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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仁藝上

    二者的重要性,是因著書法愛好者的個人覺得情況來定論,一般有兩種可能:

    第一初學習(練習)中國書法的人能把握字型的結構和基本筆畫的特點,應該是筋骨決定結構相對重要。

    第二種情況是有書法功底的專業人士,在熟練掌握好字型結構的同時,追求書法的藝術性和字型的多變性,虛實的對比性等等,需要從“血肉形態”上下功夫,些時字型"血肉形態”把握是重要的。

    從下圖中可以看到專業書法作品是“精氣骨肉”兼顧的:

  • 2 # 曹一一cyx

    依我之見,若你是高官或有權有錢之人,那你只需血肉形態出眾即可;若你是一心向書法,那麼你不僅要字形有特點,更需筋骨上的力量,因為筋骨便是你的特殊標誌。

  • 3 # 趙丿丨丶偏

    現在說說自己的淺見吧!

    我是個硬筆書法愛好者,自幼練過顧仲安老先生的字型,後專注於龐中華老先生,也知道司馬彥等書法家,也看過 但始終喜歡不起來。有很多人也曾說過顧老和龐老的字過時了,但我不這麼認為,正因為這個才和現在的回答有關。

    書法的血與肉是不想悖的,但個人拙見是“骨”優於“肉”的,無論是硬筆還是毛筆還是其它筆,只要是書法藝術,就要先學好骨再學其肉方能有所成!所謂骨即是書寫靈魂,沒有好的骨肉也無處安放,這一點從各位書法名家作品中即可看出!形態的不同正是骨的最大區別而影響的,然後才是肉!如果是同一種骨的字型肉不同差別也只能是細微。

    總結回答就是骨優於肉,但不可無肉,骨與肉相輔相成!

  • 4 # 子衿書法

    書法藝術到底是筋骨力道重要還是血肉形態重要?這個問題很明顯,筋骨力道是關鍵。骨力不存,肉將安附?毫無疑問,筋骨力道,是書法藝術的基石。衛夫人在《筆陣圖》中指出,“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從衛夫人的《筆陣圖》中我們不難看出,書法所重的是筋骨,大胖子就是生得如楊貴妃一樣儀態萬方,在書法藝術中也是醜陋不堪的‘’墨豬‘’。

    筋骨是字的軀幹身體。學書先存骨力。骨立起來了,筋肉才有依附的骨架。這樣說吧,血肉形態,就好比是人的衣服裝束。不管是多高明的服裝設計師和化妝師,他們首先得要有一個人體給他們,他們才能施展出自己的手段。沒有人穿上服裝設計師設計的華麗衣服,這個衣服就不能展現在人們的眼前,化妝師沒有一個具體的人來讓他化妝,他的胭脂口紅向那裡抹?而不穿時尚服裝的人,他仍然是人,而不會就變成了其它動物。

    字有其形,有其體。血肉體態,只是一個意像的形容。每個人對它的理解都不一樣。它們在書法中只是一種如穿衣化妝一樣的風尚。可以讓字變得更美,卻不是必須存在的原素。

  • 5 # 到老不死

    那麼,在書法中,到底是筋骨力道重要還是血肉形態重要呢?既然我們把它比喻成了筋骨、血肉,那不就是血肉相承,筋骨相連了,這有道理嗎?從陰陽五行來說,這每一個文字,它也有像人體一樣,存在形體,也有筋、脈、肉、皮毛、骨組成。當然,五行學說的主要釋義就是以相生相剋來說明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相生,有相互資生,促進,助長之意。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這是古人認識到一切事物在其運動與發展的過程中,不是孤立的,各不相關的,而是彼此密切聯絡著的。 所以書法中也不乏這樣的制約關係,沒有筋骨力道,沒有血肉形態,兩者之間,缺一不可,否則就會生克乘辱肢弱榮枯,而使每一個字顯的同樣的無精、氣、神了。

  • 6 # 翰墨書道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作為書法藝術的書法,就其形與質來說,是筋骨血肉,神采氣韻,缺一不可的,缺一都為病。書法藝術和其它一切藝術形式甚至自然界的事物都一樣,是具有外形內質的。沒有什麼孤立存在的。書法自產生以後,就具有了形和,質,是形和質的結合體。所以作為書法藝術,不僅僅要有筋骨血肉,還是法勢意態等元素。

    就題主的提問言,是筋骨力道重要亦或血肉形態重要,可以說一樣都不可無的。雖然涉及到具體的書法字型或書體,可能有不同的出入,有以骨力遒勁勝出的,有以肉豐彰顯的,有以筋勝多,但更多的是骨肉挺勻,血肉豐實為主流的,如王羲之的書法就是盡善盡美的,所以其書法才能夠超凡我,脫俗入神,成為一代書聖大家,其根本原因就是眾美齊集。

  • 7 # 龍之草田修文

    以前我們常說字如其人,今天我們說好字如美人。以字喻人,人體有筋骨血肉組成。書法也一樣,一副好的書法作品,必然是筋骨框架協調有力道,血肉形態豐盈出美感。筋骨者形也,血肉者色也,形色兼具,豈不美哉。

