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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說:沒有最好的重疾險,只有最適合的重疾險。
原因一,有些重疾險你覺得很合適,但是由於年齡和健康狀況的限制可能買不了。
原因二,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層出不窮,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優勢,有的重疾賠付多達6次,有的癌症可以多次賠付,有的保費便宜20%,有的輕症賠付高達保額的45%。面對眾多的重疾險產品,很多朋友會覺得這款也不錯,那款也很好,如果能綜合一下所有的優點就更好了,可惜市面上並沒有百分之百完美到可以擊敗所有產品的重疾險,我們只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去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款產品即可。
但是,這些各具特色的產品哪些是真正適合自己的呢?
今天解保險迷局就教大家如何用機率學來選擇適合自己的重疾險。 我們需要重點關注的機率有兩個,一個是理賠機率,還有一個是豁免機率!
雖然每一個買了保險的人並不真的希望發生理賠,但買保險的最終指向依然是理賠,所以一款保險產品的理賠機率越高越好,當然這個理賠機率是因人而異的。
我們如何綜合考量一款重疾險的理賠機率呢?根據保險產品的條款,我們從中抽出最重要的幾項保險責任作為對比項進行機率的綜合分析:①理賠機率是否是最大的?
②獲得的理賠款是否最多的?
一、等待期的理賠機率首先一款重疾險的等待期當然越短越好,等待期越短拒賠的風險越低,理賠的機率越高!
除此之外,我們同時還要關注等待期內出險是如何進行理賠的。比如有的產品條款規定:等待期內確診輕症/中症,此項病種除外,該項責任繼續有效。而有的產品條款規定:等待期內確診輕症/中症,合同終止,退還保費。相比之下,第一種產品條款的理賠機率更高。
二、輕症的理賠機率1、輕症病種所包含得種類:輕症所包含的病種並不一定是越多越好!
首先我們要看輕症的種類有沒有包含常發的10大輕症,如果沒有全部涵蓋,即使病種種類再多,就理賠機率而言也並不是很高。
十大常發輕症包括:1.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輕微腦中風、4.冠狀動脈介入手術(不典型心梗)、5.心臟瓣膜介入手術、6.主動脈內介入手術、7.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已放置心臟起搏器、8.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9.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10.早期肝硬化。
其次,要看輕症病種是否進行分組。雖然目前新出的大部分產品的輕症病種是沒有分組的,但是有一些老產品將輕症的病種進行了分組,同一組的輕症只能賠付一次,這無疑是降低了理賠機率。
另外,我們還需額外關注的是輕症病種的理賠條件,拿輕微腦中風來說,有的產品條款是不需要留下後遺症即可賠付,而有的產品條款則必須要求留下一定的後遺症才能賠付,相比而言,第一種的理賠機率無疑更高一些。
2、輕症的賠付比例,目前大部分重疾險的輕症賠付比例為20%或30%,一些新出的重疾險這一比例已高達45%,輕症的賠付比例越高越好,這樣我們才能拿到更高的賠付金額。
3、輕症的理賠次數:並不一定越多越好!目前重疾保險的輕症理賠次數基本都設定了可以多次賠付,有的可以賠付3次,有的高達6次甚至不限次數,但是真的次數越多越好嗎?實際的理賠情況來看並非如此。一個人罹患不同輕症的次數是有限的,兩次之後轉為重疾的機率就已經大大提升了,因此我們就理賠機率來看,3次以上的輕症賠付次數實際意義並不大。
另外,我們還要關注每次輕症理賠直接是否有間隔期,一些老的產品設定了每次輕症理賠的間隔期,這無疑也降低了理賠機率。
三、中症的理賠機率現在很多重疾險都將常發的比較嚴重的輕症直接升級為中症,同時將原有的賠付比例從20%或30%提升為50%或60%,當然還有一些公司的中症僅僅只是將一些不常見的但是花費比較高的病種列入到中症中,就這兩種而言,第一種的理賠機率明顯高於第二種。
四、重疾的理賠機率1、重疾病種所包含得種類:
首先我們要明確,市面上所有的重疾險都會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5類重大疾病,而這25類重疾中,其中有6種的定義是完全一致的,在任何一家公司的保險條款中都是一模一樣的,不存在任何差別。剩餘的19種重疾在條款上可能會有稍許的差異,但是差異並不大。
