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
回覆列表
  • 1 # 農夫說歷史

    都察院這一中央機構的設定出現在明清時期,話說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深知國家的運作需要清官,於是便設定了都察院,開始的時候是御史臺,其主要的只能有點像現在的監察機構,有建議起訴權,和他並立的有大理寺還有刑部,三者合稱為三法司。這對於那些弄權之輩,貪贓枉法的官吏而言就是他們的夢魘。經過多年的探索與更新,朱元璋在他繼位後的十五年,即洪武十五年,將御史臺做了一些調整,設立為都察院,有兩位主要的長官,分別為左右都御史,其品級為正二品,下面還分副的的左右都御史,其品級為正三品,一定程度上制衡其部門的權力,主要是查核,彈劾不作為的官員,對官員的考核對接吏部,對於不稱職的官員,有彈劾之權,是在明朝獨立的監察機構,其地位不亞於六部。到了清朝一直沿用此機構設定,只不過清朝對此崗位的人員劃分的比較精細,初期一般為總督或者巡撫兼職做,其品級也被抬高到了從一品,例如清朝的一代名相陳廷敬就做過此職位,他的崗位要求比較明朝而言更為嚴格,後陸續發展分為東西南北中,共計五城都察院,其參與的事物也較明朝更為繁雜,除了與刑部,大理寺共同審斷案件外,對於官員的優劣,文書檔案的管理等,還負責三級考試(鄉試,會試,殿試)的監察工作。其地位較明朝時期更上一個臺階。

  • 2 # 尋根拜祖

    督察院是明清兩代的監察機構,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相當於今天的檢察院、反貪局,它由漢朝的御史臺演變而來。督察院的地位相當於六部,督察院的左右都御史,相當於六部尚書的地位。

    一、古代監察機構

    西漢時期設有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負責百官不法糾合。東漢以後,御史中丞成為專門的監察機構御史臺的長官,明清改為督察院後,御史中丞的俗稱保留下來。電視劇中,經常看見稱“中丞大人”,就是督察院都御史的別稱。

    古代監察官員的地位,有一個從低到高轉變的過程,比如前面所說西漢時期,御史中丞隸屬於御史大夫,地位遠低於九卿。隨著監察功能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監察官員的地位也逐漸凸顯出來,到明清時期,已經與六部尚書地位等同。

    西漢時期,除了御史中丞有監察功能,還有以下幾個機構也具有相同功能:

    丞相司直:輔佐丞相糾舉不法,設立於漢武帝時期,宋朝廢止,地位相當於侍御史,比御史中丞略低。丞相司直除了糾察百官外,其實也對丞相起到近距離監督作用;

    司隸校尉:西漢設立的監察機構,負責糾合王子及三公以下的百官。與御史臺不一樣的是,司隸校尉有少量兵權,可以行使逮捕、審訊權,有點類似於明朝的東廠。司隸校尉地位比較低,但權力非常大,有自己獨立的監獄。這個機構也是由大獨裁者漢武帝設立。刺史:刺史也具有監察功能,不過他監察的範圍是各郡國。刺史的地位比司隸校尉還要低,最初通常由初入仕途的官員擔任,臨時執行朝廷的任務指派,出使各郡國,監查地方官員。刺史雖然地位低,但權力非常大,後來它逐漸演變為各郡國事實上的一把手。西漢末年,乾脆將刺史改為州牧,成為一方大員。二、督察院內部設定

    督察院左右都御史之下,又設有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對應十三道,各設監察御史,負責各州縣的監察,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

    明朝除了北京,還在陪都南京設有督察院,機構比北京略減,地位等同。歷史上有名的“青天大老爺”海瑞,就出任過南京督察院僉都御史。

    清朝的總督、巡撫,實際上就是從督察院內部的機構中分離出來的。巡撫是監察各州縣的監察御史,後來變成常設機構,演變成各省事實上的一把手。總督是督察多省的副都御使,後來變成了幾個省份的總督,成為巡撫的直接上司。

    總之,古代監察機構的演變表複雜,地位經歷了從低到高的逐步提升過程,這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

  • 3 # 靖遠0204

    都察院的地位約相當於古代的御史臺和今天的國家監察委,都察院的主官左都御史約相當於古代的御史大夫和今天的國家監委主任。

    都察院是明清兩代中央政府的最高監察機構,其源自秦漢以來的御史臺。都察院主要掌管對官員的監督、彈劾等,也就是說他的監察物件主要為公職人員,其主官為左都御史。

    都察院在明清時期的地位極高,一方面他的主官左都御史與六部尚書品級持平(明清兩代廢除了丞相制度,六部尚書直接聽命於皇帝,相當於今天的副總理或國務委員級別);另一方面左都御史有資格夠參加處理軍國要事的廷議和九卿議。歷史上明珠、陳廷敬、劉統勳等著名大臣曾先後出任過左都御史的職位。

    今天,我們國家成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職能基本與都察院相似,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為副國級,與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地位相當。

  • 4 # ob揮筆

    應該是督察院,不是都察院

    督察院屬於軍事部門,用來監督檢舉軍隊的紀律問題,作風問題。督促軍事訓練,督促軍事行動!

