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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簽下協議質押股權融資3.6億元,還錢中途上市公司的資金鍊條卻斷了,欠下券商1.2億的融資款,最終還鬧上法庭。這家公司不是別人,正是曾經被稱為“鋰電巨頭”而如今卻深陷債務危機的堅瑞沃能。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一則判決書顯示,紅塔證券因客戶堅瑞沃能實控人、董事長郭鴻寶質押式回購違約,要求郭鴻寶夫婦二人清償1.2億元及相關罰息。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支援了紅塔證券債權本身的訴求。一審判決後,董事長夫婦二人再次就此項股權質押糾紛向最高法上訴,但最終被自動撤訴。你覺得在這起事件中誰應該為最後的結果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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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天涯海角52760

    爆倉好,倒閉幾個銀行,證券公司,市場就企穩了,垃圾股就發不出來了,圈錢,減持,欺詐,欺騙都是騙子,害人精,有幾個正兒八經的好公司,虛假報利潤,只遣責,這市場能好嗎,只要嚴懲嚴辦那些造假的不良公司,市場才能向好

  • 2 # 陽月102

    是誰制定的可以質押就誰的責任,股權質押這裡面本就貓膩多,要押股權的公司可以說沒幾家是好公司,但為何都能押出去?

  • 3 # 金融你我

    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爆倉的責任,應該分三個方面來分析,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出質人一家。出質人、質權人、監管都有責任(這不是吐槽)。

    首先,作為出質人的上市公司有責任,在違約的情況下,要按照質押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作為出質人,在股票質押融資前,應該對自己的履約能力有充分的認識,並對未來的還款現金流進行合理的預測和安排。更不能借股票質押融資,行套現、規避監管約束之實。

    其次,作為質權人的金融機構,自身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接受質押之前,是否進行了嚴格、認真的盡調?是否對出質人的融資用途真實性進行了嚴格的調查?是否對還款資金安排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是否根據出質人的風險狀況評估結果確定了合理的質押率?設定的質押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如果不是,那麼質權人自身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不能一質了之,質押融資畢竟是風險業務。

    再次,質押相關的制度存在問題。對上市公司(出質)股權出質的最高比例、單個質權人允許接受的最高出質股權比例、質押融資的資金用途等等沒有進行相應的限制和規範,這是導致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過度質押(100%質押很常見)爆倉風險頻發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給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帶來了巨大的衝擊。

  • 4 # 陽光小浩七劍下天山

    散戶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這幾年投資理財全部都是虧本的生意、這幾年有人洗乾淨莊家、機構、散戶的錢、幾百點機構莊家跑都跑不出來、2015年救房地產市場把所有債務危機透過股票市場轉變到股票市場、

  • 5 #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2010年9月上市的公司,不到十年時間就面臨被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這家曾經被稱為鋰電巨頭的公司,卻深陷股權質押糾紛而導致銀行賬戶被凍結,資產被查封,面臨要退市的風險了,而這種情況卻在A股市場並不是個例,卻是一出出事件層出不窮,導致各種地雷在股市不間斷出現,股東股票質押套現離場了,最終買單的都是投資者?

    根據去年的資料統計,A股市場有4萬億的股權質押,兩市中有92%的上市公司存在股票質押,3000多隻股票質押成為了A股市場的一枚核雷,一旦大盤持續下跌將會引發系統性風險。

    而減持新規出臺後,很多股東想減持就非常困難了,結果就開始繞道玩起了股票質押,這種方式被稱為新的快速圈錢的行為。

    那堅瑞沃能上億質押爆倉,你覺得是誰的責任?

    一、上市公司責任,違法成本低。

    這個問題責任主體還是上市公司,讓企上市就是為了融資做強企業,可是大部分股東並不這麼想,上市後都在圈錢,減持,最後剩下空殼退市,結果受損失的都是股民,也就是說A股的本質雖然是融資,但也是為了實體經濟發展,可是一些不法人員把這個初衷變成謀私利的行為,導致了在股市能見到二十年以上的企業都非常難。

    制度懲戒還不夠嚴厲,違法成本低是導致一些人敢鋌而走險的原因,也是讓A股生態環境急劇下滑的問題,雖然證券法已經在修訂,但是往往此時各種地雷大量爆出,如何賠償股民才是關鍵。

    二、深陷債務危機,A股價值投資遭質疑。

    2018年堅瑞沃能全年虧損50億,2年鉅虧76億,欠下了券商1.2億融資款,被鬧上法庭,並且涉及訴訟達到570件,這家新能源行業,鋰電池巨頭走到如今的地步不禁讓人吹噓。如果說是企業自己問題,那也是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從另一方來看股市,A股是否具備價值投資?

