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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谷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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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雲曉世界
古往今來,無論法律機制如何健全,總有那麼些個少數群體以身試法從而被抓判刑的,就現代來講,依據所犯罪的輕重程度,服刑的時間從幾個月到終身都是有的,但是在古代,犯人服刑的時間基本上都不超過兩年,這是什麼原因呢?
參考唐宋時期的歷史文獻,我們會發現,那時候的犯人幾乎沒有三年以上的服役時間,基本都是兩年以下,並且時常會出現大赦天下的情況,因此很多犯人坐牢的時間都不會過長,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古代的刑罰如此之輕,那作奸犯科的人不是有很多了,這樣的話古代的治安應該很差吧。
要說治安的話,和現代的和諧社會相比當然是有差距的,但也不是任由他們胡作非為,古代判刑年份不長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古時候的醫療水平普遍低下,民眾的生活質量也不高,導致古人的壽命都不長,平均年齡大概在二十五歲,能活到四五十的就已經算高壽了。如果在成年後犯事被關再判上十來年的牢,那幾乎就等於終身監禁了。
其二,古時的人口和人力都不如現代這麼充足,每個人的勞動力都非常珍惜,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坐牢的時間過長顯然是不合理的,否則會對整個社會的生產作業產生極大的影響。
其三,古時坐牢並不僅僅是被關押限制自由,還要進行勞改,這和現代的制度相似,不過古時的勞改強度更大,一般從事的都是重體力活,因此,服刑時間過長的話,很有可能一些身體素質較差的犯人會累死在監獄中。
從以上幾點總結來看,幾乎都和古代人口少有密切的聯絡,為保證社會的持續發展,人是最基礎的必要的因素,因此國家會盡力保障人口的流失率。
上文中有說到大赦天下,看過古裝劇的筒子們應該都看到過:皇上一高興就大袖一揮,今天天氣不錯,把牢裡的犯人都放回家抱孩子吧~ 皇上一旦開了金口,只要不是非常特殊的犯人,全國各地大部分的人都會得到釋放。這種大赦的情況在唐宋兩朝出現的次數並不罕見,一般每18個月就會有一次,所以犯人的服役時間不超過兩年也和這個有關係。不過大赦天下的昭令也不是隨便就能發的,其限制性較大,其中謀反、欺君、與皇權相抗的政治犯是不予釋放的。
另外,除了問斬,流放對於犯人才是最高等級的懲罰,並且流放並沒有時間限制,一般情況下,流放的犯人一旦到達流放地幾乎就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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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禁街虎1
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韓愈一句詩說明了被貶謫之後,前途渺茫。貶謫,是針對官員犯錯的懲罰,還算不上真正發配呢,尚且如此悲慘,那平頭百姓流放呢?
我們看電視劇,經常有這樣幾句臺詞:某某某,犯某某罪,流放沙門島;某某某遠逐伊犁;某某某發配雲南;某某某全家赴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看著這些地方,我們首先會思考都在哪裡。
現在的雲南,伊犁什麼的早就是山明水秀之地,尤其雲南,更是許多人假期旅遊的不錯選擇。寧古塔也早就不是北大荒地帶了,人煙稠集,物產豐富。可是在過去,這些地方都是不毛之地,荒涼不堪,發配到那裡的人能活著回來的少之又少。
所以說,不論有期無期,流放到那裡基本就是等著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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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年往史
流放即流刑,起源於氏族社會後期。首次用於對普通人犯罪進行處罰是在南北朝時期。之後, 在隋朝的時候定為五刑之一,正式確定為法定刑沿用至清朝 。在《唐律疏議》中有記載,唐代流刑三等,即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流均居役一年,且不加杖。
就是說此時的流放,和現在的勞教差不多,在距你原籍幾千裡之外的地方,勞動改造一年,期滿後就可回來。若是當官的可以不勞作,但是需要在幾千裡之外的地方生活滿一年,有點現今管理流動人口的意思哈。待期限一滿,“有官者得復仕”。普通罪犯居役一年後,也附籍當地,流限一般為六年,不應流而特流者為三年。期滿,即可返回原籍。
到宋朝的時候,又發生了新的變化,為了保證流刑人員能完完全全,從內心深處洗心革面,從新做人,而不僅僅是流於形式,來個取保候審,所以獨創了一種新的流刑方式——刺配,看過水滸的同學們都曉得,想宋江之流的被髮配後,在腦門蓋都是要刺字驗身的,防止出現小弟頂缸坐牢的現象。綜上,古代的流刑是一種送你離開千里之外的有期徒刑,並不是囚禁終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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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史為鑑
