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般確有違紀事實的,才能立案調查。
依據是《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具體而言,立案應當符合三個條件:
1、存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這裡說的事實,僅指初步確認的部分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而不是全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
2、需要追究法律責任。並不是所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都需要立案查處,能否立案還要看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則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確認。
3、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符合立案條件的,由承辦部門起草立案審批呈批報告,按程式報批後予以立案審查。
擴充套件資料:
立案後,組織處理措施如下:
1、在案件檢查過程中,認為被調查黨員幹部確實犯有嚴重錯誤,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或者妨礙案件調查的,可予以停職。
2、對有證據證明違紀問題明顯,但短時期難以完全查清的被調查黨員幹部,根據情況可先採取組織處理措施。不宜在現崗位繼續工作的,可予以調整。
3、不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予以免職。據此給予組織處理的黨員幹部,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並不得評優評先、給予獎勵。
參考資料:
是的,一般確有違紀事實的,才能立案調查。
依據是《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具體而言,立案應當符合三個條件:
1、存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這裡說的事實,僅指初步確認的部分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而不是全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
2、需要追究法律責任。並不是所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都需要立案查處,能否立案還要看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則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確認。
3、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符合立案條件的,由承辦部門起草立案審批呈批報告,按程式報批後予以立案審查。
擴充套件資料:
立案後,組織處理措施如下:
1、在案件檢查過程中,認為被調查黨員幹部確實犯有嚴重錯誤,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或者妨礙案件調查的,可予以停職。
2、對有證據證明違紀問題明顯,但短時期難以完全查清的被調查黨員幹部,根據情況可先採取組織處理措施。不宜在現崗位繼續工作的,可予以調整。
3、不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予以免職。據此給予組織處理的黨員幹部,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並不得評優評先、給予獎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