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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餘楓vip

    燃放煙花爆竹的利與弊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幾千年的民俗,爆竹聲聲,給新春佳節帶來了喜慶的氣氛,古語就有“爆竹聲聲辭舊歲”一說,人們在爆竹聲中送走了過去的一年,在焰火斑斕之時憧憬新的一年.

    不過,在喜慶之後,人們是否為空氣中瀰漫的硫磺味發過愁呢?是否為滿地的爆竹碎片發過愁呢?歷史的車輪駛進了二十一世紀,一夫多妻的中國傳統風俗已被改正,婦女纏腳的舊習也消亡了,舊帝制也被民主推翻了,封建迷信也被科學取代了,那些舊的習俗大都被轉化為新風俗,而為什麼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就不能改變一下呢?

    首先,讓我們理智的去分析一下燃放煙花爆竹的利與弊吧:

    燃放煙花爆竹的利:

    1: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風俗,燃放煙花爆竹可以增添喜慶氣氛;

    2:對於一些利益集團來說,煙花爆竹的生產,運輸,銷售,管理,有著相當大的利益空間。

    也有人認為沒爆竹缺了年味。

    10多年來,出於環境、安全等因素,中國共有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長沙、蘇州等282個城市禁放煙花爆竹。但是,對於許多華人來說,沒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燒菜沒放鹽———寡淡乏味。10多年來,出於環境、安全等因素,中國共有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長沙、蘇州等282個城市禁放煙花爆竹。但是,對於許多華人來說,沒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燒菜沒放鹽———寡淡乏味。在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今年買了幾千元錢的煙花爆竹,和好幾家朋友到位於通縣的家中小院裡放了個夠。看著孩子們放炮時興奮的臉。他說,放花是為了過年喜慶,放炮仗則是崩崩“晦氣”,祈求來年生意興旺。再說,將來女兒長大了,想不起有鞭炮聲的新年,該是多麼遺憾的事啊。 “燃放煙花爆竹表面上很簡單,其實內涵很豐富。它是千餘年來中華民族慶賀新年的傳統,反映的是一個民族積極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具體體現。”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張振犁說。

    燃放煙花爆竹的弊:

    1: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針對於城市這種高密度居住空間來說,是絕對汙染環境的;

    2:煙花爆竹的燃放,銷售,儲存,存在著很大的危險性,嚴重的會危害到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新年前兩天,也就2月7日晚,北京市豐臺區長辛店鄉一村民在燃放超大的“二踢腳”時被鞭炮炸得面目全非,當場身亡。據現場目擊者介紹,這一“二踢腳”直徑足有10釐米大。春節長假中,由於燃放鞭炮不小心和不得當,被煙花爆竹炸傷、燒灼傷的大有人在。“除夕那天,從晚飯時間到20時前後,我們醫院就來了16個煙花爆竹傷患者,做了3臺手外傷手術,可把急診忙壞了。”濟南市第三人民醫院楊海亭說,這些患者都是天一黑就忙著放鞭炮過癮,結果成了除夕的第一批鞭炮“受害者”。22歲的陳先生年三十晚上和家人一起放爆竹,原本很開心,但在燃放一個大禮花彈時,萬沒想到禮花彈沒有衝向天空,而是在炮筒中爆炸,他躲閃不及被炸傷眼睛,整個面部和兩臂也被不同程度燒傷。送到濟南市第二人民醫院後,經專家及時救治,暫時保住雙眼。據該院特別成立的眼爆炸傷救治組介紹,從大年三十到初六,他們共收治了20餘位眼爆炸傷患者。而在浙醫一院、浙醫二院等杭州主要醫院裡,這些天以來,因為鞭炮導致“爆震性耳聾”和生活不規律導致“突發性耳聾”的病人不下百例。杭州的15歲少年阿林自從年初二那天和堂兄放了兩個多小時煙花後耳朵就不對勁了,尤其是左耳,聽不見一點聲音。父母急了,把他送到醫院後才發現阿林的左耳鼓膜已經穿孔。

    從羅列的利與弊當中不難看出,弊大於利。畢竟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高於集團利益和傳統風俗。

    那麼為什麼這種弊大於利的惡習我們還要延續呢?早在九十年代中期,瀋陽有幾年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民們反響很大,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但市政府力排眾議,果斷地作出禁放的決定,整個春節期間,瀋陽很寧靜,人們在歡渡春節的時候,因為沒有爆竹聲來襯托,確實是少了一些節日的氣氛,但是,換回來的是什麼呢:春節期間,瀋陽沒有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導致的火災事故!各大醫院沒有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而造成人身傷亡的病例。沒有火災的的春節,沒有傷亡的春節,雖然少了熱鬧的氣氛,但卻是真正的閤家歡聚。