在古代的時候,眾所周知法律不是很健全,對於一些罪大惡極的人一般都是處以死刑,而且死刑也分為凌遲、五馬分屍、腰斬、梟首、杖斃……等等。
而流放這一罪名,雖然看起來不就是搬個家麼?但在古代卻是僅次於死刑的懲罰了。
古代的刑罰主要分成笞杖徒流死五種,這五種是從輕到重排序的。最輕的就是“笞”,用藤條之類的打一頓教訓一下就好了;最重的就是“死”,上面已經解釋過了。
倒數第二個“流”就是指流放,就是把犯人送到偏遠的欠發達地區,人煙稀少生活艱苦;通常有北部寒冷地區,西部荒涼地區,還有南邊的海島等,電視劇裡經常聽說的“流放寧古塔”就是這樣的刑罰。
流放是古代的一種刑罰
流放從遠古就有,到秦代大致成型,逐步形成了中國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的體系,直到清末才被廢除。中國古代鄉土情結極重,這樣背井離鄉過艱苦的生活,也是非常痛苦的經歷了。因此,流放也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統治者有時也將它作為本應死刑的仁慈選擇,也就是“不忍刑殺,流之遠方”(《大清律例·名例律上》)。
流放的本質其實就是讓這些犯了罪的人去開發邊疆,秦始皇時期就發配罪犯去邊疆當兵、服勞役,結果引起了陳勝吳廣起義。
三國時期公孫瓚年輕的時候犯了錯,被從遼東直接貶斥到日南(如今越南中部),打算讓他去開發邊疆,公孫瓚認為自己是回不來了,在路上祭祀了祖先悲壯的踏上了流放之路,走到半道天下大赦,這才開開心心的回去了。
宋代的時候大文豪蘇軾就被貶斥到嶺南、海南等地當官,要他造福地方。海南的第一個進士就是蘇軾培養的。
那麼,流放這個刑罰到底是有期刑還是無期刑呢?流放一般來講都是有期刑,也就是說是有時限的,如果到了時限人還活著,是可以回到故鄉的。秦朝之前,流放的時限由12年起步;南北朝時期最長是六年,而唐朝以後又縮短為3年。
實際上,這樣來講的話,流放是一個介於徒刑和死刑之間的罪名;但是並不是流放了就沿路觀景,到了流放地就愉快地過起新生活。大多數時代的流放,犯人都要帶著枷鎖或者鐐銬,在官差的監督下行走;一方面是為了防止逃跑,另一方面也是一種懲罰。
除此之外,配合流放還有其他的懲罰:比如唐朝流放的罪犯到了流放地還要服勞役;宋朝為了防止犯人頂替和逃走,還會在犯人臉上刺字,包括充軍也是要刺字的。因此在宋代,臉上有刺字的人便會被認為是曾經犯罪的人,身份低下。宋代傳奇名將狄青早年就因為代人受過,臉上有刺青,被當作他的一大特徵。
至於宋江為代表的水滸傳中,基本上好漢們都已臉上有刺青為榮了……
被流放的犯人帶著沉重的鐐銬枷鎖
但是,因為流放的犯人中有些人之前在監獄裡被折磨,有些則是老弱婦孺全家被流放,在路上顛沛流離,到了流放地又非常辛苦,很多人可能堅持不到流放地,或者就在流放地病死老死了;這樣的話,雖然刑罰有期限,人也回不到家鄉了。
更重要的是雖然犯人被流放,但是押運犯人的人相當於也是一趟苦差事,所以犯人在流放前家裡要打點好押運的衙役,不然在路上絕對沒有啥好果子吃。
哪怕是林沖這樣的好漢,也不是差一點就折在野豬林了麼?
因為影視劇的影響,現在很多人提到流放,就會想到“寧古塔”,寧古塔是清代流放常去的一個地方,也是很多清代文人的悲傷之地。寧古塔分成“新城”和“舊城”,舊城是當年努爾哈赤駐軍的地方,現在是黑龍江省海林市古城村。到了康熙5年,寧古塔遷到了現在的黑龍江省寧安市。這些地域,在我們現在的中國,都是相對偏遠的地區了,不是中原腹地。
曾經偏遠荒涼的寧古塔
因為流放的時候都靠腳走路,環境極為惡劣,冬天寒冷,植被稀少,被流放的犯人曾寫到:“寧古寒苦天下所無,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風如雷鳴電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陰雨接連,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盡凍。雪才到地即成堅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可以看出,寧古塔的生活非常艱難,對於一群生活待遇極差的犯人來說,一幫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和婦孺,無異於逼他們到了絕境;更有甚者,還會受到當地原住民的折磨和壓迫,生存極為困難。每到冬天,寧古塔都會有大批犯人死亡,將有期的刑罰變成了永遠的訣別。
不過,正因為清代將很多文人和各界能人流放到了寧古塔,也側面促進了寧古塔的發展;有些人也憑藉著自己的能力在寧古塔受到了重用。有背井離鄉的淒涼,有生活艱苦的絕境,也有新生活的星火;偏遠的流放之地,充滿絕望,卻又有著希望,在歷史上留下了一抹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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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社會人與人之間,貧富差距大,窮人一生都在勞作,吃不飽,穿不暖,低微的苟活於世,如果犯了錯誤,嚴重的被髮配邊疆,路途遙遠,遠離家鄉,估計要客死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