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改編劇本的題材問題
改編劇本的題材來源與一般戲劇創作取材的考量是相同的。改編他人戲劇的作品要算是最容易的﹙尤其以同樣是舞臺劇間或同樣是電影劇本間的改編更是如此﹚,因為許多針對戲劇文體與演出的考慮,原作者都做得很充分,創作者只要將文字加以還原,便可以充分地加以吸收利用。
小說改編成戲劇,最容易讓人迷思的地方恐怕是美學或美感經驗差距的問題。若是成名且擁有廣大讀者的小說的改編,則還要負擔群眾期望與滿足的壓力﹙這主要是因為讀者在腦海裡早已有了屬於自己人物的詮釋與畫面營造之故﹚。
第二節:特殊的考量因素
在決定改編一部小說成為戲劇之前,必須先弄清楚作品的確實吸引人的地方在哪裡﹙這點是不能與自己想象的內容相混淆的﹚,其次則是嘗試將小說的內容用簡單的故事大綱來概括,看看是否仍然同樣出色,以及原來吸引人的地方,是否能以對白或情境等的方式很自然地被放進來,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則改編成戲劇的可能性就很大。若是答案是否定的,則不用再費心去思考美感經驗是否能在不同媒體間轉換的問題,因為不同的創作形式對題材的要求是很難妥協的。
改編劇本的創作,必須劇作者事前便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以及如何做。相反地如果作者事前沒有定見,而是一邊寫一邊參考別人的劇本,做出來的東西便會缺少個人整體的考量而與抄襲難以劃分。
改編後的劇本與原作的差距是越大越好。這點也是事前可以估計的,如差距太小,比如只是人物性格表現的些微差異,不至影響最後的結局,便不值得改編。改編劇本與原作間的差距,可以清楚地顯示出改編者獨特的創意與企圖。這點是越特別越好,由於觀眾在看待改編劇本的時候,勢必會與原作加以比較,此時改編者除了增加自己的原創成份比例外,似乎沒有更好的辦法來回避觀眾的這類問題。
改編劇本之前,先與原作者商議一下,這是現實也是人情的課題。此時,改編者宜先確立堅定的立場,意即堅持自己藝術實踐上的自主性及其範圍,在這範圍之內是不容他人參與意見或左右的,若是超出此範圍之外,能妥協的地方也不妨在情面上做得圓融些。除了弄清楚什麼是自己必須堅持的、什麼又是可以妥協的以外,若能在協商時出於誠懇婉轉的態度,不僅能幫助談判的成功,而且往往能得到意外的贊同與鼓勵。
第三節:方法與應用技巧
改編劇本的方法首先是先把原作讀熟,同時設法做個鉅細靡遺的筆記。這個筆記同樣可以採取包括故事大綱、人物說明以及分場大綱等專案的模式。在這階段如果有任何疑問,就用附加說明的形式,加到上述的專案裡面去,直到完全消化原作為止。
其次就是把這個消化原作的筆記徹底丟開,嘗試以自己的觀點與設計,重新擬一套自己想要的分場大綱、人物說明等。之後再來仔細看看原作原本具有的、而且是自己所想要的東西,是否有保留下來;有沒有因為消化不良,繼承了原作的某些部份,但自己又說不出所以然的地方;以及最重要的、自己是否立於完全自主的地位﹙擬定這份大綱的時候,必須能做到不必回頭再去參考原作的地步﹚,以及是否能顯示出具有實現出自己原先想法與做法的可能性。
第四節:改編他人作品的好處與壞處
改編過去大師的劇作通常是很進補的,因為原作一旦還原到分場大綱的形式,原作者創作時的考量便會十分明顯地跑出來,這些往往超出我們的經驗所及,是我們現階段的功力所設想不到的,這都是最滋補的養分。
可是這方式的創作也不能多做。看到最後的作品超出個人現階段的表現實力,雖然會十分心喜,但同時也免不了會有些心虛,因為畢竟這是二手取材的創作,許多從原題材到大綱階段的問題的解決,都是別人為我們事先做好的。因此如果打算逐步建立起自己創作上的信心,還是要以多從事原始題材的創作,意即原創而非改編他人作品的創作為最佳的途徑,這方面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快捷方式的。
改編劇本的例子,如衛西林的電影指令碼《娜拉,想家》中的〈娜拉〉部份。後者是根據易卜生的《玩偶之家》所改編而成;由於原指令碼是由一小劇場的演出事件﹙即〈娜拉〉部份﹚與一社會新聞改編成的電影情節﹙即〈想家〉部份﹚相互穿插進行的,因此改編的重點放在1.做為兩條故事情節之一,如何精簡原劇的篇幅2.如何融入小劇場中風格化演出的設計﹙《玩偶之家》原作是出寫實主義的作品﹚3.如何作適當的調整,儘量保留與人物感情狀態及推動情節所必須的異國色彩,去除那些只會增加觀眾欣賞時認知內容負擔的部份,令臺灣觀眾易於欣賞。
作者在改編時曾經對原作品下過很大的功夫,這點可以從底下極其詳盡的故事大綱說明﹙已經隱約可以做為分場的依據﹚看出,此外人物的描述也極其翔實,同樣也顯出改編者用心消化原作的成果。
