是最好的結果,但一旦發生理賠,我們也要知道怎麼可以獲得保障賠付。

    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來諮詢小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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