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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論說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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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洲何在
史官為尊者諱,作了春秋筆法,郝象賢罵的具體內容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從武則天盛怒可猜,十有八九是在個人作風上添油加醋了。
一般罵武則天脫不了這幾個點。
牝雞司晨——篡位
霍亂宮闈——從太宗妃子變為高宗皇后
毒殺親子女——武則天廢過幾任太子,也狠心處置過小孩。
酷吏統治,鼓勵告密——朝堂上下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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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尋根拜祖
郝象賢的官職是太子通事舍人,一個打雜的芝麻官,本來不應該出現史書上。一起誣告案,讓郝象賢“名垂青史”,法場上,郝象賢破口大罵,讓武則天大怒,不光肢解了郝象賢的屍體,而且祖墳都被挖了。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發生,以後對死囚犯一律用木丸塞口。
看起來,郝象賢罵人的內容比較激烈,那他到底罵了什麼,以至於武則天大怒?還形成了對死囚木丸塞口的規矩?
郝象賢到底罵了什麼?兩本史料記載不一樣關於郝象賢“罵街”的記錄,《資治通鑑》的記載是:“象賢臨刑,極口罵太后,發揚宮中隱慝,奪市人柴以擊刑者;金吾兵共格殺之。”而《舊唐書》的記載就很簡單了:“臨刑言多不順。”
按《資治通鑑》的說法,郝象賢罵街的物件直指武則天,用了一個“極口”來形容,極口就是竭盡口舌之能,把能想到的字眼都用上了。罵的內容也很具體:宮中隱慝。
隱就是隱私,慝就是奸邪,隱慝就是見不得人的奸邪之事。以我們今天所能掌握的,武則天的隱慝事,無非就是侍奉父子兩代君王、謀害王皇后和蕭淑妃、報復本家兄弟和姐妹甥男甥女、謀害親骨肉、養面首等等。
要是把這些內容都爆料出來,藥性夠猛,威力夠強,足以讓武則天挖個洞蓋臉去了。
《舊唐書》則太乏味,就是一個“言多不順”,大致是發發牢騷,訴訴苦,說幾句抱怨忤逆的話。
這兩個記載差別太大,《資治通鑑》裡的郝象賢,完全是一個不共戴天的發洩架勢,矛頭指向武則天;而《舊唐書》裡的郝象賢,是留有餘地的抱怨姿態,矛頭更多地指向案件相關人員,比如誣告者、辦案人員,頂多罵幾句上層領導有眼無珠,用了一幫混蛋。
對事件的結果記載兩本史料差不多:一、郝象賢被肢解屍體;二、父母的墳被挖掘;三、祖父郝處俊遭到戮屍焚棺;四、以後所有死囚犯木丸塞口上刑場。
那麼,哪一種記載更可靠呢?那就要先了解一下郝象賢謀反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郝象賢謀反案到底是怎麼回事?郝象賢一介芝麻官,不過他的爺爺是個大人物,高宗李治時期的宰相郝處俊。郝處俊跟武則天有一個交集,李治在身體狀況很差的情況下,曾經準備將國政全部交給武則天,結果郝處俊竭力反對,他說:
“帝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陽之與陰,各有所主守也。陛下今欲違反此道,臣恐上則謫見於天,下則取怪於人。昔魏文帝著令,身崩後尚不許皇后臨朝,今陛下奈何遂欲躬自傳位於天后?況天下者,高祖、太宗二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陛下正合謹守宗廟,傳之子孫,誠不可持國與人,有私於後族。”郝處俊的觀點得到了副宰相李義琰的力挺,所以李治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這件事發生在上元元年(676年),郝象賢謀反案件在哪一年呢?垂拱四年,即688年,離武則天登基稱帝還差兩年。
郝象賢謀反案其實也是糊塗賬,《資治通鑑》說是:“初,太后有憾於處俊,會奴誣告象賢反,太后命周興鞫之,致象賢族罪。”《舊唐書》說是:“處俊孫象賢,垂拱中為太子通事舍人,坐事伏誅。”
按《資治通鑑》說法,郝象賢被家裡的僕人誣告,武則天正好想起郝處俊當年反對她的事,借題發揮,讓周興乘機報復,加罪郝象賢全族。
《舊唐書》里根本沒有武則天什麼事,單純就是郝象賢牽連進了一起謀反案,因此被殺。
兩個史料都沒有記載案件的具體內容。不過,兩份記載性質不一樣,《資治通鑑》說武則天藉機報復,做成冤案;《舊唐書》就事說事,跟武則天沒有絲毫瓜葛。
那麼,哪一個更可信呢?郝象賢究竟罵了說武則天什麼?
