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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玲瓏金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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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iebiatongmu
很正常呀,別敏感。人家說的有道理,人家是想用你,但怕你不守信用,收到了offer連三方合同都簽了又跳槽。吃著碗裡的想著鍋裡的。要知道,這種行為會影響到人家公司的正常運作,招聘計劃和專案計劃全部打亂掉。社會上還是偶爾有這種人的。當然,不管出於什麼客觀原因,合同都簽了然後返回,哪怕再有理由,對人家公司也是有影響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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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蹦蹦噠噠真直接
面試的時候,這種話絕不是隨便說的,"有些人"已經很明顯了,面試官遇到過這種事情,很有可能就是最近的事兒,說不定就是你這個崗位的前一位面試者。一是看下你的反應,二是給你提個醒,三也證明了他已經認可你了,希望你不要犯前面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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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尖視野
題主並沒有說明自己的情況或者面試的背景,這對於本題目的理解是會造成影響的。一般情況下,面試官不會無緣無故的對你說這一些話,是否你們的對話或者溝通中提到過類似問題?
在不明情況的條件下,對於面試官的話可以做兩方面解讀,其一,面試官說的對,他這話既是對過往事實的陳述,又是對當前面試者的希望寄託;其二,面試官是個多事的人,對於一些不愉快或者不痛快的事隨便亂嘮叨。
對於題主來說,如果與己無關,根本無需介意,也無需多想。首先,不管怎樣,面試官的做法是欠妥的。我們理解他的苦衷,但是不贊成他的行為。1.招人不是個容易的工作,面對工作壓力,面試的人放鴿子或者錄用後違約,變相增加了面試官的壓力。
現在的招聘,企業基本都會給相關責任人指定責任指標。一方面是時間指標,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招聘到滿足需求的員工,另一方面是數量指標,在規定時間之前,要將名額招滿。
如果沒有招聘到位,或者一旦簽約之後對方違約,勢必會影響招聘的結果,也就影響到招聘或者面試人員的績效達成情況。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面試官才會介意麵試者的誠信度,如果一切都談的很好,到了最後關節面試者放鴿子,不僅意味著招聘指標完不成,同時意味著時間和人力物力上的浪費。2.面試者放鴿子或者違約,無法追求相關人員的責任,所有的改善和解決的路徑都要從工作人員自身開始。
一方面,已經發生的違約或者不講信用的行為給面試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面試官誠惶誠恐,因為這點挫折無法擺脫陰影,見人就說;另一方面,面試官將解決問題的希望放在應聘者身上。
這種觀念和做法都是不合適的。
毫無用處的情緒和思想波動帶到了工作現場,另外將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我們對其表示同情,但是並不支援他的這種做法。既不靠譜,又不現實。3.面試官的責任是保障面試的效率和效果,最終對面試者的表現進行準確的評估。如果有助於面試質量可以理解,如果無助於面試效率或者效果,則是畫蛇添足。
面試官,其本身崗位可能是HR,也可能是公司其他的崗位。但是在面試這一環節,面試官的職責與其本來的崗位職責是不一樣的。面試官是透過溝通、諮詢、測試、觀察等手段來對面試者進行甄別,盡到為公司選拔人才的職責。
至於面試者個人誠信的判斷,有很多方法,無需用這種刺激面試者的低階的方式。當然,如果面試官根本就不是為了判斷面試者的誠信度,而只是發牢騷的話,就更不可理解了。
在其他公司任職期間,我也見過這樣的面試官,其崗位甚至是老闆。他們在與面試者溝通一段時間後,總是發一些牢騷或者將自己擔憂的事情毫無保留的說出來。至於這些抱怨或者牢騷,其實根本無助於面試,只是面試者情不自禁的一種表達而已。結合題主的面試者身份,在聽到面試官說出這樣的話之後難免會有複雜的想法。那麼,面試官到底幾個意思呢?1.啥意思沒有,就是毫無意義的隨口一說。
在我見過的類似面試中,絕大多數面試官是這樣的狀態。他說出這樣的話來,僅僅是有感而發,並沒與針對特定的人,更沒有針對特定的事。是一種無目的的態度。
