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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被害人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當日19時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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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65603107654

    評論這事,看看在哪個角度上,我們也是從那個年代過來的,一個人敢欺負另一人,班級其他人有效仿的,這是肯定的,如果老師,家長不能正確的介入,容易生亂。我在孩子初二學期就遇到這樣的事,在群裡罵了一氣,雖說形象不好,但別人家的孩子以後沒在欺負自已的孩子。

  • 2 # 使用者67296553335

    誰不是小時候都打打鬧鬧的,要正確去引導孩子才對,這個家長真不該啊,不緊毀了別人家庭,也毀了自己家庭,自己孩子一輩子都抬不起頭啊,活在內疚之中啊!

  • 3 # 未卜先知了webscheer

    浙江溫州瑞安一所小學發生的這件案件本來起因是學校學生之間的衝突,為什麼會擴大化到家長拿刀到學校來處理問題?這與前段時間,一男孩子與女醫生在泳池起糾紛激怒女醫生丈夫揍了男孩子,男孩子家長找人到處曝光並上女醫生單位討“公道”使女醫生無法承受自殺身亡,這是一樣的讓人痛心和震驚的事件。

    持刀捅死男學生的家長已被刑拘。

    據網上的訊息,男女學生之間發生糾紛後,女生的父親林某某在雙方家長微信溝通時說: “如果今天我女兒被你家兒子白打了,全班同學那麼多人,以後這個也來,那個也來欺負我女兒,這樣可以忍受嗎?別人若是欺負你兒子,你會不會忍受得住? ……你兒子明天當著全班的面給我女兒道歉,這樣可以嗎?”

    男生媽媽表示“讓他明天當著老師面和同學面向你女兒道歉。”

    女生父親說: “當面道歉了,以後別人就不會欺負我女兒了。如果都沒什麼表示,不知道你兒子以後再發生更大的事情也說不定。”

    但是,商定的道歉竟變成了一件帶刀前去殺人的兇殺案,令人非常震驚。

    學生是未成年人,法律規定,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10歲的未成年人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家長是成年人,應該更理智,起碼知道孩子不懂事,心智不成熟,不是太注意後果,很多時候一些舉動做過後不放在心上,孩子發生相關糾紛應該找家長即他的法定代理人來處理,任何擴大事件對立層次都是不理智的,升格對抗強度更不理智,而家長找孩子直接使用暴力肯定屬違法行為。

    因為女兒被打傷眼睛,拿刀去學校的動機已超過任何合理溝通與教育的必要,教訓年齡這麼小的孩子竟要用刀,這個家長思維也夠瘋狂。孩子不成熟,小打小鬧常有,作為成年人的家長們再動不動將事情擴大,這世界就不會有安寧過日子的時候。

    理智啊,所有已是成年人的家長們!千萬不要衝動地觸犯法律底線。

  • 4 # 雲隱流川

    這個小女孩的父親真的有點鑽牛角尖了。我們都上過學,都深知孩子在學校裡面打打鬧鬧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這次知道厲害了吧,想事情不會換角度和方式,一條路走到黑。或許在你的思維裡,你單方面地認為是你的孩子受到欺負了,別人怎麼說都不管用了。最終你採取了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一刀子捅破天,最終也捅破了兩個家庭的團圓。

    我在想,走入這種性格誤區的人,往往把自己的想法,想強加於他人的思想裡去,無法承受一點點的虧,一旦事情偏離了自己預想的方向,就會徹底產生報復的行為。做出了一些極端的行為和極端的事。這一刀子進去後,留給後人是無限的警示……

    我們來看看:兩個完善的家,被你這一刀子捅得七零八落,也極有可能讓你自己斷送了性命。死者長已矣,但其留給父母、孩子的傷害卻是不可估量的。由此可見,走極端是不理性的,會讓生命和人性失去平衡。在我們祖國的傳統思想裡,中庸之道一致備受推崇,這不光是因為極端常常意味著不安全,而且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是一段漫長的路。因此我們要學聰明者常常選擇中間的路走。

    另外,我最想說的一句話就是生命對於每個人只有一次,請珍惜我們自己的生命!!

  • 5 # 使用者20440820546

    太沖動了,小孩吵架常有的事,關鍵是哪小女孩沒事就好,當然那小男孩也要老師和小男孩的家長要嚴歷批評和道歉。關於小女孩父親實在太沖動了,衝動是魔鬼。

  • 6 # 土山主人

    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留給社會教育他,不然後果很嚴重。現在死者家長還在說不小心碰到人家女孩眼睛,還沒有悔意。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7 # 為你758

    好好反省反省,不要一味地指責,,我們是不是應該,提倡互敬,互愛,互諒,,提高我們的道德水平,,讓碰瓷,厄人,網騙,假藥,坑蒙拐騙偷,少一點呢

  • 8 # 取名字難難了還是要取

    女生家長殺男生應不應該,不應該!男生打女生應不應該?不應該!但是兩個不應該的事都實實在在地發生了,兩敗俱傷,問題在哪裡?要我說,一個正義得不到有效及時伸張的社會,自己動手,以暴制暴就在所難免了。

    假設男生沒有打女生,假設男生打了女生,老師及時介入並要求打人家長賠禮道歉,假設第二天男生家長也是一樣態度很好,教育了熊孩子,……

    恃強凌弱,——男生打女生和家長殺男生,都應該受到嚴厲處理!

    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控制好自己的言行,與人為善,才能幸福周全。

  • 9 # 悅遊四方

    這個家長的行為讓人感到很震驚!的確,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手心裡的寶貝疙瘩,愛女之心大家可以理解,但他的做法實在太過偏激,近乎瘋狂!

    來看一下警方的通報,在9月21日16時左右,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林某持水果刀將葉某(十歲男)刺傷,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現林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調查!

    據瞭解,早些時候,在學校,葉某欺負了林某家女兒,導致眼睛受傷,林某與葉某家長多次溝通未果,於是心生怨氣,才做出如此不理智行為,一下子毀了兩個家庭,實在是讓人心痛!可以說在這件事上雙方家長都有責任,小孩打架後沒有及時的溝通處理,才導致了慘案的發生!

  • 10 # 請叫我雷鋒181122921

    終於明白了,19號女兒被打傷,當天達成協議20號當全班面道歉,21號男孩被殺。。。20號一整天女兒父親等電話通知,這事對他來說天大的事,20號男孩家長壓根沒放在心上,自己孩子又沒受傷不放在心上人之常情。20號全班道歉的事學校也知道吧,但這事對學校來說見多了,也不會放心上。但20號一整天對女兒父親來說每一秒都是煎熬,中間我估計肯定透過電話,男孩家長百分之百無所謂,因為他的孩子又沒吃虧。。。憤怒值不停爆表,各種想不通滿腦子轉,男孩真的可以瞑目了,因為殺你的真正殺手包括你的親人。葉家人現在也不要太裝可憐了,當初做什麼了,20號你忙,你無所謂,現在你全家都不忙了。。。如果是我,說好的事,將心比心,20號當晚一定打電話道歉,表示改為21號全班道歉,21早上女孩父親絕不會拿刀來學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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