郝象賢罵街事件的真偽辨《舊唐書》編撰於五代後晉時期,《資治通鑑》成書於北宋,從正常邏輯理解,離唐朝更近的後晉,其史料掌握應該比北宋更準確、更全面,可信度也更高。
《資治通鑑》的編撰,以《舊唐書》和《新唐書》以及民間筆記等為參考,編撰而成,史料選取有很多不嚴謹的地方,甚至把野史資料堂而皇之地列入進來,所以,《資治通鑑》相對於《舊唐書》,可信度更低。
我們看郝象賢臨刑前的描述,分明是文學作品的筆法,一個死囚,怎麼會有機會奪路人的柴火,毆打行刑人員?玩笑開得太大了吧?金吾兵格殺之也有問題,金吾衛的職責是皇帝的護衛,兼管京城治安,行刑的職責歸司法部門,除非郝象賢逃出刑場,與金吾衛發生格鬥,這種情況可能嗎?
所以,《資治通鑑》的記載很不可靠!
那麼,司馬光為什麼要在《資治通鑑》裡這麼編造?原因很簡單,武則天以女流之輩篡唐,不符合儒家思想,是司馬光之流必須鞭撻的丑角!過於傾向化的歷史觀,導致司馬光在史料選擇,立場角度,具有太鮮明的個人是非立場,缺少客觀性。
比如,郝象賢的案件,跟武則天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因為事件的結果導致郝處俊被戮屍焚棺,司馬光故意將當年的恩怨搬出來,混淆視聽,硬把郝象賢案件,說成是武則天對郝處俊的報復。
如果武則天報復郝處俊,為何要等到十二年後?以武則天的權勢,他要是報復早就下手了!
事實上,跟郝處俊一起反對武則天秉政的李義琰,武則天對他非常好,李義琰因病致仕,武則天后來又請李義琰再度出山,打理朝政,請問武則天對活著的李義琰都放過了,為什麼揪住死了的郝處俊?
政治家如果這麼狹隘的話,她還有資格君臨天下嗎?武則天是很兇殘,但那是針對政敵,不可利用的政敵,像郝處俊這種不存在威脅的人,她值得費神打擊嗎?要是那樣的話,武則天的敵人太多了,累死她也打擊不完。
再說郝象賢,他就是一個小人物,連政治的邊都摸不上,武則天會關注他嗎?郝家也沒有任何勢力了,值得武則天看一眼嗎?
筆者認為的事實真相以筆者個人判斷,郝象賢謀反案就是一起普通的案件,誣告的可能性比較大。由於當時酷吏流行,周興為了邀功,往往把屁大點事,硬做成滔天大案,其實跟案件本身沒多大關係,跟政治也沒多大關係。
可是武則天需要這樣的酷吏,來幫她打壓政治對手,於是雙方一拍即合。武則天不會管裡面有多少人受到冤枉,而是關心還有多少政治對手沒有落網,如此一來,肯定是冤獄重生。
為什麼說郝象賢案就是冤案呢?一般情況下,如果能站得住腳,周興一定不會放過深挖根,把案件擴大。之所以最後不了了之,連具體事實都沒記載,說明這個案件一點不靠譜,也沒啥可挖的東西,就拿郝象賢的人頭,給周興增加一點點小功勞而已。
所以,這個所謂的謀反案,武則天恐怕從來沒關注過,甚至未必知道。案件處置結果,應該就是《舊唐書》所說,郝象賢被殺,而不是《資治通鑑》所說郝家被滅族。
那麼,怎麼會有郝象賢被挖祖墳的事呢?
筆者認為,這就是個意外。誰的命不是命,對郝象賢來說他只有一次生命,他對誣告的奴僕,草菅人命的官員,甚至對酷吏橫行的官場,產生怨恨不也正常嗎?喊幾聲冤屈,罵幾句大街,斥幾句官場的黑暗,甚至咒幾句李唐江山,有什麼意外嗎?
但是郝象賢的舉動過於激烈,以前沒有出現過,所以傳到武則天耳朵裡了。武則天一問誰啊,郝處俊的孫子啊,想起來了,那老傢伙當初反對過我,行吧,一起收拾收拾,以儆效尤!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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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象賢只是一個陪著太子讀書的人,叫東宮當通事舍人,當然,在古代陪太子讀書的人,前途也是無可限量的,畢竟太子將來登基之後,自然少不了對身邊的人加以重用,
郝象賢能的到這樣的差事,絕大部分的原因是他爺爺。
他爺爺就是大唐賢相郝處俊,唐高宗李治非常信任郝宰相,不僅因為他功勳卓著,能力強,並且對大唐那是忠心耿耿。唐高宗在時,武則天還真不能拿他怎麼樣。
在公元681年時,宰相郝處俊去世了,如此之後,武則天的權利越發權重,到唐高宗李治去世,武則天已經徹底的掌握了大唐的權力。武則天對於郝處俊是恨之入骨的,但是郝處俊已死,沒辦法,只能拿他的孫子郝象賢下手。
於是,就找了個藉口說他謀反給關押了起來,判處死罪。郝象賢這個人也是有骨氣,在牢裡就想好了一切臺詞。執行死刑的時候,破口大罵武則天,具體罵了什麼,沒有詳細記載,也沒人敢記載。估計是把武則天的一些齷齪,殘暴,忤逆,卑鄙,醜惡之類的話。導致武則天內心也是害怕極了,下令,犯人行刑法的時候,用木丸塞住嘴,使其不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