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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染品史

    漢朝時期延續秦朝的政治制度,採用了三公九卿制,這樣的結果就是丞相權力太大,嚴重威脅到了皇權,甚至能夠左右皇權。

    丞相集決策,司法,行政大權於一身,位高權重。皇帝為了平衡這樣的狀態,重用身邊侍從,秘書等工作的人,讓他們擔任尚書令侍中等,組成中朝(內朝),來對丞相進行制衡。

    因為這些人都是皇帝的親信,是皇帝一手提拔上來的,因此他們唯皇帝馬首是瞻。而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實際上只有了執行權,這樣相權就因此受到了制約。

    這就是漢朝有名的內外朝制。

    但這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內外朝制也極其容易導致宦官的專權,嚴重破壞朝政,由此埋下了漢朝宦官亂權的禍根。

    漢靈帝重用身邊的宦官張讓,導致了張讓專政,汙衊清白大臣,埋下了漢朝滅亡的禍根。

    而隋朝皇帝總結了前朝的教訓,繼承和發展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分別管理決策。審議和執行。

    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這樣一來,相權分散成為了三個。而且三省之間也是有著隱隱的制衡關係。擁有了“三權分立”的影子。

    同時三省六部制減少了決策失誤,提升了辦事的效率,又無形之中消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的集中。

    後世王朝基本沿襲了這種思想。這也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進步。

    高效的政府帶來高效的辦事效率,高效的辦事效率也會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促使國力得以提升。

  • 2 # 看文讀史

    隋文帝在開始掌握北周政權的時候,就一反周宣帝所為,“大崇惠政,法令清簡,躬履節儉,天下悅之”。他做了皇帝以後,更是“勤於為治,每臨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論事,衛士傳餐而食”。

    在這樣勵精圖治的情況下,為了整頓制度,開創規模,在政治方面採取了許多革新措施,以鞏固和發展新建立的隋政權。  

    改革行政制度,以加強朝廷的權力。隋文帝即位之初就廢除了北周時代從《周官》抄襲來的那一套古老的制度,命蘇威等綜合漢魏以來歷朝的官制,制定新的制度。在朝廷分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御史、都水二臺,太常、光祿、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將作十一寺,左右衛、左右領軍等十二府。朝廷的五省中,秘書省職掌較閒,內侍省全是宦官,並不重要。政權所寄,全在尚書、門下、內史三省。尚書省事無不總,是一個執行各種政令的機構。置尚書令一人,左右僕射各一人,統領吏、禮、兵、都官(後改刑部)、度支(後改民部)、工六部。六部各設尚書一人,分統三十六侍郎,執行部務。門下省置納言二人。內史省置內史令二人。

    三省長官共同定令立法,參決軍國大政,擔任宰相的職務。三省六部制度便從此確立起來了。

  • 3 # 丶HowShow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當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

    中書省(即隋朝的內史省)其長官為中書令(隋稱內史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重要官員的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是決策機構。

    門下省其長官為侍中(隋稱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後改稱門下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負責稽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有認為不當者,可以駁回,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是審議機構。

    尚書省其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副長官為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尚書省設在宮外,總領六部。中書、門下發出的制敕,皆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州縣,或根據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達有關部門。中央寺、監、百司等機構下達諸州的政令,也必須由本省發遣。是執行機構。

    各部長官稱尚書(正三品),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六部各下設四司,合共二十四司。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事務。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禮部掌管國家典章法度、宮內紅白事、祭祀學校、科舉考試、接待外賓等事務。

    兵部掌管武將選用、軍隊訓練、兵籍、軍械、軍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獄事務等。工部掌管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項工程以及貴族的生活用品等。

  • 4 # 歷史智慧之窗

    隋朝設立三省六部制度主要是為了限制尚書省的權利,讓三省相互牽制,直接聽命於皇帝。三省六部制工作效率高,分工比較明確,還能起到相互作用、相互牽制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把原來丞相的權利一分為三,加強了皇權。

    三省分別是尚書省、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稽核政令)和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詔令)。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

