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性行為是幼兒,特別是小班幼兒常見的一種不良行為。攻擊性行為又稱侵犯性行為,侵犯性是指身體上的進攻(打、踢、咬)、言語上的攻擊(大聲叫嚷、叫喊名字、貶低人),也可以是侵犯別人的權利(如用暴力搶走別人的東西)。如果從攻擊別人的意圖出發,則主要指那些企圖損害別人或物的行為,其重要性是考慮侵犯的動機。而在心理學把攻擊性行為定義為他人不願意接受的出於故意或攻擊性目的的傷害行為,這種有意傷害包括直接的身體傷害(打人)、語言傷害(罵人、嘲笑人)和間接的、心理上的傷害(如背後說壞話、造謠誣衊)。有傷害他人的意圖但未造成後果的攻擊性行為仍然屬於攻擊性行為。但孩子們在一起玩耍時無敵意的推拉動作則不是攻擊行為。 攻擊性行為是幼兒期孩子比較容易出現的一種問題行為,是一種不受歡迎卻經常發生的行為。年齡越小的兒童攻擊性行為越強(為了玩具和其他物品)。凡帶過小班的教師都有同感,小班家長找老師告狀的最多,大多數是因為孩子被、咬了手指、被人推了等等. 一、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特點及危害 (一)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特點 1、幼兒攻擊性行為頻繁。幼兒期是社會性萌芽時期,開始喜歡友伴和團體的遊戲活動,同時又是自我為中心的階段,缺乏必要的社會交往經驗,兩者相互衝突矛盾的結果,便產生了攻擊性行為。主要表現為:為了爭搶玩具和其他物品而進行直接爭搶,或破壞玩具或物品。另外活動空間狹窄、遊戲材料不足也是引起幼兒攻擊性行為的重要因素 2、幼兒更多依靠身體的攻擊,而不是言語的攻擊。比如,一但他們所要玩的玩具被別人拿走,他們立刻就會產生敵意,並用抓、打、咬的方式來搶奪玩具,而並不是用言語來攻擊對方. 3、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存在明顯的性別差異.有研究表明,攻擊性行為傾向與雄性激素水平有關,所以,通常男孩比女孩的攻擊性行為多,這是生理因素造成的,當然,由於受氣質的影響,同性別的孩子也會有不同的行為方式。那些身體強壯、精力旺盛、易怒、易哭鬧的幼兒容易出現攻擊性行為。 (二)幼兒攻擊性行為的危害 幼兒的攻擊性行為不但會對他人或集體造成危害,對其個體的健康發展也是很不利的,而且也阻礙兒童社會性、個性和認知的發展。大量研究表明,有攻擊性行為的孩子,其同伴關係一般較差。大多數同齡孩子會對其避而遠之,在小班,由於一些攻擊性行為較強的幼兒的影響,常常導致受其欺負的小朋友產生心理恐懼,甚至不願上幼兒園。使得老師對家長的工作難做。而且,由於攻擊性幼兒惹事生非,影響正常的生活和教學秩序,使得老師需花很多時間來解決因此產生的矛盾,故而很多老師對這樣的孩子也感到頭疼。攻擊性行為還會延續至青年和成年,會出現人際關係緊張,社交困難。更要引起人們重視的是,如果對幼兒的攻擊性行為不及時加以干預、矯治。那麼,這種孩子長大後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據資料表明,在青少年暴力犯罪的犯罪行為當中,7%的暴力少年犯在早年兒童期就被認定為有攻擊性行為。因此,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研究一直是發展心理學家們最感興趣的研究課題之一,也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研究的重要內容。幼兒的可塑性是很強的,我們的家長和幼教工作者更應加強這方面的認識,儘早干預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控制與矯治。 二、幼兒攻擊性行為影響因素 (一)父母的懲罰 研究發現攻擊型男孩的父母對他們懲罰的多,即使他們行為正確也施以經常的懲罰。懲罰對攻擊型和非攻擊型的兒童能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於攻擊型的幼兒不能抑制攻擊性,否則會加重他們攻擊性行為。 (二)榜樣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對於正處在以模仿為主要學習手段的幼兒時期的孩子們來說更是如此。