    從前面的康得新,到康美,加上各種持續不斷走低的績優股,價值投資是否適合在A股中長期發揮作用,這是很多股民比較懷疑的事情,因為除了部分僅有的喝酒吃藥和電器龍頭股走強外,3600多隻股票基本大部分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如果真要開始加強制度規範,那地雷將會越來越多,這時期受傷最大的肯定是股民,接連爆雷,資金重大虧損。

    總之:堅瑞沃能從前期的鋰電池巨頭到現在的這種面臨退市的風險,可以說反映了上市後很多公司的問題卻不斷增加,很多公司也在資本市場融資存在謀私利問題,導致了股市的生態環境被破壞。

  • 6 # 瑜春同行

    應該從制度上來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透過融券實行上市全流通。 具體就是大股東所有限售股全部交給交易所,空頭從交易所融券。融券期限為解禁日,到解禁日透過逐步提高融券利息的方式逐步退出融券,股票還給大股東。不光新股發行,所有的限售股都交到交易所融券。大股東在限售期間無股質押,解禁後可以直接出售獲取資金,不需質押。

    這樣既能一上市就能全流通,又能保證大股東鎖定期,避免質押爆倉風險!還能抵消限售股解禁的衝擊,大股東還能透過融券獲得利息。

    透過做空對新股進行自然篩選,上市就破發將成為常態。這樣行情不好或質地差的股票就發不出去。還自動調節了IPO的發行節奏。並且只在新股中引入做空,僅在限售股解禁前實行,對大盤影響有限,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 7 # 生哥理財

    堅瑞沃能曾經也是風光無限啊。股價也是漲幅很大。即使在2015年那波大跌中,堅瑞沃能跌幅並不大,甚至在2016年中股價屢創新高,不過之後的堅瑞沃能走勢並不順利,最近的股價也是回到了1元左右了。

    導致股價走低的原因就是股權質押出了問題,曾經的“鋰電池巨頭”如今卻深陷債務危機,這不得不令人感嘆。在股權質押爆倉之後,受傷最深的當然是券商和上市公司本身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有可能因此而改變。而被質押方的券商也有可能因此受到大的損失。特別對於紅塔證券這種小券商來說,一筆股權質押的問題就會給公司的業績帶來巨大的虧損。

    當然,還有當初堅定看好堅瑞沃能的中小投資者們,2016年最高點是13.51元,跌到最低點1.28元。股價相當於打了一折。投資者損失慘重。雖然在春節過後,堅瑞沃能也有過一波反彈,但這只是杯水車薪。高位追進的股民損失慘重。

    中小散戶當然是受害者,而責任方當然是上市公司自身的盲目擴張了。在2018年股票市場出現下跌的過程中,很多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都出了問題,背後都是公司擴張過快引起的。現在外圍又充滿不確定性。公司最好還是保守經營為好。一定要注重完善自身的風險控制體系,才是根本。

  • 8 # K濤資本

    我覺得堅瑞沃能的實際控制人和證券公司都有責任,另外,作為證監會也有監管失職的地方,我的理由如下:

    一、堅瑞沃能實際控制人有變相套現之嫌:

    堅瑞沃能的實際控制人進行股權質押是在三年前進行的,也就是2016年左右,如果按照後復權價來看,2016年堅瑞沃能的復權價創出了歷史新高,復權價最高達121.71元,碰巧大股東在這個時候進行股權質押,股權質押之後,堅瑞沃能的股價便一蹶不振,一路下行,與樂視網、康美藥業的股價走勢頗有幾分相似,這還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嗎?

    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應該說是最瞭解公司的運營情況的,實際控制人在股價高位之時大肆透過股權質押套現,已經說明了一切,只可惜坑了廣大中小投資者!

    二、證券公司未能做到盡職調查:

    堅瑞沃能大股東股權質押被爆炒,按理說,證券公司是屬於受害方,但是,這裡還是有幾個疑點:一是證券公司在接受大股東股權質押時,是否做到了盡職調查?這裡面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二是,堅瑞沃能股權質押的時間是否太長,其中的風險證券公司是如何防範的?按理說,當擔保物低於預警線,如果質押方不能及時補充擔保金,證券公司就應該及時平倉,而不是坐等爆倉!總的來說,感覺這裡有太多疑點。

    另外,對於堅瑞沃能實際控制人的此次股權質押,作為對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負責的監管部門,其實也是有過失的!

  • 9 # 張世春福州

    一、很明顯這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變相套現了,對其原來的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存疑,如果涉及造假行為,現在錢還不起了,應該要追訴其責任,不能任其法外逍遙。

    二、當時的財務報表的審計方,應該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要嚴查其當時是不是配合上市公司做假的行為。

    三、做為券商公司,應該非常瞭解上市公司的運作方式,彼時(即三年前)難道在該上市公司要股權質押的時候,沒有做相關的風險性評估嗎?是否有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就值得深思了。

    四、普通的股民你們在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時候為什麼不懂的設定止損條件呢?特別是在2017.10月反彈勢結束後,為什麼不果斷的離場,甚至還輕信那些黑嘴所言越跌越買(股票價格向下執行那不就是下跌趨勢了,你買漲本身就是逆勢的行為,《孫子兵法》有言:順勢者昌,逆勢者亡);我想股民自己也有明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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