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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畢業兩年已經在老家買了房,可是現在女朋友的父母一定要我在廣州買房才能將女兒嫁給我。說不想和女兒隔的太遠。我該怎麼辦,還要堅持下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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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土又二土

    首先要看你們以後會在那裡生活。如果打算以後在廣州長期生活,可以先把老家的房子賣掉,再湊湊看能不能在廣州買套房。女方的父母當然希望你們結婚後有自己的房子住,這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數額相差太大,買不了,可以商量著來。先付首付,然後貸款,或是先租個房。總之先不要因為房子的問題而放棄。人的經濟能力是有限的,已經竭盡全力了,相信對方能理解的。萬事皆有可能,想想辦法也許會柳暗花明。

  • 2 # 麗麗99616526

    你描述的這個只是女方父母要求,如果女方父母一定要強行在女友地方買房才能將女兒嫁給你,沒有商量餘地,有點過份不近人情。

    這個主要取決你和女友之間的感情基礎,可以和她商量,選擇在那個地方買房不重要,主要考慮雙方今後發展方向,終究今後總是要在一起生活,選擇最大利益化的城市買房安家。

    我認識一個女生和你情況一樣的,也是母親干擾,女生單親家庭,大學畢業在重慶某事業單位工作,她的男友家在貴陽也是買了房子,但她媽媽要求男友賣了貴陽房子到重慶買房,男友不願意,希望女生到貴陽去工作。女生主要不願放棄比較理想的工作,再說重慶直轄比貴陽好,女生希望男友到重慶,男友也不同意,最後分手。其實他們之間主要還是沒啥真愛,都不願為對方付出才是真的。

    如果你認為女友值得你愛,但又不能損失你各方面利益,可以考慮同意她母親條件,反之,如果不值得就分手吧!必竟婚姻不是花前月下,要考慮實際問題,現時代婚姻都是資源組合利益共享,如果只考慮自己不為對方著想,過份自私就沒啥意思了。

    當然主要取決於女友本人,和你們自己的意見,父母的意見只能作為參考,父母一般都不會強行干擾,如果太霸道就沒啥意義了。

  • 3 # 流年逝水空餘恨

    我認為作為女方,結婚的時候,要求在她居住的地方買房子,這樣的要求,也是很合理的。

    首先這樣子可以在結婚後方便照顧自己的父母親。而且生活環境,包括習俗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這背後肯定有丈母孃的推動,都說房價就是由丈母孃,抬起來的。

    作為男方,肯定也是希望,在自己的家裡買房子。道理跟女方是一樣的。

    至於最後到底在哪裡買房或者買不買房,那就要男女雙方共同協商了,本身來說婚姻就是,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肯定會有很多的矛盾。如何解決這些矛盾,也是經營婚姻的必要手段。

    你有條件的話可以在兩邊各買一套。沒有條件的話,那就要看雙方父母的堅持,哪一方父母的態度更堅決,就在哪一方買房。如果雙方的父母態度都很堅決,那麼就在兩地之外的其他城市,或者是自己工作的地方買房。如此兩方,都沒有話說了。

  • 4 # 無語石1

    結婚時女方的父母要求必須在女方居住地買房,但你沒說明白你女朋友的態度。不過提出這種要求是不對的,沒有法律依據,也不尊重客觀現實,大多是這個婚結不成,結了也過不好。

    首先,她們沒搞清楚婚姻是什麼,婚姻是相識相戀的男女雙方感情到了一定程度,有了從精神到肉體結合的基礎和願望,才決定走在一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兩人的關係。注意,這裡感情是基礎,物質服從感情。如果顛倒了這種關係,那這個婚姻就變了味。

    其次,婚姻也要遵從習俗。中國的婚姻習俗是女方嫁到男方,什麼叫“出嫁”?出,就是女方離開家庭。什麼叫迎娶?娶,就是男方把女方接進來。女方父母要求在女方所在地買房,那男方父母只承諾在男方所在地買房而且男方已經買了房,那你說遷就誰?道理上,女方應該跟隨男方。

    最後,如果雙方確實感情好,不願分開,那就由女方決定,要麼跟著男方“私奔”,要麼作女方父母的工作,讓他收回要求,或者讓他掏錢另買房。如果都做不到,那分手是最好的選擇。否則。這種外加條件的婚姻最終會走進死衚衕。與其長痛,不如斬立決。

    婚姻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只有堅實的感情基礎才能保證將來不會風雨飄搖。如果女方對你有足夠的感情,她應該作出果斷的選擇。男方已經買了房,這表示男方對婚姻有了準備,也具備了結婚的物質基礎,如果女方父母堅決為難男方,不顧及女兒的幸福,只想自己能天天看見自己的女兒,這種做法有點自私。

    解決的方法也有幾個,一是女方頂住壓力,做好說服工作,讓父母收回必須到女方居住地的要求。二是女方父母在其居住地為女兒買套房。三是男方把老家買的房賣了去女方所在地並且帶上自己的父母,女方也為女兒買套房,這樣雙方父母都能見到自己的孩子。

    如果男方把房子賣了去女方那裡買房,那對男方的父母太不公平,兒子離開了,房子也沒了,賠了夫人還折兵,兒子房子都改姓,男方的父母是不是很寂寞失落呢?

