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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早晨的太陽122

    做為中華民族的一員,閒暇之餘,交流一下。

    古代的“板子”打的疼嗎?是的,歷史就是一面“鏡子”,每天都在提醒人們,走好人生路。雖然是“無形”的“鞭子”,無時無刻都在鞭策著我們。鏡子力度勝過武器。當忽視鏡子的時候,就得挨“板”子。家裡的板子打的是關愛,家外打的是傷害。

    從歷史看,從原始部落,至清朝末期,中國都是家庭執政。正因為是家族執政,中華民族始終是一家。越聚越大。最後就是大中華。家是一單位,也是一下大“磁場”,把中華民族凝聚在一起,共華、共榮,生生不息,繁榮富強。正是:五十六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個民族是一家。愛我中華!愛我中華!共和國的歌聲,讓家昇華。

    現在,地球村人是一家,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槍炮聲響,硝煙不斷。那還是一個家。那是“競爭”開放的“禮花”。戰鼓“聲”遠去,還得相聚在聯合國大廈,共同規劃地球之家。

    我們共有一個家,地球永遠承載著她。我們在追逐幸福生活的同時,要更愛這個家!“自然”是否可以稱為“媽媽”?無論如何,那是人類生命的搖籃,也是人們生活的家園。

    願“家”中的“板子”高懸,鞭策世界,共同進步!共同成長!共同繁華!

    謹家事漫談。

  • 2 # 飛魚勸學

    關注飛魚,關注教育,關注學生健康成長!

    這個問題問得挺有意思的!古代打板子疼嗎?

    小時候捱打終身難忘

    古代人打板子疼不疼我沒有體驗過,但是小時候我們調皮時挨板子,我記得是“疼的”,疼到什麼程度?刻骨銘心!終身難忘!

    記得有一次我和幾個鄰居小朋友未經對方允許,去伯伯家的水池裡弄了幾條小金魚,金黃色的,非常漂亮,我們覺得好玩,就把這小金魚用一個瓶子裝回家來了!

    沒想到,我這裡在為小金魚而興高采烈;而家裡爸媽卻四處找人,孩子到哪裡去了?不見了?找來找去找不到,非常擔心,也非常生氣!這個時候,爸媽看到我從蜿蜒的馬路上一跳一跳地回家來,簡直是又喜又氣!尤其是看到我手裡還拿著一個瓶子,瓶子裡還裝著幾條小金魚,就問我去哪裡弄的?我老老實實地回答說是“在伯伯家的水池裡”弄得,沒想到爸媽卻更生氣了!

    我爸爸拿著一根竹棍,又細又揉那種,別看它細,打人卻是疼得要命!越細越疼!那一頓打下來,我的腳全給打腫了;我的臉上也到處是傷疤,一點空隙都沒有,給打得差點破了相,弄得那幾天我都偷偷躲在家裡不去上學,因為怕見人哪!後來我才知道,為什麼爸媽要打我,因為他們和伯伯家的關係不好,不希望我到伯伯家去玩,更不希望我去拿“一針一線”,所以看到我這麼“沒出息”,就把我痛打了一頓!這一頓打得我一輩子不能忘記;但是後來,我就再也沒那麼調皮了!

    古代人挨板子

    古代人打板子叫做“杖刑”,之所以叫做“刑”,說明這個懲罰絕對不是一般的教訓!是從法律上規定的一種懲罰方式!一般來講,杖刑分為大杖、法杖、小杖,法杖的尺寸為三尺五寸,重量不超過十五兩,重的兩斤左右。由此可見,影視劇中我們經常見到的那種“長棍式”的木杖不太符合歷史。

    然而,這棍子卻是“越細越要命”!凡是有過捱打經歷的人都知道,棍子越細,打得越疼!那究竟這杖刑的效果如何?

    蒲松齡在《聊齋志異》裡有一篇文章,叫做《促織》,其中記載:

    宰嚴限追比,旬餘,杖至百,兩股間濃血流離。

    意思就是:“縣官規定了限期,嚴厲追逼,成名在十幾天中被打了上百板子,兩條腿膿血淋漓。”

    由此可見,這杖刑的威力還真不是吹的,完全可以用“皮開肉綻”或者“血肉模糊”來形容!

    然而,這還不是最厲害的,在明代的時候,這個杖刑尤其厲害,直接可以把人給打死!

    在明代朱元璋時代,有個叫做“薛祥”的工部尚書,是一個好官,深受老百姓喜愛,可是後來得罪了皇帝,被杖刑致死!

    據《薛祥傳》記載:

    “太祖曰薛祥包庇不報、斃於明太祖杖刑之下。”

    這說明,杖刑致死還真不是吹的。不用太多,只需二三十杖就可以了!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如果說,犯人給執行杖刑的人一點“恩惠”,那麼受杖刑的人就不用那麼痛苦了!