一節:改編劇本的題材問題
改編劇本的題材來源與一般戲劇創作取材的考量是相同的。改編他人戲劇的作品要算是最容易的﹙尤其以同樣是舞臺劇間或同樣是電影劇本間的改編更是如此﹚,因為許多針對戲劇文體與演出的考慮,原作者都做得很充分,創作者只要將文字加以還原,便可以充分地加以吸收利用。
小說改編成戲劇,最容易讓人迷思的地方恐怕是美學或美感經驗差距的問題。若是成名且擁有廣大讀者的小說的改編,則還要負擔群眾期望與滿足的壓力﹙這主要是因為讀者在腦海裡早已有了屬於自己人物的詮釋與畫面營造之故﹚。
第二節:特殊的考量因素
在決定改編一部小說成為戲劇之前,必須先弄清楚作品的確實吸引人的地方在哪裡﹙這點是不能與自己想象的內容相混淆的﹚,其次則是嘗試將小說的內容用簡單的故事大綱來概括,看看是否仍然同樣出色,以及原來吸引人的地方,是否能以對白或情境等的方式很自然地被放進來,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則改編成戲劇的可能性就很大。若是答案是否定的,則不用再費心去思考美感經驗是否能在不同媒體間轉換的問題,因為不同的創作形式對題材的要求是很難妥協的。
改編劇本的創作,必須劇作者事前便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以及如何做。相反地如果作者事前沒有定見,而是一邊寫一邊參考別人的劇本,做出來的東西便會缺少個人整體的考量而與抄襲難以劃分。
改編後的劇本與原作的差距是越大越好。這點也是事前可以估計的,如差距太小,比如只是人物性格表現的些微差異,不至影響最後的結局,便不值得改編。改編劇本與原作間的差距,可以清楚地顯示出改編者獨特的創意與企圖。這點是越特別越好,由於觀眾在看待改編劇本的時候,勢必會與原作加以比較,此時改編者除了增加自己的原創成份比例外,似乎沒有更好的辦法來回避觀眾的這類問題。
改編劇本之前,先與原作者商議一下,這是現實也是人情的課題。此時,改編者宜先確立堅定的立場,意即堅持自己藝術實踐上的自主性及其範圍,在這範圍之內是不容他人參與意見或左右的,若是超出此範圍之外,能妥協的地方也不妨在情面上做得圓融些。除了弄清楚什麼是自己必須堅持的、什麼又是可以妥協的以外,若能在協商時出於誠懇婉轉的態度,不僅能幫助談判的成功,而且往往能得到意外的贊同與鼓勵。
第三節:方法與應用技巧
改編劇本的方法首先是先把原作讀熟,同時設法做個鉅細靡遺的筆記。這個筆記同樣可以採取包括故事大綱、人物說明以及分場大綱等專案的模式。在這階段如果有任何疑問,就用附加說明的形式,加到上述的專案裡面去,直到完全消化原作為止。
其次就是把這個消化原作的筆記徹底丟開,嘗試以自己的觀點與設計,重新擬一套自己想要的分場大綱、人物說明等。之後再來仔細看看原作原本具有的、而且是自己所想要的東西,是否有保留下來;有沒有因為消化不良,繼承了原作的某些部份,但自己又說不出所以然的地方;以及最重要的、自己是否立於完全自主的地位﹙擬定這份大綱的時候,必須能做到不必回頭再去參考原作的地步﹚,以及是否能顯示出具有實現出自己原先想法與做法的可能性。
第四節:改編他人作品的好處與壞處
改編過去大師的劇作通常是很進補的,因為原作一旦還原到分場大綱的形式,原作者創作時的考量便會十分明顯地跑出來,這些往往超出我們的經驗所及,是我們現階段的功力所設想不到的,這都是最滋補的養分。
可是這方式的創作也不能多做。看到最後的作品超出個人現階段的表現實力,雖然會十分心喜,但同時也免不了會有些心虛,因為畢竟這是二手取材的創作,許多從原題材到大綱階段的問題的解決,都是別人為我們事先做好的。因此如果打算逐步建立起自己創作上的信心,還是要以多從事原始題材的創作,意即原創而非改編他人作品的創作為最佳的途徑,這方面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快捷方式的。
改編劇本的例子,如衛西林的電影指令碼《娜拉,想家》中的〈娜拉〉部份。後者是根據易卜生的《玩偶之家》所改編而成;由於原指令碼是由一小劇場的演出事件﹙即〈娜拉〉部份﹚與一社會新聞改編成的電影情節﹙即〈想家〉部份﹚相互穿插進行的,因此改編的重點放在1.做為兩條故事情節之一,如何精簡原劇的篇幅2.如何融入小劇場中風格化演出的設計﹙《玩偶之家》原作是出寫實主義的作品﹚3.如何作適當的調整,儘量保留與人物感情狀態及推動情節所必須的異國色彩,去除那些只會增加觀眾欣賞時認知內容負擔的部份,令臺灣觀眾易於欣賞。
作者在改編時曾經對原作品下過很大的功夫,這點可以從底下極其詳盡的故事大綱說明﹙已經隱約可以做為分場的依據﹚看出,此外人物的描述也極其翔實,同樣也顯出改編者用心消化原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