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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寒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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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瘋言MAX
這個問題有些偏頗了,孩子姓誰的姓,自古以來男女雙方都有著同等的權利啊。
子嗣的意思,子是子女,嗣是繼承。一旦冠以某一方的姓氏,就意味著孩子取得了,冠姓人的財產繼承權。
按著老輩的規矩,女方出嫁之後,不光未來的子女要跟男方姓氏,就連她本人,也要把夫家的姓氏放在孃家姓氏的前面,組成一個XX氏的新稱謂。
原因很簡單,她的子女會是夫家未來的繼承人,她本人也需要依賴夫家而生存。讓自己的姓名裡打上夫家的標誌,這是再合理不過的事情了。
反過來也一樣,男方一旦入贅到女方家,那孩子自然要跟女方姓氏;稍微嚴苛一點的話,就連贅婿本人,都要改成妻子姓氏的。畢竟,子女未來繼承的是女方的家產。
在傳統文化時代,對男人的要求要比女人嚴酷得多:
出嫁的女子犯法,在部分朝代(比如西晉)是不進行處罰的,只會把他老公拉過去暴揍一頓,治一個治家不嚴之罪;
入贅的男人,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一旦遇到九死一生的戰爭,就會(比方說漢朝)徵發大量的惡少年、贅婿前去充當炮灰。
當然,如今的情況有些區別了,夫妻雙方皆是獨生子女的情況比比皆是,女方想替自己孃家延續香火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要想解決,大致有三種辦法吧:
1.走傳統的入贅路線,自己愛生幾個就生幾個,全都冠自己的姓氏,壓根不用考慮老公的意見。缺點就是,優秀的男性,願意入贅的畢竟是少數。招婿比出嫁在選擇範圍上,要小很多。
2.出嫁前約定好,將來生兩個孩子,一邊姓一個。缺點是,兩邊的老人,可能只會把財產留給,姓自己姓的那個孫子。如果夫妻雙方家境差距太大的話,可能會給未來的親情關係埋下隱患。
3.懷孕後閃離,生下孩子自己養,愛姓什麼姓別人管不著。缺點是,容易給自己及“前夫”未來的擇偶埋下隱患。
冠姓權,與其說是一種權利,更不如說是一種責任。既然把姓氏加到孩子的頭上,那就意味著接過了孩子撫養、教育、醫療以及未來的財產繼承等一系列的責任。
權利和義務一直都是相對應的。拋開義務談權利,無異於是一種流氓行為。如果自認為能夠給孩子的,會比對方更好的話,那爭一下姓氏也是未嘗不可的。
(不談現代法理規則,也不談香火族譜的意義。只是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姓氏的意義。要贊隨意,要噴也隨意,這就是我對姓氏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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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蜀山客來
提這個問題的肯定是未婚女性,有過婚姻生活經歷的,特別是農村家庭的就不會有這樣的疑問。在農村,生的小孩是整個家庭在養,即使小孩的生活費、教育費是由其父母提供,但小孩的日常交往、生活起居、風俗習慣無不打上家族的烙印,而小孩跟外公外婆家只是一年有那麼幾天,外公外婆對小孩的影響甚微。小孩是那個家族的是不是一目瞭然了?同樣上門女婿生的小孩跟孃家姓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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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純鈞LHGR
這個“冠姓”在法律上來講,並不屬於專權。
“冠姓權”並非法律定義。
男方給孩子冠姓,其實這屬於“一般社會判斷”,是來自於社會習慣。
追溯這種社會習慣,可以追溯到父系氏族社會的起源。由於男性成為了社會的主要生產力決定因素,於是男性比女性具有了更高的一般社會判斷價值。這種一般社會價值,在男性的身上有諸多體現,在過去,你可以說這是“男權”,但是在今天,由於男女是平等的,再講“男權”也不那麼現實,這就是一般的社會習慣而已。
法律是很重視男女平等的,法律規定,孩子既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2020年新《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在冠姓上斤斤計較,是給自己找麻煩。由於一般社會判斷,多認為孩子是隨父姓的,所以母姓孩子遭遇到的最大麻煩,就是通常容易被誤會為離異家庭之子女。
所以說,我們不是宣揚男權,不是貶低女權,但是我們要尊重社會習慣,從“一般社會判斷”的角度出發,這不是爭一時之長短的事,而是從長遠的未來考慮。畢竟,違背一般社會判斷,將來吃虧的還是孩子。
從父母來講,孩子並不是用來繡在旗幟上的標記,作為父母,都希望孩子健康平安穩穩當當的成長,這才是本意。因此,法律上雖然規定父母雙方享有同等的冠姓權益,但大多數家庭還是給孩子冠以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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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安173470832
我的認為是:表明孩子是他的,而不是別人的。孩子是不是母親的,這不用姓氏證明。所以俗成孩子隨父姓,做父親的就必須為他的孩子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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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omin008
從法律上來講,生了小孩沒有規定一定要姓男方,"小孩的姓可以.男方姓,也可以女方姓,中國幾千年來的父系社會把姓氏給了男方,那怕女子出嫁後姓也隨夫姓。現香港臺灣等地還有這種現象,所以為了姓氏權也不必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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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夜郎平章事
第一,可以不給男方冠姓權,但是男方也可以不要你和孩子,更不會管。
第二,太在意冠姓權可以去招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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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大怪4999
為啥女人放著女權不去努力呢?
