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孩子出生前至出生一個月內需要: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在孩子出生時由醫院填寫),出生證,戶口本,免疫預防接種證。
1.生育服務證(準生證)
辦證時間:生產之前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2.出生證
辦證時間:產後出院
《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很難更改了。
3.戶口
所需材料:申報戶口要帶齊必要的證明。按目前城鄉申報戶口的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必須攜帶的證件有:計劃生育部門頒發的準生證、醫院簽發的出生證、戶口簿冊。
辦理程式:到戶口所屬的戶口申報處申報戶口時,填寫戶口申請單,進行戶口登記,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後,就可以了。
由孩子出生前至出生一個月內需要: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在孩子出生時由醫院填寫),出生證,戶口本,免疫預防接種證。
1.生育服務證(準生證)
辦證時間:生產之前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2.出生證
辦證時間:產後出院
《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很難更改了。
3.戶口
所需材料:申報戶口要帶齊必要的證明。按目前城鄉申報戶口的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必須攜帶的證件有:計劃生育部門頒發的準生證、醫院簽發的出生證、戶口簿冊。
辦理程式:到戶口所屬的戶口申報處申報戶口時,填寫戶口申請單,進行戶口登記,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