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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故園之戀zwm

    如果抵達了目的地確認行李遺失了,那就在抵達地所乘客機的航空公司辦事處寫丟失申報,注意帶上機票、登機牌、身份證或者護照。

    我今年元旦坐飛機去雲南昆明半夜到了以後發現行李箱在託運過程中損壞嚴重,立馬到託運中心反應後來給我換了個新行李箱

  • 2 # 迪漂大叔的平淡生活

    第一時間聯絡領隊,讓他馬上跟當次航班客服聯絡查詢行李下落。得知行李下落後再跟蹤航空公司儘快送還行李。如果經過多方查詢行李還是無法找到的話,依然催促領隊跟進航空公司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 3 # 抱貓閒話9102

    跟旅遊團飛機托執行李時行李遺失怎麼辦?

    在給出比較官方制度性回答前我先說一件我自己親身經歷的托執行李沒有跟上飛機的糗事!

    事情最後雖然也算圓滿的解決了,行李並沒有丟,一樣兒東西也沒少,但是壓根沒有送上飛機,可我總共一週的行程,幾乎五天時間,身上除了有錢物以外幾乎兩手空空的經歷,即使過了許多年了,回憶起來還猶在昨天。就像我描述西藏魯朗,我去了,景色固然不錯很美,但我印象最深的還是石鍋雞的美味。而我去日本七天的帶孩子旅行,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富士山的秀美華麗,不是京都新幹線的神速列車,更不是橫濱中國城的國民味道,而是我一半多的時間,用著同伴的物品,甚至穿著她的衣服,進入日本的第一件事,是跑到晚上幾乎快不營業了的奧特茉斯店買應急的裝備,更不要說,那個沒有智慧手機的時代,連相機都連同沒有上飛機的行李一起將我們狼狽地扔在異國他鄉,所有的不便,回想起來,這一趟旅程,這些個深刻的記憶,著實是永生難忘。

    至今,我的行李箱都是紅色或橙色等極其花裡呼哨扎眼好辨認充滿存在感的顏色,真的,一點不誇張,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經歷,讓我直觀的感受到,如果當年我的箱子是一個漂亮的讓人過目不忘的存在,也不會在搬運時讓粗心的貨運人員無情的遺忘在不起眼的角落吧?

    當時行李丟了,是怎麼解決的。這個過程,麻煩,焦慮,但並沒有那麼複雜。除了交涉聯絡,也做不了什麼。

    畢竟我們是跟了旅行團的。在大阪機場落地的第一時間,就發現行李不見了。隨行導遊+地陪的翻譯立刻與機場相關人員交涉。第一時間與出發地託運的工作人員聯絡。20分鐘後被告知,是有這麼個行李,但是,沒運上飛機。我印象中也是趕巧了,我們的行李是排在最後的,也就是說,上託運倉,也是最後送上去的,我的,很可能是最後一件,黑色的小皮箱,那時娃也小,兩個人的衣物基本足夠裝了,很容易粗心地被忽略不計,當時的翻譯人員似乎也是這樣解釋的,但更多是我的推測,所以,防患於未燃方面,我說出來,也是給大家提個醒,那樣小的一個箱子,估計尺寸上也夠手提了吧,否則為什麼就它被落下了呢。自然全是機場方的錯,但是損失卻全是自己的。近一個小時後,我被告知,行李將隨同下一個航班直接送抵我們那時入住的旅館。這個“下一航班”,就不是我們能掌控的了,等我拿到行李的時候,已經是我們行程的第四天還是第五天的傍晚,行李被直接託運到了當時下榻的富士山腳下的酒店。根據相應的規定,我獲得了日元現金的相應賠償,時間太久,數額我已經不記得了,這讓人哭笑不得的遭遇,卻給我敲了所有出門的警鐘,別管去哪兒,確認行李也能安全到達,箱子我換了醒目的了,其它的交給命運。但是,如果真的遺失了,該怎麼辦呢!這種車到山前必有路的事,還是交待一下吧,怕麻煩沒用,焦慮沒用,尋找下落是必須的,問責是必須的,爭取賠償是必須的,無論真丟還是假丟。

    境內給出的官方交涉是這樣的:

    要求賠償,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行李發生延誤、破損、丟失、內物丟失等不正常情況,應立刻持機票(電子客票)、登機牌、行李牌和身份證件到機場行李查詢處(LOSS AND FOUND OFFCIE)申報,協同工作人員一同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單” (PIR)。

    2、如果旅客離開機場後發現行李內物破損或丟失,最遲應該在所乘坐的航班到達的7天或21天(行李發生過延誤)內,書面向機場行李查詢說明情況,在徵得承運人同意的情況下,填寫“行李事故記錄單”(PIR)。