    還有一個監察百官和政治活動的部門,叫監察部。採集民風民俗,風土人情的監察部

    督察部與監察部是不同的部門。督察部和軍事大部門並列,監察部和政治大部門並列!

  • 5 # 國瑞大人

    都察院,明清時代的官署名是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原稱御史臺,朱元璋時期改稱都察院。下設左右督御史、左右副督御史、左右僉督御史 再往下還有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與報告工作。

    至於都察院在中央中的位置,能和六部相提並論

  • 6 # 94310417小云

    明王朝的督查院,相當於今天的記律檢查委員會,他們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對朝庭內外的一切事件風聞諫事,權立極大,對築固大明王朝和震攝維法亂紀起了關健作用。

  • 7 # 區別待

    都察院的功能職責,樓上的網友概括得非常明白。作為政治權利的平衡機構,皇權的一部分延伸,歷朝歷代類似都察院的機構很多,比如宋朝的刺史,最終結果都成為擺設。因為權利最大的愛好就是相互勾結,狼狽為奸。

    都察院在今天相當於監察部,是獨立執行的司法機構,與檢察院,反貪局,法院,國家安全部門等有交織。

    監察部主要行使兩項權利,:一是黨內監督,二是行政權利監督,主要物件是黨內官員。這與都察院異曲同工,不過今天更細化,好象兼職佔多數。至於效果怎麼樣,大都看得見。

    任何司法機構,只要是與其他權利機關平行行使權利,不能獨立執行,其效果都要打折扣。歷史驗證,明清以前,都察院根本不能控制,打擊,阻止官員腐敗,最後連都察院也淪陷其中,淪為今天大家的笑柄。

    腐敗是亡國的最大因素,是內亂最大禍根,是一項長抓不懈的鬥爭。

    以上純屬臆測,有不同見者請保留。

  • 8 # 秋爽書齋

    都察院是明清時期的監察機構,他是由御史臺改革而來。都察院的長官是左都御史。都察院左都御史是執掌臺垣的重要人物。

    臺垣是指監察機構而言的,他包括御史和給事中兩個職位,這兩個職位統稱為“言官”,執掌的人都是皇帝的親信大臣。清朝以都察院為最高監察機構,專官設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左僉都御史,都察院下面設有十五道,在各道設有監察御史,主要是巡察各府縣的官員,對各府縣的官員的政績進行考核。在省裡面,總督或巡撫兼右副都御史,行使省一級的監察權,所以凡是監察御史,官場上通稱為“臺”,左右都御史為“臺長”。

    垣是六科給事中的通稱,清朝前期,給事中是按六部設立的一個具有獨立糾察權的機構,他的職責主要是監察六部,另外還有對皇帝的“封駁”權,封駁就是凡是以皇帝的名義下達的詔諭不合成憲或是不合理不正確有阻礙的,由給事中上奏皇帝請求改正,否則聖旨不能下達,以原詔諭封繳,這就是封駁權,這樣看來六科給事中是一個非常顯要的職務,各道的御史是從翰林院和六部堂官司官裡面選拔考授的,而給事中的任職要求是必須由御史升任。

    在清朝,皇帝都是專制獨裁的,到雍正時中央集權達到頂峰,所以雍正將六科給事中合併在都察院,取消給事中封駁權,從雍正時臺垣就合併了,清朝的監察機構就納入了專制獨裁的軌道。

    清朝的都察院的職責主要是三個,一個是監察百官和監察政治得失,可風聞奏事;另一個是與刑部、大理寺共同審斷重大案件,所以又稱“三司會審”。還有就是可掌管京城的治安。

    都察院在京城下設的行政司法單位有:

    1、宗史御史處,掌察宗人府事務;

    2、內府御史處,稽查內務府事務;

    3、中、東、西、南、北五城都察院,掌稽查京師地方,釐剔奸弊。在五城察院下又有五城兵馬司,掌巡輯盜賊,平治道路,檢囚徒火禁。

    綜合以上的解釋,就基本上解釋清楚都察院的地位了,都察院是從一品衙門,左都御史為滿族官員一品,漢族官員為正二品(雍正改為從一品),左副都御史為正三品。左都御史為皇帝親自任命,多是由正直的大臣擔任,一般是從內閣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六部堂官、翰林院等高階官員中選任。

