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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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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我覺得這問題要從站兩個角度去思考。在近日刷屏的一篇文章中,有房東算了一筆賬:你拿我的資訊去申報個稅抵扣,過不了幾天稅務部門就會通知我去開發票,單房產稅一項就需要交納360元(全額租金3000元乘12%),這還沒算增值稅和附加稅等!你申請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墊進去500元。首先我們來了解下出租者(房東)的角度
個人出租房需要繳納的稅目非常多,例如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附加稅等等,廠方、商用還有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等,一般稅務局為了簡化稅率的計算,會有一個綜合稅率,不同地區的差別較大,有的省市低至4%。
如下圖,廣東08年住房綜合徵稅率。(不知道更新了沒有)
很多地方對個人出租都是比較低的綜合稅,例如北京上海,一般都是按5%綜合稅徵收,比如在北京上海的房東出租房出租一間是價格3000元,按5%稅計算,那麼房東實際繳稅是150元,遠遠沒有上文中計算的那麼高。
其次,一般同房東籤的租賃合同是沒有合同編號的,也不會去備案啥的。
所以對於房東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次,萬一幫租客申請了住房租金專項附加稅後要繳稅了,就多了一筆支出了,對於房東來說是肯定不划算的。
從租客角度來說新個稅從2019年元旦開始實施,多了一項房租抵扣個稅的條款,也是國家減稅利民的措施,根據租房城市的不同,住房租房的扣除標準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擋,如果是直轄市,省會、計劃單列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舉個栗子,在廈門租房,租金2000元,對應1500元檔,假設工資扣除三險一金10000元,在個稅起徵點5000元的情況下,每月專項附加扣除,每月繳納個稅是:
(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數210元=290元
在享受租房抵扣個稅後,每月繳納個稅變為:
(10000-5000-1500)*10%-速算扣除數210元=140元
每月增加150元收入,都可以小小地腐敗一次了。(個人理解計算的哈,應該不會錯)
所以為什麼許多租客都想去申報了。
談談自己的觀點其實這就和我們很多時候購買東西一樣,普通購買不要票都拿到便宜價格,一定要票,很多商家都說要加稅點,以後租房可能也會有這個情況出現,所以到時候大家合理算算劃不划算,和房東協商下,畢竟我們申報繳稅的稅率比房東高多了。
隨著政策的完善,房東繳稅的一種必然,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個過渡的辦法,例如個人房東備案登記等,給點優惠措施等鼓勵政策,讓這一行業慢慢走上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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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一3044
羊毛出在羊身上,加稅必然加在房租上!現行租金中是不含稅的,你要強行加稅必定加在房客身上!不行房東租金中的釆曖費丶物業費丶衛生費丶電器傢俱租賃使用費丶生活維修等等都可以單獨讓租客交納。畢竟100萬房子按現行稅法單是房屋折舊20年,一年收5萬房租都可以,100萬房款投資的資金時間價值不用說了,你借銀行錢不用給利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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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ay遊俠
很正常啊,本來我出租給你的租金就是不含開票稅金的,你要我開票交稅配合你減免扣稅額度,導致我的利益受損,我不找你要回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懂麼?自古以來,所有商品的稅費最後都會轉嫁到終端消費者頭上,古今中外無外乎是,這個道理都不懂?而且租房的也不要yy什麼房子租金升高借不掉這個事情了,我在上海,有幾套房子出租,房子好借的不得了,這幾年的租房經歷我也已經徹底明白,中國由於地區發展差異太大,一線城市的房子,根本有租不掉的,每天火車站機場人來人往的外地小年輕,懷揣著來大城市改變命運的夢想做著遍地是黃金的迷夢,而我們要做的,無非就是從他們身上每個月的工資裡先讓他們上繳一部分來讓我們爽爽,其他的管我屁事,租不租得起是你的事情,與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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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砂粒6
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分析:
1.首先對這次稅務局的表態很失望!租金納稅是有明文規定的,依法納稅不僅是稅收本身,而是維護法律嚴肅性和公平的問題。如果租金收入可以暫不徵收,那個人所得稅是不是可以不交?其他稅是不是也可以不交?以前之所以徵不上來是因為資訊難以蒐集,徵稅行政成本高,現在有資訊平臺,當然理直氣壯要依法徵稅。
2.從租賃市場而言,這是市場行為。出租房在合同期內是沒辦法加租的。合同期滿,雙方可以自由選擇。
3.最根本的一條,如果出租房可以任意轉嫁成本,正說明中國的房地產供應嚴重不足。加大房地產供應、嚴厲打擊房地產商囤地囤房的行為,讓房價與居民的收入匹配,讓房子迴歸居住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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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慧算賬
根據新個稅法規,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根據租房城市不同,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檔標準定額扣除。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2)除以上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
3)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人(含)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正是因為這樣的抵扣,引發了房東、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發了推漲房租的擔憂。
租客:“房東,我的租金要抵扣個稅。”
房東:“如果你抵扣個稅的話,那我就要漲房租!”