    三省中尚書省官最大,但是沒實權,實際權利都在中書省和門下省手裡執行。唐朝時,三省六部製得到了完善。

  • 5 # 榮耀歷史

    君權與相權

    中國封建社會發展有一條暗線,就是君權與相權的爭奪。

    皇帝為萬民之主,所以天下萬事應該以皇帝的意志為主,但是天下太大,億萬子民事務浩如煙海,光靠皇帝一個根本管不過來,於是皇帝就要選派一批大臣來幫他治理天下,這就得把一部分君權讓渡給大臣,形成相權。

    從皇權誕生開始,相權就相伴而生,兩者如陰陽魚一般此消彼長。皇權強盛到了極限就是獨裁,衰弱到極致就是傀儡,兩者都不利於國家的發展,所以相互均衡才是最佳狀態。但是作為皇帝,一方面害怕相權過大威脅到自己的統治,另一方面作為上位者總想向天下傳遞更多屬於自己的意志,所以整個封建王朝的脈絡走向就是皇權打壓相權,到明清時期達到頂峰,相權依託於皇權而生存。

    三省六部制就是這一斗爭的產物。

    三省六部制的歷史演變

    三省分別為中書省、門下省、內書省(唐朝改為尚書省),其中內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簡單點說,中書省是決策機構,門下省是稽核內控機構,內書省是執行機構,三者都能參與國家大事。

    秦始皇建立秦朝,在中央設三公,分別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太尉主管軍隊並不常設,御史大夫管監察,天下的治理其實全部掌握在丞相手中,所以秦朝丞相真的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到了漢朝,特別是漢武帝時期,為了打壓相權,漢武帝設立內朝,與丞相所屬的外朝相對。內朝多為親信官員,如大將軍衛青等,漢武帝可以透過他們更多地掌控朝政,為實現自己的雄才大略保駕護航。

    到了東漢時期,漢光武帝設立尚書檯(尚書省的前身),並在尚書省設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六部的前身),透過控制尚書檯,來獲得更大的權力,形成對相權的壓制,但是尚書檯也培養了新的相權。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為了限制尚書檯的權力,出現了中書省和門下省,共同參與國家大事決策。

    最後到了隋朝,隋文帝總結歷代經驗,最終設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的最高長官均為宰相,相權一分為三,皇權大大加強。

    總結一下,隋朝設立三省六部制是集前朝之大成,既吸取了前朝制度對天下治理的優越性,又很好地削弱了相權,增強了皇權,所以是大勢所趨,歷史必然。但是三省六部制不是終點,明朝內閣制度、清朝的軍機處才是將相權剝奪得體無完膚的存在。

  • 6 # 公子皇羽

    “易周氏官儀,依漢、魏之舊”(《隋書·文帝紀》)

    隋文帝楊堅建國當年,就立刻提出改革官制,基本內容就是確立三省六部制框架。

    但說明一點,隋朝當時設立的是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六部:吏、禮、兵、度支(後改戶)、都官(後改刑)、工。五省中內史、門下、尚書分別掌握著決策權、稽核封駁權和執行權,是實際意義上的中樞權力機構,內侍省和秘書省沒什麼實權,六部歸於尚書省下,分別掌管各項事務,維持政府運轉,

    設立三省六部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第一、分散相權,加強皇權。自此之後三省的長官均為宰相,而且各有分工,這就把秦漢以來幾乎可以抗衡皇權的相權分割,有利於加強皇權,削弱了相權,有利於皇帝掌權防止大權旁落。第二、完善了官僚機構體系。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且相互之間相互牽制,互相監督,使官僚機構體系嚴密,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政府統治力。

    第三,加強打擊地方士族勢力。兩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士族實力強大,大到可以影響皇權(王與馬共天下),因此皇帝設立三省,重用自己身邊親近的人而不僅僅使用世家大族的人,打擊了地方勢力,加強中央集權。三省六部制度的行成是歷史局勢慢慢演化的結果,建立此制度不是憑空杜撰,而是在實踐中摸索出的有利於統治運作的制度,因此才會被當權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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