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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薩摩大奔

    這個問題我以前已經回答過了。

    國家對醫療事故的管理有明確的規定:1、各級醫療衛生管理機構都設立有專門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歸各級衛計委管理,專門負責受理醫療事故的鑑定工作;

    2、醫療事故本身分為二類,一類是責任事故;一類是技術事故。處理方式和結果是完全不同的。

    3、患者或其家屬如果對醫療過程和結局有異議,可以依法依規、按照程式提請本級或上級衛計委組織鑑定,醫療機構會按照鑑定結果實行處置。如果雙方依然異議,可以申請複議或申訴。

    我們一貫反對醫鬧或醫暴行為,支援公檢法嚴厲打擊醫鬧或醫暴行為。也呼籲媒體做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有職業道德的媒體和媒體人!

  • 2 # 保持信心堅持

    告他們,但是也搞不贏。。因為科學有依據。

    哈哈哈。。。市領導也不懂醫。法官也不懂。都是醫院說的算

  • 3 # 正義之光a掃除黑暗

    1.封存病例,蒐集證據,錄音,錄影片,找專業的律師走法律途徑。

    2.對涉世醫生在網路曝光,既然他無能力治療病患,為什麼要留在醫療機構,水平不夠可以,但別害人。

  • 4 # 無大聊

    當事雙方的社會地位關係在事故處理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責任判定的可操作範圍極大,幾乎是達到了自說自話的程度。

  • 5 # s一中bs

    闔不出去就忍了,闔出去就去鬧,醫鬧是醫療事故想解決的必然辦法,除非你遇到一箇中國幾乎不可能存在的,不耍賴的醫院

  • 6 # 陳恭5

    一、 一般醫療事故分為因醫生個人的醫療技術與能力(含對疾病的發生與發展與判斷不可預見預測)而產生的醫療失誤,與另一種屬於醫生因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未能採取應採取的相應措施避免給患者造成不應有的身體與精神傷害(乃至死亡)的責任事故。

    二、醫患雙方對疾病治療的目標是一致的,但在治療過程中的角色定位中,病人認為自己是“花錢買服務”的我交了住院費、手術費就應當達到預期治療的效果,出現意外就是醫療事故。這種對醫生求全心理與醫學科學的發展對疾病的認知與認同是不一致的。常見手術出現麻醉意外、術後併發症的機率是存在的,因此醫生必需在術前將一切不良預後與風險告知病人與家屬並要求籤字為據。目的在於一旦出現醫療意外,不至於讓病人產生是由於醫生在治療、搶救、干預過程不作為、失職而產生的責任事故。

    三、一旦發生醫療意外時,病人與家屬可依據相關醫療文書、向當地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醫療鑑定。要求具有專業背景的苐三方機抅及時介入事件的調查取證、分析評估,甚至透過屍體解剖、病理、檢驗等手段與方法,論證因果關係存在合理性,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鑑定意見。

    四、由各省市成立的醫療鑑定委員會出俱的《醫療鑑定意見書》具有法定價值,它代表所在地對醫療事件的評判的水準。醫患雙方可從中瞭解事件的原委,瞭解醫生所釆取的各項治療措施是否適時、符合醫療操作規範,在某個環節違背醫療操作常規、或出於醫療責任給患者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等,作出讓醫患雙方分清是非的基本判斷。

    五、只有在完成醫療鑑定的其礎上,患者及家屬才能以事實為依據表明自已對事件的態度、對醫院的主張。而不是一旦發生意外,不分青紅皂白,便隨性在門診掛橫幅、在病房設靈堂、甚至聚眾打砸醫院、傷害醫生,理直氣壯地扮演“鬧醫”角色,是非常錯誤的。

    六、那怕同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有偏坦、甚至做出的評估不符合客觀實際,允許患者及家屬向上一級鑑定委員會提出複議複審。

  • 7 # 土豆17590

    發生了醫療事故後首先是要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接下來根據鑑定結果可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便向法院起訴,透過法院裁定。

  • 8 # 律法學道

    發生了醫療事故,情節嚴重的,構成醫療事故罪,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我們來探討一下,什麼情況下才能構成醫療事故罪。

    一、醫療事故罪的行為主體

    行為主體必須是醫務人員,即直接從事診療護理事務的人員,包括國家、集體醫療單位的醫生、護士、藥劑人員,經主管部門批准開業的個體行醫者。如果沒有行醫資格而行醫的人員,不能成為醫療事故罪的行為主體,但可以成為非法行醫罪的行為主體。