就理賠率而言,保監會規定的25類重疾基本佔到了總體理賠率的95%左右,也就是說不管重疾產品的重疾種類是100種也好還是80種也好,其實差別並不很大。所以單獨對比重疾險的重疾種類意義並不大。
2、重疾的理賠次數:
現在很多重疾險的重疾責任是可以多次賠付的,一般2~6次不等。但是理賠次數越多越好嗎?其實就理賠資料來看,一個人一生罹患三種以上不同重疾的機率是非常低的,所以就理賠次數而言,一般能夠賠付2~3次就已經足夠了,再高的理賠次數就只剩下噱頭了。
所以,針對這種可以重疾多次賠付的產品,我們應該將關注重點聚焦在重疾病種的分組上。
目前,市面上有一些重疾險是不分組的,這無疑是最好的選擇。還有一些產品將重疾種類分為2組~6組不等,同一組重疾僅能賠付一次。對於這種產品就需要我們去判斷重疾的分組是否科學。比如有的產品將常發的癌症、腦中風和心臟病劃分為一組,而這三種病佔到了總體理賠率的80%左右,這無疑是一種非常不科學且沒有誠意的分組。而有的產品則將癌症、腦中風和心臟病單獨劃分為不同組中,這就大大提高了多次理賠的機率。
目前市面上還有很多針對癌症和心腦血管疾病可以多次賠付的產品,但是由於設定了較長的間隔期(一般是五年),大大降低了理賠機率,所以對於此類產品最好結合自身的家族病史進行選擇。
3、重疾理賠條件是否寬鬆:
其實一款產品的重疾理賠條件是否寬鬆,這個非常不好判斷。首先是因為保監會規定的25類重疾的定義是基本一致的,而剩餘的幾十種重大疾病中,雖然有些產品在某些病種的理賠上比較寬鬆,但並不能代表此款產品在所有的病種理賠上都寬鬆。所以我建議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或家族病史來判斷,那些理賠寬鬆的病種是否適合自己。
五、身故的理賠機率身故的理賠機率,我們重點關注在等待期內疾病身故的賠付責任,因為相對大部分產品在等待期內因疾病身故僅賠付保費而言,有些產品的疾病身故責任是沒有等待期的。這種產品的身故理賠機率無疑遠遠高於其他產品。
六、疾病終末期的理賠機率疾病終末期的理賠機率我們重點關注未成年人在18歲之前的賠付責任。因為大部分產品規定了,未成年人在18歲之前罹患疾病終末期僅賠付保費而不是保額,這就意味著未成年人因流感身故是無法獲得賠償的。但也有些產品則規定了未成年人在18歲之前罹患疾病終末期賠付的是保額,因此,不同的保險產品,最終的賠付結果可能相差了幾十萬元。
七、豁免機率解釋完理賠機率,我們一起來看一下豁免機率。
很多朋友在選擇重疾險時會發現產品設定了很多的交費年限,可以10年交費,也可以20年甚至30年交費,那我們如何選擇交費年限最適合呢?其實這裡就需要我們根據豁免機率來進行選擇。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豁免,豁免分為被保險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
如果被保險人是孩子,父母的年齡也不大,不管是投保人還是被保險人在未來20年或30年內發生疾病的風險相對較低,這時候我們就可以選擇短一點的交費期限,一般建議為20年。
如果被保險人是35歲以上的中青年,後期發生疾病的風險越來越高,因此在選擇交費年限時最好能儘量延遲豁免期,推薦選擇30年交費。
另外,我們在考量投、被保人的豁免機率時,還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對比:
一是看投、被保險人的豁免是否額外需要收取費用;
二是看投、被保險人的豁免條件是否寬鬆;
三是看投保人豁免的保障期間是針對交費期間還是保障終身。
最後再次和大家明確:沒有最好的產品,只有最適合的產品,什麼是最適合的產品呢?理賠機率最大、獲得的理賠款最多、豁免機率最高的產品就是最適合的產品。用機率選擇適合自己的重疾產品,您GET到了嗎?不妨在評論中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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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只要購買了保險並且過了觀察期的產品,都是好的產品。
在購買產品時,對於我們大部份不在行內的人來說,很難分清好壞
還是建議找一個保險經紀人,你們不會對比的產品,會幫你們都對比好
而且在後期服務上會有很大的幫助
同時能解決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