    3、如果旅客拒絕與承運人一同填寫“行李事故記錄單”(PIR),或不在“行李事故記錄單”上簽字則無權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要求。因此建議旅客辦理行李事故記錄手續時,特別是簽字以前,務必要對單據的各項內容加以確認。

    遇到行李破損的情況需要按以下步驟處理:

    立刻持機票(電子客票)、登機牌、行李牌和身份證明到機場行李查詢處(LossandFoundOffice)申報,協同工作人員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單(PIR);如果拒絕與工作人員一同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單,或不在其上簽字則無權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要求。

    根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第三條 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 萬元;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 元;

    (三)對旅客託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 元。

    境外的,在國外機場發現行李遺失,如果是歐盟的國際航班,按照歐盟的要求,只要經過歐盟的航班,出現這種情況,都需要賠償的。有個歐盟政府網站,直接上面填寫單子,然後讓歐盟的人和航空公司,機場溝通,就好了,除了麻煩,別的你也做不了什麼。當然,你要提供比如你購買了什麼物品,必須出示購物發票,購買的生活必需品:毛巾、(內外)衣褲、鞋子襪子、牙膏牙刷、剃鬚刀、衛生巾等等,詳細估算箱內物品的價值,境外旅行都購買旅遊保險也是必要的,可以附帶有行李延誤險,一般賠付標準是遲到5小時賠付300元,最多的賠付上限是2000元。這個可能各個航空公司不一樣,數額僅供索賠參考。如果你沒有購買保險,那麼完全看航司的政策了。當時我也並不瞭解具體怎樣的政策,賠多少是多少,也就認了。那是第一次出國門,沒什麼經驗,就給我這樣一個下馬威。

    除了一些需要與機場方面的一些交涉,我們丟了行李的自己,應該怎麼做呢?事後想,真的不能急,為什麼要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呢?

    這時你需要做什麼?

    1、首先放平心態,深呼吸,調整下情緒;2、詢問行李抵達時間;3、索要臨時生活補貼;4、儲存好行李延誤表、機票、行李託運單等等;5、重新收拾心情,回酒店休息並告知酒店前臺行李送達時間或者繼續下面的行程。

    如果不給臨時生活補貼怎麼辦?

    可以據理力爭:根據中國民航總局令第五十條,因承運人原因使旅客的托執行李未能與旅客同機到達,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在經停地或目的地應給予旅客適當的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但是每家航司具體的補貼標準不一,有些會以24小時沒到為由,拒絕補貼,這些都是不合規的。如果行李延誤處不給生活補貼的話可以嘗試主動電話聯絡航司熱線,如果是境外某些航司無法取得電話聯絡或者手機無法打電話怎麼辦?不用擔心,儲存好購買日用品的小票,回國後透過郵件和航司取得聯絡後再進行索賠。

    臨時生活補貼會以當地貨幣現金的形式給予。

    行李送達酒店後需要做什麼?

    1、確認行李數量及外觀是否損壞;2、檢視行李送達確認單,如無送達時間,可以請前臺工作人員幫忙填寫行李具體送達時間;3、將行李上的所有標籤全部取下來妥善儲存;4、如果購買了旅遊險向保險公司報案後按照流程索賠。

    如果自取該如何操作?

    1、等待航司行李抵達的電話,最好根據對方提供的行李抵達時間,主動打電話過去詢問;

    2、攜帶護照和來程機票,透過機場出口反方向抵達海關處,並向安保說明情況,進入機場內,抵達機場行李延誤處。謹記千萬不要從機場入口進入,那會非常難找。

    3、取回行李後,索要行李抵達確認單,並將行李上的所有標籤全部取下來妥善儲存;

    4、如果購買了旅遊險向保險公司報案後按照流程索賠。

    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已開通網上申報平臺,可先行電話聯絡保險公司進行備案,再根據申報條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照片即可。如果你購買了幾份保險,一般是可以同時索賠多份的。前文所說的行李延誤表和行李確認單是可以直接作為行李延誤證明使用的,如果保險公司有另行規定,可以憑藉這兩份表單聯絡航司開具書面行李延誤證明。

    最後,再給大家幾句忠告:

    1、如果發生行李延誤後,一定要放平心態,不要影響到後面遊玩的心情,既然發生了,我們就要去面對;

    2、不要因為語言不通就委曲求全,可以找同胞幫忙翻譯,也可以使用翻譯軟體。如果行李需要自取,可以訂中文包車司機,司機是可以充當翻譯的,而且溝通效果明顯,不用擔心語言不通而被機場行李處矇混過關;

    3、出門在外、一定要購買旅遊險!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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