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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點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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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計程車
你好,澄番為您答題!
學科的理論有時候真不是實際中發生的那種情況,可是為什麼老師課堂上卻要這樣去講了?
大家好,我是做塑膠改性行業的。學的就是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這個專業針對的是傳統的行業,因此總是不溫也不火。這個高分子材料在我上學的時候,書本上包括老師都講聚丙烯均聚與共聚的透明性時嗎,都說共聚的是透明的,均聚的是不透明的。原因是均聚的是分子大一一致、排列相同,因此會反射照射到材料表面的光,因此這種材料表觀上看起來是不透明的。上學那會只是純粹的理論,因此對這個說法沒有任何的懷疑。
可是工作了,真正的接觸了實物,才發現書本上說的和現實完全是反著來了,均聚的才是透明的,共聚的根本就是乳白色的,當時我就很是好奇。可是書本上說的又不是我這個學生能改變的了。
到現在我也搞不清楚書本上是不是弄錯了,還是另有其他原因,還是隻是做了個典型案例?但是我學習的時候老師確實也是這麼說的,比較茫然。
後來有一個師哥說,書本上的說法可能是做研究寫書的那些人按照特殊領域的要求來寫的,總之在材料這個行業,也有特殊的存在。但是,學生不能盡信書,書本上有時也會有假的東西,至少書本上提供的配方的資料肯定是修改過的。
一個好的配方,那是技術開發的人員可能經過好幾個月的試驗得出的資料,怎麼可能給你一絲不差的放在書本上讓你去拿來實用。
因此,理論也許是錯了,但是實踐還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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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Y設計
懷疑過,小時候,老師說過我們呼吸的氣,吸多少呼多少,可我的問題是,不一定,要不屁從何而來,不就是吸的氣在肚子裡沒出來就從屁眼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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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善若水5202014
若水有話講,和你不一樣。
當然有過,還不止一次呢,畢竟我能凡夫俗子,理解能力有限,懷疑某學科的理論太正常不過了。那說說我懷疑的兩個理論。
愛因斯坦光電效應一、光電效應:在高於某特定頻率的電磁波照射下,某些物質內部的電子會被光子激發出來而形成電流,即光生電。光電現象由德國物理學家赫茲於1887年發現,而正確的解釋為愛因斯坦所提出。
二、光電效應現象的實驗結果,
1、每一種金屬在產生光電效應時都存在截止頻率,即照射光的頻率不能低於某一臨界值。當入射光的頻率低於截至頻率時,無論多強的光都無法使電子逸出。
2、光電效應中產生的光電子的速度與光的頻率有關,而與光強無關。
3、光電效應的瞬時性。實驗發現,即幾乎在照到金屬時立即產生光電流,響應時間不超過十的負九次方秒( 1ns )。
4、入射光的強度隻影響光電流的強弱,即隻影響在單位時間單位面積內逸出的光電子數目。
三、對結果的解釋
按照光的波動性說,認為能量是連續的,因此在照射金屬表面時,電子吸收能量從而溢位,發生光電效應,光強越強溢位的光子越多,能解釋為什麼發生光電效應和第四點,但無法解釋的是:存在截至頻率,溢位的光電子速度和光強無關,當對於特定的金屬,當用頻率較低的光照射時,照射時間再長,強度再大,都無法發生光電效應。因為光既然連續,能量應該可以被連續吸收。不應該存在截至頻率,不應該存在發生時間,速度不應該只和頻率有關。光的波動性被否定。
按照愛因斯坦粒子說,光是由一份一份不連續的光子組成,每一個光子都攜帶能量,能量公式為:hv,h為普朗克常量,v是光子的頻率,當某一光子照射到對光靈敏的物質(如硒)上時,它的能量可以被該物質中的某個電子全部吸收。電子吸收光子的能量後,動能立刻增加;如果動能增大到足以克服原子核對它的引力,就能在十億分之一秒時間內飛逸出金屬表面,成為光電子,形成光電流。
電子速度(動能)只與頻率有關,公式為:hv=Ek+w。其中Ek為溢位電子動能,w為金屬逸出功(克服引力做得功)。對於金屬w一樣,所以動能至於頻率有關。
存在截止頻率,但這裡面有一個假設,說一個電子只能吸收一個光子,要麼溢位,要麼吸收的能量消散,所以一個光子的能量大於w時溢位,小於w時無法溢位。即對應最小能量和最小頻率(截止頻率)即hv0=w,小於v0無法發生光電效應。粒子性被肯定。
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只能吸收一個光子,如果沒溢位,吸收的能量為什麼會立刻消散。
按照這個邏輯,光的波動性也能解釋這個現象,我可以假設每一個電子只能在特定時間內吸收能量(即吸收一段光波),我定義為1ns(十的負九次方秒)即光電效應時間,而且這段光波能量和頻率有關。這樣假設的結果是被電子吸收的那段光波能量和吸收時間有關,頻率有關。時間一定,被吸收的光波能量只與頻率有關。頻率小,被特定時間吸收的這段波長包含的能量太低,即小於W,光電效應也無法發生,存在截止頻率。能量高能發生光電效應,溢位的電子動能為Ek=被吸收光波能量-W.溢位電子速度只與頻率有關,成功解釋所有現象。
達爾文的進化論達爾文的進化論,至今我都無法接受人最開始是從單細胞生物進化而來的,即使人又猿類進化而來這樣的假說我也無法接受,高中當時的想法是;為什麼現在的猿無法進化成人,畢竟人類文明也存在了5000年,沒有聽過一例進化成功的案例,而且也沒有任何進化的跡象。為什麼不是人進化成猿呢?人為什麼不向上進化了?
