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歐洲盃體育爆料俠

    我認為這兩個是漏判,好在沒有影響比賽結果。

    時間回到末節還剩15秒的時候當時火箭99-102勇士僅僅落後3分,火箭還有扳平的希望,但球權在勇士手中。或許是劍拔弩張的時刻讓火箭的每位球員都緊張起來,小裡弗斯居然站在了底線三分線的位置,相當於這輪攻防轉換中火箭有6名球員在場,按照NBA的規則,某支球隊有6名及以上球員在場時要被判定一次違體技術犯規,並且獎勵對手一罰一擲。雖然小裡弗斯當時是由於緊張而無意走入場內但他確實犯規了,而裁判當然的注意力都在雙方攻防球員身上他也僥倖逃過了這次判罰。好在這次漏判沒有影響比賽的結局。

    透過回放在這一輪進攻中克萊湯普森命中殺死比賽的兩分球之前在傳球時有出界的嫌疑,但是克萊傳球在後而小裡弗斯入場在前,因此這兩次漏判都沒有影響比賽的結果。

    這場天王山之戰異常激烈,勇士隊猶如過山車一般半場最多領先20分但隨著他們失誤增多異常堅韌的火箭隊很快抹平了分差,死神杜蘭特又意外受傷離場,可能是杜蘭特的離場激發了勇士的鬥志,末節庫裡找回了感覺、格林和克萊又相繼命中三分球,雖然最後格林6犯離場但勇士還是笑到了最後。下一場移師豐田中心是勇士再接再厲終結系列賽還是火箭絕地反擊拖入搶七大戰讓我們拭目以待!這注定是本賽季最精彩的系列賽!

  • 2 # 侃哥說球

    臺北時間5月10日,火勇G5裁判報告出爐了,最後2分鐘出現2次漏判,雙方各一次漏判,並且對於克萊最後傳球是否為出界,官方表示無法判定。

    第一次漏判發生在1分20秒,李文斯頓對戈登犯規,在格林三分不中後,保羅持球快速推進前場,將球傳給右側45度戈登,戈登接球對上克萊,虛晃一槍後沿右路突破,但當戈登啟動突破時克萊下手打到了戈登的手臂,導致戈登手中皮球失誤控制。

    裁判認定這次為克萊打手犯規,由於當時勇士犯規次數已滿,倘若裁判響哨,火箭將獲得兩次罰球機會,此時火箭落後6分。

    第二次漏判發生在最後10.5秒,戈登對利文斯頓無球犯規,火箭進攻命中後,勇士快速開球,克萊快速持球到前場,但是克萊右側45度被哈登和保羅二人包夾,不得不將球分出去。就在這時,三分線內的戈登利文斯頓無球犯規,從圖中可以看出戈登手臂確的確推人的動作。

    裁判認定火箭無球犯規,最終克萊得到球空切上籃,殺死了比賽。或許大家爭論的還是克萊最後傳球前是否出界了,官方解釋從多個角度逐幀地回顧比賽之後,沒有決定性的角度顯示球在觸及湯普森的指尖時,他在傳球嘗試中釋放球之前落地。

    最終這球裁判認定為無法判定,簡言之,克萊這球沒問題,不得不說,連裁判報告都沒有定論,實屬罕見。以上就是G5最後2分鐘的裁判報告,總的來說,相比起G1來講,爭議並不是很大。

  • 3 # 光焰體育

    火勇大戰G5裁判報告出爐,報告顯示,火箭和勇士各得利一次。

    1分26秒 克萊-湯普森伸手打到了埃裡克-戈登的手腕,應該吹罰湯普森犯規。

    9.4秒 戈登撞到利文斯頓腿部,造成後者改變位置而丟球,應該吹罰戈登犯規。

    至於湯普森最後時刻有沒有出界,裁判報告上寫道:當時哈登和保羅把湯普森逼到底線位置,湯普森往後跳想要找到傳球角度。從多個角度逐幀的回放看,沒有決定性的角度可以證明湯普森在落地時,球還有接觸到他的手。

    關於克萊那一球是否出界,我昨天看到過一個逐幀回放的影片,從那個影片可以非常準確的判斷,克萊在腳落地前,球已經離手,因此那球並沒有出界。

    火箭在最後時刻場上6人的情況裁判報告並沒有提到,但是從影片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這一點,小裡弗斯當時確實是站在場內的。也就是說,就算克萊傳球時已經出界,但火箭已經技術犯規了,勇士將執行一罰一擲,球權還是勇士的。

    裁判報告一直都是雞肋,並不會對結果產生任何的影響。誤判漏判本身就是籃球的一部分,裁判他們真的只是人,而不是機器,就像火箭多出一人的情況,看直播時我是一點都沒發現,注意力都集中在持球點上。因此,關注比賽本身才是球迷看球的正確態度。

  • 4 # 江南的煙雨濛濛的

    真是搞笑,沒出裁判報告說偏袒勇士,等裁判報告。裁判報告出來了,又不信報告,信自己眼睛。火箭球迷真是怎麼都有理

  • 5 # 一隻來自南方的lang

    這種球出不出界靠個截圖就能判定??逗比吧小編。。。。蹭熱度。這種角度的截圖都能拿來當證據。。?明顯是想甩鍋給裁判。。。永遠輸不起。。。人家裁判看影片慢放都判定不了。。。你憑個這種角度的截圖就結案了??你真牛逼。。。。。還有,裁判隻字不提最後時刻火賤六打五的事。。。這樣還不知足??輸了就賴裁判。。。哈哈哈。。。