    後來,慕市長下臺了,燃放煙花爆竹也開禁了,據官方的說法,此舉是讓大家更能感受到春節的氣氛,事實也確實如此,每年的初八,各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門口,都會擺上長長的鞭炮,放上半個多小時,如果您細心,會發現,每年的年三十晚上,鞭炮聲並不那麼熱烈,而最熱烈的是初八上午,整個城市就象被空襲過一樣,城市的上空煙霧瀰漫,鞭炮聲此起彼伏,持續之久,聲音之大,是年三十無可比及的。

    不知道有沒有人統計過,鞭炮這東西,到底是市民消費得多還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消費得多,而開禁之後,隆隆的鞭炮聲中,總會聽到一絲絲微弱的警笛聲,那些萬家燈火之中,總會有幾個家庭會因為這鞭炮聲而悲悲切切,每年,各大醫院都會收治一些因燃放煙花爆竹不當而導致的傷亡病例。每年的春節,瀋陽的環衛工人都要放棄閤家歡聚的機會,走上街頭,清掃那些大量的鞭炮垃圾,消防指戰員們也在這個時候四處出警,忙到很晚才能收隊。他們這些人,有權力與大家一樣歡渡春節,而他們卻為了鞭炮而放棄了這個機會,我想,他們也會不情願,但工作性質,只能讓他們如此。

    誰不想過一個安全的春節呢?當對面樓放的二踢腳崩碎了你家的陽臺玻璃,當午夜的鞭炮聲驚醒了你家剛剛降生在這個世界的孩子,當四散的焰火燻黑了你的那輛愛車,當你走在街頭,被突如其來的鞭炮聲嚇得心驚肉跳時。你還贊成燃放煙花爆竹嗎?

    近年來,保留春節燃放煙花爆竹以增加節日氣氛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專家建言:單純地“禁”或單純地“放”,都行不通,政府應該加強引導和管理,規範燃放煙花爆竹,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點,而不是一禁了事,解決之道在於在“禁”與“放”之間找到一個結合點———有組織限放。河南大學民俗與文化研究所所長高有鵬建議說,“單純地‘禁放’,勢必造成節日文化符號的單調,進而危及傳統文化的延續。政府應選擇為多數民眾所接受的、社會安全有保障的地方,在特定時間內有組織地燃放煙花爆竹,強化民俗的正面功能。”

    “執行了這麼多年的禁放規定,把警察放在了‘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對原有的民俗,我們既沒有加以正確引導,又沒有進一步改進管理措施,把政府放在了與百姓的對立面上,導致群眾與政府‘捉迷藏’,損害和扭曲了法律的功能。”朱小光律師分析說。目前,哈爾濱、成都、杭州、濟南等城市市區內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有所鬆動,由原來的全面禁止調整為指定地點、指定時間的限制燃放。現全國已有106個城市在實施禁放後重新有限開禁。張振犁指出,“禁放”的話題讓我們認識到:立法者在制定規則時,除考慮別的因素外,還要認真對待傳統文化。如果法律規則和傳統文化衝突過於強烈,不僅規則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影響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 2 # 楓葉的落木

    除夕夜零點一過,我的天呀,鞭炮聲此起彼伏,一直持續到正月初一早上八點才漸漸消停。空氣中瀰漫著刺鼻的硝煙味。村子裡大街上,到處是紅色的鞭炮碎屑。記得小時候,家裡放的鞭炮最大500響,並且鞭炮個頭小。近二十年來,鞭炮個頭越來越大,由過去的100響、200響到現在的10萬響。更有耍酷的,一掛鞭炮四五十米長。好傢伙,劈哩啪啦一陣子,煙霧瀰漫,好遠都能聞到一股火藥味。放鞭炮確實汙染環境,許多人不以為然,對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持牴觸情緒。多數人認為,春節本來就越來越沒有節味,再不讓放鞭炮,乾脆別過春節算了。其實,從我內心來講,我贊成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有人說煙花爆竹放了多少多少年了不曾見汙染環境,現在說放煙花爆竹汙染環境啥意思?要說八十年代那會過春節放鞭炮對環境的影響還真不大。我記得當時村子裡放的最長的鞭炮是1000響。很多老百姓除夕夜放的是200響,500響。必竟當時經濟條件不好,過節放個500響的鞭炮就相當牛了。當時一個村放的鞭炮也沒有現在一家人放的鞭炮多。現在鞭炮花樣多,裝藥量多,春節期間各家各戶500響的鞭炮誰還買?動輒5萬響、10萬響。好大一卷,伸開幾米長。不管從長度,裝藥量都比八十年代高出上百倍,這樣算下來,你說環境能不瞬間嚴重汙染嗎?好在只有每年除夕到正月初一這期間汙染嚴重。如果天天象春節一樣不禁止的話,後果會很嚴重。

    話說回來,如果從百姓的風俗習慣考慮,強行禁止煙花爆竹顯得有點不近人情。我的想法是,逢年過節燃放煙花爆竹,還應該象八十年代那樣,鞭炮在500到1000響為佳,有點過節氣氛就行,城市可以專門劃分一塊兒燃放鞭炮的區域盡情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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