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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地平線的石頭

    某些孔子門徒的精神勝利法。讓漢族女人把裹足堅持下來。滿清得天下後,很多讀書人雖然屈服但是不敢反抗,華夷之分又是大節,,不敢剪辮子,就讓女人裹腳,以示滿人和我們不一樣,八旗的女人是不裹腳的。說白了裹腳就是漢族文人向滿清說我們不屈服,只不過女人是犧牲品,滿清統治者偷笑,然後滿足了他們,悲哀又悲壯。

  • 2 # 我是趙帥鍋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就像我們現在,國家一再強調要遏制高房價,但房價卻一個勁的上漲,這是為啥?市場需求在這裡!換句話說,雖然乾隆早就廢除了裹足,但民間對裹足依然有強大的需求,當男人們在潛意識裡都覺得裹足的女人才是美女、才是正經人、才是能夠娶回家的女人時,在那種女子根本沒有話語權和獨立權的背景下,大部分女人自然只能選擇去接受,繼續去裹足,誰都不願意成為別人眼中的另類,也沒有多少人能夠承擔這種壓力。

    另一方面,當一個女人透過裹足,就能夠讓男人高看一眼,就能夠贏得當時人們的尊重和認可,或者帶來一些實實在在的好處,自然會有一批又一批的人趨之若鶩,雖然最高層已經廢除了裹足,但問題是,他也沒有去反對,沒有去強迫大家以後不能再裹足,只是說他廢除了強制裹足,大家以後可以自己選擇,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自然傾向於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至少在當時的環境下是有利的。

    所以說,乾隆雖然廢除了裹足,但民間大眾腦海中所形成的這種觀念卻並不是一下子能夠改變的,當女人透過裹足能夠避免自己成為異類、又或者是給自己帶來某些好處,大家自然會繼續做這件事情。這就好像,大家都知道國家在監管房價,將來有可能會跌,自己買房不僅要掏空兩家人的積蓄,還要揹負房貸的壓力,但一旦有機會,大家還是毫不猶豫掏錢買房,為啥?環境所逼!還有很多女生也知道過渡減肥、整形對身體不好,但還是會趨之若鶩的去做,為啥?有好處唄!

  • 3 # 潯陽鹹魚

    首先,滿族的婦女自己一開始是不纏足的,清朝的統治者對漢族婦女纏足的習俗一向都是反對的,而且在乾隆之前早就有過禁令。

    比如在康熙三年(1664年),就下詔說從康熙元年以後出生的女孩子不許纏足,如果纏足就要拿住家長問罪,但是纏足此時早就成為社會風俗的一部分,並不是說禁就禁的,更有甚者,有人拿纏足犯罪的事情,故意攻訐仇家,一時誣告之風盛行,搞得康熙皇帝不得不在康熙七年(1668 年)收回成命。

    皇帝在社會風俗面前敗下陣來,這使得一些小腳愛好者非常開心,而當年清兵入關的時候,頒佈過“剃髮令”,在武力的高壓之下,漢族男人不得不剃掉了頭髮,只有極少一部分人借出家當道士躲開了。

    男人的剃髮行為,被認為是像滿清統治者投降的象徵,但是女子纏足的習俗卻沒能被皇帝禁止,於是許多人便沾沾自喜於“男降女不降”,女子纏足成為了不向清朝統治者屈服的象徵,纏足竟在全國掀起了一股熱潮,小腳受到了狂熱的追捧,不僅僅是士大夫,連小門小戶的女子也紛紛纏足,而且腳是越纏越小。

    這時的滿清,作為一個群體,他們在文化上是落後的,當他們接觸到先進的漢文化時,很有可能不加辨別,就把先進文化中的糟粕也一股腦兒繼承過來,一開始部分滿清貴族對纏足也發生了濃厚的興趣,但清朝統治者可以說比當年的金國、元朝統治者腦袋更為清醒,他們從一開始就反對纏足。

    皇太極曾親自下令,滿族婦女有學習漢族婦女裹腳的,要治以重罪;

    順治元年,孝莊皇太后也曾下諭旨說,送纏足女子入宮的,斬;

    順治二年下詔說,天下從這一年出生的女孩都不許纏足;

    順治十七年再次下令,要全天下革除纏足的陋習;

    康熙七年(1668年)雖然取消了禁令,但所有八旗女子是絕對不能纏足的,至於乾隆的纏足禁令,絕大多數也是為八旗女子而下的,因為漢人纏足已經是無法禁絕了,日後道光帝的禁令也是為了禁絕八旗女子纏足。

    那麼如果八旗女子都不纏足,那乾隆和道光為什麼要下禁令呢?其實纏足對於滿族婦女來說還是很有誘惑力的,因為世風就是這樣,不少八旗女子也就偷偷纏足,尤其漢軍八旗的女子,以至於皇帝要多次下禁令。