一是邏輯錯誤。比較解刨學認為:透過對人和猿的解剖發現:人和猿有許多近似之處,所以人就是猿進化來的。很多人認為之中說法站不住腳,因為由結果推測的原因並不唯一,就好比:如果甲是乙的弟弟,甲就比乙小;因為甲比乙小,甲就是乙的弟弟。
二是胚胎髮育的重演律已經證明是錯誤的。
1866年,德國的海克爾提出了重演律的說法,認為高等生物胚胎髮育會重現該物種進化的過程。在進化論剛剛奠基的時代,重演律立即成為進化論最有利的“證據”之一。
1.重演律本身是一個假說,進化論也是假說,這是用假說證明假說。重演律本來是假設“進化論”成立而推測出的“胚胎髮育過程”的結論,現在他反過來要證明進化論是正確的!在邏輯上這叫“迴圈論證”。
2.重演律事實上是一個觀察錯誤現在,很多學者證明了重演律是一個觀察錯誤。德華人類胚胎學家布萊赫施密特所著的《人的生命之始》一書中,以詳盡的資料證明了人的胎兒開始就都是人的結構。英國胚胎學家李察遜,組織了17個單位的科學家,研究了50種不同脊椎動物的胚胎及其生長過程,並且仔細觀察、記錄。並聯名在1997年8月的Anatomy&Embryology學報上發表了他們驚人的結果:即“海克爾的胚胎”是生物學上最“著名”的騙局。
三古生物學的發現,這個為進化論提供最直接論據的領域。一百多年來,以地質學、地理學、放射性化學、比較解剖學等學科為基礎,古生物學發展起來。進化論者根據化石的歷史年代,勾勒出一幅生命由簡單到複雜,隨年代出現的進化時間表;透過類比化石,描繪出一個生物由低等向高等發展的“進化樹”。隨著研究的深入,化石等遺蹟出土得越來越多,迫使人們對進化時間表和進化樹不斷地修改更新,以便保持理論和論據的一致。然而,時至今天,面對許許多多新的事實,這種修改終於到了再也無法進行下去的地步
1.考古學和古生物學的突破性發現,否定了進化時間表
2.如果按時間順序排列古生物學的全部發現,其結果足以否定進化論考古學家克萊默和湯姆森的《考古學禁區》一書,列舉了500個確鑿的與進化論相悖的事例,那是幾萬、幾十萬、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年前的人類文明遺蹟。每一個發現都足以否定進化論。
3.進化過程中確鑿的過渡型別,嚴格地講並沒有發現某些化石的缺環相當驚人,它不是以幾萬年、幾十萬年計,而是以幾百萬年計對於短短的人的歷程該有多少事件可能發生。進化論常用馬的進化來說明問題,從始祖馬到現代馬過渡型別有好幾個,可是列舉的那幾個過渡化石平均間隔500萬年-3000萬年,還是沒有過渡型別。
4.化石告訴人們:生命發展有周期性
跳出進化論的框框,就會發現,化石們實際上在對進化論反戈一擊。化石不是一般條件下能形成的,生物在腐爛風化前必須埋在地下很深,在強大的壓力下才能漸漸變成化石。只有大災變才能提供這樣的條件,化石也就成了災難的見證。地層中化石的研究恰恰告訴人們:物種的發展是很短時間內大面積突然出現的,發展繁榮,再到大毀滅,殘留的和新出現的物種再這樣發展,週而復始。
我是若水,只為遇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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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童希瑞
地質學界的“板塊運動”是錯誤的觀點,地殼是不會產生相對運動的!
小行星撞擊自旋的地殼才會產生對沖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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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說存在即合理,農村很多陰陽現家卻歸於迷信,我覺得可以深入研究一下。
全社會都鼓勵學生研學,成年人卻不研究未解之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