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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胡小扯愛八卦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一定有網友記得前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白百何出軌”事件,伴隨著泳池畔那個尺度大開叫人大開眼界的“一禪指”影片的全網傳播,白百何婚內出軌小鮮肉的傳言被無限發酵且一發不可收拾,可就在這風口浪尖上,白百何當時的老公陳羽凡不知是出於對自己男人尊嚴的維護還是對白百何最後的愛,他緊急公示二人早已離婚!然而,網友並不買賬!明明夫妻二人在不久前還雙雙參與《奔跑吧兄弟》的錄製,難道節目裡動不動就秀的恩愛都是假的?如果是假的,那這二人演技著實驚人!但真相為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於這份遲來的離婚公告,粉絲拒絕接受!

    前車之轍,後車之鑑!有了白百何陳羽凡慘痛的案例借鑑,聰明的明星當然知道自己該如何操作了!從最初楊冪劉愷威官宣離婚,到後期鄧家佳宣佈15年感情破裂,以及前不久曹雲金唐菀的閃婚閃離公告,再到6月26日宋慧喬宋仲基“雙宋”的解體宣告,不知何時起,娛樂圈颳起了一股官宣離婚的熱潮,究其原因,小編認為有三點:

    一、撇清關係。都說娛樂圈是個大染缸,身在其中誰也不比誰乾淨,而身為曾經的伴侶,對方的黑料自己自然一清二楚,如此情況下,不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求以後對方有啥事都不關我事了!用郭德綱的話來說就是:這種人你一定離他遠點,雷劈他時會連累你!

    二、單身宣告。就如前面所說的白百何陳羽凡的事例,如果他們早早公開離婚真相,那麼,白百何事件頂多只能定義為幽會小鮮肉,而不是婚內出軌!前者頂多是給她的藝人生涯新增一波流量,後者則是實打實的一個人生汙點,給白百何的事業造成毀滅性打擊!或許終其一生,她都再擺脫不了“出軌”這個標籤!當然,如果離婚的夫妻雙方對愛情仍抱有幻想,對婚姻仍有憧憬,那麼一份官宣的潛臺詞還可以是:哥/姐現在單身了,你們可以來追我了!我也可以正大光明追求新的幸福了!

    三、利用婚姻賺最後一波流量。如果夫妻雙方是普通人,這樣一份猜測對他們尤為不公平,可是在人際關係負責且可稱之為神奇的娛樂圈,小編完全有理由相信,部分夫妻確實抱著這份心思,不然,陳赫和他前妻許婧又是如何在所謂的離婚協議後仍然手牽手一起參加《真愛在囧途》的節目錄制?那恩愛架勢,一般離婚夫妻輕易秀不出來!

    綜上所述,明星官宣離婚利大於弊,不是麼?

  • 2 # 散戶俱樂部

    結婚生子離婚去世,演員們都要刷一下存在感,讓一些遊手好閒的人,當茶餘飯後的笑談!

    凡是這樣做的演員也都是有目的的,是想在社會有熱度,或是還想在婚喪嫁娶中做文章!

    演員的婚戀觀也不都一樣,有的演員都已經結婚有孩子了,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比如,劉德華婚姻的保密時間就很長。

    有人做事愛高調,恨不得想讓全世界都知道,凡是為人民服務的人,做事都很低調,都已經有了姨太太了,卻保密的誰都不知道!

  • 3 # 工仔1546

    明星和我們普通人不一樣,屬於公眾人物,人們對明星的生活關注度很高,粉絲眾多,所以他(她)們的一言一行都會有一定的影響力,結婚、離婚也是一樣,都會在社會上產生一定的轟動效應。。

    你看他們找到自己另一半的時候輕易不敢承認、不對外公開,特別是偶像派的藝人,怕一公開有伴侶了會失去很多喜歡他(她)們的影迷或歌迷,畢竟有太多的迷哥迷妹們對自己喜歡的偶像充滿了無限遐想。

    但明星離婚就一定會對外官宣,就是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她)又恢復單身了,既可以大膽地去結交任何異性朋友,也可以有異性朋友隨便找他(她),不會再存在緋聞、出軌一說,這也是他(她)們官宣離婚最主要的目的——想跟誰好跟誰好。

    再就是倆人結婚後兩個家庭的親屬及朋友,肯定多多少少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牽扯,或經濟往來,他(她)們不可能一一通知,所以他(她)們在媒體上對外一官宣,就什麼事都解決了!

  • 4 # 觀幕先生

    明星離婚官宣本就是流量,就是熱點,就是社會關注度!另外自帶春藥性質的明星被人惦記是好事,官宣的目的就是向社會宣佈“喜歡我的可以追求我了”!或者“我可以追求我喜歡的人了”!不管這樣,明星不能閒著,無論是演戲還是情感,沒人關注就是失敗,所以本是私生活的情感問題倒成了個人知名度的“助推劑”,一定要“爆”,哪怕有人謾罵也能接受,因為這樣“掙錢最快”!

