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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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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年史學家
周朝時期的諸侯國和漢朝時期的諸侯國並不一樣,雖然都是分封制,但是周朝時期的分封制是一種普遍的地方行政制度,而西漢時期的分封制,則是作為郡縣制的一種補充。
西周時期,各分封的諸侯國基本上還能聽從周天子的命令,周天子的權威尚存,諸侯國在世襲王位 的時候需要得到周天子的冊封才具有合法性,而且諸侯國的禮制也是有很大限制的。孔子曾經有一句名言“是可忍孰不可忍”,講得就是魯國國王違背禮制,孔子自己氣不過。
不過,到了東周時期,諸侯國的權力越來越大,並且不再把周天子放在眼裡。各諸侯國的世襲也不再需要周天子的認可。
漢朝初期,劉邦錯誤的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實行郡國並行制,各諸侯國在其封國範圍內有非常大的自主性,只需要承擔一些簡單的禮儀性任務即可,時間一長,就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
一直到漢景帝時期,終於爆發了各諸侯國發起的“七國之亂”。後來被平定,漢武帝時期開始推行推恩令,各諸侯國逐漸走向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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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念不過遠方
中國古代一不科研,二不通哲。一來不探索世界,研究機變;二來不探討命理,擺弄玄虛。就是戰時利益共同體,沒有發展創造力,殺了一批又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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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欲雲談史論今
周朝分封諸侯,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創舉。分封制是周朝的根本制度,西周的歷代周王基本都有分封。然而,西周封建與後世封建還是有所區別的。按錢穆先生所說:“西周的封建乃是一種傾略性的武裝移民與軍事佔領,與後世統一政府只以封建制為一種政區與政權之分割者絕然不同。”
西周封建的起始,就是把天下未歸順之地按人頭分配給功臣和親戚,然後鼓勵他們以武力去征服、佔有這些地方。因此,西周的諸侯國,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軍事自主權,才能佔領、征服那些未服之地。正因為西周的絕大部分諸侯國都是由諸侯浴血奮戰爭搶奪來,那麼連周王室都無法輕易剝奪諸侯家族對諸侯國的繼承權。所以,周夷王可以殺死齊哀公,但齊國仍然是由姜太公後人繼承,王室無法剝奪;姬括殺死魯懿公自立為君,周宣王在殺死姬括後,魯國還是得由伯禽後裔繼承。
除非是諸侯國真犯了造反大罪,才能剝奪其族人繼承諸侯國的權利。在西周史上,從目前的記載來看,個人只知道兩例:其一,就是山西的唐國,因為造反被周公所滅,其國後來被封給了成王之弟唐叔虞,成為晉國;其二,就是處於河南南陽的鄂國,因為勾結淮夷被周厲王所滅,在周宣王時期被封給申侯,成為南申國。值得注意的是,唐國和鄂國的例子,都是異姓諸侯國,且都有造反之罪。
因此,無論是從軍事自主權和繼承權兩方面分析,周朝的諸侯國權利都相當大,幾乎相當於一個獨立國家了。漢朝的諸侯國,是漢初劉邦所創立。在劉邦之前,秦早已把郡縣制推廣到整個天下,原本就不存在諸侯國。但是,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天下群雄並起,逐漸摧毀了秦帝國轄區內的郡縣制,形成多個割據政權。劉邦在立國的過程中,逐一鎮壓、兼併各地方割據勢力,才最終建立了大漢帝國。然而,漢朝成立之初,轄區內仍然存在多個異姓諸侯國,對漢皇室形成了巨大威脅。所以,劉邦不辭辛勞,把諸多的異姓王一一剷除,轉封了一大堆同姓諸侯王。從這點看,漢朝諸侯國的出現已經與西周不一樣了:漢朝的諸侯國大多都是劉邦分封,並不是由各諸侯王自己打拼下來的。因此,雖然漢朝諸侯國也具備一定的軍事自主權和繼承權,但比起周朝諸侯國還是要差一些。畢竟按錢穆先生所說,西周諸侯是要負責“武裝移民和軍事佔領”的,漢朝諸侯王不過是“中央政府”的授權佔領,是“政區與政權的分割者”。萬一哪天“中央政府”不滿,還可以隨時收回這種授權——雖然收回授權,往往就意味著一場血腥的戰爭!一旦授權被收回,其家族繼承權也就隨之消失。所以,漢朝諸侯國表面上也具備周朝諸侯國一樣的特權,但真實權利遠不如周朝諸侯國。
更何況,漢皇室對於封建制與郡縣制的優劣,認識程度遠勝周人,所以對於漢帝國內的諸侯國限制措施肯定遠超周王室。後來在主父偃的建議下,漢武帝採取推恩令逐漸削弱諸侯國實力,漢朝諸侯國也就走向了末路,再也無法對“中央政府”構成巨大威脅。
這在西漢歷史上造就了一個極具諷刺性的結局:漢初郡縣制與分封制並行,同姓諸侯王對漢皇室形成了嚴重掣肘,但也使得呂后無法搶走劉姓政權;西漢末郡縣制大行其道,諸侯再也無法威脅到漢皇室,可王莽篡漢時卻沒有任何人能阻止他建立新朝!
