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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區域拒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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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傻58101466
投降的物件是正義的就不可恥,反之就是可恥。
想起一個故事,抗日戰爭期間,一個國軍陣地的碉堡讓日本人久攻不下,大炮,飛機轟炸後短暫停火後還會繼續攻擊。
日本人的軍官大為光火,在擊潰守軍後包圍了這個碉堡,日本人沒有找到碉堡入口。
結論是碉堡裡面的人是在碉堡澆築前進入了裡面的,日本人都沉默了。
中國之抗戰的慘烈也會讓日本人動容,這個孤獨的碉堡矗立在華人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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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russia
二戰中大批美軍、英軍官兵在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等地成為日軍戰俘。二戰結束後他們被視為凱旋歸來的英雄,從而受到很高的貴賓級的禮遇。 從日軍戰俘營生還而歸的美軍少將溫萊特和英軍中將帕西瓦爾曾被親切告知:“我們所有人都覺得你們是英雄,當你們回國時會被當作英雄來對待”。
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凌晨,納粹德國的‘’巴巴羅薩‘’怪獸肆虐蘇聯:蘇聯西方面軍暨西部特別軍區,以及西南方面軍很快土崩瓦解,大批蘇軍官兵在德軍的機械摩托化洪流面前成為俘虜。在四年的蘇聯衛國戰爭中,無數的蘇軍官兵因種種原因而成為德軍戰俘。而僥倖活下來的倖存者:他們在戰後卻受到非理性的價值評判暨社會的歧視,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方方面面不公正對待,包括就業安置、住房分配、工資待遇等。由於被社會歧視,未婚官兵及喪偶官兵甚至還影響到自己的婚姻生活。據說是由於朱可夫一直堅持不懈的努力而上下奔走,最終於一九五八年才使蘇軍戰俘恢復了名譽……。
所謂‘’殺身成仁‘’出自於《論語(衛靈公)》。孔子認為在一定的時候,為了大局而需要殺身成仁,犧牲某個個體生命。但孔子並不主張多個個體去做無謂的犧牲。孔子的所謂“為仁由己”,即選擇如何成仁,是否成仁完全遵從於個體意志而不能強加或強迫。 但在皇權至上的中國傳統封建社會之中,“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卻被引申為對皇權的絕對效忠。《史記》中李陵的故事廣為人知:I在被匈奴重兵圍困的情況下,走投無路的李陵只好投降。事後,漢武帝下令殺光李陵的親屬。在君主眼中,戰場上戰敗時,臣子唯一的選擇就是去死,是為“殺身成仁”,是為忠君。 近千年來,“殺身成仁”是一道無上光環,這道光環禁錮著華人戰爭時的生死觀。到了近代,“殺身成仁”更被演繹為“不成功,則成仁”。
在一九四四年的衡陽保衛戰中,方先覺率部浴血奮戰四十七天。在彈盡糧絕援軍無望之際,方先覺到日軍第六十八師團司令部談判,提出停戰條件:“必須保證現有官兵的生命安全,不受汙辱,不受虐待,並對我傷病官兵妥為治療護理,經日軍答應後雙方停戰。但當時輿論卻有著不同看法。同情者認為,方先覺困守孤城,對抗數倍於我之敵,並重創敵人,雖敗猶榮。方先覺雖未自殺殉國,但因其有條件的投降,保全了殘餘士兵及傷兵的生命,並不是因貪生怕死而投敵。反對者則認為,方先覺兵敗投敵,沒有“殺身成仁”,喪失了民族氣節,是國家和軍人的恥辱,是所謂的民族罪人應當嚴懲。
從李陵到方先覺,所謂的節烈論者要求他們必須轟轟烈烈地戰死,如此方為英雄,方為殺身成仁。而投降者則被視為是所謂的‘’民族敗類‘’,從而為世人所不齒甚至將揹負歷史的罵名。 與之相反,在西方中世紀的騎士戰爭中,就有著光榮投降的傳統。即將士只要在戰爭中努力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在彈盡糧絕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向敵人投降,這種投降在西方並不被認為是軍人的恥辱。二戰中大批美軍、英軍在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等地成為日軍戰俘。二戰結束後他們被視為凱旋歸來的英雄,從而受到很高的貴賓級的禮遇。從日軍戰俘營生還而歸的美軍少將溫萊特和英軍中將帕西瓦爾曾被親切告知:“我們所有人都覺得你是英雄,當你回國時會被當作英雄對待”。戰死沙場馬革裹屍固然是一個軍人的榮耀,因迫於這樣那樣的戰場環境而成為俘虜也並非恥辱而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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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嫻妹談兵
現在的人都有不同的觀念,所以投降也有不同的意義。對我來說,投降並不可恥。
