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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一些儒家經典和其他史料,孔子家族“三代出妻”或“四代出妻”,真有這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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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色歸讀

    中國古代的“禮法”規定丈夫有權將違犯了“七出之條”的妻子強制趕回孃家,叫做休妻,因為其行為依據是“七出之條”,所以也叫“出妻”或“出婦”。

    孔子父親叔梁紇曾娶了一妻二妾。首先娶施氏女為妻,一連生了九個女兒;於是納了施氏一丫環為小妾一號,生一個跛腿兒子伯尼(又名孟皮)。六十多歲才躋身“大夫”之列的叔梁紇,顯然覺得伯尼作為貴族繼承人很不體面,因而66歲時娶了顏家18歲的三女兒顏徵在(孔子母親)做小妾二號。

    《孔子家語》的《後序》中就明確提到叔梁紇“出妻”的事實,但具體“出”的誰,沒有交代得很清楚。不過從孔子繼承了貴族的身份、作為頂戶的男丁能夠與孔母生活在一起、孔母死後孔子能將父母合葬於防等史實來看,叔梁紇出的應該是正妻施氏或小妾一號,而不是孔母顏徵在。

    至於孔聖人本人“出妻”在正史《禮記·檀弓上》有明確記載載:“伯魚(孔子之子孔鯉,字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

    孔子原配妻子亓官氏(孔鯉生母)屬於被休之人,過了一年就不應該再哭,兒子孔鯉在喪期滿後依然為死去的母親哭泣,孔子聽到了就很不高興地說:太過分了!唯唯諾諾的孔鯉聽了父親的教導馬上“改過自新”,不哭了!

    孔鯉的生母被孔子所休,他長大後學樣父親孔子,也把自己的老婆——孔伋(孔子孫子,字子思)的母親休了。孔鯉儘管在學問方面遠遠不及父親和兒子,但在出妻方面繼承孔家的“優良”傳統,做得毫不遜色。

    《闕里述聞》記載:“伯魚(孔鯉)前妻無德……妻不可化,乃出之。後妻賢,生子伋。”這說明孔伯魚是出過妻的,第一任妻子德行不佳,後來被出。

    孔子的孫子、《中庸》的作者“述聖公”孔伋(字子思)做得更絕,其“出妻”死後乾脆不讓自己的兒子孔白(字子上)“喪其母(為母守喪)”。孔子思的兒子孔子上是前妻所生,前妻是被出的,所以在她死後,子思不許子上為生母戴孝。

    依照儒家“禮法”,“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既然她已經被休了,就不是我(孔子思)的老婆了,你(孔子上)是我的“後人”,當然她也就不再是你的母親了!這就是《禮記·檀弓篇》記載的“子上之母,死而不喪。”。

    孔子在古代被尊奉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被公認為最博學者之一,後世統治者尊其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先師”、萬世師表。歷代的孔氏門徒及儒學擁護者,很多人不能接受這些孔門出妻的史實,為孔家辯護的有,破口大罵小人汙衊孔氏家族的也有,他們尤其不能忍受聖人飄飄白衣上的“汙漬”,至少對孔子出妻是堅決否認的!

    所以在孔氏祖孫幾代出妻問題上,一直存在“三代”或“四代”出妻的爭議,也就是算上孔子就是“四代出妻”,不承認孔子本人有過出妻行為就是“三代出妻”。其實,聖人也是人,也要吃飯、結婚、生子,為何不能休妻(離婚)呢?

    話又誰回來,不管三代還是四代,孔氏家族對女子的冷漠無情是顯而易見的!在他們眼裡,妻關係跟朋友跟朋友關係差不多——“合得來就合,合不來就分”,如此而已。

    說句題外話,不光孔氏祖孫三四代,孔子的儒家門徒及其孔裔後世子孫出妻的也不少。比如孔子的得意弟子宗聖曾子(曾參)、“亞聖“的孟子等!

  • 2 # 福自福地來wjf

    對於這一問題,本人因忙,我想簡略論之。以上幾友回覆的基本到位,略說幾句吧。

    在古代,家庭生活中,以男為主,女人隨從,不可有違。這是古代民風又是民律。家庭生活中,男人有休妻之權,女人只要有出格的行為(比如三從四德),便可出之。故古人定律:女人有七出之條律,七條之中只要有一條違格,男人便有理由使行權力,休出家門。如貞節德風容功儉等,一條不遵,必遭家規。

    而孔子一門的三出之妻(本就三出,並無四代之出),皆因究妻之錯(不談男人的想法和品質)而出之,孔子,子孔鯉,孫孔伋等三代休妻之故,而其父出妻者乃後人為保孔聖人之名節,演義成其父之羞,故而多出一出,為四出之妻,實為荒唐之筆無人之究也。

  • 3 # 自家不度度何人

    歷代以來,一直流傳著張家族的三代休妻或是人們後來推測的包含孔子在內的四代休妻。我覺得這非常有意思!一個人太優秀時,總得找出點毛病來,我們的先賢聖人之所以為聖人那也是有受封的威望在那裡!孔聖人不是神仙而是凡人!其家族有三出也好,四出也罷!豈是我們後來無知之輩可考證的!也無需考證吧!落個壞名也好,否則太完美了,豈不是神仙了!一句:"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爭論不休了幾千年了,哈哈哈,真是神了!聖人就是聖了,就算犯錯了那也永遠是我們學習的楷摸!聖人給我們後代留下了太多的經典,幾輩子都學不完,哪還有時間去研究三出還是四出!歷代至今不知有無數出了麼?現代社會已演變成男人犯七出中一條就要被女人休了!這個顛倒是不是才是我們現代人要研究的重點和方向呢!!