電視上的攻擊性榜樣能增加幼兒的攻擊行為,所以家長和老師一定要讓幼兒少接觸有過多暴力畫面的電視和動畫片,如“奧特曼”等,模仿也是幼兒攻擊性行為的另一個原因,另外,父母打架對幼兒也有影響。 (三)強化 在孩子出現攻擊性行為時,父母不加制止或聽之任之,就等於強化了孩子的侵犯行為,同伴之間也能學會攻擊性行為,所以在幼兒園一定要控制和及時制止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發生。 (四)挫折 攻擊性行為產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挫折。成人強制孩子遵守某些日常規則,或者要求他們剋制某些感興趣的活動的時候,他們往往發起脾氣來,或者當一個孩子興趣正濃而受到其他夥伴干擾破壞的時候,他們的憤怒往往引起攻擊性行為,一個受挫折的孩子比一個心滿意足的孩子更具有攻擊性,所以我們的家長應該多鼓勵孩子好的方面。 三、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控制 幼兒出現過多的攻擊性行為,這是一個需要社會、家庭、幼兒園都加於關注的問題。要減少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光靠教師的糾正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與家庭都要重視。 (一)社會方面 社會應對傳媒等文化部門加強管理。一方面,對於一些暴力場面,當局應禁止它們出現在兒童節目中,對即將播出的幼兒節目應嚴格審查後再允許播出。涉及到打鬥或暴力的電視節目,應在播出之前或是宣傳時講明白適合什麼年齡階段的觀眾收看,也好讓家長們可以及時地制止幼兒收看這些節目,以減少大眾傳媒的攻擊暴力資訊對幼兒的影響。另一方面,在幼兒的讀物、玩具等方面也應該加強監管,在幼兒的書籍當中避免出現一些暴力、血腥的場面,在幼兒玩具方面也要儘量杜絕象模擬手槍等危險玩具的出現和買賣。 (二)家庭方面 有的家長對幼兒出現攻擊性行為後,會對幼兒進行一些相應的懲罰。懲罰也是抑制幼兒攻擊性行為出現的一個有效手段,但是要注意以下三點: 1、懲罰要及時進行。在家庭裡實施懲罰的手段應在幼兒犯錯後,要及時地對幼兒進行相應的懲罰,不要把這個過錯留到忍無可忍時才想起要採取措施。 2、懲罰要一致;幼兒會有一些他特別喜歡的玩具或是電視節目,家長可以利用這一點,當幼兒出現攻擊性行為時,家長就可以沒收他非常喜歡的玩具,或是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許他看他平常喜歡看的節目,讓他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定的後果。但是懲罰幼兒時,父母的意見應該統一,所謂的“嚴父慈母”並不是說幼兒犯了錯,父親懲罰他時母親卻出來庇護,這樣很容易讓幼兒感到困惑:他所出現的攻擊性行為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所以在對幼兒進行懲罰時,家長的言行與意見一定要一致。 3、懲罰強度適當。並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打罵並不是一種合適的的懲罰方法,有的孩子在家裡出現了攻擊行為,受到嚴厲的打罵與責備,在家裡他就會變得小心翼翼的,但是出了家門以後,他卻會變得變本加厲而更具有攻擊性,所以懲罰的強度一定要適當。 (三)幼兒園方面 1、正面引導、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最佳化幼兒的活動環境,減少環境中的不利刺激,如:提供給幼兒足夠的活動材料,避擴音供有攻擊性傾向的玩具(如;刀槍、棍棒等),選擇富有教育意義的健康的影視節目。提高幼兒的認知水平,促使幼兒在行為和認知上保持統一。幼兒年幼無知,辨別是非的能力差,我們要教會幼兒識別好與壞,知道哪些行為是對的,受人歡迎的,哪些行為是錯的,被人討厭的。在此基礎上,引導幼兒掌握正確的行為規範,當發生糾紛和矛盾時,要注意培養幼兒解決問題的多元性思維能力,學會用協商、轉換等多種形式來解決糾紛和矛盾。 2、反面教育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我們對孩子的攻擊性行為表現出“不一致反應”,即對其攻擊性行為不強化,不予注意,而對其被攻擊的物件卻給予充分的關注,在此同時,我們用移情訓練法正確引導。