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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臘腸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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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現實的完美
一切的哲學都是為正確的思想開路的!當然不是誰都能開好路!從孔子老子佛佗和毛澤東思想!都是為一個真理開路的!為什麼會出現律論學說?就是因為沒有達到最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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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金讀書會
最主要的三點:天人合一,中庸之道,知行合一。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I. “天人合一”是中國傳統哲學的一個獨特的觀點,主要包含兩層意義,
第一層意義是,人是天地生成的,人的生活服從自然界的普遍規律。
第二層意義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和人類道德的最高原則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天人合一的觀念起源於西周時代,周宣王時的尹吉甫作《丞民》詩,說民的善良德性來自天的賦予。又周室貴族劉康公說把“天地”與人的“動作禮義威儀之則“聯 系起來,表現了天人相通思想的萌芽。這些都是天人合一的思想。
“天人合一”即內外合一。“合”是符合、結合, “合一”是指對立的雙方有著密切的聯絡。
戰國時期,孟子講盡心、知性、知天(《孟子·盡心》)。
“性”是指“側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盡心就能知性,心性為天地所賦予,所以知性也就知天。這是天人合一觀點的開端。
《易·乾》說既要遵循天地執行的規律,又要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可以說是關於天人關係的一種全面的觀點。
漢代董仲舒說:“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入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 (《春秋繁露·陰陽義》)這種“天人感應”說是天入合一的粗陋形式”
到宋代,張載明確提出“天人合一”的專有名稱
程顥他是以”與物同體”講天人合一的。
程頤是說:“在天則為天道,在地則為地道,在人則為人道”(《程氏遺書》卷二十二上),則強調天道人道同一。朱熹、王守仁繼承程頤的觀點,王夫之繼承張載的觀點,都肯定天人合一。
二是“天人交勝”。
唐代劉禹錫在他所寫的三篇《天論》中,提出了“天人交勝” 的觀點,使天人關係學說有了新的發展。
他認為天與人各有各的作用。天的作用,人不能發揮;人的作用,天也不能發揮。人不能改變四季,天不能制定禮義。在自然方面,天勝過人;在社會方面,人勝過天。這就是天人交相勝。劉禹錫還說, 自然界要有人來治理,人又根據萬物的自然本性來治理萬物,因此天人關係除了“交相勝”的一面,尚有“還相同”的一面。
三是“天人之分”。
“天人之分”的觀點是戰國時代的荀子在他的《天論》篇中提出來的。
他的原話是:“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在這裡,“分”是"職分”之意。現在的許多哲學書,把荀子說的“明於天人之分"講成“天人相分”,真是莫大的誤解,是把荀子的觀點歪曲了。只要把《天論》的上下文聯絡起來作完整的理解,就會明白荀子並無“天人相分”之意。
但具體承擔的"職分”卻各自有別:天是行“常“行”時”,地是出“財”,人是施“治”。這些都是常道,
人之治與天之常是同一的,是相聯絡的,這是荀子的觀點,因此不能曲解說荀子是主張“天人相分"的。可知“天人之分”的“分”就是“職",即“職分"。
關鍵在於“天之常”與“人之治”是同一的。但二者的職分是不一樣的,因此不能與天爭職。
這也表明“明於天人之分”的“分“確實是名詞“職分”,而不是動詞”相分"。
荀子這個“天人之道同一,而天人之職分不同“ 的觀點,被宋代程頤作了明確的發展。程頤不談“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而強調天道與人道的同一性。他說:“道未始有天人之別,但在天則為天道,在地則為地道,在人則為人道。”。
2“天人合一“ 觀念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在中國哲學中,天人合一的觀念佔有主導的地位,給予中國文化及其發展以長遠而廣泛的影響。擇其主要而言之,這種影響有三個方面:
第一,造成了中國文化中整體系統的、辯證發展的思維方式。人們或從“元氣”論出發,把整個宇宙看成一氣化之流行,人即在其中以求與天地氣化之流行融合為一和諧之整體。