  • 5 # 洛水清風

    離婚是一件很不幸、很不光彩的事,無論對個人、家庭、孩子都是一種傷害。普通人離婚,都是藏著、掖著,有一種抬不起頭的感覺。但明星反其道而行之,他們離婚後,要在媒體上公佈,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莫非離婚也要人恭賀不成!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半天終於悟出了其中三個深刻的道理。

    一:表明我已經單身了。明星是公眾人物,跟馬路上跑的計程車性質差不多。乘客下車後,計程車都要掛起空車的牌子,等待下一個乘客的光顧。明星離婚和掛空車牌子一個道理,他要光明正大等待下一波有有緣的“乘客”。范冰冰和李晨分手為啥要在網上大肆炒作,目的就是告訴新的有緣人可以來入懷。

    二:為了自證清白。沒離婚的時候,明星只要在外邊乾點沾花惹草的事,都會被扣以出軌大帽。如今,他們在媒體上宣佈離婚,即使有六七個姑娘左右相伴,沒人敢說他出軌、沒人敢說他花心,他那叫選擇物件。就像曹雲金和唐菀高調離婚了,他再夜宿酒店,就不會有什麼“流言蜚語”了。

    三:為了以後少惹麻煩。明星離婚不像普通人,畢竟人家身價在那擺著,名下資產少則百萬,多則千萬。要是不把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公佈於眾,將來很多事是有口難辯。就像曹雲金和唐菀離婚,協議書上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房子歸誰、孩子歸誰、每年的撫養費多少、銀行的如何劃分等等。要是唐菀以後因為孩子的問題,跟他曹雲金胡攪蠻纏,他曹雲金就可以站到道德制高點,說不是他無情無義,那是法院的公正判決。

    一言以蔽之,明星離婚之所以要官宣,原因就是無論對自身的自由、再婚、資產,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 6 # 愛是什麼顏色

    作為明星是沒有隱私的,會有很多人在盯著他們看,平常一些不大的事,都能被挖出來,離婚這麼大的事,是遮蓋不住的,再說宣佈出來對自己也有利。

    普通人離婚了是醜聞,而明星離婚了卻是新聞,沒有哪個明星顯自己的新聞多,顯自己的熱搜多,因為他們本身就是靠流量,靠名氣吃飯的。

    1.炒作

    作為明星是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以曝光的機會,很多明星官宣出來的東西,都是有目的,其目的性蓋住了官宣的真實目標,不管是本人意願,或是經紀公司的壓制,這很大一部分有炒作性質。

    有時候一個明星因為一些負面新聞,被雪藏,於是會製造很多契機,等待復出,不管是打感情牌,還是走其它路線,只要能復出,能博人們的眼球,用了什麼手段沒人給他計較。

    2.自由

    明星是公眾人物,他的戀情或者婚姻大家有目共睹,他的一言一行都倍受關注,如果離婚了,不公佈於眾,那就沒法再繼續下一段感情,有可能還會被批對家庭不負責,會掉人氣,會失去原有的人設。

    離婚宣佈出來,對自己也有利,那就不用在揹負婚姻的盛名,不用在對那個人負任何責任,也讓喜歡他的人,可以開始關注他,也好借自己單身的機會,在去獵豔自己中意的目標。

    3.隱瞞不了

    人紅是非多,明星的大小事都有人關注,像離婚這麼大的事,怎麼也掩蓋不了,與其被別人爆出來百口莫辯,不如自己公佈出來顯得真誠,還有一些財產的劃分,孩子的撫養權等,官宣出來就是有依據了,不會再被指責。

    其實明星離婚官宣,就跟釋出了一個作品一樣簡單,就是要讓人關注,讓人認可,只要活在人們的視野之內,明星是沒有什麼隱私不能說的,除非是醜聞,但對於一些沒流量、又不紅的明星來說,能上新聞都是好事,還管什麼醜聞美聞了。

  • 7 # 蘭竹ZLZ

    官宣一下,省得大家去猜測,也就是高調宣佈戀情的,有可能就會高調的以官宣收尾。這次范冰冰官宣與李晨和平分手的訊息,來自於觀眾對此事的觀望態度,其實從范冰冰一出事後,李晨早已經退避三舍。

    想起一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就事論事而已)。我覺得官宣一下二人的關係,早點結束這段戀情,比悄摸的分手來的乾淨。 希望范冰冰可以找到那個真正愛自己的人!

  • 8 # 平常心談娛樂

    官宣,網路流行詞語,從“官網”“官微”衍生而來,即官方宣佈的意思,很多媒體發新聞常會用到官宣,意為正式通知,這個詞語存在感一直很足,表達正式宣佈,廣而告之的意思,真正火起來是因為趙麗穎和馮紹峰公佈戀情,2018年10月16日10點7分,趙馮同時宣佈婚訊,曬出結婚照與結婚證,配詞:官宣。

    隨著“官宣”的迅速走紅,覆蓋了整個網路,2018年12月19日,入選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釋出的“2018年度十大網路用語”,並被眾手明星採用,隔三差五的總有明星“官宣”勁爆訊息,官宣離婚的明星不在少數,有令人感憾的劉凱威楊冪,香港藝人呂慧儀與黃文迪的婚變和最近官宣分手的范冰冰李晨……,一波又一波的官宣熱,讓大家目不暇接,也讓“官宣體”成功擠上熱搜。

