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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祥光008

    我對高速路收取停車超時費這一說法也略有耳聞。

    主要是針對那些在高速路上“龜速”行駛的汽車,嚴重影響了高速路的通行效率。如,按正常車速80公里/小時,2個小時就能走完的路程,偏偏開出了8個小時,平均時速只有20公里/小時。這時,高速公路可能就會給你開出罰單了。

    但是,若是在高速服務區睡過了頭,耽誤了行程,只要能提供證據,如,餐飲發票、購物發票等,也是可以免於罰款的。

    不過,對於超時費這個名目,我總覺得高速路立得過於牽強了一些。

    試問,若是由於高速路方面因修建設施等造成了道路擁堵,耽擱了車主們的駕駛的行程,這個損失是不是車主也可以向高速路方面索要賠償呢?

    不過隨著高速路沿途的監控裝置不斷完善,我相信超時費的爭議也會越來越少。一旦出現“龜速”駕駛行為,交警會立即感到,對你提出警告或處罰,從而讓超時費成為泡影。畢竟收取超時費不是目的,道路暢通才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心願!

  • 2 # u5728

    服務區內罰錢只能是極個別的說法,服務區有服務區的治安管理條例,在條例內做的各種事情都是允許的,好比我這邊服務區在不影響大眾的情況下都是任你行的做法,對於違規違紀得會予以驅逐罰款等……

  • 3 # 找靚機科普君

    在高速上開車,需要時刻保持專注,幾個小時跑下來 人極易感到疲勞。這時,很多老司機會選擇去高速服務區睡一覺。不過,有的老司機卻因此吃到了罰單。

    很多人會感到不理解,去服務區睡覺怎麼還能被罰錢呢?

    其實,司機們被罰並不是因為在服務區睡覺,而是由於睡的時間太長。汽車在高速上的行駛時間超過了規定時長,因而被加收了超時費。

    這個超時費並不是為了防止有人在服務區睡覺而設立的。它的設立主要是為了打擊那些互換車牌 逃避通行費的司機。

    各個省市對超時費也有著不同的規定。

    比如上海規定:客車在高速路上行駛超過12小時,就會被收取全程通行費用。

    舉個例子:你從A處前往B處,全程17公里,正常收費只需10元。

    但是由於超時行駛,系統會選擇離B處最遠的收費站C,作為行程的起始站。

    如果B 和C 之間全程有100多公里,要繳納的費用就變成了100多元!

    而在遼寧,通行費是按照100km/h *超時時間*費率 來計算

    如果你超時了10個小時 ,那就需要繳納100*10*0.45=450元的通行費。

    既然超時要繳納那麼多超時費,那是不是不能在服務區休息了呢?

    其實,只要向工作人員提供在服務區的證明,如超市小票/住宿發票等,就不會被要求繳納超時費哦。

    小夥伴們以後要想在服務區睡個好覺,記得向服務區的旅館或者超市索要發票~~~

    如果他們無法提供,也可以讓服務區的工作人員幫忙開具證明!

  • 4 # 車早茶

    湖北的貨車司機王師傅,因長途高速開車太困,就在服務區睡了一覺,結果下高速出收費站時收到一張900元的罰單。王師傅被告知:罰款是“超時費”,因為他在高速上停留時間過長,超過了規定的行駛時間。王師傅聽完一臉蒙圈,表示從未聽過這種說法。

    接著工作人員表示:“王師傅走的這段路程,按照60km/h的行駛速度只需5個小時,但他卻足足用了15個小時,已經嚴重超時了”。王師傅則表示自己是擔心疲勞駕駛,就在服務區睡了一下,沒成想睡過頭,用了這麼長時間,但他在這期間既沒有影響交通,也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隨後工作人員要王師傅拿出在服務區消費的憑證,王師傅說:“昨晚沒消費啊!不是,連瓶水都沒捨得買,哪裡拿得出憑證”。最後王師傅只能花錢買教訓,這服務區一覺900元簡直堪比五星級酒店了,真的合理嗎?

    什麼是“超時費”?

    車輛在高速公路網內超過24小時,同一條高速線路內超過12小時的,均要繳納“超時費”。

    “超時費”的依據是什麼?

    2004年國務院頒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交應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對此,大多數省份也都在收費公路管理檔案中做了類似規定,以打擊偷逃通行費。其中《浙江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對調換通行憑證、使用偽造通行憑證、衝卡以及無法識別駛入站或者在高速公路同一收費站進出的車輛,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可以以本省路網內距離本收費站最遠里程的另一收費站作為駛入站,計收車輛通行費。

    “超時費”的目的?