分封制與郡縣制,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關鍵在於執政者更想發揮它們的哪一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周朝的諸侯國和漢朝的諸侯國,其實又沒有本質的區別。 -
5 # 夢野豔齊
豔齊說正史:諸侯,是中國古代中央政府對分封國首腦的統稱。而周朝的諸侯國的侯和漢朝的諸侯國的侯在等級上是不同的。周朝的最高統治者自己才稱王,那時的諸侯國的侯,是和漢朝分封國的王屬於一個層次。因為到了漢朝,中央最高統治者的稱謂延用了秦朝的稱謂,已用皇帝二字,王,已經在身份上下降為第二等級。
漢朝的王是擁有土地、軍隊、管理機構及居民的,並享有徵收賦稅與中央分成權、任命境內官員職務權和子孫對爵位的繼承權,同時,還可以在轄區內建立社稷宗廟。而漢朝的侯則只是擁有食邑,享受封地的稅收,無軍事行政權。如漢初的韓信由楚王降為淮陰侯就是一個例項。當時,劉邦想要剝奪的就是他的軍權。因為他擁兵自重,對劉邦的威脅太大了,降他為侯,他便無兵可調動了。侯在漢朝是王之下的一個身份級別。到了漢景帝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王的權利受到削減,侯的地位更為下降,如漢末關羽被獻帝封為壽亭侯,那實質就是一種榮譽性的稱號了,沒有多大地盤可享用,其轄區也就相當於如今的一個百戶村落。
在這裡說的漢朝諸侯國則是特指以王為首腦的分封國了。因為只有這一級別的分封國才能與周朝的諸侯國在一個層面上相對應。
當然,在周朝的諸侯國中,還有以公稱謂其首腦的,公自然是級別高於侯之上的。周朝的爵位共分五等:公、侯、伯、子、男。公這一級的分封國在土地面積上是大於侯這一級的,據史書《周官》記載,公享有的土地為方圓五百里,侯享有的土地為方圓四百里。對周朝的創立功勞最大的周公和姜太公,他們還都享有上百萬戶的租賦,這是一般侯所無法相比的。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齊威王開先例,也以王自稱,那則是一種摒棄周室,無視周天子存在,自升地位的表現了。
周朝的諸侯國和漢朝的諸侯國在權利上可以說基本相近。這原因在於二者的授權者的初衷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不論是周武王還是漢高祖,他們分封親屬和功臣,目的無非有三,一是以此對對方的作用和功績表示肯定;二是要讓對方感到自己在身價上不同於一般,使雙方的關係得到更緊密的維繫;三,則是想透過他們在鎮守一方分擔統治方面的壓力的同時,更有效地起到藩衛作用。也就是說,他們要為其統治的鞏固和中央的絕對權威的維持新增一道防護欄或叫監控系統。這最後一點,是關鍵的關鍵。
在周朝,這最後一點於諸侯的權利方面也有過十分明確的規定。周成王時,管叔、蔡叔作亂,平定國難後,成王就曾授權齊國姜太公:東到海濱,西到黃河,南到穆陵,北到無棣,五侯九伯,凡不能定期向中央納貢、朝賀者,都可以征討。到了周襄王時,又命晉文公為諸侯盟主,同樣也是為了有效地維護周室的權威。而在晉文公在任之前的齊桓公九盟諸侯,號召尊王攘夷,也正是他秉承上意不忘義務的一種表現。漢初專權的呂后死後,劉氏諸王起兵群起而殺呂家當權者,恢復劉姓統治,也同樣達到了當年高祖劉邦決定分封時想要達到的目的。
當然,許多事情都存在物極必反的問題。分封國的存在一旦失控,地方割據很容易出現。這也正是當年漢高祖之所以在大漢政權穩定之後迅速消除異姓王的原因。在劉邦看來,最可靠的還是自家兄弟和自家子孫。因此,他曾與群臣約定:今後非劉不王。但實際中,同姓王也有心態失衡的時候,漢景帝時的七國之亂,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就是到了後代的大清初期,分封諸侯,在迅速撲滅反抗勢力方面是起到了借力和安撫的作用,但隨後給中央政權的穩定造成的威脅也是巨大的。吳三桂、耿精忠、尚之信這三位藩王后來起兵鬧事,讓大清付出了相當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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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的開國皇帝為了賞賜開國功臣,一般都賞賜封地,土地遼闊自己管不過來,就把天下這分一塊那分一塊,有很多的諸侯來管理,這些諸侯有些是皇子有些是功勳卓著的功臣.他們的作用就是管理這一塊,誰的地盤誰做主,但是要進貢皇都,必須支援天子才行,諸侯國只是一個地方的王,在管轄區內權力最大,相當於現在的州省,東漢朝的時候天子闇弱,諸侯四起,這些諸侯都是手握強兵自立的或者逼迫天子冊封的,天子難以調動,大大小小的諸侯相互征戰,天子被輪為擺設,那時的諸侯就是自立為王了.分封制度才是動亂的根源,人人為權力所誘惑,都想爭得更大的權力,所以後世皇帝都忌憚功臣甚至殺滅功臣,收繳兵權加強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