引導幼兒觀察和感受別人的情緒、情感體驗,並由情緒、情感的變化而帶來積極的行為變化,幼兒逐漸懂得有利於別人的事就去做,不利於他人的事就不去做。 輕度的懲罰與合理科學的規則相結合,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我們在實施懲罰規則的同時建立合理科學的規則,幫助幼兒內化規則,如:值日輪流規則;小組長競賽規則等。使幼兒自覺遵守規則,以規則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從而減少攻擊性行為的出現。 3、從培養被攻擊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著手,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經過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有所好轉,但親社會行為不穩定,我們發現:他們的攻擊物件都針對一些較弱小的同伴,一般被攻擊者極少有反擊行為,因而我們從培養被攻擊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著手,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有攻擊性行為的幼兒採取的攻擊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幼兒不加選擇地攻擊任何一個小夥伴,有的幼兒則專門向弱小的孩子挑釁,這可能是他們認識到攻擊強壯的小夥伴會遭到反擊的緣故吧。根據帕特森的“消極反應會強化幼兒攻擊性行為”的觀點,我們有意識地教給被攻擊者自我防禦的能力。 對於攻擊性較強的幼兒,只要家長和老師齊心協力,透過教師正確的引導和家長的配合與溝通,並採取一系列的措施,社會、家庭、幼兒園形成合力。幼兒一定能在有效引導下逐漸學會適應他人,不斷地調整自己的行為,掌握良好的行為準則,學習與他人建立融洽的關係,形成關心他人、與他人通力合作的良好品質,從而在源頭上減少攻擊性行為的發生成為,一個健康、活潑的孩子。
攻擊性行為是幼兒,特別是小班幼兒常見的一種不良行為。攻擊性行為又稱侵犯性行為,侵犯性是指身體上的進攻(打、踢、咬)、言語上的攻擊(大聲叫嚷、叫喊名字、貶低人),也可以是侵犯別人的權利(如用暴力搶走別人的東西)。如果從攻擊別人的意圖出發,則主要指那些企圖損害別人或物的行為,其重要性是考慮侵犯的動機。而在心理學把攻擊性行為定義為他人不願意接受的出於故意或攻擊性目的的傷害行為,這種有意傷害包括直接的身體傷害(打人)、語言傷害(罵人、嘲笑人)和間接的、心理上的傷害(如背後說壞話、造謠誣衊)。有傷害他人的意圖但未造成後果的攻擊性行為仍然屬於攻擊性行為。但孩子們在一起玩耍時無敵意的推拉動作則不是攻擊行為。 攻擊性行為是幼兒期孩子比較容易出現的一種問題行為,是一種不受歡迎卻經常發生的行為。年齡越小的兒童攻擊性行為越強(為了玩具和其他物品)。凡帶過小班的教師都有同感,小班家長找老師告狀的最多,大多數是因為孩子被、咬了手指、被人推了等等. 一、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特點及危害 (一)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特點 1、幼兒攻擊性行為頻繁。幼兒期是社會性萌芽時期,開始喜歡友伴和團體的遊戲活動,同時又是自我為中心的階段,缺乏必要的社會交往經驗,兩者相互衝突矛盾的結果,便產生了攻擊性行為。主要表現為:為了爭搶玩具和其他物品而進行直接爭搶,或破壞玩具或物品。另外活動空間狹窄、遊戲材料不足也是引起幼兒攻擊性行為的重要因素 2、幼兒更多依靠身體的攻擊,而不是言語的攻擊。比如,一但他們所要玩的玩具被別人拿走,他們立刻就會產生敵意,並用抓、打、咬的方式來搶奪玩具,而並不是用言語來攻擊對方. 3、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存在明顯的性別差異.有研究表明,攻擊性行為傾向與雄性激素水平有關,所以,通常男孩比女孩的攻擊性行為多,這是生理因素造成的,當然,由於受氣質的影響,同性別的孩子也會有不同的行為方式。