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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尾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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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家光頭叔
這個問題農家人來給題主嘮嘮 (去年農家人剛好幫小舅子去申請過)
以下是我農家人申請時走過的程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佈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併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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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農觀察匯
農民如何申請宅基地建房?農民朋友如果要申請宅基地建房,首先要了解申請宅基地的審批條件,現在農村宅基地審批的基本原則,是按照‘’拆舊建新、一戶一宅、限額用地‘’的原則。如果符合無房戶,危房戶、困難戶、拆遷戶的認定條件,可以優先安排宅基地。
無房戶的認定:無房戶是指在本行政村範圍內戶主和在冊家庭成員名下都沒有住宅房屋的農戶。無房戶要經過村、鎮調查,土地管理部門的認定。如果進行過農房住宅買賣、轉讓,買方和賣方都不能認定為無房戶。
危房戶的認定:危房是房子結構嚴重損壞,喪失結構穩定,喪失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安全的農戶。危房戶可以依法申請原拆原建、拆後重建、翻建擴建拼建。異地重建的,要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將原宅基地退回集體。
住房困難戶的認定:住房困難戶是家庭在冊人員人均居住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家庭有兩個以上的子女,戶口都在本村,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或是三代共居一處,第三代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建房。同樣如果進行過農房住宅買賣、轉讓的,不能認定為住房困難戶。
拆遷戶的認定:因舊村改造或者中心鎮中心村建設、規劃需要或因重點工程拆遷的,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建房。
不予列入住房困難戶的情形:另外如果在拆遷中已給予經濟補償、房屋調換、已分配安置房或宅基地的、家庭中成員有違法用地沒有整改完畢、家庭成員中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正式錄用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列入住房困難群眾範圍。
申請宅基地,關鍵是是否符合審批條件,如果符合審批條件,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建房。至於申請的手續和資料,則可以向村委會或鎮鄉行政服務中心索要申請審批資料,也可以委託村委會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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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閏土說農
農民如何申請宅基地建房?這個問題我來回答。首先,農民建房應當選擇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其次,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的原則,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
1,年滿22週歲或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
2,原住宅影響城鄉規劃建設需要搬遷的或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需要重新分配宅基地的;
3,外來人口經落戶成為本村成員,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農村沒有宅基地房屋的;
特別提醒: 如果農民在持有宅基地使用證的舊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原使用者不變,同樣是一戶一宅,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莊規劃、用地面積不超法定標準的,同時四至界線不發生變化的,就不再需要進行審批。除此之外,其他情況審批按以下程式:
第一,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民,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等身份、年齡證明材料。
第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並提交以下材料:1,宅基地申請審批表;2,申請人的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3,擬劃定的宅基地宗地圖及村裡討論結果和公示情況的書面材料和說明;4,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四,宅基地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後,報市或縣人民政府審批。市或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村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張榜公佈。由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放線劃定宅基地後,就可動工建房了。
第五,房屋建成後六十日內持批准檔案等資料到所在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申請土地登記,經市或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由同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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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佈。
公佈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稽核後,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
一 什麼是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就是指農村居民個人經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等用地。
二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
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
三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
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
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週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五 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及審批程式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佈,聽取群眾意見,經稽核同意後再張榜公佈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後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
(5)稽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稽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回覆列表
首先,你要是缺(無)房戶或符合分戶條件;
其次,村裡有你的宅基地安排計劃;
最後,打報告申請組、村、鎮審批。
細節各地不盡相同,可以諮詢當地國土、規劃和建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