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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年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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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歷史星河一粒沙
於忠,字思賢,本字千年,出身四世顯貴世家。二十歲時,被任命為侍御中散。文明太后臨朝聽政,法令頗嚴厲,身邊的侍臣們,大多因小事而得罪。於忠樸實直率,不愛說話,始終沒有過錯。太和年間,被任命為武騎侍郎,並賜名登。屢遷至左中郎將,領直寢。
元禧之亂時,皇帝在城外,變亂髮生得十分倉促。於忠說:“我和父親任領軍,估計不必憂慮。”皇帝派於忠馳回觀看情形,於烈已嚴加防備,果然就像於忠預料的那樣。於忠回來報告,皇帝撫摸著他的後背說“:你真能讓人放心。先帝賜你名登,固然是美稱。我嘉美你的忠誠,現改名為忠,既表示堅定真誠,也使得名副其實。”後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後改任司空長史。
當時太傅、錄尚書事、北海王詳是皇帝的親叔父,權重於時,將作大匠王遇經常聽隨元祥要求如數給他錢物。於忠便當著元詳的面對王遇說“:殿下是國家的周公,輔佐王室的重臣,你怎麼阿諛奉承,趨炎附勢,損公以肥私呢?”王遇感到不安,元詳也因慚愧而謝罪。由於於忠有平定元禧之亂的大功,被封為魏郡公。當他遷任散騎常侍、兼武衛將軍時,往往因為鯁直和義正辭嚴的語氣,使北海王感到氣憤,並當面責備他說:“我只擔心你死在我的前頭,不擔心你看得到我死去。”於忠說:“人生命運自有定數,如果應當死在大王手裡,就是躲避也不能免死;不然,大王也殺不了我。”元詳便乘於忠上表皇帝對封爵表示謙讓的時候,暗地裡勸告皇帝任命於忠為列卿,於是,停止了他的封爵,晉升為太府卿。
正始二年(505),下詔讓於忠以本官職持使節、兼侍中,任西道大使,凡是州刺史、鎮將貪贓罪惡顯著的,將詳情報告朝廷;郡守縣令以下官員,便可親自決定處置辦法。他和尚書李崇分別巡行兩道。於忠彈劾幷州刺史高聰貪贓罪行二百多條,論定為大辟之罪。於忠又被任命為華州刺史,因繼母去世守喪,沒有赴任。守喪期滿,遷任衛尉卿、河南邑中正。於忠和吏部尚書元暉、度支尚書元匡、河南尹元萇等共同確定原代都各姓宗族門閥。高肇忌恨於忠的為人,便對宣武帝說,中山是個重要州鎮,鎮守必需是有才幹的人員,於是任命於忠為定州刺史。不久皇帝就改悔了,又任命於忠為衛尉卿、領左衛將軍、恆州大中正。密派使者見於忠,給予安慰和勉勵。
延昌初年,任都官尚書,原領的左衛、中正職務如故。又加封散騎常侍。曾經在一次侍宴時,皇帝賜給他劍杖,並舉酒對於忠說“:你們一家世代忠貞有節操,所以一直將守衛宮廷的任務委託給你們。以前因為你的行為忠誠,所以賜名為忠。如今因為你的才能可以抵禦壞人,所以將我所用的劍杖相賜。循名取義,其中的含意不輕,進出時可經常用來防範。”改任侍中、領軍將軍。於忠以自己沒有學識推辭。宣武帝說“:有學識會文章的人不少,但都比不上你胸懷直率。所以要讓你在下面辛勞,我也就能在上面沒有憂慮了。”
皇帝去世的當夜,於忠和侍中崔光派右衛將軍侯剛到東宮迎接明帝並即位。於忠和門下省商議,因皇帝年幼,未能親理朝政,太尉高陽王元雍是皇帝長輩,位高望重,應當住進皇宮內的西柏堂,處置日常政務;任城王元澄有德行又是皇帝至親,可任尚書令,總理百事。當即奏明中宮,請即傳旨授予。御史中尉王顯想施奸計,和中常侍、給事中孫蓮等人怒形於色,不予理會,壓下了門下省的奏書。孫蓮等人想假傳太后命令,任命高肇為錄尚書事,王顯和高猛任侍中。於忠當即在殿內抓住王顯並殺了他。
於忠於是主持門下省,又總管宮中禁衛,因而執掌朝政,權傾一時。起初,太和年間,軍國事務繁多,孝文帝因為費用不足,讓百官都減去四分之一的俸祿。於忠執政以後,想施行恩惠來加強自己的地位,便恢復了被削減的全部俸祿。有職位的人晉位一級。過去規定,百姓們交納一匹絹布之後,再加交綿、麻八兩,於忠全部給了官員們。他又告訴高陽王元雍,說宣武帝原來答應給他晉升的。元雍懾于于忠的威力和權勢,便順從他的意願加封為車騎大將軍。於忠又自以為在新舊權力更換之際,自己有安定社稷的大功,便讓百官們上奏請求給予獎賞。太尉元雍、清河王元懌、廣平王元懷難以違揹他的意願,又封於忠為常山郡公。於忠難以獨自接受封賞,又上奏朝廷,給在門下省的同僚們也加封食邑。尚書左僕射郭祚、尚書裴植因於忠權勢越來越大,便勸元雍把於忠放到外地任職。於忠知道以後,強迫有關部門誣告兩人有罪。郭祚原是皇帝師傅,有恩於帝,裴植帶著土地來歸順魏國的,於忠假傳旨意將他們都殺了。朝野憤慨,無不咬牙切齒,王公以下官員,人人害怕受到牽連。於忠又想殺害高陽王元雍,侍中崔光堅決反對才罷休,於是免去元雍太尉職務,以王爵回府。從此以後,下詔傳命、生殺大權,全由於忠決定。又尊稱靈太后為皇太后,居住在崇訓宮,於忠任儀同三司、尚書令、崇訓宮衛尉,侍中、領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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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文散客