那些身體強壯、精力旺盛、易怒、易哭鬧的幼兒容易出現攻擊性行為。 (二)幼兒攻擊性行為的危害 幼兒的攻擊性行為不但會對他人或集體造成危害,對其個體的健康發展也是很不利的,而且也阻礙兒童社會性、個性和認知的發展。大量研究表明,有攻擊性行為的孩子,其同伴關係一般較差。大多數同齡孩子會對其避而遠之,在小班,由於一些攻擊性行為較強的幼兒的影響,常常導致受其欺負的小朋友產生心理恐懼,甚至不願上幼兒園。使得老師對家長的工作難做。而且,由於攻擊性幼兒惹事生非,影響正常的生活和教學秩序,使得老師需花很多時間來解決因此產生的矛盾,故而很多老師對這樣的孩子也感到頭疼。攻擊性行為還會延續至青年和成年,會出現人際關係緊張,社交困難。更要引起人們重視的是,如果對幼兒的攻擊性行為不及時加以干預、矯治。那麼,這種孩子長大後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據資料表明,在青少年暴力犯罪的犯罪行為當中,7%的暴力少年犯在早年兒童期就被認定為有攻擊性行為。因此,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研究一直是發展心理學家們最感興趣的研究課題之一,也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研究的重要內容。幼兒的可塑性是很強的,我們的家長和幼教工作者更應加強這方面的認識,儘早干預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控制與矯治。 二、幼兒攻擊性行為影響因素 (一)父母的懲罰 研究發現攻擊型男孩的父母對他們懲罰的多,即使他們行為正確也施以經常的懲罰。懲罰對攻擊型和非攻擊型的兒童能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於攻擊型的幼兒不能抑制攻擊性,否則會加重他們攻擊性行為。 (二)榜樣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對於正處在以模仿為主要學習手段的幼兒時期的孩子們來說更是如此。電視上的攻擊性榜樣能增加幼兒的攻擊行為,所以家長和老師一定要讓幼兒少接觸有過多暴力畫面的電視和動畫片,如“奧特曼”等,模仿也是幼兒攻擊性行為的另一個原因,另外,父母打架對幼兒也有影響。 (三)強化 在孩子出現攻擊性行為時,父母不加制止或聽之任之,就等於強化了孩子的侵犯行為,同伴之間也能學會攻擊性行為,所以在幼兒園一定要控制和及時制止幼兒攻擊性行為的發生。 (四)挫折 攻擊性行為產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挫折。成人強制孩子遵守某些日常規則,或者要求他們剋制某些感興趣的活動的時候,他們往往發起脾氣來,或者當一個孩子興趣正濃而受到其他夥伴干擾破壞的時候,他們的憤怒往往引起攻擊性行為,一個受挫折的孩子比一個心滿意足的孩子更具有攻擊性,所以我們的家長應該多鼓勵孩子好的方面。 三、對幼兒攻擊性行為的控制 幼兒出現過多的攻擊性行為,這是一個需要社會、家庭、幼兒園都加於關注的問題。要減少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光靠教師的糾正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與家庭都要重視。 (一)社會方面 社會應對傳媒等文化部門加強管理。一方面,對於一些暴力場面,當局應禁止它們出現在兒童節目中,對即將播出的幼兒節目應嚴格審查後再允許播出。涉及到打鬥或暴力的電視節目,應在播出之前或是宣傳時講明白適合什麼年齡階段的觀眾收看,也好讓家長們可以及時地制止幼兒收看這些節目,以減少大眾傳媒的攻擊暴力資訊對幼兒的影響。另一方面,在幼兒的讀物、玩具等方面也應該加強監管,在幼兒的書籍當中避免出現一些暴力、血腥的場面,在幼兒玩具方面也要儘量杜絕象模擬手槍等危險玩具的出現和買賣。 (二)家庭方面 有的家長對幼兒出現攻擊性行為後,會對幼兒進行一些相應的懲罰。懲罰也是抑制幼兒攻擊性行為出現的一個有效手段,但是要注意以下三點: 1、懲罰要及時進行。在家庭裡實施懲罰的手段應在幼兒犯錯後,要及時地對幼兒進行相應的懲罰,不要把這個過錯留到忍無可忍時才想起要採取措施。 