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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學老兵

    管仲是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著名宰相。他才識過人,輔佐齊桓公成就霸業,連三國名相諸葛亮都是他的粉絲。史料稱,諸葛孔明躬耕南陽時,常自比管仲、樂毅,志存高遠。

    管仲用人唯賢。他提出用人標準:“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可加於尊位;功力未見於國者,則不可授以重祿;臨事不信於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以德、功、信任用官員,致使齊國強大,威震它國。

    管仲慧眼識人,以德量人,很少出錯。他病重時,齊桓公詢問:“群臣中,誰可以代你為相?”他說:“識臣下者無人比得上君主。”齊桓公說:“易牙如何?”管仲搖頭:“不可以。易牙為了討好君主,殺掉自已4歲的兒子獻上人肉君食,如此不顧親情,不講道德,此人不會忠君效主。”齊桓公又問:“衛開方如何?”管仲又搖頭:“衛開方不是齊華人,他背棄親人來依附討好君主,連父母去世都不返回奔喪,在君主身邊尋歡作樂。此人不仁不義,不可重用。”齊桓公再問:“豎刁如何?”管仲還是搖頭:“豎刁主動自已閹割來討好君主,心術不正,居心不良,不合人情,不可信任。”管仲去世後,齊桓公年老昏庸,竟然重用易牙、衛開方、豎刁。齊桓公病重時,三人合謀,禁錮桓公於密室,築高牆禁人進入。最終桓公餓死,棄屍床上67天,至蛆出於室外,如此悲慘。

    因《三國演義》傳世,人們對諸葛亮崇敬有加。其實,作為政治名相,管仲才能不亞諸葛亮。

  • 2 # 空山—卻吉

    勿因吾斃而阻其進取心,須知此為必有之階段。

    管 仲 用 人 之 道

    創業過程中,兩種人的作用最為重要,一是明主,二是良弼。就像人必須有兩足一樣,創業若沒有明主與良弼的結合,則鮮有成功者。周文王父子不得姜尚,難敗殷商;齊桓公不得管仲,難霸諸侯;齊威王不得鄒忌、孫臏,也難振國威;劉邦沒有張良、蕭何,又如何能一統天下,宰相之責,乃是率領百官,總理國政。直到今天,全世界各國的政治體制或者有異,但是在國家領導人的搭配上,仍然遵循著由最高政治領袖和國務總理人才兩相搭配的格局。

    作為一代名相,管仲之所以能夠幫助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會用人”應該是非常關鍵的原因。管仲用人的優點,突出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為政之要,在得人才

    管仲非常重視人才。“夫爭天下者,必先爭人。明大數者,得人,審小計者,失人。得天下之眾者王,得其半者霸。是故聖王卑禮以天下之賢而任之,均分以釣天下之眾而臣之。”(《管子*霸言》)在這裡,管仲把王、霸的成功的原因歸結為得人。並且,管仲特別強調,要想成為“聖王”,還必須“卑禮”以待天下賢才。

    管仲還把王的職責明確化:“明主之舉事也,任聖人之慮,用眾人之力,而不自與焉。故事成而福生。亂主自智也,而不因聖人之慮,矜奮自功,而不因眾人之力;專用己,而不聽正諫。故事敗而禍生。故日‘伐矜好專,舉事之禍也’。”(《管子*形勢解》)管仲透過對比明主和亂主的異同,強調明主的職責就是要用眾人之才,而不是“伐矜好專”。靠一己之才肯定是治理不好國家的。

    管子認為君王的用人方針和路線,是人才工作的決定因素,是國家用人的總綱,所以這個路線有誤,國家就要亂,因此,君王在用人原則方面是不能犯錯誤的。“凡私之所起,必生於主。夫上好本,則端正之士在前;上好利,則譭譽之士在側”。(《管子*七臣七主》)

    管子進一步把君王在用人問題上的失誤會造成什麼樣的嚴重後果指出來了:“聞賢而不舉,殆;聞善而不索,殆;見能而不使,殆;親人而不固,殆;同謀而離,殆;危人而不能(罷),殆;廢人而復起,殆„„”。(《管子*法法》)在這裡,管仲列舉了用人方面常犯的幾種錯誤,這些錯誤可謂詳盡矣!聞賢而不舉和聞善而不索是不能用訪賢和舉薦賢才,見能而不使是不能用才,親人而不固是用人無法信任,同謀而離是不能志同道合,危人而不能罷是親近小人,廢人而復起是為自己種下禍患,無一不是用人的誤區。千百年來,《管子》之所以能為如此之多的人稱道,是因為它所闡述的道理太深刻了。

    齊桓公的一生,戲劇般的為管仲的這些精妙的論述做了一個很好的註解。齊桓公執政初期,重用管仲等賢才,國家大治,“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到晚年不聽管仲的勸告,用了身邊的小人,結果禍起蕭牆,死了屍體發臭都不能得到安葬。