面試官之所以這樣,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工作壓力比較大,無處發洩,在這個機會吐露一下心聲,還有一個,則是面試本身並沒有故意設計什麼環節,面試官本人也沒有基於判斷的邏輯,只是隨便聊,聊到哪裡算哪裡。最後,再綜合一個大概差不多的可能性判斷。
如果是這種情況,大可以不必在意,而且面試官的判斷大多是非理性的,是基於對面試者的整體印象與個人喜好。2.有針對性目的,故意說出來看面試者的反應。
極少數面試官是比較老練的,在對面試者的經歷和特徵進行了基本的瞭解和判斷以後,會採用一些較為刺激的方式來對對方進行探測。
有目的性的面試官說出這樣的話來,並不是判斷面試者的誠信度,靠這句話也難以判斷面試者的誠信度。而是要看一下面試者對於誠信的認識,看一下面試者的職業心態。
如果是這個樣子,那就要看題主當時的表現,是泰然自若還是緊張兮兮。僅從題目的資訊上來看,題主大可放心,因為你的回答是合理的。3.最後一種可能,就是變相的告訴你,你已經透過面試,下一步涉及到簽約和錄用的問題,希望你講究誠信。
如果是這樣,對於題主來說則是一個不錯的訊息。因為,面試官的話裡透漏出面試結果的態度,說明你已經透過面試這一關了。
但是,鑑於以前的一些經驗教訓,他們提醒你,如果決定入職的話,就要講究信用,不要半途而廢。這是一種合理的提醒,也是為了下一步工作考慮應當去做的。只是說話的場合和時機不對,造成面試者的誤解。
如果是這樣,題主也要注意了,話不是白說的。你既然已經說自己會講信用,那就要做一個講信用的人。至於面試官到底是哪種意思,題主給出的資訊量太少,根本無法分析和判斷。還需要自己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做出分析。
最後,結合題目,對面試者提出幾個建議。1.面試承諾不是一種法定行為,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是面試卻是一種責任行為,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企業負責,所以不能任性。
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屬下的知識付費團隊招聘管理類和情感類專業編輯,人力資源在篩選了若干簡歷之後,確定了一批面試者。其中一名面試者,和我是校友,在面試的過程中表現一直很好,個人也表達了很強的個人意願。在經過幾十分鐘的溝通後,我們將她送走。
隨後,HR將OFFER透過指定郵箱發給了這位應聘者,並電話與其進行了簡單的溝通,對方表示沒有問題,所有條件都能接受。但是,等到報道上班的那一天,卻遲遲不見她的蹤影。電話打不通,微信不回,郵件也不回。等到次日,仍然聯絡不上。HR只能傳送了一份解除錄用的通知給她。
到後來,我應邀到學校給大四的學生講商務課,在與學校老師交流的時候提到了她。誰知那位老師告訴我說,這位任性的學妹到學校附近的一家圖文公司做了行政秘書,前不久剛剛辭職。他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找到她,我搖了搖頭。
對於面試者來說,你可以不喜歡,可以不願意,可以拒絕OFFER,但是如果不講信用就不好了,答應的事情都做不到,個人就沒有了最基本的職業操守。表面上只是放棄了了一種選擇,但實際上是犧牲了自己的人品,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2.對於面試過程來說,大膽表現自己,無需考慮過於複雜。
面試是雙方相互認識和鑑別的過程,是企業選擇個人,也是個人選擇企業。所需要的就是目標明確、思路清晰、溝通到位。
一方面,自己認為該做的都做到位了,就無需多想,想了也沒什麼用;另一方面,對於對方的甄別,也只能是盡力而為,儘量理解對方的觀點和情況,實在想不開或者想不通,也無需多想。因為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你的實力和對方匹配的條件,抓住這個核心,就不會有錯。
你有實力你怕誰,只要你能夠勝任對方的崗位,而對方給出的薪酬與工作條件又能讓你滿意就好。3.就本題來說,題主做的不錯,應該沒有什麼影響
就題目所說的情況來看,面試官應當並無什麼針對性目的,只是沒有什麼不好的意思,僅僅是一種觀點表達,也不回對題主造成不良影響,而題主也明確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對於面試結果不回有負面影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後對方給你OFFER,請三思而後行。如果不願意就直接告訴對方,不要同意接受,然後又失約。這是非常不好的,也是面試官所擔心的。總結:
總體上來看,面試官對於失信者耿耿於懷,可以理解。如果不是有目的性的談話,在面試中透漏自己的這種情緒是不合適的。而對於題主來說,根本無需介意麵試官的話對面試的影響,因為自己該做的已經做到位了。只要言行一致就好。
回覆列表
其實也沒什麼意思吧,單純的提醒一下而已,最後在確定一下你的意思。
確實對於企業來說,簽完意向當然是希望你能夠去上班的。
不過三方協議上有明確的標註因為讀研或者其他的三方協議可以解除。
怎麼說呢?得為自己的前途考慮,有其他好的機會肯定是要把握的,不能因為三方協議就放棄。
其實這也算是用人單位的一種無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