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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叔觀世界

    中世紀歐洲的獵巫行動是人性黑暗最集中的體現,在這場曠日持久聲勢浩大的運動中,大量平民被指定為巫師,死於火刑或絞刑之下。

    被殘害的巫師之中,高達80%為女性,就是所謂的“女巫”。被獵殺的女巫,大多是獨居、相貌醜陋的年老女人,這些人與社會格格不入,不討人喜歡,從而給自己招來殺身之禍。其中也不乏一些年輕漂亮但有性格的年輕女子,招人嫉妒而被誣告為女巫。也有一些人為報私仇而將他人舉報為巫師。

    一旦一個人被指為巫師,要想證明自己是無辜的非常困難,中世紀有本叫《女巫之錘》的工具書,專門教人如何識別巫師,其中的理由非常隨意。例如認為一個人有巫師嫌疑時,會對其進行嚴刑拷打,如果扛不住招了會被認定為巫師;同樣扛住了,也會被認定是巫師,因為是魔鬼附體使你扛住了酷刑。無論怎樣,這個人都逃脫不了嫌疑。

    還有一種判斷巫師的辦法,就是將人手腳捆住沉入水中,如果浮起來了就證明是有巫術的,如果沉下去則證明沒有巫術。問題是沉下去的人都淹死了,也就是你無法活著證明自己不是巫師。

    對待巫師,主要的刑罰為火刑,把人捆在柴堆上慢慢燒死,十分痛苦。為什麼對巫師會有這麼殘忍的刑罰,主要是人們認為火有神聖的力量,不僅能摧毀巫師的肉體,也能消滅巫術和附身其上的魔鬼。

    不用多說也能體會到被指定為女巫之後有多慘。

    在現在看來,獵巫行動十分荒謬,它是怎麼一回事呢?獵巫行動發生的歷史背景十分微妙,是黑暗中世紀的末期,同時也是歐洲復興的前期,也就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時期。

    獵巫行動開端於15世紀,在這之前,歐洲在歷史上是最貧窮最弱小的時期。十三世紀最後一次十字軍東征失敗,然後是蒙古大軍的入侵,緊接而來是鼠疫大流行,無數歐洲人生命塗炭,還不包括後來的各類天災人禍,歐洲陷入了一片恐慌,一點小事就能壓垮人的神經,看身邊的人誰都不對勁。

    同時,14世紀開始歐洲發生了文藝復興,資產階級萌芽開始發展,人們的關注點從神轉到了人的身上,科技發展也開始衝破教會的束縛,湧現了一大批科學家如哥白尼、伽利略、布魯諾等。

    科學的發展及文藝的復興,使得教會害怕了,同時資產階級萌芽的發展也使歐洲各封建王庭害怕了,於是,教會和世俗的王室合力對其他宗教、異端邪說和空想的敵人巫師展開了絞殺。

    可以說,宗教戰爭、對科學家的屠戮以及獵巫行動,不過是行將沒落的教廷勢力和封建王權最後的瘋狂。

  • 2 # 西府趙王爺

    中世紀的歐洲為什麼黑暗?因為宗教!教義不同於法律,也不同於道德,太過極端。所有不符合教義的就是異端學說,所有不遵守教義的都是異教徒。無論邏輯,無論道理。

    “獵巫運動”顯然就是這種極端下的產物。

    事件起因:歐洲的中世紀是一次真正的浩劫,在這個時期之中,令人談之色變的黑死病蔓延看來,讓幾乎所有的歐洲國家蒙上了一層陰影。

    在這場類似於“死神洗禮”的傳染病中,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本喪失殆盡,任何勢力都想借著人們心中的恐慌來擴大自己的影響,而這其中的重要勢力教會就策劃了著名的“獵巫行動”。

    事件針對物件:我們中國的文化中也有女巫一說,不過我們的女巫並不是絕對意義上的貶義詞,巫術是一種很奇妙的法術,如果掌握巫術之人心中有愛,那麼他也會是一名正義的女巫。

    不過在歐洲的文化中就不是如此了,歐洲的女巫本質就是一種不純潔的黑暗群體,這些人從一生下來就是惡人,所以對她們的抨擊是不用多加考慮的。

    藉著這樣的文化背景,歐洲教會將肆虐的黑死病歸結到女巫身上,他們宣稱歐洲大陸上所有的女巫都是病毒的攜帶者,正是有她們的存在疾病才會不斷蔓延。

    當這種思想廣泛傳播以後,一場針對女巫的“批判”就正式開始了。據說當時的教會還制訂了專門的判刑教材《女巫之錘》,這裡面不但記載瞭如何才能分辨一位女性是不是女巫,還列出了針對女巫的各種刑罰,眾多的女巫被“清洗”了出來。

    事件波及範圍擴大:這項活動本來的針對目標確實是女巫群體,不過眾多無辜的女性也因此捲了進去。由於社會各界都對女巫群體產生了敵視態度,所以倖存下來的一部分人只好隱藏起來,這個時候教會就要發動“群眾力量”了,他們希望民眾們自發的將身邊疑似女巫的女性舉報出來,隨後交給教會來判斷真假。

    判定的方法有下面幾種

    第一,聖經天平法

    被舉報之人和一本聖經會被同時放到大天平的兩端,只要聖經被托盤托起,那就意味著對面的女性是女巫(明擺著要定罪)