    因才施用

    人才的能力有差異,在任用方面也就要根據各自的特點,安排他們做最適合自己的工作,這就叫因才施用。因才施用的原則看似簡單,可是從古到今,就很少有人能夠真正做到。

    管仲在向齊桓公推薦五傑時,就曾經說:“升降揖遜,進退閒習,辯辭之剛柔,臣不如隰朋;請立為大司行。墾草萊,闢土地,聚粟眾多,盡地之利,臣不如甯戚;請立為大司田。平原廣牧,車不結轍,士不旋蹬,鼓之而三軍之士,視死如歸,臣不如王子成甫;請立為大司馬。決獄執中,不殺無辜,不誣無罪,臣不如賓須無;請立為大司理。犯君顏色,進諫必忠,不避死亡,不撓富貴,臣不如東郭牙;請立為大諫之官。君若欲治國強兵,則五子者存矣。若欲霸王,臣雖不才,強成君命,以效區區。”管仲用五傑就是根據他們各自的長處,進行委任。

    後來,在選擇外交人才的時候,管仲再次體現了這種原則:“隰朋聰明捷給,可令為東國;賓胥無堅強以良,可以為西土。衛國之教,危傅以利。公子開方之為人也,慧以給,不能久而樂始,可遊於衛。魯邑之教,好邇而訓於亂,季友之為人也,恭以精,博於禮,多小信,可遊於魯。楚國之教,七文以利,不好立大義,而好立小信,蒙孫博於教,而巧於辭,不好立大義,而好結小信,可遊於楚。”管仲既看到了各種人才的特徵,又洞悉各個國家的特點,然後根據這些差異,進行權衡,量才使用,這種經驗是非常寶貴的。

    就是對自己的知交鮑叔牙,管仲也能做到堅持因才施用的原則,鮑叔牙為人正直剛正,不適應做宰輔之臣,但適合做個諫臣,所以齊桓公想立鮑叔牙為相,繼承管仲的時候,管仲就明確反對。

    對機樞人才的重視

    一個國家,能否治好,總理天下的機樞人才極為重要。對此,管仲一再強調。機樞人才包括宰相以及由宰相領頭的一班“中央人才”。

    “制令之佈於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緩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為緩,緩可以惠民。威惠遷於下,則為人上者危矣”(《管子*君臣下》)。“中央之人”在政策制定,法律法規的推行以及國家的“人財物”調配方面具有重要的決定作用,所以管仲認為對這一類人一定要謹慎選用。

    管仲對於良弼之才的作用,有很好的論述:“凡人君之所尊安者,賢佐也。佐賢則君安、國安、民治,無佐則君卑、國危、民亂。故日:‘備長在乎任賢’。”(《管予*版法解》)而且管仲還規範化了選拔良弼之才的標準:“立常行政,能服信乎?中和慎敬,能日新乎?正衡一靜,能守慎乎?廢私立公,能舉人乎?監政官民,能後其身乎?”這五項標準極為精闢,他要求良弼一定要德行高尚,能為眾人信服,這是良弼統帥百官的基礎,而且做事要穩重、平和、中正,要能用人,要能為國家做好人才儲備,保持人才和政策的連貫性。

    重德

    管子對人才的品德非常重視,他提出“為主而賊,為父母而暴,為臣下而不忠,為子婦而不孝,四者,人之大失也。大失在身,雖有小善,不得為賢。”(《管子*形勢解》)這可以說是最早的將德擺在才之前的論述。管子對於德行不好的人,一錘否定。而對於道德高尚的人,則比較寬容:“為主而惠,為父母而慈,為臣下而忠,為子婦而孝,四者,人之高行也,雖有小過,不為不肖。”(同上)

    管子認為,在用人方面的過失,最大的就是沒有根據德來任命人才“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管子*立政》)

    重考核,慎選拔

    考核人才,慎重使用,是用人得當的關鍵,所以管仲說:“君之所慎者四:一日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柄;二日見賢不能讓,不可與尊位;三日罰避親貴,不可以使主兵;四日不好本事,不務地利而輕賦斂;不可與都邑。”(《管子*立政》)

    作為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在選拔人才方面,極為嚴謹,他提出“矜物之人,無大士焉”,“凡論人有而違古者,無高士焉”,“易其功者,無智士焉”,“德行未成於身而違古者,卑人也”,“事無資,遇士而簡其業者,愚士也”,“釣名之人,無賢士也”。這些為後來的人才測評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啟迪作用。諸葛亮、劉劭等人都曾從《管子》中吸取分辨人才的智慧。

  • 3 # 國風文化小棧

    你好,我是國風:

    管仲的識人用人之道,其實已經在這句話裡了

    識人而用之!

    管仲非但在用人上“識人而用之”!自己擇主而侍!也是“識主而侍之”!齊恆公喜聲色犬馬,管仲則多聚私田美宅。以“分君之謗”!

    齊恆公深寵易牙豎刁開方!管仲深識其人,勸恆公遠之!恆公不聽,後果受其害!

    管鮑至友也!鮑叔牙舉薦管仲為齊相,管仲死,卻不以鮑叔牙繼之!是深知,鮑叔牙忌惡如仇,不容小人。不可為國相!

    識其人而用之!揚其長避其短,使其利最大!管仲不失為識人用人之大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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