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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似水年華8079

    管仲作為一名政治家,需要處理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的政務。其治國理政思想也分別見於《管子》一書的各個篇章中,如《法禁》《任法》《明法》《論法》等篇主要闡述法治思想;《國蓄》《乘馬》《輕重》《海王》諸篇闡釋經濟思想;《度地》《地員》《五行》《四時》等篇闡述生態思想,等等。《管子》的思想內涵專而不偏,博而不雜,充實而系統,顯示了一代名相管仲的高屋建瓴的政治眼光和海納百川的思想氣魄。本文便從這一角度出發,跳出學派歸屬的思路,透過分析《管子》中治國理政的思想智慧,以史為鑑,期冀能夠有助於當今生產生活的發展。

    《管子》的法治思想——確立法律的至高無上,保證公正性,立法因應時事,注重禮法並用

    法令制度作為統治者管理國家最重要的工具,尤其為人所重視。法令的嚴整與否、法制的貫徹與否,關乎國家存亡大計。因此在《管子》中,單獨闢出數篇內容專門論述。其中所蘊含的法治思想,大致可分為以下四方面。

    確立法律的至高無上地位,保障法律權威。法律之所以至高無上,是因為法律是社會全體成員一體遵循的行為規範。《任法》篇中說:“有生法,有守法,有法於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為大治。”《管子》認為,法雖然由君主創設,但君主本身也要服從於法律約束,這樣才能明確法律權威,達到天下“大治”。此外,《任法》篇中還提到,“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聖君之實用也”“不法法則事無常,法不法則令不行”“法者民之父母也”。《管子》將法提升至天下之至道、治國之根本、百姓之父母的崇高地位,足見其對於法律權威性的重視,其目的無非在於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圍,促使各階層的人們都對法律保持敬畏。

    保證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如果要有效施行,就必須保證法律公正、執法公平。《任法》篇中說道:“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無私也……上以公正論,以法制斷,故任天下而不重也……夫私者,壅蔽失位之道也。”其意為:按法制辦事,就應該像天地對待萬物那樣沒有私心。君主憑公正原則來考論政事,憑法制來裁斷是非,所以擔負治理天下的大任而不感到沉重。如果以私心干涉法律,那就會使政令不能通行。

    立法需要因應時事。立法的優劣、具體與否、執行的難易程度都會對治中國產生相當的影響。因此,立法一定要遵循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管子》提出了“法天地之位,象四時之行,以治天下”的觀點。強調法制必須要效法天道,合乎四時,使法律的制定符合自然和社會的發展規律。因此“順應天道”是《管子》第一條非常重要的立法原則。除此原則外,在《管子》一書中還提出了立法要“順乎人性,合乎人情”的立法思維。《形勢解》中說道,“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惡死,莫不欲利而惡害”。因此,國君若想治理好國家,必須“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後聽上,聽上然後政可善為也”。因此,立法必須順乎人性,合乎人情,順應民心。

    《管子》還強調“禮(德)法並用”。《管子》認為法律是天下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治國的重要工具。但又並未忽視和排斥道德、禮義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因為法治並不是萬能的,不可能解決社會發展中的一切問題。因此,《管子》在強調“以法治國”的同時,也更加重視“禮”的作用。《牧民》篇中把“禮、義、廉、恥”比作“國之四維”,並認為“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四維張則君令行,四維不張,國乃滅亡。”這裡《管子》把道德教化與法治並列起來,提到治亂興亡的高度。《管子》的最終理想,是希望使人們自覺重德守法,以達到“法立而不用,刑設而不行”的目標。法、禮相輔,是《管子》法治思想的一大創新點。

    《管子》的經濟思想——實施國家調控,注意縮小貧富差距

    財政收入作為統治者實行統治的物質基礎,是影響國家興亡的決定性因素。而經濟發展與否又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因此,古往今來的統治者無不重視發展經濟。管仲亦是如此,他在任期間施行的一系列經濟改革是齊國崛起的關鍵。其重視經濟的思想也深刻地反映在《管子》中:《管子》有幾乎一半篇章都涉及經濟,其中包括農業、工商業、物價調控等諸多方面。由此,《管子》也成為研究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史最寶貴的資源之一。

    《管子》經濟思想的一大特色,就是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實施國家宏觀調控。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透過國家吞吐大宗物資來穩定市場物價、為國家牟取利潤,所謂,“以重射輕,以賤洩平”。“以重射輕”,指國家商品的價格較低時,運用大量貨幣購入商品。這時貨幣對商品來說比價較高,即“幣重”。而“以賤洩貴”,指在商品價格上漲時,大商人往往囤貨居奇,牟取贏利。這時國家把過去購入的商品以較市價低廉的價格大量拋售,迫使商人把囤積的商品售出,從而使商品的價格下跌。最終達到調控、穩定物價的目的。

