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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漂阿濤

    滿語屬阿爾泰語系 滿-通古斯語族 滿語支。滿文是16世紀末參照蒙古文字母創制的。後又在借用的蒙文字母上加"圈"加“點”,稱之為“有圈點的滿文”或“新滿文”;以前的被稱為“無圈點的老滿文”。由於清代以來大量滿族遷入中原地區和大量漢族移居山海關外,在經濟、文化、生活上交往密切,滿族人民逐漸習用漢語文。現在,只有黑龍江市愛琿鎮和富裕縣,還有少數老年人會說滿語,其他地方絕大多數滿族人民已通用漢語文。

    【文化】

    滿族自古好歌舞,古代舞蹈多由狩獵、戰鬥的活動演化而來。滿族喜愛的娛樂活動還有跳馬、跳駱駝及滑冰等。18世紀中期,“八旗子弟”創作了一種新的鼓詞,配合鼓板、三絃演唱,名為“清音子弟書”。

    清聖祖玄燁主持編纂的《音韻闡微》、《數理精蘊》、《曆象考成》、《皇輿全覽圖》等書,均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早期滿文著作,除《滿文老檔》、《滿洲實錄》和圖理琛的《異域錄》等,還有大量學習滿文必備之書,如《清文啟蒙》、《清文典要》以至《清文鑑》等等。《清文鑑》經多次增訂,編纂成5種不同民族文字的滿文辭書——《御製五體清文鑑》,對滿、漢、蒙、藏、維吾爾等各民族相互間進行政治、經濟、文化交流,是一種重要參考資料。譯書也很普遍,主要漢文名著,大多為滿文譯本。除官書不計外,民間說部如《三國演義》、《西廂記》、《金瓶梅》、《聊齋志異》等都有滿文譯本。其中以扎克丹譯的《聊齋志異》譯文最好,文字水平很高。同時,湧現出一批滿族文學家。早期著名的詞家納蘭性德著的《側帽集》和《飲水集》,清新婉約,生動自然,足與當時詞壇上負有盛名的漢人朱彝尊和陳維崧媲美,合稱“三大家”。

    【服飾】

    “發冠”與“旗鞋”

    【旗裝】

    二十世紀以來,滿族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傳統的服飾已十分鮮見了。但從電影、電視和博物館裡,我們還常常可以欣賞到往日旗裝的風采。其中婦女頭上又寬又長、似扇非扇、似冠非冠的頭飾――發冠十分引人注目。

    過去,滿族婦女幼年時同男孩一樣,多剃去頭頂四周頭髮,只留顱後發,編成辮子垂於腦後,一直到成年方蓄髮留辮。婚後則開始綰大盆頭、架子頭、兩把頭等式髮髻,其中以兩把頭較為典型。兩把頭就是把頭髮束在頭頂,分成兩綹,各綰成一個髮髻,然後再將後面的餘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髻。平時,髮髻上橫插長二三十釐米、寬二三釐米的被稱為“大扁方”的頭簪,喜慶吉日或接待貴客時便要戴上發冠了。

    【旗頭】

    發冠是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釐米、寬約十多釐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髮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繡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袍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馬蹄底鞋】

    除“旗袍”、“發冠”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這種繡花的旗鞋以木為底,史稱“高底鞋”,或稱“花盆底”鞋、“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釐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釐米,最高的可達25釐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現在都已不穿了。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關於這種高底鞋的起源,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成了後來這種樣子。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穿青藍色的長袍馬褂,頭頂後部留髮梳辮留於腦後,戴圓頂帽,下穿套褲。婦女則喜歡穿直筒旗袍,梳京頭或“盤髻兒”,戴兒環,腰間掛手帕,天足,著花鞋。但現今的“旗袍”並非歷史上滿族女子的服裝,而是吸收了西方服裝裁減方法的時裝,和過去滿族女子的服裝大不相同。

    清代滿式服裝曾流行全國,現在與漢族服式一樣了。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繡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髮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髮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髮梳成辮子並挽成單髮髻,結婚後的髮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髮型把頭髮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髮式。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繡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繡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民居】

    滿族的住房,過去一般院內有一影壁,立有供神用的“索羅杆”。滿族傳統住房一般為西、中、東三間,大門朝南開,西間稱西上屋,中間稱堂屋,東間稱東下屋。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西炕為貴,北炕為大,南炕為小,來客住西炕,長輩多住北炕,晚輩住南炕。

    【習俗】

    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臥。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裡。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裡。

    滿族過去信仰薩滿教,每年都要根據不同的節令祭天、祭神、祭祖先,以豬和豬頭為主要祭品。在大祭時要殺豬,特別是在祭祀祖先時要選用無雜毛的黑豬(有的還必須選黑公豬),宰殺前要往豬耳朵內注酒,如豬的耳朵抖動,則認為神已領受,即可宰殺。此舉俗稱為“領牲”。有的地方要將豬腸和膀胱放入吊斗掛在杆子上,讓烏鴉來吃,如果三天內被吃掉,就為吉利。然後把全豬卸為八塊,按原樣擺在方盤內,供於家裡屋內西山牆的祖宗牌位下,家人按輩份排列免冠叩頭三遍,再將肉切碎入鍋熬煮,全家圍坐,蘸鹽而食。此時如有客至,只要在祖先牌位前叩頭三次,即可坐下同吃,吃完也不必道謝。滿族人家至今還有逢殺豬時請親鄰好友前來品嚐頭頓豬肉的習慣。過去,在莊稼成熟的季節,滿族還有“薦新”祭祀的習慣,如今已被“上場豆腐了場糕”習俗所代替,即在五穀上場時,用新豆子做豆腐吃,打場結束時,用新谷做大黃米飯或豆麵餑餑吃,以慶豐收。滿族男女青年結婚時,新娘必須先在南炕上坐帳,也有稱“坐福”。直到晚上,才在地上放一張桌子,新娘、新郎要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對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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