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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佳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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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評論漲知識啊
具體怎麼規定的,是誰規定的不清楚,但是,在學校學習過程中,考試的正確答案,就是20毫米以上的就叫“炮”,現在的新鮮事物如,35毫米的榴彈機槍(發射器),就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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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瘋狗的輕武
沒有具體資料支援,只能按照個人看法。
首先關於20mm槍炮的分界點可能各個國家也不一樣,比如二戰時期日本的Ho103,他口徑是12.7,一般被認為是重機槍。但日本人管他叫自動炮(他其中有炸裂彈種)
而實際上,我覺得20mm作為槍和炮的分界點在於19世紀到20世紀初一戰那會,當時的工業水準經允許將爆炸物放入到20mm以上的彈丸之中,再小的話難以製作。所以在那個時候各國就約定俗成的將20mm作為分界線。
另外就是 20mm口徑以下尚可由步兵攜帶和射擊(比如一戰德棍的13.2反坦克步槍,二戰時期芬蘭L39 20mm反坦克步槍),但是20mm以上(含) 就必須得固定或者丟在載具上,吃瓜步兵扛不動,也受不了後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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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味冷
這個20mm的界限應該是國內的定義,談不上什麼國際主流,因為國外,至少英語裡並沒有根據口徑劃分的槍/炮對應詞彙。連國內口語中也有不符合這個劃分的,比如毛瑟手槍,又稱為盒子炮。
英語gun一詞是槍炮的統稱。從手槍步槍到坦克炮艦炮,各種口徑都可以叫gun。
而英語的特色是不愛用組合詞,非要給每個東西起個看不出邏輯的名字。例如豬肉牛肉都是肉,叫cowmeat和pigmeat多好,非要叫pork和beef這種專有名稱。所以中文的各種槍/炮沒有統一的有規律的英文詞彙。
要說英文裡gun的區別,主要在彈道型別,彈丸型別等方面。一個個翻英文太費勁,大概列出一些英文名稱裡有gun一詞和不用gun一詞的武器:
手槍,步槍,突擊步槍,有專有名稱,不用gun;
而機槍,衝鋒槍,都用gun;
榴彈機槍(榴彈發射器)不用gun;
坦克炮,反坦克槍/炮,防空槍/炮用gun;
加農炮,榴彈炮,迫擊炮,臼炮,有專有名稱,不用gun;
艦炮,雖然可以打穿甲彈和高爆彈,用gun;
電磁軌道炮,用gun;
所以你看,20mm真不是什麼國際槍炮分界線,因為老外就不分槍炮。
大概區分一下,在英語裡,靠動能穿透的一般歸類於gun,除非已經有先專有名詞;用爆炸殺傷的,一般根據彈道分為加農炮,榴彈炮等等;但是如坦克炮,艦炮,加榴炮,防空槍/炮等兩種彈丸都能打的,又不合以上規矩。
一團爛賬。
圖一,萊茵金屬tank gun,120mm
圖二,抬我406mm口徑的大槍來(sixteen-inch naval gun,16英寸海軍槍?)
圖三圖四,民間口徑.950jdj彈和步槍。這個大於20mm了,但是顯然更應該叫rifle而不叫cannon
圖五,26mm訊號炮?多數人還是叫訊號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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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微塵162063
沒有畢要跟著誰走 10亳米輕型裝甲 防彈玻璃都在升級 20毫米槍彈以後可能打不動 研發新型槍彈不用跟誰比 就看射程穿透力 重量2個人拿不動也不行 35口徑左右能裝炸藥 現代加工工藝槍管可做成二斷 精密度還能保持很高 機動性也很重要 要不涼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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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晨光176200599
這個看看威力就行了,12.7毫米的子彈一發打在人腰上,人會被打成兩節,20毫米和20毫米以上的都是爆炸彈頭,人被打中會炸成沒有完整的屍塊!20毫米以上的當然是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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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區域拒止
