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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噼裡啪啦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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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2982223651
1、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滿五年。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與美國公民結婚的除外)。在五年之中,不能連續超過半年的時間離開美國,如果超過半年以上,必須提供無意放棄美國住所的證明。
因此,也要相應地延長申請入籍的時間,而重新計算在美國的居留時間。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滿五年的最後半年裡進行,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裡至少居住了六個月的時間;
2、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連續保持三年的婚姻生活之後(與美國公民結婚的一方必須在已取得永久居留權之後,連續保持三年的婚姻生活。
注意:移民執法機構會前往申請人的居住地進行實地查訪,另外還會透過詢問鄰居、雙方親屬及同事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是否存在並保持婚姻關係的真實性),夫妻雙方才能一同向公民與移民服務局提出入籍的申請。
美國有關法律規定,與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因結婚而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證後,應在符合申請美國公民條件時,儘快申請入籍,以便早日成為美國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國公民的權利。但前提條件是必須有持續三年以上的婚姻關係;
3、入籍的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在美國已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十六歲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國公民權的,這時,可隨同父母自動取得美國國籍。
但16歲至18歲之間的子女,則必須獨立申請入籍。如果未滿18歲的,其父母當中有一名是美國公民而另一名是外華人時,由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一方在其子女滿18歲之前代其申請入籍;
4、必須具備初步的英語讀、聽、說和寫的能力。必須對美國曆史與憲法、移民法有一定的瞭解。審查入籍資格時移民官員以口試(面試)方式進行,入籍申請者要用英語回答有關美國曆史和美國政府方面的知識。
主要是對美國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組織機構與權利的瞭解,以及對美國憲法原則和重要修正案內容的瞭解(比如:第一任總統、現任總統的名字等);
以口試方式來考查入籍申請者英語的實際表達能力。此種試題由美國政府印刷並公開銷售。如果申請人在第一次口試時未能合格,允許申請者在一年以內還有兩次補考機會。
如果申請人年齡超過50歲,並在美國居留時間達20年以上的,可以免試英語,可由本國語言代替。新移民法還對年齡已超過55歲,並已在美國取得永久居留權後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請人,也實行免考英語,並由本國語言代替。
5、必須在美國五年的居留時間裡表現良好。美國有關法律規定:與他(她)人有通姦,有賣淫、重婚等行為,或不盡撫養義務,以及有酗酒、吸毒行為等,都屬於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6、申請公民身份者必須放棄原有的國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國籍,則不得成為美國公民。也就是說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注:申請加入美國國籍主要可以透過以下幾種型別進行:公民的直系親屬及配偶關係(此方式申請有優先權,入籍成功者的人數較多,等待獲得批准的時間也較短)、親屬關係、職業關係、政治庇護身份等。
透過投資移民,合法取得永久居留權後,可以申請美國國籍(但相對投資移民加拿大等國來說,投資移民美國需要的時間更長、條件更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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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美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取得美國國籍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根據出生地原則而取得美國國籍。按照出生地主義原則標準,一個人只要出生在美國境內就可以取得美國國籍而獲得美國公民資格,而不問其父母的國籍。但是,出生於外國駐美國使領館的使節家庭的子女則不能夠依此原則而獲得美國國籍。
2、根據血統原則而自動取得美國國籍。即只要美國公民在美國住過10年,而其中他們在14歲以後在美國度過滿5年,他們在外國出生的孩子也是一出生就成為美國公民的。
因此,關於美國公民的原始國籍,實際上是混合主義原則,即兼採出生地原則和血統原則,而以出生地原則為主。
3、因歸化等原因申請加入美國國籍獲批准後而取得美國公民的資格。以上兩種都是通常所說的土生土長的美華人,都是因為出生而自動取得美國國籍的,這也就是原始國籍。
但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還有大批歸化的人,即外國出生的“美華人”。根據美國國會的相關法律規定,歸化為美華人的基本條件是:年滿18歲,必須是非敵國僑民並且是合法進入美國,獲得永久居留權並在美國居住滿5年以上,在一州內居住至少滿6個月。
符合以上條件並希望加入美國國籍的人,應向公民與移民服務局提出申請,接受公民與移民服務局的審查,證明自己品德良好、信用可靠;
具備基本的英語讀、聽、說、寫的初步能力,瞭解基本的美國曆史、政府結構及憲法的一般知識,主要是對美國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組織機構和權利,還有對美國憲法原則以及重要修正案內容有所瞭解;
不屬於任何極權、極端、恐怖、黑社會性質等組織。歸化的公民必須宣誓效忠美國,履行作為美國公民的義務,並放棄原有國籍和對原來國家的效忠(宣誓程式一般不定期的集中舉行,現場會出現來自世界不同國家和民族及宗教信仰的人同時宣誓);
特殊規定
1、年齡限制。移民法規定,公民申請人必須年滿十八週歲。不過,此項條款有兩項例外。其一,入籍申請人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在美國和外國的戰爭中服役的軍人,可以不受年齡的限制。其二,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一方或雙方是美國公民,可以透過父母申請入籍;
2、合法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申請人必須是透過合法的途徑取得綠卡的。如果非公民取得綠卡的方式或手段非法的話,就不具備申請公民的資格。有的人取得公民身份後被移民局發現其綠卡身份有問題,不合法,結果導致公民身份喪失;
3、必須認可美國憲法原則,促進美國的良好秩序及幸福。美國法院關於“認可”的解釋是“不抱有敵意”。所以對憲法抱有敵意或者鼓吹推翻政府的人不被認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格”。同時,軍隊的逃兵或美國處在戰爭狀態時逃避兵役的人也將被認定不符合道德標準;
4、申請美國綠卡或者國籍時,如在申請過程中被移民機構發現提交虛假材料及其他違法情況,則會受到高額罰款、驅逐出境等情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美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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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崔豪傑123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一
申請人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5年,這是取得美國國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這5年中,申請人不能連續離開美國超過半年時間,如果超過半年以上,必須提供無意放棄美國住所的證明。如果申請人離開美國時間較長,其在美國的居留時間會重新計算,而申請入籍的時間也會相應地延長。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二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保持兩年的婚姻生活之後,才能夫妻雙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請。新移民法規定,與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因結婚而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證後,應在符合申請美國公民條件時儘快申請入籍,以便早日成為美國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國公民的權利。但前提條件必須是婚姻關係持續兩年以上。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三
申請人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滿5年的最後半年裡進行,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裡至少居住了6個月的時間。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四
入籍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在美國已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16歲以下的子女,若其父母已取得美國公民權,可隨同父母自動取得美國國籍。但16歲至18歲之間的子女,則必須獨立申請入籍。此外,如果未滿18歲的子女,其父母當中有一名是美國公民而另外一名是外籍人士時,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滿18歲之前代其申請入籍。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五
申請人必須具備初步的英語讀、聽、說和寫的能力。入籍的申請人應對英語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具有一定的英語能力,審查入籍資格時移民局官員會對申請人進行口試,入籍申請者要用英語回答有關美國曆史和美國政府方面的知識。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六
申請人必須在美國5年的居留時間裡表現良好。美國移民法規定,與他人有通姦行為、賣淫行為或重婚行為,或不盡撫養義務,以及有酗酒、吸毒行為等,都屬於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七
申請人必須對美國曆史與憲法、移民法有一定的瞭解。主要是對美國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組織機構與權利的瞭解,以及對美國憲法原則和重要修正案內容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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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滿五年。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與美國公民結婚的除外)。在五年之中,不能連續超過半年的時間離開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