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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真傻了嗎

    有效射程( Effective Range),亦稱有效射擊距離,指的是武器對預定目標射擊時, 能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離。——摘自百度百科。也就是說,超出有效射程,子彈的射擊精度沒保證了,威力降低了,但傷害(也就是殺傷力)還是會有的,比如打中腦袋,可能打不穿顱骨,但造成輕傷還是有可能的。

  • 2 # 老霍家那小勇

    有效射程,指精度和殺傷力有保證的距離,超過這個距離,只是精度下降,威力不能保證。

    有效射程的測量,並不是理論上,槍口上抬45度,開槍,看子彈能打多遠。

    因此,有效射程之外,相當一段距離內,子彈的威力依然不容小覷!不能保證威力和精度,不代表打中了也沒事。

    至於會不會消失的問題,只要學過質量守恆定律,就知道,不可能消失的!最多是掉在地上!

    那麼,在掉在地上的時候,有沒有殺傷力呢?

    還是有的!子彈下落的時間,大概是一秒5米,重力加速度造成的,射擊時,子彈飛行一秒,速度依然有!這就是戰場上跳彈的原理!很多士兵都被跳彈打傷了!

  • 3 # 兵工科技

    圖注:L115A3狙擊步槍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得理解一下子彈“有效射程”的定義,輕武器槍彈的有效射程,又稱有效射擊距離,是指輕武器對預定目標射擊時,能達到的預期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離。很顯然由此定義可以看出,輕武器子彈的有效射程,是指在一定殺傷威力以及散佈精度要求範圍內劃定的射程,即射程要達到預期確定的威力和散佈精度,超過這兩個引數要求限制之外,就超出了有效射程。輕武器的有效射程,在設計時一般都有標準,這個標準是長期實踐和戰術要求所形成的,因此在各個國家和各個輕武器研製設計單位,都有相對普遍的共識和標準。一般而言,軍用手槍普遍有效射程為50米,衝鋒槍有效射程為150~200米,突擊步槍有效射程為300~400米,狙擊步槍有效射程為800米,大口徑反器材狙擊步槍有效射程900~2000米。

    但是,很明顯子彈超出有效射程後,僅僅是散佈精度和威力低於規定值,但並不是說就此落地,徹底停下來了,而是還在繼續飛行。這個時候的子彈也許準頭不夠了,威力減小了,但不是說打在人身上就不會產生傷害了,它依舊有存速和存能,所以依舊有一定殺傷力。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現有的輕武器有效射程標稱,一般是以散佈精度為優先衡量標準的,也就是說,很多輕武器,其實超出有效射程後只是散佈精度不滿足要求了,可能打得不夠準了,但殺傷威力還是有一定餘地的。在實戰中,有效射程400米的突擊步槍在600米距離消滅敵人的戰例是很多的,有效射程外,只意味著不能保證瞄準即命中,瞄準即殺傷,但並不代表不能打中或殺傷敵人。而狙擊步槍在實戰中,於有效射程外射殺目標的戰例也不少。例如英軍裝備的.338口徑(約8.59毫米)的L115A3遠端狙擊步槍,有效射程是超過1.5千米,但在阿富汗戰場上英國皇家騎兵隊的狙擊手克雷格·哈里森用一支L115A3狙擊步槍,在2475米距離上擊斃了兩名塔利班分子,因而創造了狙擊步槍實戰射擊命中的世界紀錄。而這一創紀錄的殺傷距離,比L115A3步槍的有效射程要長出近1千米。

    當然,如果子彈超出有效射程後並未命中目標,而是繼續飛行,則會依照彈道下降高度,減慢速度,最終落在地上。

  • 4 # 楠竹一

    槍械在製造出來之後,在所有的引數裡面會有一項是有效的殺傷範圍,這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引數了。那麼,在超過了這個範圍之後的槍械射擊出來的子彈還有傷害嗎?

    從理論上來講,子彈在超出這個有效的射程之後,還是會擁有一部分的威力的,只是這一部分的威力沒有能夠對目標造成致命傷害的能力罷了。這是由於子彈從槍械的槍口射出來之後,獲得的巨大動能會在飛行的過程中受到空氣的阻力以及其它方面的一些影響,從而導致了子彈的威力隨著飛行距離的增加而不斷的削弱。而這個有效射程只是一個能夠讓目標緻命的範圍,當超出這個範圍之後,除非是子彈失去了所有的動能。否則,子彈都是會有傷害的。

    當然,子彈在超出有效射程之後的傷害的大小除了受到空氣等外界條件的影響以外,還有其它的一些自身因素。一種是增加子彈彈頭的重量,彈頭的重量越大傷害也就越大。或者是改變彈頭的形狀增強彈頭的穿透力,如一些子彈的彈頭會被設計成花型以及一些彈頭被設計的很尖,這樣的傷害也會很大。再者可以改變製造彈頭的材料增加彈頭的硬度等等手段增強彈頭的威力。