    另一方面,把貨幣和糧食這兩種關鍵物資作為控制商品流通和整個國民經濟的關鍵槓桿。在貨幣方面,主張國家壟斷貨幣發行;而對於糧食方面,則透過運用國家掌握的貨幣資源,在糧價漲落時吞吐糧食,以穩定糧價,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管子》經濟思想的另一大特色,是注意到了縮小社會貧富差距對於國家的重要意義。《管子》認為人民貧富差距太大則會導致社會動盪,不利於國家統治,《五輔》中說“貧富無度則失”“甚富不可使,甚貧不可恥”,《國蓄》中說,“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以貧富不齊也”。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如果民過於富足,衣食無憂,則可能會輕爵賤祿,對君的依賴性就會減少,就不能為君所用;如果民過於貧窮就會為了生存無所顧忌,甚至鋌而走險,抗拒法律,這兩種情況同樣會成為“不牧之民”。同時,從經濟角度來說,貧富差距太大則會影響農民從事生產的熱情,從而制約農業的發展。《管子》認為在“百業”中農業是最薄利的,而工商業贏利最大,如果放任工商謀取暴利而忽視農業,會動搖國家之本,後果不堪設想。《治國》說:“今以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則民捨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國貧矣。”

    雖然這其中有古代統治者“馭民之術”的消極成分,但《管子》較早地注意到貧富差距過大對國家的危害,則是需要肯定的。為此,《管子》提出了一些縮小貧富差距的措施。具體辦法是:關注經濟弱勢群體,並給予撫卹。所謂“養長老,慈幼孤,恤鰥寡,問疾病,吊禍喪,此謂匡其急。衣凍寒,食飢渴,匡貧窶,振罷露,資管乏絕,此謂振其窮”;其次,對贏利單薄的農業實行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春天時給予財政貸款、貸給其種子或發放農業用具幫助生產等措施,以保證農業再生產的穩步推進。

    《管子》的生態思想——“人與天調,然後天地之美生”

    《管子》的生態思想,是建立在敬畏自然、遵循客觀自然規律的基礎上的,所謂“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春夏秋冬不更其節,古今一也”(《形式》),進而認識到自然生態作為人類生存發展基礎的重要意義。關於這一點,在《禁藏》《霸言》《牧民》諸篇中有集中體現,如“民之所生,衣與食也。食之所生,水與土地也”(《禁藏》),“不務天時則財不生,不務地利則倉廩不盈”(《牧民》),“以時為寶”,“聖人能輔時,不能違時。智者善謀,不如當時。精時者,日少而功多”(《霸言》)。《禁藏》中關於四時耕作的論斷,明確強調人的生存和發展必須要按照四季的規律來執行,最終得出“人與天調,然後天地之美生”的結論。

    《管子》認為,人必須透過積極地配合順應著天地的變化,從而達到與天地的和諧相處,才能從自然中合理獲取所需資源。反之,如果違背自然規律,則會遭到相應懲罰,即所謂“四者俱犯,則陰陽不和,風雨不時,大水漂州流邑,大風漂屋折樹,火暴焚地憔草天冬雷,地冬霆,草木夏落而秋榮蟄蟲不藏,宜死者生,宜蟄者鳴直多騰蟆,山多蟲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國貧法亂,逆氣下生。”(《管子·七臣七主》)

    除此之外,《管子》中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也值得矚目。《管子·立政》雲:“修火憲,敬山澤林數積草夫財之所出,以時禁發焉,使民於宮室之用,薪蒸之所積,虞師之事也。”森林失火是國家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管子》主張國家應該制定防火法令,重在預防。此外,還要按照時節封禁山林,以保護森林的成長,不至於遭受過度開採。“山林雖近,草木雖美,宮室必有度,禁發必有時,是何也?曰大木不可獨伐也,大木不可獨舉也,大木不可獨運也,大木不可加之薄牆之上。故曰,山林雖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國雖充盈,金玉雖多,宮室必有度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鱉雖多,周署必有正,船網不可一財而成也。非私草木愛魚鱉也,惡廢民於生谷也。”也就是說,山林的開採要有節制,要遵循自然規律,在樹木快速生長的季節,是禁止砍伐的;江河雖然廣闊,但是漁業捕撈也要有限度,不得用網眼過密的網捕魚,禁止捕撈小魚幼魚,以保護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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