    縱觀中國書法史。自甲骨石鼓秦篆漢簡起,記錄文字的載體,多以硬質的石片竹簡居多,注重文字記錄的實用性,書法的藝術性元素不夠豐富,直至唐前,字型多以筋骨取勝。唐之後,隨著絹紙類文字軟載體的豐富,文字書寫筋骨血肉兼具者多矣,以顏筋柳骨為代表的唐楷及以祭侄文稿為宗的行草達到了中國書法史上的新高度,一直到宋的蘇黃米蔡等多位大咖,都令今人膜拜。然而明清以後的近代,書法則漸趨於輕筋骨重血肉,書法韻味漸濃……

    今人學書法,初期重筋骨框架結構,求勻稱協調,中期則筋骨血肉並重,鋪紙揮墨出作品了,後期,個人風格逐漸形成,或重筋骨或重血肉。

    筋骨勝者,有形體氣勢之美。血肉勝者,有氣韻神態之美。此乃共性,非正草隸篆各有所別也!

  • 8 # 松風閣書法日講

    最近有朋友問我:書法藝術到底是筋骨力道的重要還是血肉形態重要?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來對比,這就好像我們的身材和我們選的衣服之間的關係。

    一般來說,身材越好的人,他無論選什麼衣服都能夠穿出這個衣服應該有的味道和氣質來。而身材不好的人,那麼他選衣服就無法穿出這個衣服的氣質和形態來。但是身體不好的人也有自己的穿衣之道,他們可以選擇與他們身材相匹配,或者說他們風格相一致的衣服,這樣的話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掩蓋其形態上的不足,彌補缺陷。

    所以,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把衣服比作是血肉形態,而把一個人的身材比喻成骨骼框架,那麼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就可以看到骨骼框架還是比較重要的,他是基礎性的,起到一個比較基礎的作用。

    在書法中,所謂的筋骨力道,其實指的就是一個字的框架,也就是它的結構,具體來說,在筆法上,一個筆畫的中鋒,他的線條或曲或彎的程度,都是骨骼框架所必須具備的一個形態要素,而筆畫如何穿插迎讓,如何安排佈局就成為結構的另外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總體而言,骨骼框架和血肉形態是書法必須要解決的兩個重要的前提和基礎,但是哪個更重要呢?我認為還是骨骼框架,因為骨骼框架從根本上來講,是涉及到書法的筆法、結構等眾多核心的技術要素的,一個書法中沒有什麼都不能沒有筆法,沒有什麼也不能沒有結構,他是根本性的,是書法之所以稱之為書法最為根本的所在。

    而骨骼框架這一個基本的法度規範和要求,早就在魏晉時期,在那個時代就已經確立起來了,王羲之的貢獻也正是在中國書法上確立了書法的法度。

    而書法的血肉形態則涉及到了一個書法他的面貌和風格以及他的氣質和內容,是一個書法家性情涵養和他的藝術追求的綜合體現。

    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拿顏真卿的書法作為例子,顏真卿和王羲之的書法,他們的書法風格雖然非常迥異,但是顏真卿的法度基本上是遵循王羲之一脈,是和王羲之相似的,他們在內部的法度上,也就是他們的骨骼框架上,是一致的,但是他們的風格形態、內蘊氣質卻完全不同,顏真卿的書法在血肉形態上比較肥碩,展現了陽剛的書法氣質,但是王羲之的書法在形態上則相對纖細,展現了典雅雍容的一面。

    骨骼框架和血肉形態的重要影響,還可以從他們對書法的構成上來看,也就是說,如果這兩個因素,我們必須拋棄幾個因素,哪一個因素應該是我們所拋棄的呢?我認為我們的血肉形態是可以拋棄的,因為即便是沒有了血肉形態,他寫的字只要遵循法度規範,那麼它就是書法,如果沒有了框架,而僅僅血肉形態,則會讓漢字沒有骨力和精神氣質的,那麼這樣的書法也就不能稱之為書法而只能稱之為塗鴉了。

  • 9 # 神韻軒書法

    唐代書法家徐浩《書法論》說過:"初學之際,先立筋骨。筋骨不立,肉何附?″。好比雕塑家泥塑人物作品一樣,先用木條、鐵絲紮好作骨架,然後補泥作肉,這是一個先後順序。

    有的書法教材強調初學楷書,先學歐楷求骨力,再學肥厚的顏體也是這個道理。

    趙子固《論書》中語:"人知蘭亭韻致,取其映帶,以為態度,不知態度者,書法之餘也,骨格者,書法之祖也。未正骨格,先尚態度,幾何不捨本而逐末耶?″。

    他說的大意是:初學書法,先求其骨力,以沉著為本,再求形質而後談意趣。不然本末倒置。

    不同時期,人們審美觀有所不同,初唐尚瘦,開元后尚肥,但無論是以瘦為美還是以肥為美。都要有力度之美,這一點是不變的。

    要寫出力量感,用力不必太刻意,要靈活、輕鬆.自然。

    啟功先生說:"如果下筆、行筆時指、腕、肘、臂等任何一處有意識地去用了力、那些地方必然僵化,而寫不出美觀的力量感。″

    (上圖為唐代大書法家徐浩楷書《不空和尚碑》區域性。個人淺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敬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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