她們可以招胥、可以讓女兒繼承衣缽,讓兒子去上門。
別說要姓,就是要家譜、族譜、宅基地都不在話下,畢竟財富是積累出來的!
你有資源就有選擇權,可以選擇樣貌、身材、人品,甚至男人是不是處男都在選擇範圍內。
但是女人不願意呀,因為太辛苦,只有攀附在男人身上,才能夠縱意人生。
為啥重男輕女?因為男人承擔了遠比女人多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如果女人承擔的責任,能和男人分庭抗禮,那就不可能存在重男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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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隨遇而安心中有太陽
無論生男生女 都是平分雙方老人細胞核基因,生男孩女性家族細胞核基因要略多於男方。因為Y染色體是X的一半大。但是龐大的細胞質基因完全來自母親,姥姥,純母系遺傳。所以孩子是母系遺傳的產品。男人要求姓氏有什麼道理?不要說Y能一直傳下去,和Y相比,母親的細胞質染色體是y的千萬倍,代代相傳,其實女兒才是傳後人。
法律規定男女是結婚,孩子可隨媽姓可隨父姓。而男婚女嫁丶隨父姓是社會傳統陋習,這病一定得治,否則將會有更多人不願生養女兒這個賠錢貨,更多女人不願結婚生孩子!中國的冠姓權和財產繼承權息息相關,除非改變男婚女嫁丶子女隨父姓這個封建傳統風俗,否則重男輕女在中國永遠嚴重。沒人願意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最後被人連盆帶花一起拿走,養兒子成光棍至少兒子還在身邊。
中國的姓氏看似一個代號,其實是深深的男權體現,只要孩子隨父姓,女兒永遠感覺是別人家的人,給別人家生孩子,重男輕女由此產生。雖是個代號,但很多人卻是很在乎的,表面看似爭姓氏,實則爭公平和話話權。
因男人佔有了女人所生孩子的姓氏權,所以男人成為了家族的利益收穫者,收穫了優先繼承權丶啃老權丶就業權丶讀書權,甚至於生存權,如果不讓男人佔有孩子姓氏權而回歸於女人,那就不會有千年的重男輕女,兒子所享受的這些權力將回歸給女兒,因為後代始終得女性去生,女兒才是真正的傳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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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之聲1953
生孩子就應該冠男方的姓!這是從古至今全世界的每個家庭都是這樣做的!這是人類的規矩!沒有任何其它理由可講!甚至一個女孩子嫁給男方家,都應該冠男方的姓!中國過去都是這樣做的!現在也有港、臺這樣做的!特別是全世界的許多家庭都是一個女孩嫁人了,都應冠男方姓!如希拉里、克林頓!如香港特首也是冠丈夫的姓!這對全世界的每個家庭都是這樣做的!如果離開了這個千萬年全世界應有的規矩!那這個世界就會亂套了!不要認為千萬年都認可的規矩能改變?不能改變的!這是規矩!所以一個家庭生孩子一定要跟男方姓!這是改變不了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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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由於男性在社會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為了社會的穩定和傳承,男性獲得了冠姓權。
由於男性對比女性壓倒性的優勢,無論體力還是智力,以及身體構造對女性全方位的壓制,所以在社會中地位很高,也就產生了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風氣,而且為了社會穩定總要有秩序來維持,所以男人獲得冠姓權就順理成章。
近代以來雖然為了增加勞動力等各種原因提倡男女平等,但人類社會已經相對穩定的形成了規則,世界個個主要國家社會也預設孩子姓氏繼承男方。
如今中國對冠姓權傳承男方沒有太大爭議,也有個別更改的,在這個預設社會下,對孩子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和困擾,畢竟孩子姓氏傳承父親是共識。
相對於中國,西方國家對冠姓權似乎更加嚴苛,大部分西方國家不僅要求孩子冠姓權,在夫妻結婚後,女方也必須隨夫姓,比如希拉里,比如默克爾,他們都隨丈夫姓。