於忠在年輕的時候,便展露出他出眾的學識,出仕為官時,朝中實權,其實是把握在馮太后手中。只要朝堂上,有人勸諫太后,便被革職問罪,人人惶恐不安,不敢再有此舉動。而於忠,因為平日裡就是謹慎謙恭的作風,所以他當官的時候,是沒有什麼不當之處的。
到宣武帝掌政時,於忠就被調到天子身邊當值。有次,天子出外巡查時,京都的咸陽王,舉兵反叛,這讓聖上很驚慌,於忠上前恭謹地說,陛下,無需擔憂,於氏家族世代忠於皇家,我父親帶領禁軍,留守京城,肯定會有所防範的。到聖駕回京時,果然已經平亂安定了,今上看著座下的於卿,說道,你們家都是好樣的,不錯!還給他賜了名,為忠,嘉獎他們家族的忠義。
當時的元祥,因是皇家的親戚,總是讓製造局的王姓頭目給自己打造各類器具。於忠看不過去,在一次大家都在場時,當著元祥的面,對那王頭目說,你給皇族子弟做器具,也得給朝堂一一稟報,不能因為他人的威名,諂媚奉承,說得那兩人都慚愧不已。因為於忠的直言直語,經常會讓很多人畏懼又不滿,有心人就向聖上進言,說某個州郡有個職位,特別適合於大人這樣有能力的人上任,因而於忠經常被調任。
後來孝明帝即位,可是年齡還小,還得靠幾位大臣輔佐,其中於忠權勢過大。可能於忠的心理是,他有這個責任,來安定這個國家,可皇帝還小,沒幾個人能鎮得住他,那他的權勢有時候就沒有把握好,有那種權傾朝野的氣勢,還把一些指責過自己的官員,下令問罪,這個權力就過了,可是他自己沒有察覺,或許自己知道,但他覺得這個時期就是他做主,沒人能攔得住他,他是有重大政績的朝臣,連皇上都要敬他三分,
所以他越發肆無忌憚,還暗示群臣給自己封賞,為了不那麼明顯,還給其他大臣也嘉獎了一番。到皇上的生母胡氏,為皇太后時,撤免了於忠的職位,不過保留了他以往的功績和賞賜。於忠這個人,雖然他後來有專權的時期,擅自懲治了指責過他的人,很多行為讓朝臣不滿,不過胡太后說的,他在以往有一定的政績,這不可否認。實在很可惜,若是後來能夠保持內心的清明,那不是有個好名聲,問心無愧了嗎。所以,什麼有所為,什麼不可為,一定要在心中有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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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忠(460-518年),曾賜名於登,字思賢,本字千年[1],鮮卑族,代郡(今山西代縣)人。南北朝時期北魏權臣,鎮南將軍於慄磾曾孫、尚書令於洛拔之孫、車騎大將軍於烈之子。
宣武帝在位,於忠深得寵信與重用,官至侍中。孝明帝繼位後,於忠仗持擁戴之功,加儀同三司、尚書令,權傾朝野,濫殺朝臣,掌握朝廷詔命和生殺大權。胡太后臨朝攝政後,封於忠為靈壽縣開國公,不久遭到貶黜,神龜元年卒,贈司空公、侍中,諡武敬。
本名
於忠
別稱
於登
字號
字思賢,本字千年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群
鮮卑
權傾朝野
於忠既官居門下省,總領宮中禁衛,把持朝政,權傾一時。當初,太和年間軍國之事繁多,孝文帝因為財務用度不足,把文武百官的俸祿減去四分之一。於忠既然擅權,想要用小恩小惠籠絡百官以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就全部歸還所減去的俸祿,所有官員都進位一級。原有的制度規定:天下百姓每人每年繳納絹布一匹之外,還要交綿麻八兩。於忠全部予以免除。於忠告訴高陽王元雍,說是宣武帝在位時原來就准許寬容改變。元雍懼怕於忠的威勢和權柄,就順從他的意願,授任於忠為車騎大將軍。於忠自以為處於新舊交替之際,自己有安定社稷之功,就委婉地鼓動百官,令他們加給自己封賞。於是,太尉元雍、清河王元懌、廣平王元懷難於違拗他的意願,商議封賜於忠為常山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朝中百官都認為可以。於忠又為自己獨自得到封賞感到為難,就婉言勸說朝廷,給同他一起在門下省任職的人都授予封邑。尚書左僕射郭祚、尚書裴植由於看到於忠權勢日益擴大,就勸元雍讓於忠離開京師。於忠聽說此事,強逼有關部門向朝廷誣奏他們的罪狀。郭祚有曾任太子師傅之恩,裴植有擁地歸附北魏之功,於忠偽託孝明帝詔令把他們倆處死。對於於忠的行為,朝野之人都十分怨憤,莫不切齒痛恨,王公以下的官員,都害怕受牽連而被他追究。於忠又想殺害高陽王元雍,侍中崔光堅決制止,才沒動手。於是免去元雍太尉之職,讓他以高陽王的身份回到自己的王府。從此以後,朝廷詔命和生殺之權,都出自於忠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