第二,造成了追求和諧社會的理想主義傾向。中國古代的哲入認為,瞭解“天人合一"的根本道理,就有了做人的最高境界,把美好的理想凝聚千心中,而求實現於人世。
第三,造成“誠明合能”的人生修養哲學,推動人們在成已成物、人我交融中實現人格、品德的完善。 “誠明合能”是要使人的心性修養與人我的和諧、對天地自然的順應都融合為一,以培養真善美統一的理想人格,把品德、精神逐層提升至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也給中國文化及其發展以負面的影響。思維方式過分強調整體聯絡與統一,缺乏必要的分析和論證,致使我們沒有能經過近代的實驗科學而進入現代科學。過分強調社會的和諧與統一,而使封建社會長期停滯,資本主義萌芽生長緩慢,在一個長時期內民族心理自視過高而缺乏進取精神。
空想的理想主義使主觀易於脫離實際,而不得不違心地去美化現實。“心性之學” 重體驗,不重客觀觀察,把道德實踐作為根本的實踐活動,很難解決社會生活中的種種矛盾,也限制了實證科學的發展。
二、中庸之道的價值觀
l. "中庸” 意為“中是可以長久行用的典法”
"中庸”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最高價值原則。
"中庸”這一價值原則是由孔子提出來的。
"中庸”是"至德”,最高的德,說在特定的條件下能行常道,因而稱頌為至德。
既然明白了“至德”是指能行常道,那麼孔子《雍也》篇中說稱"中庸”是“至德”,則可知”中庸"的含義是指可常行常用的最高的德。
"庸”在《說文》中訓為“用”,在文獻中庸為“常”,“常“不是“平常”,而是“長久地行用”,在“中庸”這個術語中,"庸”所表示的“用"的意義和“常”相同。"中庸”即“用中”,意為"中是可以長久行用的典法”。
2. “ 中和“ 意為“經過對兩端的調整而達到和諧”
要在“兩端”裡面”允執其中”,即確實地把握好”中",就需要往返地調整以漸趨於和諧,由此而引出了“中和“這一概念。
“中庸”這一“至德”又叫“中和之德”,它表明:用中、執中,是指必須經過對兩端的調整而達到和諧。可以看出中國古代所說的"中庸"、“中和“、“至德”,本來是指在位的賢德之人的“德”,由於此德可以常用、常行,所以又引申指他們的“行”。因而這種“德”與“行”導致的變化非一般人所可比擬,"中庸”、“中和“含有深沉廣遠的價值觀念,確實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最高價值原則。
三、“知行合一”的實踐觀
中國古代哲學的“知行”問題不僅是認識論的問題,更是一個倫理道德的問題。就是說,古代哲學家主張不僅要認識(“知”), 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
l. 孔子、荀子、朱熹、王陽明、王夫 之的“知行“觀
從孔子開始,人們就把“言行一致”作為道德修養問題來說明。
《論語·憲問》載: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這是說言行不一非君子之道。
此後,荀子有“知輕行重”說,這是表明“行”是目的。他指出“知”的重要,但強調“行”更為重要。
到宋代,程頤提出了“知先行後”的主張。朱熹繼承了這一主張,他說:“論先後,知為先,論輕重,行為重。”(《朱子語類》卷九)當然,朱熹並不是完全主張先知後行,他對此作了重要的補充和修正,提出知行”並進互發”說,二者皆不可偏廢。
王陽明對知與行的關係也有明確的說明。他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傳習錄》上)如果從認識論的角度,或者可以說王陽明的話有“合行於知'的嫌疑,但從道德修養層面上看,他強調“知行合一”則是有積極意義的。
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反對離行以為知”,提出了“行先知後” 說。他強調的是知行的分而後合,肯定知與行各有功效。
2. 中國古代“知行合一 ” 說的特點
中國古代“知行合一”說的主要內容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
這是說知行合一“實即《中庸》的誠明合一,透過道德實踐,使道德修養“達到博厚高明”、"悠久無疆"的境界。
中國古代的“知行合一”說,並不注重於建構理論體系,而強調身體力行,以便真切地認識並實踐“天道”和“人道”。
“知行合一“要求人們既要認識“天道”、“人道”,又能在生活中實踐“天 道”、“人道”。而“人道“本於“天道”,所以如能做到認識並實踐 “天道”,也就是認識與實踐了“天道”了。人要“知”與“行”, “天道”就必須和“天”認同。“天”與“人”是相通、相合的,因此,“知行合一”說是以“天人合一”說為前提的,或者說是從 “天人合一”說派生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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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哲學精髓是:人與自然的共生共存的哲學發展,對大自然對人道的敬畏就是華人的價值觀,但,我們都忘了那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