    據業內人士透露,原來一些集團旗下或者車隊的運營車輛,為偷逃高速通行費,會採取駕駛員暗地裡換卡的情況:相對方向的兩輛車相互配合,在運輸中途或服務區內相互交換通行卡、更換假車牌和繳費的票據,不交或少交過路費。

    罰款標準?

    在中國的高速公路上,出入口之間裡程除以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為計算標準,車輛若超過限時,在出高速時,計算機系統會出現提示。超過限時5小時以上的,工作人員會詢問車主“你是否在服務區用餐或停留”,若是不能提供住宿或用餐等停留證據,便會被要求多繳費。但由於全國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不一,所以並沒有統一計算公式,都由各省自己制定標準,例如上海市規定時間(12小時)沒有駛離高速公路的車輛,會收取上海路網內的全程通行費用;安徽省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間超過48小時的車輛,按網內最遠距離收費站到本收費站收取通行費;甘肅省規定“對無正當理由超時行駛的車輛,按照時速60公里所能行駛里程收取車輛通行費”;陝西省規定,如果車輛從進口收費站到出口收費站之間的時間遠遠超過了正常所需時間,但又無法解釋或證明正當原因,就要按照本省路網內距離本收費站最遠里程的另一收費站作為駛入站,雙倍繳納通行費;重慶市規定,在路網內一次通行出入口相同的車輛(U形車),按該站距路網最遠的收費站的收費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並處以2000元的罰款。

    目前對於堵車、車禍現場處理不及時等原因導致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超時的還沒有有效的解決辦法,高速免費期間還好,如果收費的話那隻能建議各位去服務站產生一些消費了,畢竟超時費的金額遠超服務站的一頓飯。

  • 5 # 車遍世界

    應該說的是高速超時費吧,這種情況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經常有車主因為在服務區過夜,導致下高速的時候被告知需要繳納一大筆超時費,難道服務區不讓車主休息的嗎?

    其實並非如此,高速超時費確實存在,但是允許車主休息的,只是因為個別車主不瞭解超時費到底是如何產生的,才會造成這樣的情況發生。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車主從A地上高速,全程500公里,總共花了12個小時,那麼在下高速的時候就會被工作人員告之需要收取超時費。

    因為按照最低時速60km/h行駛,500公里的路程最多需要花費8個多小時,由於超出了規定的行駛時間,才會導致超時費的產生。

    之所以有高速超時費的說法,其實是為了打擊某些車主在高速上換卡逃費的行為,從而提高高速的使用效率。當然由於這樣規定,導致了很多車主不明不白地繳納一筆超時費。

    在高速上行駛,應該避免疲勞駕駛,一旦駕駛時間過長,車主一定要休息一會再走,當然也可以在服務區睡一覺再繼續行駛,並非說因為超時費的問題,服務區不能夠休息睡覺。

    如果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由於在下高速的時候,工作人員根本不知道你因為什麼原因在高速上停留這麼長的時間,他們只會根據系統顯示的時間來判斷車主是否超時,此時你只要出示在服務區消費的小票即可,工作人員核實之後就會放行。

    1、只要在進入服務區和離開服務區的時候,隨便到商店進行消費,保留兩張票據,如果下高速的時候,工作人員要求繳納超時費,只要提供該小票即可。

    2、如果車主不進行消費,那麼可以找到工作人員,讓其開一張證明,下高速時提供該證明即可。

    3、假如以上兩種憑證都沒有,那麼只有靠監控,不過讓工作人員查監控的機率估計很小,費時又費事。

    總之,對於這種情況,只要你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該車在那段時間內是在服務區活動的,工作人員核實之後會放行的。最後提醒一下各位車主,開車一定不能夠疲勞駕駛,該休息的時候還是應該休息。

  • 6 # 阿明在流浪

    最好提前諮詢下服務區管理部門,你的目標服務區是否提供住宿服務,有的服務區可是不提供住宿的哦!至於收費嗎,那肯定的了,有的服務區住宿條件還可以,價位適中吧。第二天醒來後,你要保留好住宿發票、單據等(也就是能證明你是在高速公路上休息的東西),出口時如提示你超時了(一般是大於24小時才算),此時出示你的單據說明下情況,會按照正常標準收費的,單據很重要的,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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