    給的“恩惠”越多,痛苦就越輕,給的“恩惠”越少,痛苦就越重,要是沒有任何“恩惠”,那就可能直接給打個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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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水一白聊歷史

    古代打板子,疼必然是疼的,而且,最初的打板子也不是像後來似的只打屁股,而是隨機隨心情,數量也是不固定的,就如同我們在電視劇中常聽到的那句臺詞一樣——“給我打!打到死為止!”

    至於說打板子是怎樣變成固定的一種固定的懲罰罪犯的刑罰的,這還要從漢文帝時的一件“小事”說起。

    一、緹縈救父

    在漢文帝之前,中國的法律之中肉刑是對犯人量刑時所採用的非常普遍的刑罰,不過,一個小姑娘的出現卻讓漢文帝修改了法律。

    此女便是緹縈。

    話說在漢文帝十三年,即公元前167年,緹縈的父親、時任齊國太倉令的淳于意犯了罪,被處以肉刑,押解至京師長安受刑。淳于意其他幾個稍微年長一些的兒女都只知哭泣,不知所措,唯有幼女緹縈緊隨囚車之後,來到了長安,還上書給漢文帝為其父求情。

    二、“殘酷”的板子

    按說廢除了肉刑,換成了板子,對犯人來說理應是友好很多的,可結果卻讓人頗感意外,施行肉刑的時候,大多數犯人也就是失去了身體的一部分,而挨板子卻讓大部分犯人喪了命,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1、黥刑——改為剃鬢髮,帶刑具,做苦力。

    2、劓刑——改為笞三百。

    3、斬左足——改為笞五百。

    4、應當斬右足的、殺人後自首的、官吏收受賄賂或監守自盜的、在犯罪之後又犯了打竹板的罪的犯人,皆以死刑論處。

    看得出來,這幾個對身體造成永久傷害的刑罰都有了替代品,黥刑從在臉上刻字變成了剃鬢髮,劓刑(割鼻子)、斬左足則都被笞刑(漢時即打板子,後世有鞭笞),斬右足則加重成了死刑。

    咱們這裡單說這個打板子,三百、五百的竹板子,想想已經很恐怖了,何況這些板子還是逮哪兒打哪兒,《水滸傳》裡常提的殺威棒也不過才一百下,可以想見,這個板子威力自是不少的。據歷史記載,當時受了笞刑的,十之七八都死了,剩下沒死的,也基本都變成殘疾人了。

    不過,由於漢文帝時期輕徭薄賦,犯罪者本身就少,所以這個事兒也沒引起重視。直到他的兒子漢景帝即位,才開始改變這個局面。

    三、竹板子的定位

    漢景帝即位元年,即下令將原笞五百改為笞三百,原笞三百改為笞兩百,緊接著,中元六年,即公元前144年,鑑於笞刑過重,景帝又下詔為打板子”定質定量“了。

    按照新的規定,原笞三百的減為笞二百,笞二百的減為笞一百,板子也有了統一的規格和標準,皆由竹板製造,長五尺,上端寬為一寸,下端寬為半寸,而且要求將竹節削平,並進一步規定,只能打犯人的臀部,更關鍵的是一個罪犯只能由一個人來行刑,不能說中途累了,換個更有力氣的來打。

    很顯然,漢景帝將笞刑減弱了很多,這之後,受笞刑自然死亡的人數便急劇減少了,可是,又有新的問題出現了。

    原本刑罰重,罪人們害怕,自然就不敢犯罪了,這回一減輕,反而國家犯罪率提高了。犯人們也聰明,只要不犯太重的罪,大不了挨一兩百板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結果,就因為這個,後來在西漢還產生了一批又一批的酷吏,他們最擅長的就是用更加殘酷的手段,讓犯人受到更重的懲罰,因為他們手中掌握著量刑輕重的大權,”巫蠱之禍“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酷吏權力過大、量刑過重而逐漸發酵引起的。

    不過,量刑輕重倒確實是各朝各代法律一直面臨的問題,打板子也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調劑品罷了。

    水言水語

    後世的隋唐宋元清等等朝代的打板子(笞刑),便基本上以此漢景帝這個為基礎,開始有固定的量刑和標準了,當然,除了一些非常輕的犯罪會受挨板子以外,一些稍重的刑罰也會以打板子作為附加刑,比如”殺威棒“在一定程度上就屬於這個範疇。

    不過,雖然說打板子可以有統一的標準和規格,但由於其實行主體是人,這其中還是會有一些貓膩存在的。有些犯人會透過特殊渠道收買行刑者,以換取更輕的處罰,反過來也有一些行刑者利用這一點來要挾受刑者。

    打板子也如同現在的演員演戲一樣,同樣的是挨一巴掌,掌握技巧也就沒有那麼疼了。相聲學員臺上的扇子經過特殊處罰,聽起來咣咣作響,卻也只不過是唬人的玩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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