  • 9 # 農夫說歷史

    都察院這一中央機構的設定出現在明清時期,話說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深知國家的運作需要清官,於是便設定了都察院,開始的時候是御史臺,其主要的只能有點像現在的監察機構,有建議起訴權,和他並立的有大理寺還有刑部,三者合稱為三法司。這對於那些弄權之輩,貪贓枉法的官吏而言就是他們的夢魘。經過多年的探索與更新,朱元璋在他繼位後的十五年,即洪武十五年,將御史臺做了一些調整,設立為都察院,有兩位主要的長官,分別為左右都御史,其品級為正二品,下面還分副的的左右都御史,其品級為正三品,一定程度上制衡其部門的權力,主要是查核,彈劾不作為的官員,對官員的考核對接吏部,對於不稱職的官員,有彈劾之權,是在明朝獨立的監察機構,其地位不亞於六部。到了清朝一直沿用此機構設定,只不過清朝對此崗位的人員劃分的比較精細,初期一般為總督或者巡撫兼職做,其品級也被抬高到了從一品,例如清朝的一代名相陳廷敬就做過此職位,他的崗位要求比較明朝而言更為嚴格,後陸續發展分為東西南北中,共計五城都察院,其參與的事物也較明朝更為繁雜,除了與刑部,大理寺共同審斷案件外,對於官員的優劣,文書檔案的管理等,還負責三級考試(鄉試,會試,殿試)的監察工作。其地位較明朝時期更上一個臺階。

  • 10 # 尋根拜祖

    督察院是明清兩代的監察機構,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相當於今天的檢察院、反貪局,它由漢朝的御史臺演變而來。督察院的地位相當於六部,督察院的左右都御史,相當於六部尚書的地位。

    一、古代監察機構

    西漢時期設有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負責百官不法糾合。東漢以後,御史中丞成為專門的監察機構御史臺的長官,明清改為督察院後,御史中丞的俗稱保留下來。電視劇中,經常看見稱“中丞大人”,就是督察院都御史的別稱。

    古代監察官員的地位,有一個從低到高轉變的過程,比如前面所說西漢時期,御史中丞隸屬於御史大夫,地位遠低於九卿。隨著監察功能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監察官員的地位也逐漸凸顯出來,到明清時期,已經與六部尚書地位等同。

    西漢時期,除了御史中丞有監察功能,還有以下幾個機構也具有相同功能:

    丞相司直:輔佐丞相糾舉不法,設立於漢武帝時期,宋朝廢止,地位相當於侍御史,比御史中丞略低。丞相司直除了糾察百官外,其實也對丞相起到近距離監督作用;

    司隸校尉:西漢設立的監察機構,負責糾合王子及三公以下的百官。與御史臺不一樣的是,司隸校尉有少量兵權,可以行使逮捕、審訊權,有點類似於明朝的東廠。司隸校尉地位比較低,但權力非常大,有自己獨立的監獄。這個機構也是由大獨裁者漢武帝設立。刺史:刺史也具有監察功能,不過他監察的範圍是各郡國。刺史的地位比司隸校尉還要低,最初通常由初入仕途的官員擔任,臨時執行朝廷的任務指派,出使各郡國,監查地方官員。刺史雖然地位低,但權力非常大,後來它逐漸演變為各郡國事實上的一把手。西漢末年,乾脆將刺史改為州牧,成為一方大員。二、督察院內部設定

    督察院左右都御史之下,又設有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對應十三道,各設監察御史,負責各州縣的監察,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

    明朝除了北京,還在陪都南京設有督察院,機構比北京略減,地位等同。歷史上有名的“青天大老爺”海瑞,就出任過南京督察院僉都御史。

    清朝的總督、巡撫,實際上就是從督察院內部的機構中分離出來的。巡撫是監察各州縣的監察御史,後來變成常設機構,演變成各省事實上的一把手。總督是督察多省的副都御使,後來變成了幾個省份的總督,成為巡撫的直接上司。

    總之,古代監察機構的演變表複雜,地位經歷了從低到高的逐步提升過程,這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

  • 11 # 靖遠0204

    都察院的地位約相當於古代的御史臺和今天的國家監察委,都察院的主官左都御史約相當於古代的御史大夫和今天的國家監委主任。

    都察院是明清兩代中央政府的最高監察機構,其源自秦漢以來的御史臺。都察院主要掌管對官員的監督、彈劾等,也就是說他的監察物件主要為公職人員,其主官為左都御史。

    都察院在明清時期的地位極高,一方面他的主官左都御史與六部尚書品級持平(明清兩代廢除了丞相制度,六部尚書直接聽命於皇帝,相當於今天的副總理或國務委員級別);另一方面左都御史有資格夠參加處理軍國要事的廷議和九卿議。歷史上明珠、陳廷敬、劉統勳等著名大臣曾先後出任過左都御史的職位。

    今天,我們國家成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職能基本與都察院相似,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為副國級,與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地位相當。

  • 12 # ob揮筆

    應該是督察院,不是都察院

    督察院屬於軍事部門,用來監督檢舉軍隊的紀律問題,作風問題。督促軍事訓練,督促軍事行動!

