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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貓咪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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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單平凡自然
一般不會負責,讓你籤的東西里有免責條款除非你有權有錢有時間,有證據,可以走法律程式;真發生大的問題可以請律師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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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產科李醫生
關於出生缺陷,醫生不會和你說,以及沒有時間說的一些問題
每個人都想要一個健康的寶寶,但是現實中大家知道新生兒的實際出生缺陷以及後天智力發育遲緩的機率有多大嗎?
超過10%!甚至可以達到20%
對,大家沒有看錯,即便是經過正規產檢,在醫院分娩,表面上出生時健健康康的孩子中,至少有10%會多多少少的存在先天以及後天的異常。
先天出生缺陷的自然發病率在5%-6%之間,大到唐氏兒、嚴重的心臟畸形、嚴重的異常代謝病,小到多指畸形、唇裂、面板色斑等等,已知的新生兒出生缺陷就有7000多種,而我們孕期的篩查也僅僅能檢查出常見的幾十種而已,大部分是發現不了的。其中以較為常見的先天性心臟病為例,由於胎兒本身心臟結構就同成人不同,加上各種原因的影響,能夠發現60%左右的先天性心臟病已經是目前的上限了,漏診率還是非常高的。
再例如很常見的腦室擴張、腎積水、腸管擴張等,大部分孩子出生後是正常的,但是也會有部分胎兒確實存在缺陷,出生前也是不能明確診斷的。
而即便是表面上健康出生的孩子,也會由於自身的原因,後天發育的原因,營養的原因等等,約8%左右的孩子會出現智力發育遲緩。【智力發育遲緩】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智力水平雖在正常範圍,但是屬於正常範圍的偏低水平。通俗的說就是比正常的孩子要“笨”一些,但是又達不到弱智的水平。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小學中,每個班級中總有那麼幾個學習不開竅的學生,其實不是孩子不用功,確實是硬體有問題。智力高低,孕期也是不能檢查出來的。
所以,不管大家原因還是不願意,分娩育兒這件事情,確實是需要一定“運氣”的。
既然產檢不能保證胎兒健康,那我們還做產檢幹嘛?孕媽們可能對產檢有個誤解,以為孕期檢查就是看孩子健不健康,其實不然。
孕期產檢最重要的目的是檢查孕婦是否合併嚴重的妊娠期併發症合併症,發現問題及時干預和治療。也就是說產檢的目的重點在孕婦,胎兒是處於次要地位的。
就拿孕產婦死亡率來說吧,原來沒有醫院,不做產檢,在家裡接生婆水平的條件下,孕產婦死亡率在1%左右。
而經過孕期規範產檢,在現代化的醫院分娩,今天我們的孕產婦死亡率只有萬分之一。
所以經過規範的孕期診療,絕大多數的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風險大大降低。在規範產檢下孕產婦死亡風險降低了100倍,圍產兒風險降低40倍,所以這就是產檢的目的。
胎兒問題有很多的侷限性,無論是染色體異常、還是基因異常,或是結構遺產,基本都是不可治癒的疾病。產檢檢查雖不能排除所有的出生缺陷,但是可以將大部分的嚴重缺陷及時篩查終止妊娠,達到優生優育的目的。
而很多的胎兒的一些小問題,比如腎功能異常、消化道異常、泌尿道異常、唇裂等等,大都也是產後可以治療的疾病,即便是孕期發現異常,也不是放棄胎兒的指徵。
法律訴訟問題醫療問題非常特殊,專業性很強,大家並不能僅僅透過日常所理解的常理來推斷醫療程式是否正規。對於懷疑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行為的,保留好病例資料,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才是正道。
再次僅能給你提供以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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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婦科龍醫生
孕期產檢一個目的是為了及早發現孕期合併症,另外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避免重大畸形沒有及時發現與糾正,影響圍生期新生兒的生存與健康。但是產檢能不能避免所有的畸形與異常?
答案是不能!
現在篩查胎兒結構畸形的手段主要是B超,功能畸形尚無有效的方法,基因檢測可以給予部分提示。
那麼孕期做幾次B超,目的是什麼?都能發現什麼異常呢?
