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東天旭

    養狗人判死刑!死刑!死刑!因為養狗人視狗比人重要,在養狗人眼裡只有狗而忽視人,把狗擺在主要位置把人擺在次要位置,養狗人就是畜牲心態,養狗人已變性為狗心狗肺而無人性

  • 2 # 健康四象限

    咬死人的建議將狗和狗主人一起亂棍打死,咬傷人將狗打死將狗主人打半死,不栓繩子或拴了繩子狗主人不牽著的直接打死!

  • 3 # 元墨香135355669

    這種事等同於醉酒駕駛,應入刑法!因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絕非小事!國家應儘快立法,絕不能姑息養奸,漠視人民群眾的安全!

  • 4 # 建章未央

    再次重申,狗咬了人,不是狗的問題,是人的問題。狗咬死了人,要判狗主的罪而非狗的罪。從傷害的角度講,狗就是跟刀,榔頭,汽車一樣的工具,因此視情節可判過失殺人罪。

  • 5 # 漫長的潞

    這個看是不是狗主人主觀故意,主觀故意就是故意殺人罪,沒什麼可說的,但是如果是僅僅因為狗鏈沒有牽好,導致咬死了小孩子或者其他的人,我覺得可以參考刑法,按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普透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狗主人有義務牽好繩子,狗是動物狗主人往往疏忽大意沒有遇見能咬死人,或者片面相信自己的狗不咬人能輕易避免,以至咬死了人,客觀上是存在致人死亡的行為“放狗”。

    這個我強烈建議人大修改刑法或者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

    狗也是人來管理和駕馭,跟人駕駛機動車相似。大家不知道是否還記得,當年喝酒開車處罰輕微的時候,多少的交通肇事由飲酒起,為什麼,不差那點罰款,沒事沒撞死你麼,不就罰錢麼。撞死了才違法。在這樣低廉的違法成本下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對小部分人的縱容是對社會大部分人的不負責任。酒駕入刑後,整個狀況有所改觀,可見很多人管不住自己,道德管不了他們,他們需要的是法律的強制改變。

    所以我覺得,應按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判處狗主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狗咬死人後一定不能留著,要集中處理擊斃。按標準罰款補償受害人。

  • 6 # 111難得糊塗1

    如果狗咬死人,狗就是兇器,人就是兇手,判死刑,如果花錢處理能解決問題,哪如果跟誰有仇,那就養狗咬死他,反正賠錢了事

  • 7 # 越野四季

    出現這種惡性事件的時候,找不到視狗為親生的主人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就別指望主人如何判處了。。。。加強自身鍛鍊,見到不牽繩的野狗直接打死才是正解!!?

  • 8 # 瀟灑小姐_

    狗不懂事,因為是畜生,應該把主人判死刑,這是間接殺人!!我也養狗,我提倡大家文明養狗,如果你真的愛動物就不要給別人造成麻煩,讓其他人更討厭狗的存在,自覺一點,小區公園大馬路都不是你們家的,把狗拴起來,遛狗把報紙都帶上,你養狗是你的事,別人沒有義務幫你處理狗糞便。也不要說你家狗不咬人,畜生就是畜生,天氣熱,人都煩躁有時候控制不了情緒,何況是狗,所以任何情況都可能發生,把人家咬了不是你去帶著打疫苗就能為你解決的,受疼的是別人!

  • 9 # 江南耕人

    還是要回到立法立規的源頭來說道:

    一是立法需嚴。法律對養犬人的行為約束應該高於任何一種生活狀態,明確規定任何情況下狗狗咬人致死致傷,狗主人都必須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責;

    二是立規需嚴。養狗必須事先申請,稽核養狗的基本條件是不是符合。包括但不限於:養什麼犬種?住房條件是不是適合養犬?家庭人口和年齡結構?家庭經濟收入多少?是不是承諾遵守養犬的基本法規和社會公德?

    簽訂文明養犬的社會公約,學習相關法律和相關案例觀看有關文明科學養犬的影片錄影,然後參加30分鐘的電子答題考試,考試合格後才可以領取養犬證。

    成立犬類訓練學校,幫助狗主人糾正狗狗不良習慣,訓練狗狗基本的行為規範,教會狗主人與狗狗相處的基本要領。

  • 10 # 金槍魚OO7

    必須為她的狗承擔法律責任,必須判狗主人1~3年有期徒刑,咬傷人特別嚴重的判5年以上並承擔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判狗的罪由狗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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