    第二是水沉法

    被舉報女性會被扔進水中,如果她直接沉了下去(淹死),那麼她就沒有問題,如果浮了上來,那就證明她是女巫,隨後會被活活燒死。

    第三是直接判斷樣貌,長的漂亮的女性會被認為是女巫附體,也會被直接定罪(這一條太扯了),

    這三種方式基本上每一種都可以把罪名坐實,所以只要女性被舉報,她就逃不過被審判殘殺的命運,這場災難讓歐洲女性們不忍回首。 綜上所述,這次事件將中世紀的黑暗基調推向頂峰,在對傳染病巨大的恐懼之中,人性也被徹底“黑化”,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一個近乎“原始”的殘害事件出現,不然人們醞釀出的獸性也無處安放,只不過被這種獸性直接摧殘的歐洲女性們,怕是會永遠記住這段黑暗歲月。

  • 3 # 歷來現實

    歐洲中世紀為什麼要把女巫趕盡殺絕?

    說起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基督教一直沒有放鬆對於思想方面的壓制,宗教裁判所採取“上扛下打”的政策——下,是神學和科學之爭,是瞄準與神學較勁的人文主義者;上,是針對宗教基本盤,歐洲大陸不乏本土原始宗教,宗教與宗教之間也存在著爭奪解釋權的問題,解釋權決定信仰,信仰召來信眾,信眾帶來利益,利益這塊蛋糕,誰會願意與別人分享?

    什麼是女巫?她們就是歐洲本土文化宗教的產物,傳說她們會使用巫術、魔法、占星術等種種超自然能力。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她們更多的是使用草藥給別人治病,根據個人經驗搞點天氣預報,幫別人算算命什麼的,看起來是不是似曾相識?跟中國古代的算命先生、神婆神漢的角色是不是差不多?華夏大地也罷,歐洲大陸也好,在科學尚未滋生的時代,就有她們頑強生存的土壤,無非是為了混口飯吃。

    到了中世紀的歐洲,女巫在宗教語境中被當做不詳的代名詞,哪家房子塌了、孩子或牲畜死了等等一切倒黴事,都會被歸咎於巫術上,大型宗教為了搶奪信眾,剪除異己,便會煽動普通民眾表達自己內心憤懣的情緒,民眾們也需要一隻替罪羊來宣洩自己的不滿。此時首當其衝的就是身為弱勢群體的女子。

    獵巫運動表面上是一種宗教討伐現象,說到底還是男性對女性的一種迫害。而中世紀處置女巫的現象從十二世紀開始,直到十六世紀發展為高峰期。

    女巫的迫害運動與基督教的傳入有關,在教會里面天生就有魔鬼和上帝兩個對立面,而那些反對教會的人員往往就會被定義為魔鬼,“女巫”和“男巫”就是因此而來。但是到了後來隨著《女巫之錘》這本獵巫手冊面世後,女巫的境地變得岌岌可危,教會開始大肆捕捉女子,局勢開始擴大化。

    一方面可以看做是性別的歧視,另一方面也是教會主張禁慾的產物。他們認為魔鬼危害人類就是利用肉體的慾望先使人沉淪。

    在不少指控女巫的檔案中都是跟魔鬼交媾有關,而這些被冤枉為女巫的大多數都是年輕貌美而又獨自生活的女子,而那些養貓的女子則更容易被懷疑為女巫。一旦被判為女巫基本上就宣佈了死刑,而她們的財產會被沒收。財富的獲得也令政法界和司法界對獵巫運動趨之如騖。

    而這些被逮捕的女巫大多數都會被火刑焚燒致死,為什麼是火呢?首先宗教中有“禁止食用任何動物的血,禁止流他人血的禁忌”,而火刑則完美的避開了這一禁忌。此外火被歐洲人認為可以淨化萬物。而且他們認為女巫的身體如果不用火刑焚燒的話會變成吸血鬼為禍一方,只有把身體徹底的消滅才能杜絕這一隱患。

    除了火刑之外,還有水刑。先把女子手腳綁起來丟入水中,如果沉下去了則證明其無罪,而一般只要沉下去了基本難逃被淹死的命運。如果沒有沉下去則可視為女巫處理。因為教會覺得女巫可以到處飛來飛去就是因為其體重輕,所以如果能漂浮在水面上的一定是女巫無疑。經歷此鑑定方法的女子不管結果如何,基本都難逃一死。

    除了水刑鑑定還有火燒鑑定,讓女子戴著燒紅的鐵跑一段距離,如果三天之後身上有傷則是女巫無疑,如果身體不帶傷那就無罪,這一般人誰能頂得住?

    還有針刺鑑定,如果被針刺傷的女性不會流血,好的,一定是女巫無疑。

    而這些奇葩的鑑定都出自於《女巫之錘》,在這些奇葩的規定和教會的大肆追捕下,前前後後大概有十萬多女性死於其中。

    這些都歸咎於生產力的落後、觀念的不平等、人性的的貪婪、宗教紛爭。不過也並不是歐洲的所有地方都有獵殺女巫的運動,像西班牙、義大利這些傳統的天主教地區,由於他們太過於相信教會所以並沒有大張旗鼓的開展獵巫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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