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 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 相對溼度:5%~95%;
④ 安裝地點:戶外;
⑤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裝置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並且安全係數應大於1.67;
2、結構要求
① 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 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④ 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裝置,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 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於地面不小於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於500mm×500mm;
⑥ 樁(栓)體外殼應採用抗衝擊力強、防盜效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 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 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 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④ 允許電壓波動範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 插頭與插座正確連線確認成功後,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 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④ 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訊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 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迴路不宜由同一迴路供電。插座迴路的電源側應設定剩餘 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透過手動或遠方通訊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④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並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溼,防黴變,防鹽霧) 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 接外掛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溼、防黴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 GB/T 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 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溼、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執行;
9、防鏽(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採取雙層防鏽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 GB/T 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 9 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開啟外殼門後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執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 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於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裝置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 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 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物件
c) 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物件的電池制式要求;
d) 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物件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並向下相容;
e) 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型別選擇);
f) 實現智慧IC管理;
g) 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使用者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並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使用者IC卡資費資訊,實現無人管理;
h) 充電樁(栓)介面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介面(暫行)中直流充電介面的相關規定;
i) 充電樁(栓)通訊介面採用CAN通訊介面,通訊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訊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物件為鋰電池電動車);
j) 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 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 充電樁(栓)採用強制風冷;
m) 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 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程式碼)》IP54要求;
擴充套件資料
充電樁的使用--電動汽車發展
修建充電站和小型充電樁等設施,也可以把現有一些分佈過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電站。這種充電站外形類似加油站,但投資成本僅為普通加油站的10%,並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 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 相對溼度:5%~95%;
④ 安裝地點:戶外;
⑤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裝置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並且安全係數應大於1.67;
2、結構要求
① 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 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④ 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裝置,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 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於地面不小於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於500mm×500mm;
⑥ 樁(栓)體外殼應採用抗衝擊力強、防盜效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 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 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 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④ 允許電壓波動範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 插頭與插座正確連線確認成功後,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 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④ 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訊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 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迴路不宜由同一迴路供電。插座迴路的電源側應設定剩餘 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透過手動或遠方通訊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④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並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溼,防黴變,防鹽霧) 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 接外掛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溼、防黴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 GB/T 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 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溼、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執行;
9、防鏽(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採取雙層防鏽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 GB/T 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 9 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開啟外殼門後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執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 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於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裝置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 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 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物件
c) 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物件的電池制式要求;
d) 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物件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並向下相容;
e) 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型別選擇);
f) 實現智慧IC管理;
g) 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使用者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並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使用者IC卡資費資訊,實現無人管理;
h) 充電樁(栓)介面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介面(暫行)中直流充電介面的相關規定;
i) 充電樁(栓)通訊介面採用CAN通訊介面,通訊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訊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物件為鋰電池電動車);
j) 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 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 充電樁(栓)採用強制風冷;
m) 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 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程式碼)》IP54要求;
擴充套件資料
充電樁的使用--電動汽車發展
修建充電站和小型充電樁等設施,也可以把現有一些分佈過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電站。這種充電站外形類似加油站,但投資成本僅為普通加油站的10%,並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