在戰爭中,當勝利沒有希望的時候,或者抵抗完全沒有用的時候,士兵的指揮官就會選擇投降。
投降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求生。生命很脆弱,也很寶貴。在面對死亡的恐懼和生命的渴望的時候,人們就會選擇屈服,會投降。雖然在戰場上投降並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保護士兵是指揮官的責任。當你知道失敗已經不可挽回的時候,如果繼續下去只會浪費生命,為了讓他們好好活下去,這是他的唯一選擇。
在古代投降就是可恥的行為,而且投降計程車兵都不會得到好的對待,而且這些士兵還會被辱罵,還有被本華人所歧視,揹負一輩子的指責。如果在戰場上你還沒有開始打仗就投降的話,這才是可恥的。我們應該多想西方國家所學習,他們會把俘獲後釋放計程車兵當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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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正非騙了老子400米
現代軍隊,即便進了戰俘營,依然是高度整合的組織。美華人高調宣傳戰俘回家是英雄,卻絕對不會告訴別人被俘軍人在戰俘營依然是要自己人被調查的,調查的目的是瞭解一個軍人是否盡到自己的責任,用盡一切辦法尋求勝利,如果軍人有瀆職的行為依然會被收錄在案,交換回國後可能會上法庭,這樣的戰俘營調查對真實還原戰爭過程也有意義。因為在戰俘營內調查不可能象平常一樣,所以有時候對被俘人員非常嚴苛,極端一些的,比如二戰中,大批德國戰俘被運到美國依然組織了法庭,無罪的標準是你是否是在失去意識的情況下被俘,如果有人證明你手持武器主動投降,你甚至有可能被行刑隊刺殺。
回覆列表
不同的價值觀下,投降與被投降有著不同的意義與待遇,但以當今的眼光看,投降並不可恥。
投降是一種自古存在的行為。戰爭中,在沒有取勝希望或者抵抗失去意義時,士兵或指揮官往往會選擇投降。投降作為一種戰術,最明顯的作用就是求生,生命是一個人最寶貴的財產,出於對死亡的強烈恐懼與對生命的強烈渴望,在失去戰鬥意志時,人求生的本能會促使人屈服,向敵人投降。
此外,保證士兵的生命是指揮官的重要職責,當局勢已經不可挽回時,再戰只是徒勞消耗性命,這時,保障士兵的生命是指揮官的第一選擇,為了讓袍澤兄弟活下去,軍官別無選擇。
(先秦時代的俘虜沒有絲毫人權可言)
在古代,投降被許多國家視為恥辱,投降士兵的安全也無法得到保障,在戰國末期,就有白起坑殺四十萬趙軍俘虜的事蹟。而這些戰俘在忍受了精神與肉體上的屈辱後,還為本華人所不齒,忍盡苦難得以還鄉後甚至還會遭到本華人歧視,揹負一生的指責,而“玉碎”這樣無意義犧牲雙方性命的形式則被人們視為“忠烈”得到追捧,這種觀念固然是文化薰染形成的,但其畸形的發展,已經使其成為一種根深蒂固的偏見,軍人的義務被定義為無條件貢獻生命,一旦被俘,就令持這種觀念的人失望,憤怒甚至感覺受到背叛。這種風氣不但存在於社會,還浸染著軍人,其遺風一直持續至二戰後,催生出“神風特攻隊”“一億玉碎”這樣喪心病狂的計劃。而在蘇聯,對遣返俘虜的不信任甚至催生出“除奸部”這樣的部門,即使在人文主義情懷深重的解放軍部隊,也曾一度流行“光榮彈”。
(將要赴死的神風隊員,他們甚至在笑)
實際上,投降合法化的程序非常早,早在一戰,受到人文思想與人權運動影響,戰場上就有些“不成文”的規矩,加之戰俘作為政治籌碼擁有相當的重量,另一方面也為了減少戰爭傷亡,各國政府開始接洽商議戰俘處理的共識,1929年,首部成文的國際公約《關於戰俘待遇的公約》簽訂,以約定的形式保護交戰雙方戰俘的生命權,財產權,尊嚴以及人道的待遇。1949年透過的《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則將其進一步擴大。可以說,投降成文化是現代戰爭的一種進步,讓士兵熟知可以投降的境況並受到條約保護,不但能減少雙方不必要的傷亡,還能加快戰爭的程序,獲取談判的資本,是戰爭對人道的一大讓步。
雖然虐俘事件從未停息過,但仍有大批青年在無法挽回的戰鬥中投降,因而保全了性命,得以回到魂牽夢繞的故鄉。在二戰德軍中,曾以“指揮士兵在不可取勝時白白送死”為理由,拒絕給予蘇軍政委戰俘待遇,而諷刺的是,1944年納粹日薄西山之時,卻動員全民殊死抵抗,直至柏林孤城,希特勒仍不願意放棄,許多柏林市民仍是孩子,本該坐在教室中學習,卻用尚且青澀的身軀扛起“鐵拳”,與盟軍殊死搏鬥。在遙遠的太平洋,日軍本著滲透進血液的武士道精神,死守著本該結束的戰爭。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守護科雷吉多爾島的五千日軍,竟然只有26名傷員做了俘虜。日軍對美軍的自殺攻擊,對雙方都造成了巨大傷害。
(時至今日,虐俘事件仍有發生,圖為美軍於伊拉克虐俘)
不可否認,舊帝國時代的日軍是每一個指揮家所渴望的軍隊,他們絕對忠誠,勇敢,不懼死亡。但是這樣麻木的死忠既令人敬畏,又令人恐懼——在人性與道義上思考,他們是否真正不懼,扭曲的價值觀將怎樣影響他們的戰後生活,這是可悲的。
無故的投降是無故的投降是不可原諒的,但適時投降並不可恥,在許多西方國家將歸來的俘虜視作英雄時,我們是否該站在人性與民族的角度考慮,這些被俘的戰士曾怎樣為民族現獻身,怎樣受精神與人性的折磨。
(迎接遣返戰俘的雷德里克史密斯上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