  • 4 # 質躍

    出妻既是休妻,換成現代的名詞就是離婚的意思了。不過出妻制是僅僅符合古代夫權需要的一套禮制與法下的離婚規定,有“七出三不去”之說。所謂“七出”即是七種出妻的理由,決定權在男子,《大戴禮記·本命》記載:

    “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七條出妻的規定,都很容易理解,”不順父母,是指不孝順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歡心,儘管婦女沒有過錯,只要公婆不喜歡兒媳,即可成為出妻的理由。無子,即妻子不生兒子,封建時代的法律規定“四十九以下無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與人通姦。妒忌,在古代社會,官宦豪紳除娶一個正妻外,還可以納妾。如果女子從思想、行為上不準丈夫納妾,男子可以此為理由將她休掉。惡疾,指妻子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據考證,這裡的惡疾,主要指的是麻風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語,離間了夫家的親屬關係。竊盜,指妻子擅自動用家庭財產。在古代社會,妻子對家庭財產沒有處理權,私自動用家財就被認為是盜竊。

    按現代眼光看有點看不下去,這完全都是一方強制的。所以,古代有“女子無才便是德”這樣的婦德一點也不需要大驚小怪。

    再看看“三不去”呢,按照《大戴禮》所記載為:

    “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即:妻子無孃家可歸、無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為公婆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結婚時夫家貧賤,曾與夫同甘共苦,後來富貴了,不能休。

    顯然,三不去,算是客觀上對女子權利作出了一些保護。

    整體上,古代的婚姻制度男尊女卑,夫為妻綱,根本上就是單向的要求,就是對女子的鉗制壓迫,顯然不公道,也是時代的產物。

    所以,不論孔子家族“三代出妻”或“四代出妻”具體的是如何事情如何說法,確切的出妻制從何開始等等,總之,以現代人的婚姻觀與認識而言都是腐朽的,但是,時光的隧道穿回到古代社會,就不會顯得那麼彆扭了,這話語的言外之意,恰恰就是讚美孔聖人的。看,聖人家的妻妾那要求當然得極嚴格,否則表率作用何來,“七去”馬虎不得,否則有辱“聖人”尊名。

    當然,聖人是隨時代發展變化而會變化的,所以聖人才厲害!孔子是聖人,這是歷朝共尊的,這些都是事實,所以,但凡有點不變的是那件亮瞎人眼的美麗聖人外衣,必變的是符合每個時代的需要規定。

    當然,出妻制的“七出”已經不符合現代社會的需要,一去不復返矣,所以呀,孔子就是從墓穴裡離奇的又活著走出來了,畢竟得需要先去彈彈吹吹打掃打掃身上的屍臭黴氣,亮亮堂堂的梳洗裝扮一番,然後他也得規規矩矩恭恭敬敬的遵循符合現代法治社會婚姻法的要求......

  • 5 # 昶健六八健生法

    “出妻”就是辭退老婆的意思。

    孔子家族“三代出妻”指得是孔子本人、兒子伯魚、孫子子思都有過辭退老婆的經歷。

    孔子家族“四代出妻”後人為了尊敬孔子把他父親叔梁迄也辭退過老婆的經歷也搬出來了。

    其實,我查了孔子學院的研究資料,發現他們否認了孔子出妻一說,並且有證有據。但是,不管他們怎麼樣解釋,作為一些想為離婚找理由的人來說,有孔夫子做榜樣豈不是更給離婚帶了一層藉口嗎?“人家聖人還離婚呢,何況我們”!況且孔夫子的一句名言“唯有小人和女子難養也”!更給他“出妻”之說打下了有口難辯的證據!

    作為現代人,不管怎麼理解這些論點。做好該做的事情,對得起良心才是最重要的,你說呢?

  • 6 # 忽聚忽散

    不能苛求聖人,聖人成聖前首先是個普通人,普通人也要生活,聚妻,生子……。古時禮教:凡妻犯(七出之條)之一即可出妻(修妻)。

    至於孔子家三出,四出在當時是很普遍的現象,社會變革期,跟今差不離。有錢勢之人換妻如換衣,小三小四,一二三四五六七。

    窮人家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證,只能打光棍,何來出妻,出夫倒是常情。

    古時男遵女卑,婦女沒有任何地位,跟僕人差不多,主動權完全掌控在男人手中。孔子嘆之:唯女子小人難養也,近之不孫,遠之則怨。是當時真實情況,孔子一身也難免有這樣那樣……。但任不失於為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

    完稿十月一日,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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