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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473962681107

    不行1這個和電磁干擾無關2電池空運容易引起自燃,爆炸等,圓通被禁止空運,其實就是有一個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自燃,導致飛機以及貨物受損,影響了航空安全。所以現在都是限制嚴格3其實現在的聚合物鋰電根本就不怕短路,穿刺,但是普通的這樣做還是容易爆炸的4快遞行業一般都是要快速運動的,而且暴力運輸比較多,如果在收發不嚴格的話,他們就要在運輸過程中出問題,為了零失誤,航空公司寧可不賺這個錢,也不要出現這樣的失誤

  • 2 # 李戰

    近段時間在網上看到過很多關於鋰電池空運出口的文章,參差不齊的文句七拼八湊,讓人看過文章以後仍然是一頭霧水,誤導了很多要出口的客戶 。

    隨著近期香港社會局勢的動盪,香港空運港口實時出航的不確定性也越來越多,給中國大陸內的出口鋰電池貿易的客戶造成了困擾,部分一度依賴香港口岸出口鋰電池的客戶,已經開始向國內操作條件成熟的空運港口轉移。香港空運鋰電池操作條件相對較為寬鬆,基本上僅需提供MSDS及38.3測試報告即可。但是無可回必的一個現象是香港出口鋰電池魚目混雜,不按照嚴格規定的以危化品充當普貨申報的貨物比較多,導致亂像叢生繼而屢屢出現貨物在承運作業中出現異常險情事故發生 。城門失火,不可避免的殃及池魚 。

    下面我就以一個危化品物流行業老人的視角和操作鋰電池國際/國內運輸多年的經驗,來和各位網友從鋰電池空運出口、鋰電池海運出口/鋰電池拼箱出口、鋰電池過境貿易汽車運輸出口等角度聊一聊鋰電池及鋰電池原材料相關附帶產品的運輸與操作程式解析。鋰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的金屬,易延伸和燃燒,其特性有以下幾點:

    1、遇水或潮溼空氣會釋放易燃氣體;

    2、呈固體狀態時,當溫度超過其熔點180度時,可自己燃燒;

    3、呈粉末時,可在環境溫度條件下燃燒,可導致嚴重灼傷及腐蝕。

    因此鋰電池包裝和運輸,如處理不當,易燃燒和爆炸,事故也時有發生。2017年三星公司也公佈了Note7電池爆炸調查結果,問題仍出在電池上,且由於分別由SDI及ATL提供的電池造成自燃的原因不同,因此才會產生在三星召回手機並更換電池重新上市後,但卻仍然無法解決爆炸問題。

    更早之前,特斯拉汽車碰撞後頻頻自燃,波音787客機運營初期發生多起鋰電池起火事故,比亞迪電動計程車被追尾後起火燃燒……事故頻發不在少數 。造成的損失也極為慘重。

    鋰電池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鋰金屬電池(包括鋰合金電池)和鋰離子電池(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鋰金屬電池通常是不可充電的,且內含金屬態的鋰 ;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並且是可以充電的。(不要聒噪三元鋰電池Or 磷酸鐵電池、液態鋰電池及乾電池等);鋰聚合物電池(LITHIUM POLYMER BATTERY)是鋰離子電池的一種 。

    一般來說,主要的區別是鋰離子聚合物電池含有某種聚合物電解質。鋰離子電池的計量標準於2009年1月1日以後生產的鋰離子電池用額定瓦特小時(Wh)。它是一種規範鋰離子電池的計量標準。如果已知電池的電壓(V)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透過Wh=V x Ah 來計算得到額外瓦特小時的數值。鋰電池的包裝和運輸中的非規範行為而導致的事故越來越受到重視,各家航空公司和船公司相應提高操作要求, 國際上多個機構增加頒佈有多個規定,各管理機構也愈發嚴格,不斷的修改規定和法規, IATA(航空運輸協會)將DGR危險品航空運輸規則更新為第60版,內容更新了不少,其中就有不少針對鋰電池航空/海運運輸的規定。

    鋰電池的三種運輸方式:

    1、鋰電池按照危險品貨物進行運輸;

    2、當符合規定的條件後可以按照普通貨物運輸;