雖然在英文單詞上槍與炮用的是同樣一個詞,但是在具體操作上,還是大多依據20毫米區分的。從口徑上來看,20毫米以下的彈藥在早期的生產中,很難填充炸藥作為範圍殺傷武器,而且就算有高爆彈頭威力也非常不可觀。只有在20毫米以上的彈丸中填充炸藥,才能對周圍目標實施有效殺傷。
圖為NTW-20反器材步槍
從武器的重量和使用上來看,20毫米以下的單發武器都能夠一個人攜帶並且使用。就算是口徑達到20毫米的南非NTW-20反器材步槍,也是能夠一個人完成所有操作的。而20毫米以上的武器,除了榴彈發射器能夠比較輕便外,別的身管武器單人無法攜行。另外,這些武器通常需要一個炮組進行操作和維護。
圖為M2HB重機槍
在機關炮誕生之前,口徑在20毫米及以下的武器能夠快速完成再裝填,準備發射。而20毫米以上的,裝填工作更加複雜一些,射速有一定的限制。雖然機關炮出現後這一原則得到徹底改變,但是此時關於槍與炮的分界已經有定義了。
圖為厄利孔20毫米機關炮
在製作工藝上,20毫米及以下的武器對精度要求很高,只有精度達標了射擊精度才能達到要求。至於20毫米以上的,通常製造時的公差大些,故而精確射擊上遜色一籌。不過這一點不適用於機關炮,機關炮也是直射武器,對精度要求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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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軍武吐槽君
這個國際主流如果不是西方早期的界定,那麼我嚴重懷疑是國內拍腦門的翻譯導致的,因為西方將槍炮統統稱之為“gun”,而清朝在仿製成功加特林機槍後,當時卻稱其為格林快炮,後來為了更好的翻譯和區分,很可能在20世紀初期有好事者將20毫米作為區分槍炮的界限。在當時由於發射藥和金屬加工工藝的限制,20毫米口徑確實是一個比較明確的分水嶺。在這個口徑以下,彈頭基本不能填充炸藥,只能是實心金屬塊,而且這也幾乎也是單人所能攜帶和操縱武器的口徑極限,當時的人們可能就是以此為依據設定了20毫米這樣一個標準,並且沿用至今。而隨著時代的發展,20毫米這個界限早已模糊,基本到了各國看心情的程度。
(格林快炮)
先普及一波口徑的知識吧所謂口徑,它指的不是子彈或者炮彈的直徑,而是槍管或者炮管的內徑,對於線膛槍炮管來說,凸起的線叫陽線,凹下的叫陰線,而口徑指的是陽線之間的直徑,對於滑膛槍炮管來說,指的就是內管的直徑,下面這張圖比較生動,可以看一下。
以口徑為標準現在早就過時了現在許多國家的高射炮和近防炮都使用的是20mm口徑,比如美國密集陣系統的MK15"火神"機炮,而很多狙擊槍目前使用的卻又是20mm甚至以上的口徑,比如南非20毫米口徑的NTW-20狙擊步槍,甚至還有更變態的巴雷特公司生產的25毫米口徑NTW-20狙擊步槍,所以炮和槍傻傻分不清楚。
以是否有膛線來分別也不合適這個簡直就是個笑話,榴彈炮基本都有膛線,而坦克炮卻大都是滑膛跑,步槍、手槍有膛線,而霰彈槍卻又沒有膛線,然而你聽過將霰彈槍稱為霰彈炮的嗎?
(英國坦克別具一格鍾愛線膛炮)
以彈頭是否能爆炸作為標準顯然也不合適現代主流的機槍和狙擊槍許多都配備有穿爆彈或者穿爆燃燒彈,不僅能夠爆炸,有些還裝備了複雜的延時引信,複雜程度一點不比炮彈差,比如當年南聯盟內戰中,克羅埃西亞軍隊生產的20毫米口徑的RT-20型反器材狙擊槍,他們採用的甚至都不是子彈,而是使用Hispano Suiza HS404防空炮彈,可是誰會說它是炮呢?
(狙擊槍穿爆彈看起來是不是和炮彈完全沒區別)
而現今的炮彈中也不是所有的都能爆炸,比如坦克炮最為驕傲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就是一種純粹的動能彈,其彈頭一般就是實心材質的鎢合金或者貧鈾合金,完全依靠強大力道和堅硬材質去洞穿敵人裝甲。再比如引領未來發展的電磁炮技術,其炮彈更是返璞歸真,直接開始使用鐵坨坨,然而卻沒有人懷疑那就是炮。
(電磁炮炮彈,幾乎就是個鐵疙瘩)
要我個人來看,基本上能夠單人攜行並操作的輕型身管動能武器就是槍,反之需要雙人及以上攜行並操作的重型身管動能武器就是炮,認為在理的請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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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葉楓流
只有中國的字典裡有槍和炮的明顯劃分。國際上英美把槍炮都稱為Gun。只不過把彈道很低平、平直的稱為加農炮Cannon。
國際上也不是按照是否爆炸區分槍和炮。最早的炮發射的都是實心彈,也是炮。
在航空武器上,20毫米以上的確是是稱為Cannon的。這主要是彈頭的爆炸引信不能太小,小於20毫米的彈頭引信製造比較困難,彈頭炸藥裝填量也很有限,難以越過效果的門檻。在保持高射速和增加炮彈威力這兩個彼此矛盾的要求時,20~30毫米口徑是效能比較均衡區間。
類似的還有艦艇的劃分。這也是中國才有的。英美都叫ship。只不過小型的船可以用boat稱呼。
回覆列表
口徑20mm,可以肯定的說,算炮。因為口徑定義的準確表述如下:
口徑小於20mm的算槍,其彈藥稱為槍彈(子彈);
口徑大於等於20mm的算炮,其彈藥稱為炮彈。
例如:美國的密集陣近防炮,它就是六管20毫米口徑自動旋轉式火炮系統,我們叫它近防“炮”而不是近防“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