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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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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公文寫作
提高黨政機關公文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釋出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GB/T 9704-2012)。該標準於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標準是對國標《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訂,對公文用紙、印刷裝訂、格式要素、式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特別是將黨政機關公文用紙統一為國際標準A4型,首次統一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要素的編排規則,使黨政機關公文的表現形式更加規範。
前 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進行修訂。本標準相對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訂:
(a)標準名稱改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標準英文名稱也作相應修改;
(b)適用範圍擴充套件到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
(c)對標準結構進行適當調整;
(d)對公文裝訂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f)進一步細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編排要求;
(g)新增聯合行文公文首頁版式、信函格式首頁、命令(令)格式首頁版式等式樣。
公文格式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黨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排版和印製裝訂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規則,並給出了公文的式樣。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和單位的公文可以參照執行。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印製的公文,其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印製等要求按照本標準執行,其餘可以參照本標準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2.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2.2 版面
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2.2.2 字型和字號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2.2.3 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2.2.4 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3 印製裝訂要求
3. 1 製版要求
版面乾淨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3.2 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3.3 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騎馬訂或平訂的公文應當:
(a)訂位為兩釘外訂眼距版面上下邊緣各70mm處,允許誤差±4mm;
(b)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
(c)騎馬訂釘鋸均訂在折縫線上,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
包本裝訂公文的封皮(封面、書脊、封底)與書芯應吻合、包緊、包平、不脫落。
4 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4.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劃分
本標準將版心內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頁碼位於版心外。
4.2.1 份號
如需標註份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4.2.2 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註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
4.2.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註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2.4 發文機關標誌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檔案”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註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檔案”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準上下居中排布。
4.2.5 發文字號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後加“印發”二字。
版記中如有其他要素,應當將其與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用一條細分隔線隔開。
4.5 頁碼
一般用4號半形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 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
GB/T 9704—2012
5 公文中的橫排表格
A4紙型的表格橫排時,頁碼位置與公文其他頁碼保持一致,單頁碼錶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錶頭在切口一邊。
6 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5。
7 公文的特定格式
7.1 信函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居中排布,上邊緣至上頁邊為3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標誌。
發文機關標誌下4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細下粗),線長均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頂格居版心左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個要素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發文字號頂格居版心右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標題居中編排,與其上最後一個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條紅色雙線上一行如有文字,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首頁不顯示頁碼。
版記不加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分隔線,位於公文最後一面版心內最下方。
7.2 命令(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編排見7. 3. 5. 3。
7.3 紀要格式
紀要標誌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註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註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註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回覆列表
公文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註;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