    對於這種有“必須”先決條件的婚姻,還是謹慎為好。因為婚姻意味著漫長共同生活的開始,將來免不了磕磕絆絆,如果不能互相體諒,走下去會很艱難。

    當感情不能起決定作用時,理智就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 5 # 顧雲孫

    謝謝悟空的邀請!由於受時代的限制,50,60年的都是獨生子女,因而那個年代只生一個,所以說到了現在時候這幫兒女要談婚論嫁了,那麼隨著姻緣關係的改變,異地婚姻變的越來越多,且都是大學期間互相認識,走上婚姻。依據舊的習慣應該是男方準備新房,為取新娘做好準備,但是時代在變,觀點也再變,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是兩頭都得做房間,也就叫著兩頭跑,這種現象比較普遍。但是象題主所描述的,女方要求在女方居住地還得買一套現房,不買不得結婚。我認為女方是否考慮到再買一套新房需要多少錢,如果男方如是企業家,是富二代那還可以,如不是,那不就是要叫他們背一身債務。我總認為如女方有房子可以重新裝修一下,讓女兒有一個房間即可,沒有必要再買一套新房,再有如是女方招親理該由女方為他們準備一套新房,而不是由男方要為女方住地而買一套房子。所以說我個人的觀點,認為不合情理,其實作為我們僅是第三方的觀察者,主要還是看當事人的見解,看看他是怎麼解決此事的,最後祝他們幸福美滿!

  • 6 # 丁豆大人

    我覺得首先婚姻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不是一場互相之間的各取所需的買賣。

    作為夫妻。不是說在誰居住的地方買房。而是要在兩夫妻生活的地方買房。

    首先房子是用來住的。買了房子去外面工作租房子是一個很可笑的選擇。除非你家裡沒條件只能在老家買房去工作的大城市租房子。

    既然兩夫妻為了生活。房子作為生活的基礎而已。以後有了孩子可以解決戶口上學等問題。

    你先要弄清楚你以後是生活在哪裡。如果就你的問題裡你以後是生活在廣州的。讓你在廣州買房也沒有錯。如果你在深圳工作。讓你為了他女兒買房我覺得沒必要這樣湊合下去了。難道他們不想女兒隔得太遠,你父母就想兒子隔得遠嗎?

    其次。既然你買得起房子。說明你條件不錯。真的可以再換幾個談談沒必要糾結一個沒有道理的家庭。男子漢何患無妻。只要有能力肯定能找到自己稱心如意的另一半。湊合才是婚姻失敗的根源。切記。

  • 7 # 青山綠水150429031

    現在好多青年人都是父母的獨生子女,她(他)們找伴侶都希望對方未來來自己家生活,自己好照顧父母未來的生活,同樣她(他)們的父母也希望子女留在自己身邊生活,遇到這樣的婚姻機遇應多考慮雙方的意願和家庭,如果雙方在自己的生活地都有穩定不錯的工作,雙方父母都需要自己留在身邊,彼此都沒有能力改變生活環境只能選擇放棄婚姻機會,如果一方職業生活經濟收入不多,父母有其他(她)兄弟姐妹留在父母身邊你可以選擇到對方那邊去生活,遇到這樣的婚姻機遇總得有一方需要付出改變,不然婚姻生活將會難以建成,如果你在老家蓋了房子是否可以考慮賣掉然後到對方居住地買房,當然你必須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如果到對方居住地買房遠超越你的經濟能力你要慎重考慮,最好把買房、結婚費用預算一下看看自己的能力能不能達到,還有對方對於買房、結婚會出多少錢,我覺得當今時代遇上這類婚姻生活的青年朋友會很多,可能職業生活,父母的老年生活需要子女陪伴以及經濟能力不足會制約很多青年人難以成為伴侶,自己遇到這樣的婚姻生活應多雙方相互協商一方多付出,一方多包容特別是女方應少要求經濟條件,有些時候需要女方放棄要求男方買房車,只有這樣婚姻才會容易建成,現在人追求婚姻生活因各種原因難建成的很多,婚姻機遇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比較難以獲得的,有了婚姻機遇就應該多珍重,不要讓那些不重要的職業和房車財產阻礙自己去獲得,有些婚姻機遇對於有些人客觀上不屬於自己的,而有些婚姻機遇是屬於自己,對方的一些自然要求也是對自己選擇人生伴侶智慧、能力、意志和胸懷的一種考驗,如果你堅持去追求自己的所愛並能做到拋棄自己的一些東西可能獲得面對你的愛情並不會象你想象的那麼難。

  • 8 # bos55

    謝謝邀請!遇到這樣的事真的很無奈,但是還得必須面對。你好好考慮一下,首先要考慮自己的父母能否照顧到,不僅父母都年齡大了,如果你還有其他兄弟姐妹,而且你的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你可以考慮去女方那邊買房安家。不過問題是你們的工作單位在哪裡?這樣泡麵,把這些問題考慮清楚就沒有什麼可糾結的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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