    不過雖然皇帝下了禁令,但八旗女子還是對小腳十分羨慕,所以她們發明出了一個折中的產物:刀條兒。

    到了光緒年間,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但這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三寸金蓮”,而是一種小一點的天足。

    那麼,皇帝真的不喜歡纏足嗎?別人不太清楚,但乾隆皇帝極有可能是有這個愛好的。當時東陵被孫殿英開啟之後,時任東陵盜案審查委員會委員的徐森玉先生在乾隆皇帝的屍骨旁邊發現了一具有著三寸金蓮的殉葬漢女,這也許就是乾隆的一個秘密愛好吧。

    也由此可見,風俗並不是皇帝的一紙禁令可以禁止的,連皇帝本人都可能被風俗帶動。

  • 4 # 小小嬴政

    可以肯定的是清朝滿族女子不裹足,並且清朝統治者對於女子纏足深惡痛絕,曾下嚴令禁止,在當時這種禁令嚴到什麼程度呢?你知道“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命令嗎?基本跟這個差不多。

    其實,後金還沒入關前,太宗皇太極就於1638年下令: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後來,孝莊皇太后下的命令更嚴: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立斬。

    纏足不要命,要命不纏足,就這麼嚴的禁令,都沒能抵擋住陋習的延續,最終迫於無奈,取消了禁令,但是對八旗的女人們卻從未開禁。

    儘管滿足的女性從不裹腳,但根據普遍的審美標準,大腳絕對不太雅觀,怎麼辦呢?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滿族的女性便發明了一種高底鞋,將腳藏在裙子裡,這樣就看不到大腳了。

    話又說回來,是什麼民族信仰讓漢族女人們堅持裹腳不動搖呢?積習為何如此難改?

    所謂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姣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列舉,但是尤以宋朝最為突出。

    而關於纏足的起源向來都是眾口不一,有的說始於五代時期,有的還說始於隋朝,甚至有的說源於妲己的神話傳說,總之,說法很多。

    但是,根據近些年來考古資料以及詩人的文學作品考證,纏足起源於北宋中期。

    在福建福州宋墓出土的六雙女鞋,長為13釐米左右,寬為5釐米左右,後來被專家認為是裹腳起源於宋朝的有力證據。

    後來,在宋徽宗宣和年間,纏足風俗有了較大的發展,而到了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大盛時期。

    再後來,到了清朝,當時的統治者是起初極力反對女子裹足的,並且一再下令禁止。但是,此時的纏足之風已然難以停止,到了康熙年間,只好作罷。

    在當時的清朝還有一個說法,就是“男降女不降”,女人們的堅韌似乎超過了男人,也不知道應該批判還是應該讚賞。

    可以說在那個年代,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的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

    到了清朝末年,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志士組織成立了“天足會”,一時間四方響應,即便如此,仍舊沒有根除纏足陋習。

    後來的太平天國領導人洪秀全在進入南京以後,大力提倡婦女天足,對纏足者殺無赦,可以說在太平軍控制的轄區確實做到了厲行禁纏。

    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以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纏足的女子更一時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陳獨秀、李大釗等愛華人士更是歷數纏足的危害,認為纏足會造成中國婦女的羸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這是當時國家落後的原因之一。

    至此,纏足才算真正被消滅,中國的婦女才得到徹底的解放。

  • 5 # 知足常樂6144539457

    纏足本來是漢族的一種文化風俗習慣,幾千年的文明古國,華人對女子的審美心態仍然根深蒂固,似乎是女人自已意願的行為,無法改變。

    而清朝是滿族人執掌天下,她們根本沒有纏足的習慣和風俗,從皇太極,甚至更先,早已嚴禁女子纏足,但卻無法改變漢人的初衷,就連那些滿清女子也受漢族女子纏足那種優美感所及引和陶醉,紛紛效仿,覺得這是女子最有代表性或最起碼的美。

    清朝幾乎每個皇帝都有禁止纏足的條文,但效果甚微,而且更負面地推廣纏足似的,為了美也顧不上條文的禁令,清政府似乎也視若無睹地預設,反正也沒什麼,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也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情。

    其實纏足是很殘酷的傷害“足下”行為,搞不好這腳也會變殘,因為人的四肢要有自然的發展,而刻意纏足卻有一段漫長的疼痛歲月,但為了美麗達標就該狠下決心,別朱元璋的妻子大腳伕人都遭後人議論嘲笑話柄等。

    如今纏足很少,也只有一些少數民族老婦女,年輕人幾乎沒有。

    人美不美,不一定要看腳,主要還是臉部和身材,這腳穿在鞋裡,誰人去理會大小長短,以腳定美醜如今才算徹底消失,而國家始終沒有嚴禁纏足而化解,而清政府三令五申禁止纏足,卻把眾女子推向纏足的高潮。

    這說明了什麼?人性的自我意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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