類似這樣的對話在社交圈非常多。為什麼會如此?
因為通常來講個人出租房屋是需要繳納稅的,之前很多資訊沒有備案,這稅也無從查起。現在申報個稅後需要填寫房東資訊了,搞不好房東會從天而降每月幾百的稅,所以各種不想租戶填寫資訊。
那麼,房東們的擔憂真的成立嗎?
在北京,月租金不超過30000元的前提下,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綜合稅率來徵收;
在上海,月租金不超過30000元的前提下,一般按照3.34%左右稅率來徵收;
在廣州,月租金不超過30000元的前提下,一般是按照房租的4%-6%綜合稅率來徵收;
在深圳,月租金不超過30000元的前提下,一般是按照房租的4%綜合稅率來徵收;月租金大於30000元(不含本數),一般是按照房租的6.12%綜合稅率來徵收;
也就是說,假如北京一個房東出租住房,每月房租收入3000元,按照5%綜合徵收稅率,繳納稅款150元。
對於填報資訊後,稅務總局也沒有這方面加強徵管的通知。據瞭解目前地方不大可能會透過房租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去查房東租金收入是否交稅。
對租客來說,租房專項扣除申報到底能省多少錢呢?
我們以北京為例來算筆賬,如果租金30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月薪1萬元,在個稅起徵點為5000元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個稅(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數210元=290元。
在享受到1500元的住房租金扣除後,1月繳納個稅降至(10000-5000-1500)×3%=105元,也就是每個月增加185元到手收入。
如果你是北上廣深租房,也就是享受1500元扣除,通俗點講也就是工資越高,租房抵扣減少的個稅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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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輕雲淡之女子
在沒有出此政策之前,一般正規的租賃合同在末尾都有一條特殊註明:租金未含任何政府稅收,日後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相關的發票或者因任何原因導致另一方需要交相關的費用,由提出方負責。
雖然這條規定看似“霸道”,其實也有一定的道理。至少明確了責任制。
結合現在的“申報住房租金抵扣”政策,中介公司的租賃合同早已有先見之明。租客與房東簽署了正規租賃合同,如果租客現在要申報“住房租金抵扣”,房東不發任何申明,按照合同辦事,這份抵扣費用還是實實在在落在了租客自己身上。
反過來,換位思考。假如題主是房東,一個月原本收5000元的租金,要被租客申報“住房租金抵扣”,一旦成功,一個月就少掉幾百一千的,誰都不願意。
要改變目前的尷尬局面,租客還是隻能自己“忍著”。有人就會說為啥忍著?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話實在。只要租客“申報”,房東是絕對“漲租金”。那就映襯了另一句俗話,“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租客左右都為難。看見天上掉餡餅,沒法接住。(分享觀點)!
最近,個稅專項扣除出來之後,很多人去申報住房抵扣時,房東卻並不不配合,聲稱你要敢申報,這部分稅就加在你的租金裡,哎,大家怎麼看?
根據新規,在北京租房的小張可以稅前扣除1500元,在單位下發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後,想到每月收入可以增加點錢,她便準備填表。
按照資訊表,要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型別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程式碼)、租賃起止時間等資訊。
但房東知道這個訊息後,卻給小張潑了一盆冷水。“如果你申報租金扣除,稅務局找我收稅的話,我會把錢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稅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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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許國家是透過這種方式為向房東征稅做準備,只是苦了我們租房的人,稅還沒少交200塊錢,現在面臨可能被房東漲好幾百房租的風險。
說好的租售並舉,大力發展租房市場,發展的結果就是房租越來越貴了,大家都覺得不划算,最後還是不得不去買房,房價還不是要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