    所以,子彈還有最大射程一說,顧名思義就是子彈飛行的最大距離。在這個距離範圍內,子彈的傷害一直存在著,只是能否致命罷了。

  • 5 # 國平軍史

    有效射程,就是有效射擊距離,指子彈在這段距離內,對目標的殺傷能力非常強,但僅是個參考依據而已,即使子彈在有效射程以外,依然具備非常大的殺傷力。

    譬如,軍迷們熟悉的56式7.62毫米半自動步槍,有效射程為400米,但集中開火時,對800米內的有生目標也具備強大的殺傷力,彈丸在1500米內,依然還有殺傷力。

    由於此槍射程遠,射擊精度高,可以當狙擊步槍使用,且動作非常可靠,是軍方一直不願將此槍退出現役的最主要原因。

    但在邊境叢林作戰中,10發彈倉供彈,且半自動射擊的56式步槍,在對方30發彈匣供彈的自動步槍面前,即使精度再高,但火力偏弱的矛盾,就充分爆露出來了,是促使軍方將此槍退役的最重要原因。

    所謂的有效射程,是彈丸能達到預期的精度以及威力,是人為設定的指標,儘管有科學依據,但與戰時的實際情況,可能有所出入,有時會大相徑庭,所以槍械的有效射程,僅供軍人參考,不能當作一成不變的教條。

    其實,有效射程,首先保證的就是精度,超出了有效射程的範圍,打中目標,就不一定有把握了。

    超出有效射程,槍手就沒有把握打中目標了,這就是56式半自動步槍,對800米外的目標,要求集中開火的原因,能提高彈丸的命中率,因為在800米內,7.62毫米彈丸依然有殺傷力。

    一般現代自動步槍有效射程400米,即使命中600米目標,並使目標傷亡,也非常正常;有效射程1000米的狙據步槍,即使打不中800米的目標,也符合戰場的規律,即遠距離的目標,打不中是大機率,命中的才是少數。

    綜上,即使子彈飛出有效射程,對人體還是有殺傷力的,已舉了56式7.62毫米半自動步槍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證明。

  • 6 # 黑眼歷史觀

    有效射程,是指士兵使用這把槍有把握擊中目標的距離,而不是子彈的極限距離【飛行的極限距離被稱為:最大射程】。

    所以說有效射程之外還是具備有殺傷力的。

    這麼說吧。一把狙擊步槍,不安裝瞄準鏡時,有效射程也就400到600米,但是安裝上瞄準鏡後,有效射程上升到800米以上。安裝瞄準鏡並不能給子彈增加動能,也就是說,子彈飛行800米後,還是有殺傷人體的威力的,只是精度不行了。

    如果上面的例子還不行,那就說一個經典案例,一戰時,索姆河戰役上,德軍依靠超越射擊法【把機槍口像大炮一樣上揚,以計算好的角度彈雨覆蓋地方陣地】,成功使用德國版馬克沁重機槍擊殺4000米外的聯軍士兵。

    其中德國版馬克沁重機槍使用的子彈是7.92×57mm的德國標準子彈,這種子彈用到gew98和後來的98K上,有效射程都不超過1000米。

  • 7 # 強武堂

    所謂有效射程,大多是考慮槍和彈結合,因為初速會有差距。而且這個所謂有效,更多是考慮瞄準射擊精度,而非殺傷效果。所以超過射程的子彈很容易就可以對人造成傷害,甚至匠人打死。大約是1994年,洛杉磯金-德魯醫療中心的大夫在醫學雜誌上發過一篇報告,認為1985年至1992年期間,在每年元旦和7月4日都有人因為從天而降的子彈受傷,這個醫療中心自己統計共收治118人,其中38人遇難。當然報告出來後洛杉磯警局都不幹了自行做了調查認為這期間警方和治安官記錄中僅有6人死亡,以此質疑醫療中心的報告,《泰晤士報》還專門做了報道。金-德魯對於所謂從天而降的子彈定義是受害者沒有聽到槍聲也沒有看到擊中自己的射手,傷口符合遠端槍擊的特徵。

    各方爭論突破有效射程後子彈殺傷力的關鍵是著靶存速。美國軍方在60年代對9.8克FMJ彈頭的7.62毫米北約彈進行測試,垂直向上射擊後子彈落回地面的著靶存速大約是300英尺/秒(91米/秒),比美軍當時認為造成致殘傷口的最低著靶存速424.2英尺(129.3米/秒)要低不少。但事實上,1984年再對這種子彈進行測試時發現,124英尺/秒(不到38米/秒)的速度足以保證彈頭擊穿面板。

  • 8 # 土星農業

    有效射程體現的是在這個距離內子彈的隨機散佈都在人體大小的目標內。 同一支M16發射不同的彈種,有效射程都有300米的差別。普通彈超過500米你校的再準的槍都對人形靶都只有一半左右的命中率。高精度彈這個有效距離可以提高到800米發發上靶。彈藥的引數大概是在1500米左右仍然有150焦耳的動能。人體槍彈的至死動能大概是70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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