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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體育極樂世界

    NBA隨著肖華上任後,聯盟的公平公正性一直備受質疑,多次在重要比賽中驚現爭議判罰。但不管怎樣,判罰終究是比賽的一部分,美職籃不僅代表著籃球水平的最高水準,也擁有最為有經驗的裁判團隊,但只要是人總會有犯錯的時候。

    如果NBA總決賽出現嚴重誤判,導致比賽走向有偏差,引起球迷不滿,理論上是有可能會重賽的,就算重賽也是重打爭議的那段時間,歷史上就有過先例。

    2007年熱火對戰老鷹,雙方打的非常激烈基本不相上下,比賽懸念一直保留到最後的關鍵時刻,當比賽還剩下51.9秒時,裁判因為錯誤記錄,將奧尼爾的五次犯規記成了六次,後者被誤判罰下場,最終由於沒有奧尼爾,熱火被老鷹117-111擊敗。隨後熱火和球迷發現了這一重大誤判,並嚴重的不滿,向聯盟提起申訴,最後聯盟為了平息這一事件,最終同意了重賽,而只重打最後的59.1秒。

    關於誤判漏判,除非是真的因為裁判的嚴重錯誤導致的絕對性判罰而導致比賽懸念被改寫而有可能被重賽,不過關於像記錯犯規數的低階錯誤現在是不可能發生了,更多的是被犯規和犯規吹與不吹的問題,這一般都不會重賽,判了就只能自認倒黴。

  • 2 # 籃視野

    不會重賽,就算總決賽舞臺上出現了再大的偏差,比賽結束就是結束了,不會在組織一場比賽了。今天,昨日龍勇總決賽G2的裁判報告已經出爐,聯盟官方也是出具了最後兩分鐘之內的裁判報告,其中3次對猛龍有利,1次對勇士有利。具體如下:

    比賽1分08秒,考辛斯對倫納德切球犯規,這是誤判,當時考辛斯並未犯規,而庫裡還因為不滿意裁判判罰,把球扔到了天空,領到了一次技術犯規

    比賽44.5秒,西亞卡姆走步,裁判並未吹罰

    比賽36.8秒,倫納德走步,裁判並未吹罰

    比賽5.9秒,庫裡走步,裁判並未吹罰

    從最後出具的裁判報告中顯示,聯盟總決賽G2的判罰並沒有太過於偏袒勇士,倒是有一些球迷小題大做了,認為總決賽G2的裁判偏向於勇士。勇士隊在最後時刻只有一次走步違例,並未吹罰。當時5.9秒,伊戈達拉都已經命中了關鍵三分,勇士領先猛龍5分,就算給猛龍球權,猛龍也不見得能贏。

    而且前幾個漏判當中,還有庫裡賠上的莫名奇妙的技術犯規。所以裁判並沒有偏袒勇士,比賽走向也沒有偏差。能夠在總決賽舞臺上執法的裁判,都是在NBA吹罰了至少十年以上的老裁判才有資格,同時審查極為嚴格,並不會出現特別嚴重的誤判。

    在總決賽舞臺上吹罰的裁判都十分謹慎,出現爭議球之後,必然仔細看回放來判斷。而庫裡,西亞卡姆和倫納德的走步不足以影響整個比賽的態勢。走步不是死球,這幾次走步也是裁判經過了錄影回放後,仔細確認才發現的,當時並沒有那麼多時間。最終猛龍和勇士雙方的罰球數對比為26比23,猛龍還比勇士多3個,犯規次數對比為26比22,勇士比猛龍多4次。

  • 3 # 小偉聊體育

    就拿總決賽G2最後2分鐘裁判報告來說,最後68秒內出現了4次錯判和漏判,3次透過增強影片發現的,其中前3次對勇士不利,1次對猛龍不利(最後15秒庫裡走步沒吹導致伊戈達拉命中關鍵三分球殺死比賽),我想說的是這最後2分鐘的裁判報告有何意義?整場比賽是48分鐘,往往前期一個或者幾個判罰足以改變整場比賽的走向,像裁判報告裡這些輕微的身體接觸和走步違例要是放在整場比賽,那估計不計其數!

    裁判的判罰應該有個標準的尺度

    當然球迷的主觀立場決定了裁判永遠沒有公平一說,但從比賽中的吹罰來看,我個人有個看法就是對於那些50%的犯規動作要定下一個尺度,要麼必須吹,要麼都不吹(為了觀賞性最好不吹),至於那些明文規定的100%犯規動作自然當機立斷給出判罰,這一切的前提在於裁判水平的高低,3個裁判包括場外回放中心給出意見,對於出現的爭議判罰必須透過回放當場解決!

    嚴重誤判在所難免,但可以透過一些手段去儘量杜絕,有了標準尺度就沒了球迷的不滿,至於重賽當然是不可能出現的,精彩的總決賽還在繼續,把精力放在下一場吧!

  • 4 # 離心楊的體育夢

    就算是嚴重誤判,也不會重賽的!

    NBA作為全世界最成功的體育聯盟賽事,每一場比賽都極受廣大球迷的關注。裁判作為比賽的執法者,判罰尺度的大小和漏判誤判在關鍵時刻會影響比賽的勝負趨勢,那為啥說不會重賽呢?