其實沒有特殊原因按照孕期保健指南一般4-5次B超即可。但是B超可能發現胎兒生長髮育的速度是否過快還是過慢。以給予孕婦在孕期做飲食運動營養指導和干預。
中國孕產期保健指南中有指出常規B超4-5次,遇到具體特殊情況酌情增加。
1.第一次:妊娠6-8周,確定是否為宮內妊娠,(懷孕有宮內宮外可能),確定胚胎所在位置,剖宮產術後要除外瘢痕部位妊娠,胚胎是否成活, 發育是否符合孕周(月經不規則女性,可以透過B超結合症狀來核實孕周),最早可以看到宮內妊娠是在孕5周經陰道B超,但無特殊症狀不建議太早檢查B超。
2.第二次:妊娠11-13周6天超聲測量胎兒鼻骨發育,(胎兒頸項透明層)NT值,結合唐氏篩查,評估發生12,18及21-三體的風險。 也有很多單位會進行早期的篩畸形B超,初步全面檢查大器官有無畸形。
3.第三次:妊娠18-24周胎兒產科三級B超篩查,再次全面評估各個重要臟器手腳有無畸形,又稱大排畸,有的地方叫做三維做四維,其實它們都是建立在二維B超基礎上,然後加多一個垂直面合成三維立體影像,加一個時間形成動態的電影變成了四維影片。其實作用是一樣的,就是排除畸形,但是B超的準確性和敏感性除了機器的先程序度,也與B超醫師的經驗關係比較大。 這種畸形主要是針對大器官大組織系統來進行篩查的。能夠篩查的內容基本都寫在了B超報告上。
4.第四次:妊娠28—31周6天B超為了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情況,胎盤情況羊水情況,評估胎兒是否偏小。如果羊水過多,還要結合OGTT結果來判斷血糖情況。也有的醫生認為這次B超如果產檢各項結果都正常,無高危因素,可以不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5.第五次: 妊娠37-41周B超,主要是為了評估分娩方式,因此對胎兒的大小,胎盤位置,羊水量進行評估,臍帶的情況。如果胎兒腹圍太大,頭圍太大,體重相對於孕媽太大,臍帶繞頸多周,胎心監護不除外胎兒宮內窘迫,就有可能需要剖宮產終止分娩,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和合並症不能耐受順產如妊娠合併心臟病等,一般情況下都可以經陰道順產。
如果B超報告上沒有問題,但產後發現報告錯誤,那麼產科B超檢查實施方有一定責任,但有時與胎位阻擋有關係;如果B超報告上沒有這個檢查專案,換句話說產科B超檢查專案其實是有限的;產後發現異常,那麼產科B超沒有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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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爸爸不講理
每一位孕媽媽,都希望生下一個健康漂亮的寶寶。但實際上,十月懷胎也是需要一點點孕氣的。
沒有人願意看到產檢過程中出現胎兒發育畸形或者異常,包括醫生。畢竟,每一個產檢手段都是有侷限性的。以檢查胎兒染色體異常為例:
唐篩的陽性預測率只有3%(陽性預測率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每100個唐篩高風險只有3個寶寶最後確認為有問題),無創DNA的陽性預測率則能提高到50~70%,羊穿則到能達到99.99%。
可是呢,唐篩和無創對胎兒和孕媽的風險比較小,羊穿卻有一定的風險(大約為3‰的流產或感染風險),這三種產檢手段的檢查費用也差了不少。
如果有的孕媽不願意承擔那3‰的風險,或者無法接受那麼高昂的費用。這可怎麼辦?產檢醫生總不能逼著你去做,讓醫院墊付這部分檢查費用那也更加不現實。
所以,一般在唐篩提示臨界風險時,醫生會建議孕媽做無創;而唐篩和無創高風險,則建議孕婦選擇羊水穿刺。同時,該做的B超檢查還不能漏掉。
胎兒的生長髮育,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懷孕7個月,和懷孕8個月比較,胎寶寶的變化是非常大的。因此不是說懷孕20周做了系統B超,到懷孕30周就不用做了。而有些產檢必須在特定的時間段檢查才有效,錯過了時間就看不到了,比如說NT和側腦室增寬。
孩子發育異常的病種高達幾千種,而以目前的產檢手段只能檢出其中幾十種。比如說“大排畸”,主要能檢查胎兒的結構性異常,其總的檢出率也只有60~70%左右,就不能再高了。
比如說B超對胎兒單純性顎裂、胎兒多指(趾)症,胎兒的聽力和視覺功能,胎兒的消化道以及各種腺體,包括胎兒染色體方面的畸形,B超都是檢查不出來的。
這可怎麼辦呢?所以各種產檢需要結合來看,比如說將B超資料與唐篩和無創結合來綜合評估,這樣就相對更準確一些。這就是為什麼要讓孕媽保留好每一份產檢的原因。
另外,現在像無創DNA或羊穿的產檢手段都引入了商業保險的做法。如果產檢時檢查結果正常,但寶寶生下來卻是異常的,那麼就交由保險公司來理賠。這樣減輕醫院的責任風險,畢竟醫院的根本是治病救人,而不是和患者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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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熊孩子世界
這要看哪方面的發育問題,有的問題B超是檢查不出來的,如果B超能檢查出來,醫院卻沒查到,那醫院肯定要負責任。找專業人士或專業機構做下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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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客家妹燕子在江西
孕期去正規醫院每個月定時產檢,一般6個月會做四維排畸,如若是四維範圍內可以看到的缺陷醫院是需要負責任的,比如兔唇心臟四肢這些都可以看出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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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灰撒大地
我認為醫院有責,誰都想要一個健康的寶寶,一但在醫院確認了懷孕之後,都會聽醫生的。醫生說怎樣就怎樣,多長時間查一下,查什麼,沒有不聽的。如果醫生在產檢中有不確定的地方,你可以孕婦說。建議他們再去別的醫院檢查,如果別的醫院也都是不確定~那你再和孕婦建議要不要留下這個孩子,。現在有的醫院為了留下孕婦,孩子的健康不確定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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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需要專門的鑑定機構來鑑定。有些檢查不是做了就可以檢查出來的,有些是做了能看出來而醫院沒看出來,那會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