    3、數量種類符合航空公司限定的鋰電池可以作為旅客的行李進行運輸;

    這裡我們重點介紹下作為危險品運輸的鋰電池:

    • 鋰電池(鋰金屬、鋰合金、鋰離子、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 UN3480 lithium ion batteries

    鋰離子電池包括鋰聚合物電池;

    • UN3481 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安裝在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包括鋰聚合物電池;

    • UN3481 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與裝置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包括鋰聚合物電池。

    • UN3090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鋰金屬電池包括鋰合金電池;

    • UN3091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安裝在裝置中的鋰金屬電池包括鋰合金電池;

    • UN3091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與裝置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包括鋰合金電池。如何判斷鋰電池的屬性廠家在出口一批鋰電池之前均會做UN38.3測試報告(電池安全效能檢測),並在此基礎上製作空運運輸鑑定報告,根據空運運輸鑑定檢測結果即可判斷電池的屬性,常見的運輸鑑定報告檢測單位有上海化工研究院、DGM中國、上海譜尼測試、廣州威凱等,其中上海化工研究院出具的檢測報告最為各大航司和船公司廣泛認可。38.3測試報告UN38.3 是測試標準。全稱是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 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透過高度模擬、高低溫迴圈、振動試驗、衝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裝置沒有安裝在一起,並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透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鑑定報告會顯示中英文品名、鋰電池的型號、瓦時數等資料引數,鑑定結論欄會體現該種鋰電池的UN資訊。核對客戶提供鋰電池的裝箱明細等相關資訊,檢查電池的包裝,確保符合空運規定;

    空運出口鋰電池操作流程要規範(重點介紹UN3480和UN3090),針對UN3480/965IB 貨物,解析如下:

    1.1 客機禁運,僅限貨機運輸;

    1.2 每個包裝件限量為10KG,紙箱上貼新版9類標籤、鋰離子電池標籤、貨機標籤、嘜頭; 60版新規要求, 2019年1月1日開始,必須使用最新的鋰電池標籤和第九類標籤,舊標籤作廢。每個包裝件包含的鋰電芯和鋰電池的容量和個數均有要求;(無需使用危險品包裝)針對UN3480/965IA 貨物。

    2.1 客機禁運,僅限貨機運輸;

    2.2 每個包裝件限量為35KG,紙箱上貼新版9類標籤、貨機標籤、嘜頭;針對UN3090/968IA 貨物。

    3.1 客機禁運,僅限貨機運輸;

    3.2 每個包裝件限量為35KG(≠ 35KG),紙箱上貼新版9類標籤、貨機標籤、嘜頭;

    目前實際操作業務中常用證書有:

    1、UN38.3:適合幾乎涉及全球範圍,屬於安全和效能測試,只要涉及空運包裝中含有鋰電池,無論是小型紐扣電池還是安裝在裝置的電池上,或者帶有裝置包裝電池在一起,需要UN38.3測試和空/海運輸鑑定報告(國內)後方可以運輸。

    2、電池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它也可以轉化為化學安全規範或化學安全資料規範。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是用來說明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性質(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使用者的健康狀況(如癌症,先天缺陷等)。)可能產生許多客戶遇到此類問題的檔案的危害,MSDS可由製造商按照相關規則自行編寫。但是,為了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標準化,我們可以向專業機構申請編制。

    3.空運/海運運輸鑑定報告:

    對於來自中國(香港除外)電池的相關產品,最終的航空運輸識別報告必須由民航局直接授權的危險貨物識別機構核實和簽發。具體國家可能會對相關電子產品做進一步的 每個包裝件內鋰電池的淨重必須符合貨機限量運輸要求,並和鑑定報告上的淨含量範圍保持一致;

    4. 鋰電池包裝用紙箱和托盤上均需貼相關嘜頭和危標,標籤必須貼在紙箱上同一側面,且清晰可見,不可見的讓倉庫拍照留底,作為交貨檔案的一部分提供給現場作為證據;

    5. 廢棄的,用於回收、銷燬的鋰電池禁止運輸;

    6. 鋰電池運輸根據國家相關交通法規選擇使用危險品車輛駁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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