2、懲罰要一致;幼兒會有一些他特別喜歡的玩具或是電視節目,家長可以利用這一點,當幼兒出現攻擊性行為時,家長就可以沒收他非常喜歡的玩具,或是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許他看他平常喜歡看的節目,讓他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定的後果。但是懲罰幼兒時,父母的意見應該統一,所謂的“嚴父慈母”並不是說幼兒犯了錯,父親懲罰他時母親卻出來庇護,這樣很容易讓幼兒感到困惑:他所出現的攻擊性行為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所以在對幼兒進行懲罰時,家長的言行與意見一定要一致。 3、懲罰強度適當。並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打罵並不是一種合適的的懲罰方法,有的孩子在家裡出現了攻擊行為,受到嚴厲的打罵與責備,在家裡他就會變得小心翼翼的,但是出了家門以後,他卻會變得變本加厲而更具有攻擊性,所以懲罰的強度一定要適當。 (三)幼兒園方面 1、正面引導、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最佳化幼兒的活動環境,減少環境中的不利刺激,如:提供給幼兒足夠的活動材料,避擴音供有攻擊性傾向的玩具(如;刀槍、棍棒等),選擇富有教育意義的健康的影視節目。提高幼兒的認知水平,促使幼兒在行為和認知上保持統一。幼兒年幼無知,辨別是非的能力差,我們要教會幼兒識別好與壞,知道哪些行為是對的,受人歡迎的,哪些行為是錯的,被人討厭的。在此基礎上,引導幼兒掌握正確的行為規範,當發生糾紛和矛盾時,要注意培養幼兒解決問題的多元性思維能力,學會用協商、轉換等多種形式來解決糾紛和矛盾。 2、反面教育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我們對孩子的攻擊性行為表現出“不一致反應”,即對其攻擊性行為不強化,不予注意,而對其被攻擊的物件卻給予充分的關注,在此同時,我們用移情訓練法正確引導。引導幼兒觀察和感受別人的情緒、情感體驗,並由情緒、情感的變化而帶來積極的行為變化,幼兒逐漸懂得有利於別人的事就去做,不利於他人的事就不去做。 輕度的懲罰與合理科學的規則相結合,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我們在實施懲罰規則的同時建立合理科學的規則,幫助幼兒內化規則,如:值日輪流規則;小組長競賽規則等。使幼兒自覺遵守規則,以規則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從而減少攻擊性行為的出現。 3、從培養被攻擊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著手,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 經過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有所好轉,但親社會行為不穩定,我們發現:他們的攻擊物件都針對一些較弱小的同伴,一般被攻擊者極少有反擊行為,因而我們從培養被攻擊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著手,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有攻擊性行為的幼兒採取的攻擊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幼兒不加選擇地攻擊任何一個小夥伴,有的幼兒則專門向弱小的孩子挑釁,這可能是他們認識到攻擊強壯的小夥伴會遭到反擊的緣故吧。根據帕特森的“消極反應會強化幼兒攻擊性行為”的觀點,我們有意識地教給被攻擊者自我防禦的能力。 對於攻擊性較強的幼兒,只要家長和老師齊心協力,透過教師正確的引導和家長的配合與溝通,並採取一系列的措施,社會、家庭、幼兒園形成合力。幼兒一定能在有效引導下逐漸學會適應他人,不斷地調整自己的行為,掌握良好的行為準則,學習與他人建立融洽的關係,形成關心他人、與他人通力合作的良好品質,從而在源頭上減少攻擊性行為的發生成為,一個健康、活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