  • 6 # 叡墨雜談

    裁判報告!除了會引發更多的口水,別無它用!而聯盟之所以會弄出這個裁判報告,其根本目的還是為了增加球迷的爭論,畢竟有爭論才會有關注,有關注才會有收視率,有收視率才會有錢錢啊。

    所以,看淡一點吧!火勇G1那麼明顯的漏判,而且不止一次,出了裁判報告、承認錯判漏判又能怎樣?重賽嘛?再說,錯判、漏判、傷病等等這些因素也都是比賽的一部分,誰都不會永遠得利,誰也不會永遠吃虧,當你在沾沾自喜的時候說不定下一場就給你來個“現世報”,過嘴癮也要給自己留退路才行啊!

    說回這場萬眾矚目的火勇“天王山之戰”,裁判因素真的影響了比賽結果嗎?

    小墨君認為,非也!本場比賽有沒有錯判漏判,肯定有,比如開場吹的戈登那次進攻犯規,其實是個好球,火箭失去了一個“2+1”的機會;但是保羅的幾個進攻犯規吹的一點問題都沒有,支肘開道,當然可以吹進攻犯規。最後時刻,這個出界球,如果要吹克萊出界,那之前就可以吹保羅推人。所以,凡是帶有自己主觀臆測的懷疑都是不可靠的,浪費那麼多口水不如去展望下一場!

    至少,小墨君認為,本場裁判並沒有“戲多”,偶爾的偏哨和找補也都情有可原,裁判也是人,只要不是太明顯的漏吹,錯判都是可以接受的。而本場比賽的結果也絕不是裁判因素導致的,這個接下來說。

    杜蘭特傷退後,勇士在“破釜沉舟”;火箭卻完全失去了攻防節奏

    小帥在第三節還剩2分鐘的時候退場,隨後科爾無奈上了盧尼和傑雷布科,但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勇士無論是在進攻端還是防守端,戰術執行的都相對完美,每個人都像打了雞血一樣,奮勇當先,當衛冕冠軍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全民皆兵,出手堅決,防守端也相當賣力了。

    而火箭這邊防守端突然找不到針對點,讓庫裡頻頻換位打卡佩拉,而德帥仍然毫無應變,堅持使用卡佩拉,且對於“無限換防”策略也固執到底;防守端的失敗帶來的連鎖反應就是進攻端也找不到辦法,哈登首先失去了鬥志,進攻慾望全無,第四節僅出手3次,最後8分鐘僅出手1次,G5全場僅16次出手,是本次季後賽最少的一次,領袖帶頭不攻,角色球員進攻端也表現猶豫,再加上對手防守端的壓力,火箭的優勢完全被壓制了。最後,積極性和拼勁兒更足的勇士掌控了籃板,火箭隊內僅剩下塔克還在拼命,這才是火箭輸球的最大原因!

    哪怕從全場來看,火箭也僅僅是好了第三節一節時間,當時已經把籃板的差距縮小到2個了!第四節的斷電跟當家球星的心態有很大關係,所以別看哈登本場效率很高,但關鍵時刻的隱身對球隊的傷害巨大,這也是哈登這麼多年備受球迷詬病的地方,在成為巨星的這條路上,哈登離喬丹、科比、詹姆斯、韋德、諾天王這些人還有不少差距!

    所以,與其把責任推到裁判身上,不如好好分析下自身的不足,好好把握接下來的生死戰。強者更善於把握機會,勇士現在給了破綻和機會,如果哈登和火箭抓不住,那隻能證明自己並非強者!而我們只能給勇士以尊敬和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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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殺豬的秀才

    裁判報告這個東西就是我們常說的“事後諸葛亮”,只是比較遺憾的是火箭與勇士G5大戰的事後裁判報告也沒有做到“諸葛亮”,仍然漏洞頗多。

    我們可以先看看這場比賽的裁判報告認定,給出了2次糾正錯誤。

    1,比賽還剩1分26秒,克萊湯普森防守戈登時候有個打手犯規被裁判忽略,屬於漏判。

    2,最後9.4秒,戈登與利文斯頓在拼搶中先後倒地,裁判報告認為是戈登犯規,但是裁判並沒有給出判罰。

    甚至我之前與其他球迷交流時候有人認為是利文斯頓對戈登犯規。

    當然這場比賽爭議最大的其實是克萊湯普森在被夾擊時候到底有沒有出界,而裡弗斯的踏入球場又是怎麼回事。

    而裁判報告中指出,透過所有可以觀看的角度都沒有辦法看清克萊湯普森是否在出球之前有出界的情況,可以說這是一條懸案,裁判報告就是這麼給的。

    而對於另一個裡弗斯踏入球場的問題裁判報告壓根一個字都沒提,具體是怎麼回事無從得知。

    在比賽後我也多次看了錄影,只是確實也沒有找到更靠譜的角度來檢視克萊湯普森是否出球前已經出界,但是對於裡弗斯的進場被忽略可能就確實看不懂了,只能說裡弗斯可能穿了皇帝的新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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