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中國還規定有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費等。
救濟金是指對生活上發生困難的人給以物質補助的費用。在中國,有失業工人救濟費、疾病或因"工負傷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等。為了解決中國的失業問題和減輕失業職工的生活困難,勞動部門規定失業的工人和職員的工齡在一年半以上,尚未參加以工代賑、生產自救工作而無其他收入者,准予領取一定的失業救濟費。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六個月以上時,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按其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中國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或因病死亡的救濟費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中國還規定有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費等。
救濟金是指對生活上發生困難的人給以物質補助的費用。在中國,有失業工人救濟費、疾病或因"工負傷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等。為了解決中國的失業問題和減輕失業職工的生活困難,勞動部門規定失業的工人和職員的工齡在一年半以上,尚未參加以工代賑、生產自救工作而無其他收入者,准予領取一定的失業救濟費。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六個月以上時,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按其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中國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或因病死亡的救濟費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