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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炸姐姐的魚塘

    有車一族越來越多,有駕照沒車的人群也不斷增多。朋友想借車用用,到底該不該借,成了一些車主的心病。

    實際上,借車給別人還真得留個心眼。因為萬一真的有事故刮擦,甚至傷及人命,車主很可能承擔連帶責任。車主即使買了足夠的保險,也不一定能獲得理賠。

    借車後,哪些情況下,車主要承擔責任呢?

    NO.1 明知對方酒駕還借車

    胡先生和陳先生一起吃飯並喝了酒。席間,另外一位朋友打電話說要來,於是胡先生提出去接,陳先生便把車借給了胡先生,胡先生在接人途中發生了追尾。

    理賠分析:駕車人飲酒後駕車追尾,並造成對方車輛受損,交強險和商業車險均不承擔賠付責任。在這一事故中,由於陳先生明知借車人喝了酒,也存在明顯過錯,追尾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由兩人共同承擔。

    支招:想要獲得保險理賠,經過車主的同意必不可少,但酒駕、毒駕都是萬萬碰不得的。

    NO.2 借出去的車用來“拉客”

    王先生要出遠門,於是把私家車借給朋友老劉“拉客”,兩人還約定賺了錢平分。在一次“拉客”途中,由於老劉急於超車,將後面駛來的一輛小車刮傷。

    理賠分析:這裡面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老劉改變了私家車的用途:以盈利為目的。而商業車險條款中提到,“被保險機動車改變使用性質,被保險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此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是不予理賠的。而交強險儘管可以賠償一部分,但由於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並且沒有辦理批改手續,這一險種的保險費用可能被調高。而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費用,最後只能由車主和借車人來承擔。

    支招:“改變了車輛用途”,單這一點就足以遭到拒賠,更不用說“非法拉客”。如果王先生是將車租給租車公司,且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那還可能得到保險保障,而租給私人那算得上是較為徹底的“裸奔”了。

    NO.3 沒有駕照或扣滿了12分

    90後小夏,報考駕照進行到了“路考”環節,他覺得自己的車技應該可以了,就想開著老爸夏先生的車參加同學聚會。夏先生沒多考慮就答應了,而小夏在路上因不當駕駛撞倒了路人。

    理賠分析:商業車險免責條款中明確載明 ,“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不屬於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

    支招:駕車人的駕駛資質很重要,有無駕照,所駕車型是否與駕照匹配是保險理賠的重要依據。此外,如果車主的駕照記分達到了12分,就算借車人有證駕駛,也符合其他駕駛條件,出事後保險公司也不會賠。

    NO.4 車本來有故障還外借

    張先生髮現自家車的轉向燈出了點問題,但由於工作繁忙,加上自我感覺也不會太影響行駛,也就沒來得及修。一天,張先生的朋友肖先生要辦點急事,於是向他提出了借車的申請。張先生也同意了,也口頭告知“轉向有點問題”。在一個路口,肖先生駕車轉彎但沒有打轉向燈,與後車發生了摩擦。

    理賠分析:在這個案例中,事故的責任方顯然是肖先生,但車主張先生和保險公司有賠償責任嗎?事實上,要想獲得車險理賠,要滿足投保車輛在出事前是完好無損的,而且沒有駕駛缺陷。對於那些因車輛駕駛缺陷所引發的損失,商業車險是不會賠償的。車主張先生明知車輛有缺陷,還借給他人使用並造成事故,脫不開連帶的賠償責任。

    支招:在借車的過程中,首先是要確認朋友是個“靠譜”的人,除了有證件、有技術、沒喝酒之外,還得確定借出去的車是“無故障”的,這樣保險才可能搭理你。

    哪些情況,車主無錯,以下幾種情況也得賠!

    情況一:借車人肇事逃逸

    車輛借出後駕駛人肇事逃逸,由保險公司在保額範圍內賠償,超出部分由車主先行墊付。

    情況二:肇事司機無力償還

    如果肇事司機無力償還,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一般情況下墊付費用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後,車主可以向法院對肇事司機或其親屬追討墊付的金額。

    綜上所述,車借出去,發生事故,車主肯定要有損失的,只是大小的問題。如果要借,最好籤署借車協議,切記不可為了一時的面子不籤,簽署借車協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後糾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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