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賬合一的方法:
1.兩賬合一的時間選擇
(1)選擇在計劃報告期的前一年,因為太早做會加重企業稅務負擔。
(2)選擇在第三季度開始做。
(3)選擇某一個月末為清產核資日,如6月30日,9月30日。
(4)到年末,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完畢,兩賬合一完成。
(5)兩賬合一過程採取了一些非規範的方法,是不能經過IPO審計的,因此,兩賬合一的年度,通常不能作為報告期。
2.對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查清楚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實際情況,和內賬資料進行比較,有差異直接調整內賬。按道理,內賬是反映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本身就可以來分析與外賬的差異,但是由於多種原因,其實,企業的內賬也是混亂的,也是有很多差錯,因此透過清產核資,把內賬調整正確。
3.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直接調整內賬,差異倒擠到“未分配利潤”。內賬的調整沒有忌諱,以差異表做附件直接調。
4.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不再發生新的差異,有差異都是清產核資日之前的,若有新的差異,那麼差異就會沒玩沒了,永不了結,兩賬合一也就失去了意義,兩賬合一就宣告失敗。(清產核資日之後,企業不可以再進行憑證的“影印”、“減少”、“增加”,但是必要時可以“變換”,“變換”也應儘量少,不要濫用)(因為“變換”通常是費用,不影響資產負債表)。
5.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並行到年末,此時,內外賬已經一致(實際上“應交稅費”和“未分配利潤”還是有差異的,無妨)(因為應交稅費是永久性差異,企業只是在報告期規範納稅,此前的稅是無法計算清楚的,也不應該補交,“應交稅費”有問題,當然“未分配利潤”也就不準確)。
6.對經調整的外賬的年末數,重新初始化,作為報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數,重啟新的帳套,新的帳套就是以後企業的帳套,原來的帳套停止。
兩賬合一的方法:
1.兩賬合一的時間選擇
(1)選擇在計劃報告期的前一年,因為太早做會加重企業稅務負擔。
(2)選擇在第三季度開始做。
(3)選擇某一個月末為清產核資日,如6月30日,9月30日。
(4)到年末,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完畢,兩賬合一完成。
(5)兩賬合一過程採取了一些非規範的方法,是不能經過IPO審計的,因此,兩賬合一的年度,通常不能作為報告期。
2.對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查清楚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實際情況,和內賬資料進行比較,有差異直接調整內賬。按道理,內賬是反映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本身就可以來分析與外賬的差異,但是由於多種原因,其實,企業的內賬也是混亂的,也是有很多差錯,因此透過清產核資,把內賬調整正確。
3.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直接調整內賬,差異倒擠到“未分配利潤”。內賬的調整沒有忌諱,以差異表做附件直接調。
4.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不再發生新的差異,有差異都是清產核資日之前的,若有新的差異,那麼差異就會沒玩沒了,永不了結,兩賬合一也就失去了意義,兩賬合一就宣告失敗。(清產核資日之後,企業不可以再進行憑證的“影印”、“減少”、“增加”,但是必要時可以“變換”,“變換”也應儘量少,不要濫用)(因為“變換”通常是費用,不影響資產負債表)。
5.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並行到年末,此時,內外賬已經一致(實際上“應交稅費”和“未分配利潤”還是有差異的,無妨)(因為應交稅費是永久性差異,企業只是在報告期規範納稅,此前的稅是無法計算清楚的,也不應該補交,“應交稅費”有問題,當然“未分配利潤”也就不準確)。
6.對經調整的外賬的年末數,重新初始化,作為報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數,重啟新的帳套,新的帳套就是以後企業的帳套,原來的帳套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