    【1】裁判的權威性。比賽有勝負而且要有說服力、有公平性,就必須要有裁判的介入。NBA執法裁判的選拔標準異常嚴格,可以說是萬里挑一。但也有疏忽看走眼的時候,一場比賽48分鐘跟著球員跑來跑去出現了判罰錯誤也是可以原諒的,而且聯盟為了減少漏判誤判,在近幾年引入了錄影回放機制。當雙方球員對裁判判罰出現爭議之後裁判是可以觀看錄影回放的。最後的判罰決定權也應歸屬於當值裁判,這就是為了維護裁判的權威性。

    比如我們經常在比賽中看到球員或者教練對裁判的判罰不滿意而對主裁判“喋喋不休”的,裁判是直接可以給技術犯規的,當某個球員領到兩個技術犯規是直接被驅逐的。跟足球場兩個黃牌變一個紅牌被直接罰下是一個道理。聯盟賦予了裁判執法權利,維護其權威也是理所應當。

    【2】商業聯盟的不允許,NBA說是最成功的體育聯盟的重大原因之一是讓其相關的產業都賺的盆滿缽滿。各球隊的賽季行程從賽季初就被安排的滿滿當當,幾乎每天都在主隊和客隊來回之間飛,打完比賽開發佈會完了還要各種訓練,有代言廣告的超級明星還要出席活動。行程很不允許,也會打亂各種節奏。

    難道要讓球迷再買一次票去看相同的比賽?讓電視轉播商再轉播一次?所以這很不現實。

    體育的魅力就在於你不知道何時會發生奇蹟。“麥迪的35秒13分!科比的單場81分等等”!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都在運動員身上發生,同樣比賽的結果也應該由球員決定,而不是最後生死時刻的裁判判罰尺度。

  • 5 # 長弓十六

    即使NBA總決賽出現重大誤判,引起球迷不滿,也不會重賽。

    我認為總結了一些觀點,下面我跟大家分享一下。

    NBA聯盟高度職業化

    美國作為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而NBA作為美國四大聯盟之一,聯盟透過多年的發展,已經高度職業化,雖然裁判執法可能存在差異,但是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如果比賽比較焦灼,第四節最後兩分鐘還可以透過觀看比賽回放,輔助判罰,而且有些吹罰是透過場外的裁判中心進行核定,並決定最終判罰。

    因此嚴重誤判的可能性很小,自然也就不會重賽了。

    重賽比賽沒有先例

    NBA在這麼多年的發展歷史中,並沒有重賽的先例,不光是NBA沒有重賽的先例,競技體育也基本上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競技體育存在一定偶然性,裁判的判罰雖然有時候會左右比賽,但是這也是比賽的一部分,即使球迷對此不滿,也是沒有任何辦法。

    眾所周知,裁判是一個需要謹慎小心並且全神貫注的崗位,只希望他們不要左右比賽的勝負,勝負還是交給球員自己決定,這樣即使輸掉比賽,廣大球迷還是可以接受的。

    比賽只有一次,沒有重來的機會,希望雙方球員都穩定發揮,給球迷帶來精彩的比賽。

  • 6 # 籃往

    總決賽的第二場並沒有因為勇士隊傷兵滿營的情況下堅韌的贏得比賽而成為焦點,反倒是裁判成為了全世界的焦點,賽後那場比賽六犯的洛瑞在釋出會上大發雷霆,矛頭直指裁判,他認為當值裁判明顯偏袒贏球的勇士隊,而前火箭主帥范甘迪也在解說本場比賽時曝出勇士絕對靠罰球生存這樣的爭議言論,裁判一時成為了焦點,那麼有沒有總決賽出現嚴重誤判,導致比賽走向偏差而重賽的呢?

    聯盟中由於誤判重賽的還真有一次,但是並不是在季後賽,2007年熱火隊客場挑戰老鷹隊的比賽中,比賽來到最後一節時輸贏仍保持懸念,在關鍵時刻,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比賽還剩51.9秒的時候,場上的裁判因為錯誤的紀錄,誤將奧尼爾的第五次犯規記為了第六次犯規,並將奧尼爾驅逐出場外,而奧尼爾也因為無法在場上幫助球隊改變局勢,從而直接影響的走勢導致了熱火隊的失利,熱火隊隨即向聯盟申訴,聯盟也為了平息這一次失誤造成的不良影響,破天荒的決定讓兩隊重賽一次,不過,重賽的時間僅僅是比賽的剩餘51.9秒!

    重賽僅僅這一例,但是過於重大的過失聯盟可能會讓球隊重賽,以前也有多次誤判,也僅僅是裁判道歉或者禁賽,如果決定比賽勝負的並不是場上的球員而是裁判,這不僅是競技體育無疑最大的悲哀,也是NBA收視率下滑的重要原因,所以希望裁判嚴格執法,保持讓球員決定比賽勝負!

  • 7 # 沙漠綠洲中的小草

    靜心想想,勇士本場丟了冠軍,讓杜蘭特成為帶傷出戰證明價值的最好方式!不論今年勇士拿不拿到冠軍!讓杜蘭特帶傷出戰,讓勇士顯示了人性的惡!為利益不擇手段。更讓聯盟不能有效保護球員,受盡譴責!每多打一場,雖多掙一份錢,但隨著事件的發酵,讓勇士會越來越明白,什麼叫自做自受!裁判的執法,個人認為,裁判已覺得他們的處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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