    還有一個監察百官和政治活動的部門,叫監察部。採集民風民俗,風土人情的監察部

    督察部與監察部是不同的部門。督察部和軍事大部門並列,監察部和政治大部門並列!

  • 13 # 國瑞大人

    都察院,明清時代的官署名是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原稱御史臺,朱元璋時期改稱都察院。下設左右督御史、左右副督御史、左右僉督御史 再往下還有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與報告工作。

    至於都察院在中央中的位置,能和六部相提並論

  • 14 # 94310417小云

    明王朝的督查院,相當於今天的記律檢查委員會,他們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對朝庭內外的一切事件風聞諫事,權立極大,對築固大明王朝和震攝維法亂紀起了關健作用。

  • 15 # 區別待

    都察院的功能職責,樓上的網友概括得非常明白。作為政治權利的平衡機構,皇權的一部分延伸,歷朝歷代類似都察院的機構很多,比如宋朝的刺史,最終結果都成為擺設。因為權利最大的愛好就是相互勾結,狼狽為奸。

    都察院在今天相當於監察部,是獨立執行的司法機構,與檢察院,反貪局,法院,國家安全部門等有交織。

    監察部主要行使兩項權利,:一是黨內監督,二是行政權利監督,主要物件是黨內官員。這與都察院異曲同工,不過今天更細化,好象兼職佔多數。至於效果怎麼樣,大都看得見。

    任何司法機構,只要是與其他權利機關平行行使權利,不能獨立執行,其效果都要打折扣。歷史驗證,明清以前,都察院根本不能控制,打擊,阻止官員腐敗,最後連都察院也淪陷其中,淪為今天大家的笑柄。

    腐敗是亡國的最大因素,是內亂最大禍根,是一項長抓不懈的鬥爭。

    以上純屬臆測,有不同見者請保留。

  • 16 # 秋爽書齋

    都察院是明清時期的監察機構,他是由御史臺改革而來。都察院的長官是左都御史。都察院左都御史是執掌臺垣的重要人物。

    臺垣是指監察機構而言的,他包括御史和給事中兩個職位,這兩個職位統稱為“言官”,執掌的人都是皇帝的親信大臣。清朝以都察院為最高監察機構,專官設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左僉都御史,都察院下面設有十五道,在各道設有監察御史,主要是巡察各府縣的官員,對各府縣的官員的政績進行考核。在省裡面,總督或巡撫兼右副都御史,行使省一級的監察權,所以凡是監察御史,官場上通稱為“臺”,左右都御史為“臺長”。

    垣是六科給事中的通稱,清朝前期,給事中是按六部設立的一個具有獨立糾察權的機構,他的職責主要是監察六部,另外還有對皇帝的“封駁”權,封駁就是凡是以皇帝的名義下達的詔諭不合成憲或是不合理不正確有阻礙的,由給事中上奏皇帝請求改正,否則聖旨不能下達,以原詔諭封繳,這就是封駁權,這樣看來六科給事中是一個非常顯要的職務,各道的御史是從翰林院和六部堂官司官裡面選拔考授的,而給事中的任職要求是必須由御史升任。

    在清朝,皇帝都是專制獨裁的,到雍正時中央集權達到頂峰,所以雍正將六科給事中合併在都察院,取消給事中封駁權,從雍正時臺垣就合併了,清朝的監察機構就納入了專制獨裁的軌道。

    清朝的都察院的職責主要是三個,一個是監察百官和監察政治得失,可風聞奏事;另一個是與刑部、大理寺共同審斷重大案件,所以又稱“三司會審”。還有就是可掌管京城的治安。

    都察院在京城下設的行政司法單位有:

    1、宗史御史處,掌察宗人府事務;

    2、內府御史處,稽查內務府事務;

    3、中、東、西、南、北五城都察院,掌稽查京師地方,釐剔奸弊。在五城察院下又有五城兵馬司,掌巡輯盜賊,平治道路,檢囚徒火禁。

    綜合以上的解釋,就基本上解釋清楚都察院的地位了,都察院是從一品衙門,左都御史為滿族官員一品,漢族官員為正二品(雍正改為從一品),左副都御史為正三品。左都御史為皇帝親自任命,多是由正直的大臣擔任,一般是從內閣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六部堂官、翰林院等高階官員中選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020年要來想開一輛體面的SUV車回家,但是又想省點錢,有哪幾款車可以瞄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