    二、行為表現為嚴重不負責

    所謂的嚴重不負責,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診療護理職責,粗心大意,馬馬虎虎。“嚴重不負責”在現實中的表現有:

    擅離職守;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員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嚴重違反查對、複核制度;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三、行為結果造成就診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嚴重損害就診人員身體健康,是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重傷、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難以治癒的疾病。

    對於在患者胸腔、腹腔、盆腔、頭顱內遺留紗布、器械等異物的,開錯手術部位,造成較大創傷或嚴重毀容的的屬於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對於在患者體內遺留的微小異物,不需要再行手術,或異物被及時發現、取出,無明顯不良後果的,不應認定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四、免責事由行為人因醫療技術差或醫療水平低而不能發現患者疾病的原因及其嚴重性,而進行常規處置,未能救助患者的,不應認定犯罪;行為人因醫療水平低而建議患者到其他醫院治療,但患者或家屬執意要求行為人治療,行為人採取保守治療或常規處置的,即使造成嚴重後果(包括死亡),也不應當認定為犯罪。

    具體到本案例,醫生經過檢查是哮喘,並開具藥品,最後檢查結論不是哮喘,醫生可能存在過失的責任,但不構成醫療事故罪,建議去衛生主管部門(衛生健康委員會)反應,依法維權。

  • 9 # 易子而教

    失誤已經成現實了,第一時間就是補救,別讓惡果再次惡化。

    但是,卻有特別的新聞!

    醫生從業近30年,卻誤切3歲男孩生殖器,“繃帶作假”又被發現

    10月29日,一則關於巴西的行為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在巴西,一位經驗豐富的外科醫生被發現死在家中。這讓當地警察感覺到不正常,據查這位醫生經驗豐富,此前沒有任何的不良記錄,除了近日來特殊的一次手術。

    這次特殊的手術是為一位3歲的小男孩做包皮環切術,孩子的父親是一位24歲的單親爸爸。

    據手術當日的情況回憶,這位爸爸因為上班開會,所以就讓自己的母親陪同孩子手術。但是,當他趕到醫院的時候,他發現有些不對勁了。平常30分鐘的手術,這次用了4個小時多。

    這位父親關切地問醫生手術中發生了什麼,醫生稱“一切正常”。

    但是,3歲的小男孩一直在啼哭。父親在清理兒子身上的紗布時,發現紗布最底層是孩子生殖器的一個殘體,可以說是兒子的生殖器被醫生的紗布所代替。

    父親最終和這位外科醫生吵了起來,據父親稱:手術中醫生不慎切掉了孩子的陰莖。然而他沒有補救,謊稱一切正常。然後用紗布、繃帶企圖做一個假的矇混過關。

    隨後這位父親帶著兒子趕到另外一傢俬立醫院,讓小男孩在這裡做整容手術。在一系列手術和藥物補救後,醫生確認被切的生殖器完成了相應的補救。

    醫生表示小孩的生殖器可以重建,以後可能正常過性生活,甚至成為父親也有可能。

    而發生醫療事故的那位醫生卻在幾天後離奇死亡,據警方調查:這位外科醫生從業近30年,經驗豐富,沒有任何的不良記錄。

    男孩的父親對醫生的過世表示傷心,坦言失去了一個承擔責任的人。對於事發的醫院,院方決定對該小孩和家庭提供家訪和心理護理。這得到了當地衛生部門的證實。

    但是,這仍然不能換來小男孩一家的原諒,畢竟這次手術的“不慎”改變了一個男孩子的一生。當得知這則新聞之後,有的網友對此表示惋惜:還他男兒身!

  • 10 # 使用者3016284704

    先進行調節,而且儘量調解,哪怕自己虧點。如果醫院不承認,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徑,比較漫長的過程,找專業的鑑定機構對你的病情進行鑑定,這才是有力證據,如果沒有鑑定估計贏不了

  • 11 # 使用者4588933679369

    首先可以找醫院協商,可以去找醫患辦,或者醫調委。如果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要求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鑑定有三種途徑,一是患者和醫院一起委託當地的醫學會,二是去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委託醫學會,三是找當地的衛健局,由衛健局移交。

  • 12 # 使用者54780870820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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