  • 9 # 綜藝哈哈樂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備受矚目,談戀愛,結婚,離婚都要公佈於眾。一是公佈後免除了一些人不懷好意的揣測然後捏造一些不實傳聞,從而對自身有一定的影響。二是公佈後就不會有為了利益惡意捆綁消費。三是公佈後喜歡他們的粉絲也會比較安心。

    雖然很多明星離婚都會公佈,但也有一部分是不想讓大家知道的,比如有的是兩個人一起代言或一起簽訂的合約,在離婚後合約還沒有到期,如果一旦離婚的訊息傳出去後,就會對合約方產生不敢的影響,從而要負擔很大一筆的違約金。所以這種情況下明星一般不公佈離婚,或者等合約到期後再公佈。

  • 10 # 相舞南旋

    這還不簡單,1雙方都有有經濟能力誰也不依靠誰,2感情太豐富,演得多,看透了。3崇尚自由,拒絕被對方說牽制。說白了,沒有你,我依然過得瀟灑。

  • 11 # 張子健8566

    因為公眾人物一直都會有些媒體關注.想藏起來不說很難不露出來.還不如早說大大方方.當然也有找合適的時間說出來.目的是為了博取關注效應來提高知名度或者太久了沒漏臉怕被遺忘.總之經紀人會幫助取捨利弊來決定釋出與否.個人理解!

  • 12 # 叄擔

    明星是公眾人物,離婚或者分手向社會公眾公佈,是一種傳統習慣也是一種需要。我想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離婚,分手或則結婚向社會公佈,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傳統習慣,想想舊上海,那時的明星是穿行於各種名利場,跟這個大佬曖昧跟那個大佬愛得死去活來,這都是很多人生活的一種談資,而且那時很多明星跟文壇,思想界,黑道,軍界,政治界,有很多說不清道不明的瓜葛,為人津津樂道。還有明星結婚時那排場是很大的,各界大佬都會到場祝賀,結婚搞得那麼響亮了,離婚自然也要公佈一下,不然是不是顯得很沒禮貌似的。我想,正因為這樣,慢慢形成了不成文的習慣!

    最後,明星社交廣泛,活動眾多,認識的人很多,說不定哪天就遇上了自己的王子或則女神了,早公佈,給自己機會,也給他人機會。要不然,被媒體挖掘出來,又要說出軌之類的話了,為避免負面新聞,離婚或則分手早公佈有好處。

  • 13 # 一諾剪輯部

    第一,為粉絲負責。大家都知道,明星只所以火,正是因為有粉絲的追捧,假如沒有粉絲,那麼明星就變成了普通人,比如唱老鼠愛大米的楊臣剛,其實現在粉絲的圈子非常小了,目前活躍的粉絲大多數是被他開朗和自我嘲諷的性格吸引的。所以,為了對粉絲負責,因為好的時候官宣過,所以分的時候公佈是不想造成粉絲誤會吧!不然人家另找一個被拍到,又說劈腿啥的,反而會引發更大的聲譽災難,這是任何明星都不希望發生的。比如白百何和陳羽凡明明已經離婚卻不公佈,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還給白百何戴上了出軌的帽子。

    第二,為自己負責。明星也是人,也有實實在在的七情六慾,透過官宣的方式,給自己也給經紀公司畫上一個句號,開啟下一段旅程是非常正確的選擇。坦然面對愛情中的失利並不是一件壞事。在愛情上,從來就沒有對錯,與其忍耐著在一起,真心不如和平分手,這樣反而會收穫更多。正好也透過這種正規的方式,讓自己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開啟新的生活。

    第三,為對方負責。既然已經分手了,不如也給對方一個承諾,從此以後,你是你,我是我,互不干涉。如果因為分手以後,再糾纏在一起,反而會影響雙方的發展。不如透過高調的方式,讓所有的粉絲都作為見證人,確保對方也可以接受這樣的事實。畢竟有時候愛情總是一方在追求另外一方的,並不是所有的分手都那麼容易被雙方接受。

  • 14 # 陳筠140652061

    因為明星昰公眾人物,關注度高,粉絲多,八卦新聞多。離婚了,或戀愛分手了,官宣之後,代表恢復單身,再和異性接觸就正大光明,無需遮遮掩掩了。

  • 15 # 林萌

    這名符其實屬稱“明星”,張揚是“成為”明星的習慣。因為,無論什麼事情,在冠以“明星”者看來,都要對社會宣揚一下,這叫“娛樂圈”精神的反響!也可以說:算是明星當事人“對觀眾與粉絲們和追星族的所謂“交待”!也是他們張揚“毛病”的習慣表現。

    更深一層,就是給“備胎”表明,當事人己經“靜身”,可以隨時把“備胎”裝上的宣告。

    這些就是明星們的“智慧”生存環境下的傑作與戲外優秀的表演…怪哉萬千!妙哉萬變的魔方綜合體→“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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